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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话语权重构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探微

2017-01-27王彬

中国考试 2017年6期
关键词:高考制度话语权话语

王彬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 200433)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话语权重构与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探微

王彬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 200433)

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产生原因很多,社会制度改革与政策调整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本文主要立足于话语权这个关键词,在对现时期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话语权及其中弱势群体的特征、表现、利益表达途径与方式分析后,认为我国高考制度改革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改革过程的科学性,切实防止政绩工程、拍脑袋决策等现象;决策过程坚持群众路线,倾听来自各个不同群体的呼声,防止少数人控制,以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加强部门协调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政策氛围,为改革保驾护航;强化政策执行力度与透明度,及时积极回应社会呼声;过程开放、增进公众理解与共同监督,方能切实做好各项改革事项,正确引导改革方向,切实维护相对弱势一方利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高考制度;高考改革;话语权;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是一个相对概念,产生原因很多,社会制度改革与政策调整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随着我国各项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深化,深层次社会矛盾日益突出,我国社会已经全面进入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观念更加多元的时期。社会群体的不断分化与整合,最终形成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高考制度是我国人才选拔与培养的重要制度,高考制度改革也是我国综合改革的措施之一,不可避免地带来利益调整。近年来,社会呼声纷繁复杂,加之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发展,利益表达途径越来越多元,如何掌控改革中的话语权,充分保护相对弱势一方的群体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经是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能否顺利推进的重大议题。

1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的弱势群体表象

正如前述,任何政策变动或改革,都是一次利益调整,那么,在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哪些利益,哪些群体构成弱势?所有这些都须在厘清概念的基础上,再作深入分析。

1.1 弱势群体的内涵

自2002年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以官方名义提出“要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1]以后,针对弱势群体的话题成为理论界热议的焦点。“弱势群体”虽然广泛见诸于国外的社会学、政治经济学等文献中,但是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学者一直回避使用“弱势群体”,大多以“生活困难群体”来代替。我国学术界较早使用这一词汇的学者,主要有郑抗生、陈成文等人。郑杭生在《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一书中提出:“社会弱势群体是指凭借自身力量难以维持一般社会生活标准的困难者群体。”[2]陈成文则是从社会学的视角认为,“社会弱者是一个在社会性自愿分配上具有经济利益的贫困性、生活质量的低层次性和承受力的脆弱性的特殊社会群体。”[3]2002年以后,社会弱势群体研究逐渐兴旺起来,并很快成为研究的热点之一。

关于弱势群体的定义大多数都集中在了资源的分配与权利的获取上,比如吴鹏森就认为:“所谓弱势群体,就是由那些在社会资源的分配过程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4]张敏杰认为:“所谓弱势群体,指由于自然、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状态而难以像正常人那样去化解社会问题造成的压力,导致其陷入困境、处于不利社会地位的人群或阶层。”[5]“弱势群体是指社会上的部分人,由于先天或后天的条件制约,缺乏较强的竞争力,不能或只能很少地占有社会资源,因此只能获得甚至不能获得较好的职业,只能维持生存的生活,缺乏抵抗种种风险的能力,并在政治上、经济上和心理上处于社会边缘。”[6]

但随着研究的深入和发展,对弱势群体的产生原因、产生机理以及利益表达途径等方面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最近学者又进一步丰富了其内涵,认为弱势群体的产生,不仅有其自身的自然因素(身体、心理等自身条件及其所处地理位置等要素),更是由于制度转型而造成的。比如,胡程鹏就认为:“弱势群体是指社会结构急剧转型和社会关系失调,或者一部分人由于自身原因(竞争失业、疾病,年老体弱、残疾等)造成对于现实社会的不适应,并且出现了生活障碍和生活困难的人群共同体。”[7]王思斌虽然并没有直接从概念入手,但他认为:“社会弱势群体是一个分析现代社会的经济利益分配和社会权力分配的不平等,以及社会结构的不协调、不合理的概念。”[8]他是从弱势群体的分析方法以及产生原因等方面进行阐述的。

其实,弱势群体不仅是一个相对概念,而且还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就一般而言,它是指在一定时空条件下,社会上总会存在这么一部分人,他们由于先天和后天的条件制约,不能或只能很少地占有社会资源,处于竞争的弱势地位,从而导致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和心理上处于社会边缘。弱势群体的构成不仅受制于个体的先、后天因素影响,而且受制于社会制度变革等因素影响,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处于不断变化之中。

