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艰难中的前行:美国的“择校”路

2017-01-27蒋玉阳

中国考试 2017年3期
关键词:公立学校学校教育

蒋玉阳

(云南师范大学,昆明 650500)

艰难中的前行:美国的“择校”路

蒋玉阳

(云南师范大学,昆明 650500)

“择校”原本是一种理论构想,之后它代表着一种学校——可选择学校(alternative school),随着“择校”的流行,“择校”意味着多种学校选择的方案。从美国教育史上来看,“择校”经历了从理论构想到小团体创建的新型学校,继而规模逐渐扩大。这一过程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也经历了一些阻碍。

教育公平;美国教育;择校

“择校”,又称学校选择(school choice),《美国传统词典(第五版)》中的定义是:允许学生选择在任何私立学校或公立学校入学的公立教育计划,这样的计划通常以教育券系统或奖学金系统为基础[1]。当今,我国的择校问题牵动人心甚至可以说十分敏感,而在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择校”也一直是教育界备受争议的话题,学校选择有没有未来,如果有,将走向何方,这些问题至今都还没有定数。择校究竟是什么?还需要追溯至它的历史源头。

1 择校的构想

“择校”的理念可追溯到建国前,当时只作为一种理念,持这种理念的人认为:政府只应该保障教育经费而不应该强制家庭接受由政府提供的公立教育。“择校”这一观念首先出现在洛克的《教育漫画》一书中,洛克认为家庭应对子女的教育负责;另外,潘恩认为应当为穷人减税以扩大低收入阶层受教育机会;亚当·斯密认为政府应给家庭提供学费,家长可以为子女选择学校;密尔也指出家长应为子女选择适合的学校,该学校学费中无法支付的部分应由政府补齐学费差额[2]。

19世纪中期公立学校运动美国建立起公立学校体系,随后义务教育法颁布,政府担任教育的“最终监护人”的身份。公立教育系统建立后,受欧洲“政府监护”思想影响,政府强制入学,但仍然给家长以择校的自由,而这种自由是基于强制入学基础上的在公立学校与非公立学校之间的自由选择,但该“自由”还是敌不过种族隔离的限制。1896年普莱西诉弗格森案(Plessy v.Ferguson)确立的“隔离但平等”原则,白人小孩与少数族裔小孩分开就读,该原则使择校在半个世纪里成为空洞的设想,对少数族裔的孩子而言,“择校”可以说是海市蜃楼,种族隔离将美国划分为两个相“分离且敌对”[3]的世界——白人和有色人种,形成两个世界的最明显的边界就是居住地,而在“就近入学”原则下,居住地也便决定了孩子在哪里接受教育。

1954年布朗案(Brown v.Board of Education)否定“隔离但平等”原则,从此择校成为理所当然之事,人们讨论的不再是要不要择校而是该如何择校。1954年,最高法院宣判:1896年的普莱西诉弗格森案证实的“平等但隔离”原则基础上的种族歧视不符合宪法。事实上,最高法院发现“平等但隔离”本是个悖论,隔离就意味着不平等,且实际上在这一原则下,美国的少数民族裔的学生的平等权利被剥夺。普莱西案要求公立学校中的种族融合,实际上内在地呼唤公立教育的重建[4]。

布朗案判决的第二年,弥尔顿·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提出了现代意义上的择校政策,建立公共教育私有化的理论。他主张“物品和服务的提供通过市场来进行是最佳选择,在那些公共服务的领域,如福利、教育也必须模拟市场的某些侧面”[5],他提出由政府提供“教育凭证”,间接提供教育经费,手握具有一定价值的“教育凭证”的家长在众多学校中自由选择而带来学校之间的竞争,由竞争带来的效益的提高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学生及家长。

