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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向产业化转变 不得不解决的“老问题”

2017-01-27

非遗传承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活态非遗文化遗产

王 军

2017年6月10日,是中国第12个“文化遗产日”,也是第一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从今年起,我国把每年6月份第二个星期六的“文化遗产日”,调整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的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的主题是“非遗保护——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口号为“保护非遗——在生活中弘扬,在实践中振兴”“保护传承非遗,展现生活智慧”“活力社区,活态非遗”“振兴中国传统工艺”。然而,如何才能化“口号”为“目标”,让非遗真正回归生活真正过上“好日子”,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课题。

传承保护不能止于表面的热闹

2005年12月2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份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的“文化遗产日”。此前,每在此时,全国各地不约而同集中举办各类活动,请领导、办展览、设奖项、搞交流,把“非遗”做的就像过节一样热闹非凡,可是一过了这个日子,马上冷落下来。这种“6月里来7月里走”的尴尬,一度冷落非遗人的心,也严重阻碍了非遗的健康发展。反思类似现象,笔者认为问题症结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重申报轻保护。截止目前,国务院用了约20年的时间先后评选了4批137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1308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然而中国非遗项目众多,泛非遗项目约70多万项。据专家估算,即便“国家+省+市+县”4级保护体系同时运作,以这个速度要评到500年以后都评不完。由此可见,当前申报制度仍需要改革方式方法,尽快完成项目备忘录,防止一些非遗项目消亡殆尽。

——重形式轻内容。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非遗传承保护法规政策的出台,各级地方政府对非遗工作关注度和重视度不断加强,有的每年都要举办地方性的非遗节,有的推出了非遗“十进”活动,有的成立了非遗民间联盟,还有的热衷于打造非遗文化街区、创意体验馆、非遗文化小镇,形式多样的“非遗热”一度在各地盛行。透过热火朝天的活动不难看出,当前非遗传承保护仍然停留在重有形轻内容的浅表层,对于向社会公众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做的不够。

——重固守轻创新。非遗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然而,在传承与发展过程中,“非遗拒绝创新,传承人不容挑战”的观念一直是制约创新的思想藩篱。对此,有专家指出,创新是传承的基础,传承是创新的目的。只有让传承人及传播队伍进入现代生活,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才是传承之道。

——重技艺轻文化。技艺的传承,是非遗传承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非遗传承的必然阶段,不但以技艺的形式唤醒它、激活它,还可以使非遗的延续由可能变成了现实,由历史进入了当下。从当前非遗传承实践看,传承人与传承群体过于依赖技术传承方式,对其所承载的“匠心文化”传承过于弱化。如果说技艺传承是“手上功夫”的话,那么“匠心文化”则是精神家园,所以推动非遗由“匠物”向“匠心”需要时间的淬炼,而“匠魂”则需要在不懈的坚守中沉淀。

——重展陈轻流通。当前,以展陈、展览、展演等形式对非遗进行“实体化”保护已经成为各地固有模式,认为留住了“真身”就留住了“本源”,这显然是片面的。回顾我国非遗发展史,我们可以清晰地发现,各地很多非遗项目历史上就是通过商业化流通来维系传承的。所以说,让非遗与市场成功对接,通过市场流通实现非遗“活态化”发展,以展示带动流通,以流通实现传承,流通才是最好的保护和传承。这个观念必须重塑。

面对非遗“大热”之后的“大冷”局面,我们需要辩证地客观分析:通过举办各类活动助推,让常年遭受冷遇的非遗人和非遗项目热起来,这真是好事。但热了之后怎么办,这可是大事。毕竟,文化遗产保护,不能止于表面的热闹,非遗不可能天天都“过节”,面对现实还要过好自己的“日子”。这既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也应该引起非遗人的反思。

告别“6月里来7月里走”的尴尬

连日来,从长城内外到大江南北、从黄河之滨到长江之畔、从雪域高原到塞北大漠,全国各地2千余项主题活动同步上演,尤其是以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为标志的大型活动,一个个争奇斗妍的非遗项目完美诠释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生动实践和非遗保护工作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令人欣喜的是,6月10日,在第六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国际论坛上,来自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300位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就非遗传承与发展进行了交流对话。中国文化部副部长项兆伦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念与实践》为主题,全面阐述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张。

项兆伦强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根本的是保护传承实践、保护传承能力、保护传承环境。持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区、群体或个人,是保护、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重要的力量。尊重持有者和传承人群的主体地位,支持他们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原则。努力实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改善生活、丰富生活的统一,提升年轻一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认识和参与积极性,不断增强传承活力与后劲,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目标。