1.2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的弱势群体成因

1.2.1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价值取向与利益调整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高考制度经历过很多次改革,它为祖国建设选拔了数以亿计的各类后备人才,人才选拔观一直处于我国历次高考制度改革中的强势地位。20世纪90年代以来,一方面,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人力资本理论的兴起,大学教育成为提升人力资源附加价值的重要途径,人民群众要求接受高等教育的呼声与需求不断上升,有力推动了我国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政策的实施,入学“并轨”改革完成,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不断攀升,使我国高等教育快速步入大众化时代。我国高等教育观也在悄然发生变化。我国的高等教育特别是优质的高等教育仍然是稀缺资源,在望子成龙的背后,高考失利就是一个家庭的失败。因此,不允许失败已经成为目前每个考生家庭沉重的心理负担,相比过去,竞争态势有愈演愈烈之势。

1.2.2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的弱势群体特征与形成原因

一般来讲,弱势群体可以分为两种类型: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是因为生理原因,如身体残疾、心智不全、心理疾病等,而后者是因为社会原因,在这里特指高考制度改革所造成的弱者。关于前者所形成的弱势群体,更多已被列入社会救济对象,本文更多关注的是后者——因高考制度改革造成的弱势群体。它们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征。

第一,制度与政策上的弱势。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当前我国高考政策改革仍受政府主体价值观和部分精英决策阶层的影响较大,相近群体的得益越多,必然导致另一部分群体,例如农村子女、一般工人家庭子女等得益越少。二是由在政策理解与解读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造成,我国高考制度是由一系列制度所组成,内容多、涉及面广、程序越来越复杂,另外,伴随改革所派生出许多新的专业名词,所有这些应如何正确理解并解读,已经实质影响到很多考生的利益。

第二,由于文化、习俗等背景的先天不足。这主要表现为考生所在地区文化与背景差异、家庭受教育程度、所处社区的整体受教育程度等。这种“不能选择出身”因素直接导致教育起点上的不公平。

第三,中学教育过程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目前,我国的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城市与乡村优质的教育资源分布极不均衡,广大边远地区的农村考生成为现行高考制度下最弱势的群体。

2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的弱势群体话语权与利益表达

2.1 话语权的内涵

“话语权”一词来源于西方学者葛兰西,发展到今天,其内涵已经更加丰富。在中外学者的表述中,话语权包含着若干个层级。第一,话语权表现为权利。这属于法学、新闻学范畴。在法学意义,它是指各国宪法均赋予每个公民依法享有自由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在新闻学意义,它是新闻自由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新闻自由权利中的表达权的一部分,是公民的一项不可让予和剥夺的民主权利。第二,话语权是指话语权力。尽管每个人生理“音量”有高低差别,但是其效果或影响力并不凭“嗓门”高低。有的人,即使是拼死的呐喊,也悄无声息;而有的人,一句话便可地动山摇。这就是话语权力,它因话语人的地位、话语语义的正义性、话语背景的差异而体现出不同效力。就成型的话语语义来讲,它不同于国家专政机构的权力,它蕴藏于制度、知识、理性中,含有一种无形式的权威性。第三,话语权还表现为某种“游戏规则”。它规定了“在社会上谁有权说话,谁说的话能传出去”[9]。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其实就是话语权的争夺历史。为此,但昭彬把话语权的发展分为两个阶段:“其一是话语权的君神时代,人类社会早期,话语权掌握在代表世俗权威的君和代表宗教权威的神手中。其二是话语权的‘编辑’时代,随着非官方媒体的出现,话语权逐渐扩散到了君神以外的媒体手中,更多的人有了话语权。几乎人人都可以向媒体‘投稿’的形式行使自己的话语权。但是话语权没有泛滥,因为编辑作为话语的‘签证官’控制了拥有话语权的人的数量以及话语的内容与体裁等”[9]。

然而,随着自媒体时代的来临,话语权的发展已经跨入第三个时代,即“自媒体”时代,传统的“投稿”“审稿”“编辑”等过程均被省略,这为弱势群体的话语权表达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

2.2 利益表达的内涵

利益表达(Expression of interest)被作为一个政治学用语,是由美国学者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正式提出的一个概念:“当某个集团或个人提出一项政治要求时,政治过程就开始了,这种提出要求的过程称为利益表达。”[10]它其实讲明的是一个政治活动过程。

随着利益表达概念及其理论的推广,利益表达已经广泛用于政治学、社会学等领域,其外延得到进一步扩充。在我国,王中汝与王立新的定义最有代表性,分别代表两个领域。王中汝认为,利益表达就是“人们向各级公共权力机构或其组成人员反映、提出自己的愿望和利益诉求,并希望得到有力保护和促进的过程”[11]。此定义更侧重于政治学定义。王立新则认为,利益表达是“指利益主体向外界表明自己的利益要求,并试图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来达到利益要求的行动”[12]。此定义更侧重于传媒与社会学角度定义。