“择校”理念经历了从无到有,到为法律接受,再到探讨其具体实施并形成系统理论的历程。很多时候,历史确实是“思想先行”的,这尤其体现在“择校”问题上,我们看到洛克、潘恩、亚当斯密等人早在建国前就从不同的视阈,提出了关于“择校”的观点,然而它们只是对民主教育的美好构想,没有成熟的政治经济条件使之转化为现实。当时主要体现在政治条件和种族问题上,公立学校系统的建立,意味着国家承担起对教育的“监护人”角色,就必然会对“择校”加以限制,然而这样的限制碰上种族隔离的藩篱,更使得弱势群体家庭真正的“择校”机会少之又少。种族问题的进展解放了“择校”话题,人们从讨论能不能择校转而开始讨论如何择校。在此潮流下,弥尔顿·弗里德曼的择校政策方案成为第一个系统的学校选择理论。

2 择校从构想转向现实

2.1 自由学校(free school)

20世纪60年代前期“择校”议题与种族政治相互纠缠:取消“平等但隔离”原则后,白人担心自己的孩子与有色人种孩子同校,于是利用自由选择的理念抵制种族融合。布朗诉教育委员会案否定“隔离但平等”原则在教育领域的合法性,要求改革公立学校,建立种族融合的公立学校系统。尽管最高法院如此审判,“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种族隔离不是一日形成,更不是一日就可消除。“种族隔离”观念的残余在美国依然存在,最初的可选择学校就是一些“白人飞走”学园(white flight academy),这些学园的建立,正是由于白人担心自己的孩子与非裔学生同校,于是建立了非公众直接集资的私人学园。

再者,20世纪60年代后期,“受在公立学校制度中创造多样性和选择思潮的鼓舞”,于是创造公立学校之外的学校的举动蔚然成风,因此掀起了60年代的自由学校运动(free school movement)。20世纪60年代自由学校主要有两种:自由学校和可选择学校。自由学校倡导合作的、民主的和无结构的教育,以办学方式多样化为特点;可选择学校常开办针对有特殊需求的教育消费者的项目。20世纪70年代中期自由学校运动走向衰落。形式上,这两种学校是与公立学校相对立的学校,但实质上,这一现象背后的议题并不是学校的问题,而是有相同志愿的家长为了子女取得优异的学业表现而进行的课程改革[6]。

我们看到,最初的“择校”行为是小团体的结盟行为,是学生及家长出于逃避种族融合或是追求学业优异而自发“建立”的所谓“学校”,这些学校往往设施不齐全,也没有形成“学校”的规模,其重点在于满足这些有着共同追求的的课程或项目。可以说这是有着相同的利益群体为自己“开小灶”,自行创造优势教育资源,以争取在子女教育方面逃离公立教育系统做到“自给自足”。

2.2 磁石学校(magnet school)

20世纪70年代是令人乐观的教育实验与愈加保守的科层制和日嚣尘上的种族隔离并存的时代。公立教育中进行一些创造性的教育实验,比如“人类:一项过程研究”(Man:A Course Study)(一个人类学的教学项目,特点是开展“螺旋式课程”,即某一概念会在同一课程中重复教,但每次教学内容的层次不同,采用螺旋渐进的方法,每多教一次则上升一个层级)[7],在开放教室组织新型课程,使学生通过“发现”学习掌握知识结构,人们似乎看到了公立教育的希望。然而,与之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市中心平民区的公立学校正处于水深火热中,种族隔阂愈演愈烈,在波士顿等地甚至还演变为暴力事件;公立教育越来越保守,官僚主义倾向严重,人们开始怀疑公立教育系统的生命力和可行性[4]。

磁石学校就是在市中心种族歧视横行,而郊区热烈开展教育实验的背景下产生的。磁石学校的产生是政治行为,其迅速发展也主要归功于政治关注及政府拨款。面对种族隔离带来的压力,最高法庭和政治领袖敦促国会筹集资金创建能缓和种族差别待遇的学校,于是磁石学校应运而生。磁石学校是开设特殊项目以吸引学生到不受欢迎的地区就学的公立学校,其目的是维护种族平衡[4]。磁石学校是消除种族隔离而创建的学校,然而其侧重点后期逐渐转向追求高质量的教学,也因此受到广泛欢迎。尤其进入20世纪80年代,联邦政府改造城市资金大量投入,使磁石学校得到发展。