“见人见物见生活,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理念。”“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回归社区、回归生活,使其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这些全新的实践观点与思想理念,生动地诠释了今后我国非遗传承发展的原则与目标更加务实,为非遗重新焕发活态与活力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年来,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序展开,各项政策机制正在实践中得到充实与完善。

2007年以来,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文化生态环境实施整体性保护,文化部在17个省、区、市批准设立了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1年,中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各省(区、市)也分别制定地方性条例,设立职能机构,制定分类保护政策;2017年3月,国家发布了《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研究制订支持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系统政策措施;2015年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以来,已有1万多人参加了研修培训,到2020年,参加人数将超过10万。

持续加大保护力度,过去几年间,国家不断加大对文物的投入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从2010年的11亿元增至2014年的80亿元;去年又给予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补助经费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至2万元;年初由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

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支撑和经费保障,非遗保护与传承工作正在走出“6月里来7月里走”的尴尬,进入前所未有的“回春”期。

只有过上“好日子”才能永续传承

非遗保护实践告诉我们,国家通过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和加大资金扶持,虽然可以唤起人们对非遗的关注,唤起传承人的传承热情,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传承人养家糊口的问题。如果传统手工艺不能成为谋生手段,就会逼迫传承人或从业者转行,出现后继乏人的局面。即使成功申报了非遗项目,也还是难以走远。

众所周知,今天与我们衣食住行息息相关的传统生活知识,很多是通过坐落在城市中的老作坊、老字号来传承的。如,全聚德、便宜坊、六必居、王致和、信远斋、内联升、同仁堂、鹤年堂这些老作坊、老字号数十年如一日地苦心经营,不但成就了我国优秀的饮食文化、服饰文化、中医药技术等等,还成就了一个个至今仍然一路高歌的优秀非遗项目企业。

当下,我国对非遗的保护传承愈加重视,但实际上很大一部分非遗项目和传承人一直靠补贴过活。于是,有人认为,非遗之所以成为非遗,就是因为不再被社会需要,很难重返昔日的市场。是的,不是所有非遗都具备市场化的基因,但无论如何,对非遗的保护应该是动态的、多维度的。对于可以与现代生活嫁接的非遗产品,应该可以尝试市场化、产业化。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按照非遗各项目类别,实行分类促进和差异化扶持,不能搞“一刀切”。

一是要善于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要以不同的对应方式逐个制定政策,针对不同的非遗形态和表现形式进行针对性的促进规划,统筹实现现有的各类专项资金、政府奖励、财政补贴等促进政策,将财政性支持由过去的直接出口补贴,前移到研发设计与生产、融资以及土地使用,或有针对性地后移到市场推广、品牌打造与补偿等价值环节。

二是要善于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积极推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自主品牌、持续发展”的模式,各级政府既要为非遗走市场化路子提供资金基础和平台支撑,还要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公司机构和民营企业对非遗市场化的介入,促进非遗元素与当代的消费需求、工业设计、时尚创意等有机结合,推动非遗与“互联网+”、文化创意、文化旅游等行业跨界融合发展。

三是要善于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非遗能不能融入生活、走向市场,最终的决定权不是政府也不是传承人,而是由市场需求决定的。随着近年来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实践探索,非遗正由过去的生产性保护模式向开发利用模式转变,基地化、市场化、产业化的路子日趋显效。当这样的模式得到市场和从业者的认可,有越来越多的人视非遗为“谋生”手段时,传统技艺自然会重新焕发生机,非遗的保护传承也就水到渠成了。

四是要善于发挥众创的空间作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正成为推动发展的新引擎。同样,非遗要活态发展必须融入生活、贴近时代、应时创新,才能更好地契合人们的审美情趣,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当然,进行创新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衍变趋势一脉相承,需要传承人群始终坚守“匠心”精神,从传统文化中汲取灵感和养分,最大限度地还原非遗的传统特质,让古老的非遗重放异彩。

“让非遗回归生活,使其在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中得到体现和传承。”是完全符合非遗发展进步史的经验总结,也是今天我们在不影响非遗正常传承的前提下,让可以流通的非遗项目成为“好生意”,让传承人过上“好日子”的“双赢”之路。这种做法可以使传承人从“走市场”中获得效益,在无形中激发他们传承的内在动力,实现非遗的有序保护和永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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