2.3 话语权与利益表达之间的关系

在一个相对稳定、成熟的社会中,话语权与利益表达之间的关系,应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第一个层面,话语是利益主体利益表达的主要途径,利益表达途径有很多,话语只是其中一个途径;第二个层面,话语权利是正当利益表达的法律保障,而话语权力则是利益表达能否成功的力量保障,谁掌握了话语权,谁就能将“自己的利益”反映出来,谁就能将“自己的意志”表达出来,谁就能引导社会舆论的走向。

对于弱势群体而言,从律法层面上讲,均享有平等的话语权与利益表达权利,但是由于话语主体的地位、经济条件、表达能力缺失等原因,话语权缺失,其利益诉求往往难以实现。但是,近年来,随着自媒体的快速发展,弱势群体的话语表达内容和方式已经发生很大变化,特别对弱势群体的新生代而言,提出自身诉求,尤其是在自身诉求提出后遭到忽视时,网络已经成为他们最容易采取的表达渠道。

2.4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方式与途径

自新中国成立后,在我国各项制度中,党和政府通过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调查民意,代替群众的利益表达,在公共政策形成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这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确实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有效地降低了公共决策成本,极大地提高了政策推行的效率。在我国整个高考制度改革中,这种情形也不例外,在整个人才选拔过程中,总是强调国家意志,以国家需要为出发点,因此不可避免地造成政府成为政策制定与改革的决策主体,政府主体也已经习惯了“为民做主”“替民做主”的作风,这使得我国人民群众长期缺乏利益表达的主动性,利益表达机制建设滞后。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生活得到迅速改善,诉求多元化、参政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党和政府尽管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与长远利益,但不可否认的是,广大民众中已经存在许多特殊的个性化需求与利益,党和政府根本已经无法包办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也无法同时满足多元化的利益诉求。

近年来,我国社会已经全面进入转型时期,利益群体的多元化,强势群体的出现,资源的垄断,已经影响到政府决策过程。教育问题已经成为社会热点,而教育问题中尤以高考制度改革问题为最多,群众利益诉求广泛,替考、作弊、顶替上学、自主招生等话题时常曝出新闻。另外,近年招生考试领域的部分腐败分子的滋生,不仅败坏了党风、损害了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同时也带坏了政府工作作风,削弱了党和政府代表弱势群体行使利益表达的能力。

在这样的大背景中,加大招考领域腐败惩治力度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机制,均衡各利益群体利益诉求,显得尤为迫切。

按照利益表达一般理论,利益表达的途径与方式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制度内利益表达,另一类是制度外利益表达。制度内利益表达是在现有制度框架内,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利益表达行为。与制度内利益表达不同,制度外利益表达主要指,在制度内利益表达无效的情况下,采取非制度化的、极端的、非法的、甚至暴力的方式进行利益表达,维护自身利益。

就我国高校招生考试领域而言,制度内利益表达途径主要以下几个通道。

一是我国各级各类教育行政和管理机构。它们是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代行各项招生考试事务的管理职能,因此,它们也是代替弱势群体进行利益表达的最重要主体。

二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大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一年一度的代表大会所提出的议案来参与到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进程中,应该说,这些提案对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以及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方面,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是社会团体。这主要是指我国目前各级政府指导下的专业研究机构、学会与协会,以及由招考专业研究人员所组成的民间机构,这些社会团体活跃着一大批专业研究人员,这些专业研究人员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烈的历史使命感,一直以来都对弱势群体的高考升学问题给予很多的关注。

四是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招考机构所设立的信访体系。

五是传统的大众传媒。这主要包括各类专业研究杂志、新闻类报纸杂志、电视广播等。在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过程中,传统的大众传媒绝大多数都起到正面宣传与引导的作用,也能够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但是仍有一些媒体在经历产业化、市场化之后,在新闻理念、大众传播理念以及文化理念等方面都发生了极为重要的变化,为吸引听众、博观众眼球、找看点,以娱乐弱势群体为卖点、歪曲解读高考政策、哗众取宠,严重干扰了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有序推进。

制度外表达的形式,通常体现为非法形式。这些制度外利益表达方式,其根本原因在于,话语权的缺失使他们成为沉默和失语的群体,长期积累的怨气乃至愤怒只能通过非制度途径甚至是非法的形式表达出来。

值得指出的是,自媒体的出现,也为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的一些弱势群体提供了利益表达渠道。例如,部分微信公众号、微信“朋友圈”、微博等。这些利益表达方式与途径,目前由于缺乏法律制约,一直游离于制度约束之外,有些正当诉求也正因为这种新的方式所带来的“赋权”[13]现象而最终得到政府的妥善解决。但在更多的时候,它也成为我国高考制度改革推进过程中的谣言发声源与策源地。