磁石学校的创建始于种族问题,但后来更多围绕教育优异,才得到广泛欢迎,可见公众对高质量的教育需求甚旺。磁石学校的发展几乎是由庞大的资金支撑起来的,可见“择校”的必要条件是资金支持,磁石学校的资金支持主要来自政府。政府干预下创建的磁石学校作为“择校”的一种形式,它的迅速发展将择校带入大众视野,从此“择校”受到关注。

里根上任后成立了教育优异委员会(Commis-sion on Excellence in Education),该委员会组建蓝丝带小组(Blue Ribbon Panel),小组成员均由里根总统任命,研究美国教育问题。1983年该委员会发表《国家在危机中:教育改革势在必行》,报告虽然对“择校”只字未提,但它对美国公立学校处在危机中的描述使得美国人愈加感受到教育改革的必要性。随后里根总统公开讲演承诺,“政府将在以后几个月继续力争使国会通过学费税收减免、教育储蓄账户、校内自愿祷告、撤销国家教育部等议案”。可见里根是从教育体制外部寻求教育改革的“药方”。事实证明确实如此,20世纪80年代初里根政府抛弃了凯恩斯主义,吸收了供给学派和货币主义的政策主张,相信市场的力量和自由竞争的作用,推行市场机制的改革政策[2]。该报告之后,大量教育相关和教育改革的方案涌现,但影响甚微。另外,20世纪60年代兴起的教育赋权思想到20世纪80年代尤为激进,比如布鲁斯·富勒(Bruce Fuller)指出:“父母们获许自由退出占主导地位的机构——即他们被分配的就近学校。”[8]诸如此类的呼声到20世纪80年代越来越强烈,人们要求家长对其子女的择校权。

3 择校繁荣表象下的暗涌

3.1 择校的扩张

1988年明尼苏达州通过制定全州公立学校的学区内和跨学区并行的开放入学(open enrollment)选择权方案,成为学校选择的先锋,这一方案的通过标志着“择校”在美国初步实现。随后,开放入学方案先后在堪萨斯州、爱达荷州、艾奥瓦州、马萨诸塞州、内布拉斯加州和犹他州实施。所谓“开放入学方案”,是指打破居住在某学区的孩子只能在居住地所在学区入学的传统,而可以在学区以外范围就学。

1988年是“择校”在美国教育界的转折点,1988年以后“择校”走向繁荣。1988年新上任的布什为了兑现竞选时提出的“教育复兴”口号,于第二年签署《1989年教育竞争优秀奖励法》,实施“优秀磁石学校计划”,力促学校开放招生;1990年教育部部长卡瓦佐斯的《推进选择制,改革美国教育》,预示着“择校”的推广;1991年颁布的《美国两千年教育战略》,主张推行教育券方案,鼓励包括私立学校在内的择校,认为这样才能打破传统教育体制中公立学校的垄断带来的弊端;1992年布什连任竞选中重申“择校”策略,随后拨款几十亿美元支持学校选择计划和教育券实施;1996年克林顿政府继续推行“择校”政策,但克林顿反对教育券支持特许学校计划。

由上可见,1988年以后,“择校”相关的法案(或方案)、政策和拨款如雨后春笋般,将“择校”步步推进。从最初在明尼苏达州初步实现到全国范围的推广,从仅限公立学校范围的“择校”到包括私立学校的“择校”,当然不同总统对不同“择校”方案存在偏爱,会因此促进或抑制该方案的流行。至此,“择校”对美国人来说再不是什么生僻词汇,它既成为教育热词,也成为经济、社会和政治热词。

3.2 择校途中的艰难险阻

乔治·布什总统于2002年首次颁发的《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No Child Left Left Behind Act)得到议会中两党的支持,这一法案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各州唯有达到州标准才能得到政府专项基金(Title I),其目的在于强化1994年颁布的《美国中小学改进法》(Improving American Schools Act,简称IASA)。《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法案订下天马行空的目标:2014年之前实现,接受政府专项基金(Title I)的各州学校阅读和数学学业表现达到甚至超过熟练水平。而事实证明,仅仅在12年里在全国范围内百分百实现目标的幻想破灭。

这一法案不仅没有实现学业上的目标,政策制定者所预想的实施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失败的公立学校中并没有多少学生利用联邦法律中的择校条款,转学到其他公立学校”[2],究其原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三:一是对原学区的忠诚,美国是由一个个社区构成的,家长会对原学区倍感亲切;二是“差学校中的学生家长缺少一个更好的替代性选择”[2],有的可选择学校甚至比正在就读的学校还差;三是抵制学校选择的力量用拖延等方式,实际上“遮掩择校信息”。因此,具有选择权的家长实际上作出择校行动要经历层层关卡才能成功。除了客观上政治经济方面的因素,“择校”的阻力不仅仅来自教育上的优势群体(既得利益者)的反对甚至抵制,还源于弱势群体的固步自封,不愿意相信和接受新事物。

泽尔曼诉西蒙斯·哈里斯案(Zelman v.Sim-mons Harris)在美国“择校”路上,既是阻碍也是机遇。2002年该案的判决否定教育券是资助宗教学校的手段,作为择校手段之一的教育券“对宗教的态度是完全中立的”,但泽尔曼案毕竟是9位大法官最终以5比4的投票结果泽尔曼险胜。一方面,该判决被特里·M·莫称为“里程碑式的判决”,此后“包括教育券和抵税在内的新的择校计划也突然大量涌现”;另一方面,虽然该案胜诉了,但是5比4的险胜,仍然有很多人怀疑它的合宪性,并且有很多州依然认为教育券与州法律相违背而取消教育券在该州的实施。

我们清晰地看到,“择校”的繁荣表象下确实暗流涌动。如布鲁斯·富勒所言,“择校运动来自于一次保守派们对个人私利的追求与改革派对低效的公立学校系统的失望之间的奇怪‘联姻’”[8]。人们虽然普遍认为公立学校需要改革,在“应该择校”上达成统一意见,然而,如何解决公立学校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如何择校”的问题上则各自打算,暗流涌动。

4 择校与考试

4.1 “择校”的成效检验

实际上,与我们印象里的美国“择校”轰轰烈烈进行的情况不同,新形式的美国“择校”(即弥尔顿·弗里德曼倡导的现代意义上的“择校”)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教育券与特许学校主要是为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服务的,但又没有为所有低收入家庭孩子服务,因为大多数高质量的选择学校的申请者总是远远多于录取者。在美国截至2014年,教育券只提供给不到50万学生,特许学校只为不到300万学生开放,而进入传统公立学校的学生是5 000万[9]。因此,新形式的“择校”依然是少数人的选择,与过去不同的是,现在给了部分劣势家庭以选择的机会。