从整体上说,一个国家的利益表达空间是相对有限的,社会群体间利益表达的空间也是此消彼长的。

3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的弱势群体利益保护途径建议

为保护弱势群体话语权,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保障弱势群体利益表达渠道的畅通,掌控我国高考制度改革话语主导权,在正确引导我同高考制度改革方面,应着力做好以下事项。

首先,我国高考制度改革应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政策改革过程的科学性,切实防止政绩工程、拍脑袋决策等现象。正如刘海峰教授等所说,我国的高考制度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治国尤如烹小鲜,须循序渐进[14]。

其次,决策过程应坚持群众路线,倾听来自各个不同群体呼声,防止少数人控制,以切实维护考生利益。目前,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其路径与价值选择依然受政府主体价值取向与部分精英阶层的价值取向影响较大。

第三,加强与其他非教育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共同营造和谐的政策氛围,为高考制度改革保驾护航。

第四,强化政策执行力度与透明度,及时积极回应社会呼声。在面对公众质疑与弱势群体合理诉求时,政府与各级考试机构能否作出迅速而有效的回应,将直接关系到弱势群体话语权的实现。对弱势群体话语诉求的表达,哪怕是以非制度化的方式表达,都需要作出积极有效的回应,不能漠视,更不能将弱势群体的表达行为视为不稳定因素进行压制。

第五,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做好高考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解读与解释工作,以正确引导改革方向。我国高考制度是一个系列制度,涵盖考试报名、科目选择、试题命制、考试组织与管理、评卷与成绩发布及查询、志愿填报、高校的招录取与政策性审核等诸多方面,每个环节又派生出很多内容。有人曾经这样开玩笑,考试机构的工作人员都不一定能完全搞清楚这些环节中的每一个问题,何况处于弱势地位的考生与家长、公众与媒体?因此,高考政策改革内容的权威解读与解释,不仅是增加公众知情权的需要,更是避免政策误读的唯一途径。

第六,过程开放、增进公众理解与共同监督,以切实做好各项改革事项。目前,上海市等部分省市在评卷现场和录取现场对媒体与考生开放,这不仅增进了公众理解,同时也是提升政府与考试机构公信力的有效手段。

[1]朱镕基.政府工作报告——2002年3月16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N].人民日报,2002-03-17(1).

[2]郑杭生.转型中的中国社会和中国社会的转型[M].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3]陈成文.社会弱势者论[M].北京:时事出版社,2000:20-22.

[4]吴鹏森.论弱势群体的“社会报复”[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3(1):58-59.

[5]张敏杰.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弱势群体及其社会支持[J].浙江学刊,2003(3):126-127.

[6]沈立人.中国弱势群体[M].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5:23-25.

[7]胡程鹏.弱势群体——中国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J].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02(4):51-52.

[8]王思斌.社会转型中的弱势群体[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2(3):19-22.

[9]但昭彬.话语权与教育宗旨之共变[D].湖北:华中师范大学,2005:21.

[10]加布里埃尔·A·阿尔蒙德,G.宾厄姆·鲍威尔.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178-179.

[11]王中汝.利益表达与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J].科学社会主义,2004(5):39-42.

[12]王立新.试论我国社会分层中人民利益表达制度的建构[J].社会科学,2003(10):45-50.

[13]成奇.微博事件中弱势群体赋权现象研究[D].呼和浩特:内蒙古大学,2013:27-30.

[14]刘海峰,李木洲.兼顾公平与科学的高考改革[J].中国考试,2015(9):3-9.

The Reconstitution of Discourse Right and the Expression of Interest for the Vulnerable Groups in the Reform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in China

WANG Bin
(Shanghai Municipal Educational Examinations Authority,Shanghai 200433,China)

Vulnerable groups are relative.Multiple causes lead to the formation of vulnerable groups,and a critical one of which is system reform and policy adjustment.Focusing on the discourse right,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vulnerable groups and their interests expression in the reform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Our suggestions are as follows:Firstly,the top-level design should be strengthened and the process of the policy reform should be more scientific.Secondly,multiple interest groups should be involved in decisionmaking process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students.Thirdly,intensive cooperation and communication between different agencies are needed to facilitate the policy reform.Moreover,effective policy implementation and its transparency should be emphasized and public opinions should be addressed timely.Last but not least,public understanding and supervision can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reform,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the vulnerable groups and promote social fairness and justice in a real sense.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System;Reform of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Discourse Right;Vulnerable Groups

G405

A

1005-8427(2017)06-0033-6

10.19360/j.cnki.11-3303/g4.2017.06.005

(责任编辑:周黎明)

本文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2014年度一般项目“我国高考制度改革中的话语权与弱势群体保护研究”(项目编号:B14061)的研究成果。

王彬(1968—),男,博士,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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