那么,新形式的“择校”是否给孩子们带来收获呢?也就是说,进入特许学校或者获得教育券的学生是否会比没有这样的机会的学生学到更多呢?实验研究和观察研究表明,并没有确凿与始终一致的证据表明他们学得更多。但有实验研究的证据表明,被一些市中心地区(低收入家庭的“聚集地”,比如纽约市和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的特许学校录取的学生确实比那些未被录取而“屈就”传统公立学校的学生学得更好。斯坦福大学的教育结果调查中心(Center for Research on Education Outcomes,CREDO)2013年的研究通过观察27个州的特许学校,发现进入特许学校的学生与进入传统公立学校的学生的阅读和数学没有显著差异,但特许学校的阅读和数学成绩都从2009年开始有所上升[10];相对于进入传统学校,进入特许学校对少数族裔学生产生积极影响,对白人学生产生消极影响。卡洛琳·霍克斯比(Caroline Hoxby)对纽约市特许学校的实验研究结果表明,纽约市中心特许学校的学生受益良多,研究数据显示特许学校学生追上了其与郊区学生的差距的66%[11],另有实验研究证明持有教育券的非裔学生进入私立学校,会比进入传统公立学校学得更好,甚至这样的选择机会会增加学生高中毕业率及大学录取率。帕特里克·沃尔夫(Patrick Wolf)对华盛顿特区哥伦比亚地区教育券项目的研究结果是:教育券对学生的阅读成绩有些微积极影响,对数学成绩无积极影响,但对高中毕业率有较大的积极影响[12];密尔沃基市的调查观察研究结果与哥伦比亚地区结果互证[13];保罗·E·彼得森(Paul E.Peterson)对纽约市教育券的研究发现教育券带来的长期利好比短期的更明显,虽然对考试分数的影响不大也不持续,但对高中毕业率和大学录取率产生持续积极影响,另外少数族裔学生从中受益更多[14]。但是,“择校”的成效在美国是否是可持续的,由于新形式的美国“择校”处于起步阶段,从历史的角度看,现在给美国“择校”的成效下定论还为时尚早。

然而,全球范围内的特许学校的研究表明:进入特许学校和持有教育券的学生与进入传统公立学校的学生并无显著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弗里德曼的理论就是错误的,因为弗里德曼并没有说过选择学校一定会比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好,也没有说过私立学校比公立学校好,他的核心观点是:新形式学校出现带来的竞争会使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都会提高其质量。若二者之间的竞争足够强烈,那么二者质量则会同时不断提高。这样看来,全球范围内的选择学校的数据确实支撑了他的观点。

4.2 “择校”与考试的关系

在中国语境内,人们常常将择校与考试相联系,因为考试作为甄别手段,成为实现择校的一种方式。而美国择校运动相关的研究,考试结果成为检验“择校”成果(是否促进教育公平与优异)的方式,通过对考试结果的考察来衡量学校选择这一教育改革运动的成效,考试成为检验学习结果的工具而超越了甄别功能。美国现代意义上的“择校”目的是给教育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家庭提供更多可选择的教育资源,并在选择过程中形成学校之间的竞争,以期提高学校质量。其择校方式是抽签随机抽取符合要求的家庭(主要针对低收入家庭),而不是根据考试分数择校:对于参差不齐的教育资源拥有者,如果按照考试分数高低排名录取,则无教育公平可言。但不可否认的是,学校选择带来的学校之间的竞争,会出现把教育市场化、把学校和学生机器化的倾向,从而扭曲教育的本质,如亨利·A·吉鲁(Henry A.Giroux)在《教育与公共价值的危机:驳斥新自由主义对教师、学生和公立教育的攻击》中所讲:“在选择被视为万能药情况下,生活以及包括学习在内的各个方面变成了持续寻找廉价消费品的过程,而不是寻求真理、知识、想象力和正义的过程。”[15]

中国目前也存在择校现象,但属于个人行为,是家长为孩子争取更优质的教育资源而“奔走”的努力,但总体来看,我国的“择校”主要是以居住地为基础的、以考试为方式的择校。通过淡化考试而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似乎更为公平,中国也有这样的趋势。2014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单校划片学校,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多校划片学校,按随机派位等方式招生。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16]。该意见出台预示着小学升入初中录取方式的转变,从此大多数学生将按照学区入学,一些私立学校或优异的学校的入学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录取,然而抽签的方式是否就比考试更为公平?这个问题还有待进一步探究,教育公平似乎永无止境,唯有提供更多更好的教育资源,充分地配给到每一个学生才是教育公平与教育优异的终极追求。

历史与现实都激发我们思考:在教育这样的特殊领域运用竞争机制,是否能够实现教育公平与教育优异的并存,还是二者不可兼得,抑或弄巧成拙二者都不可得。这关系到教育的私有化可取与否,学校是否能作为公共服务永久存在,也关系到政府、市场、学校、家长、教师和学生在教育中的角色。

5 小结

择校观念源于一些教育家、思想家对民主社会教育的构想,它实质上是“义务教育体系的国家意志中加入个人的选择机制”[17],具体而言,这里的“个人”主要指学生及其家长。对家长而言,家长的选择必然为了提供给孩子的教育方面最大化的“优异”,试图指向可选择范围内最适合自己孩子的学校。美国的“择校”长期存在。从公立学校系统建成之日起,美国学校选择就是在家庭居住地址基础上的“择校”,这样的“择校”代代相承,至今依然是美国家庭的主要“择校”方式。居住地址基础上的“择校”的确是一种选择,然而从教育公平角度考察,它或许是选择的下下策——只有居住于拥有丰富的教育资源社区的家庭才能选择相对优异的学校,而那些处于相对劣势的家庭(包括少数族裔、低收入)则只能选择就近的学校,也许他们也在就近的几所学校中有所选择,然而只是“矮子中选将军”。

从“择校”的历史进程看,它经历了理论构想期、实践酝酿期、择校实现期、碰壁险阻期,直至现在,可以说择校在美国仍然处于碰壁险阻期,备受争议,前途未卜。然而“择校”历经法律的、政治的、社会的洗礼,最终为法律承认,被大多数公众接受。

从“择校”变迁的实施和受益人群看,一开始它是具有教育优势地位的小团体的个人行为,如可选择学校,当然受益者也是他们的子女,之后政府迫于各方压力或者说是迎合公众呼吁择校才逐渐在全美范围“扩张”,择校的受益者也逐渐增加。择校权力的扩张是以一种权利的“差序格局”[18]实现的,其“法律化及其实现是循序渐进而非一蹴而就的”。义务教育普及之后出现的义务教育各领域或不同学校之间出现了差异,部分经济条件好的或民主意识强的家长开始为其小孩接受更好的义务教育而奔走,随着这类家长人数的增多,政府不得不把择校问题纳入议事日程,改变起初对择校限制的态度,转而制定政策,把“择校”成为现实[19]。

从“择校”的本质看,对学校选择权的追求不仅仅是“受教育权的一种延伸”[20],即对教育公平的追求,更是对教育优异的追求的体现,但从择校的历史变迁来看,择校已经脱离其本质和初衷,成为学校改革的一种形式,代表了公众对破败的公立学校进行改革的希望,也因此它被政治家利用,成为政治家获取民众支持的手段。

“择校”中存在的利益纠葛可谓纷繁复杂,暂且分为“择校”支持者和“择校”反对者。择校的支持者有:其一,家长尤其是那些贫穷的、少数族裔的、孩子就读城市学区的家长,其二,保守派,保守派中支持穷人的人数在增加,其中有的出于私利,有的是出于对学校选择的信念。择校的反对者有:教师联盟(全美最强大的利益群体)及其会员、自由派(强调政府的重要性,认为市场对穷人没有帮助而择校只是种族隔离的借口)、大部分民主党政治家由于受到教师联盟大量资助而反对择校,但这部分人将会越来越少,因为毕竟反对择校与其大量相对贫穷的选民的利益相矛盾。不得不承认,有时候对教育优异的追求是政治家口中或是利益角逐过程中做的象征主义的表面文章,因此,如丘伯和默所言:“择校运动的发展方向是正确的,但事实上,即使在所谓的择校制度中,大多数的学校仍然不能称之为就学的选择。”[21]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学校选择方案虽然都在“择校”的大旗下,有着不同的历史、着重点,还有不同的组织形式,对于众多的择校方案的历史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另外,本文提到的只是提到“择校”历史上的标志性事件,还没有涉及伴随择校而来的错综复杂的“择校”发展的肌理、权利之争与权力之争,因此“择校”的历史变迁还有待进一步考察。

[1]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5th Edition)[M].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 Publishing Company,2016.

[2]彼德森.平等与自由:学校选择的未来[M].刘涛,王佳佳,译.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2012,7.

[3]拉塞尔·邓肯,约瑟夫·戈达德.当代美国(第二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4]PETER W COOKSON,JR.SONNAIL M SHROFF.School Choice and Urban School Reform[M].New York:ERIC Clearinghouse on Urban Education,1997:12.

[5]曾晓洁.弥尔顿·弗里德曼“教育凭证”思想浅析[J].比较教育研究,1998(3).

[6]杨梅.美国特许学校运动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7]Man:a course of study[EB/OL].[2016-11-11].http://www.thefullwi-ki.org/Man:A Course of Study.

[8]BRUCE FULLER.“The public square,big or small?Charter schools in political context”[C]//Inside Charter School.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0:12-18.

[9]School choice[EB/OL].[2016-11-12].https://courses.edx.org/acti-vate/9da8206fe77d4933a4feeb88e8780186.

[10]EDWARD CREMATA,DEVORA DAVIS,KATHLEEN DICHEY, et al.Online Charter School Study 2013.Stanford CA,Center for Research on Education Outcomes at Stanford University[EB/OL].[2016-11-15].http://credo.stanford.edu.

[11]CAROLINE M HOXBY,SONALI MURARKA.New York City Charter School,Education Next,2008:Vol.8,No.3[EB/OL].[2016-11-14].http://educationnext.org/new-york-city-charter-schools/.

[12]PATRICK J WOLF,BABBETE GUTMANN,MICHAEL PUMA, et al.Evaluation of DC Opportunity Scholarship Program Final Report,NCEE 2010-4018 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National Center for Education Evaluation and Regional Assistance at Insti-tute of Education Science,2010[EB/OL].[2016-11-18].https://www.researchgate.net/publication/234756567_Evaluation_of_the_DC_Opportunity_Scholarship_Program_Final_Report_NCEE_2010-4018.

[13]PATRICK J WOLF.The Comprehensive Longitudinal Evaluation of the Milwaukee Parental Choice Programm:Summary of the Final Reports,School Choice Demonstration Project Milwaukee Evalua-tion Report#36,2012[EB/OL].[2016-11-19].http://www.urk.edu/ua/der/SCDP/Research.html.

[14]MATHEW M CHINGOS,PAUL E PETERSON.Effects of School Vouchers on College Enrollment:Experimental Evidence on New York City,NCEE 2010-4018 U.S.Department of Education, Brown Center on Education Policy at Brookings Harvard’s Pro-gram on Education Policy and Governance,2010[EB/OL].[2016-11-18].http://www.brookings.edu/about/centers/brownhks.har-vard.edu/pepg.

[15]亨利·A·吉鲁.教育与公共价值的危机:驳斥新自由主义对教师、学生和公立教育的攻击[M].吴万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16]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EB/OL].(2014-01-26)[2016-11-09].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4/0126/c1001-24235532.html.

[17]曾晓洁.效率与公平[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5.

[18]彭虹斌.择校权实现的差序格局[J].比较教育研究,2006(8).

[19]贺武华.教育券在中国实践中的再认识[J].比较教育研究,2004(10).

[20]彭虹斌.基于就近入学政策的学校选择权发展研究[J].比较教育研究,2011(8).

[21]丘伯,等.政治、市场和学校[M].蒋衡,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Forward with Obstacles:The Road of American“School Choice”

JIANG Yuyang
(Yunnan Normal University,Kunming 650500,Yunnan,China)

The item“school choice”originally referred to a kind of theoretical assumption,and then a kind of school-alternative school,finally with its prevalence it gradually meant some plans on choice of school.Historically,“School choice”process started from just theoretical assumption,and then it became new schools and finally infused under the support of policies and funds.This process is overall forward with some obstacles.

Educational Equity;American Education;School Choice

G405

A

1005-8427(2017)03-0064-7

10.19360/j.cnki.11-3303/g4.2017.03.011

(责任编辑:周黎明)

蒋玉阳(1992—),女,云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与区域发展研究院,在读硕士。

猜你喜欢

公立学校学校教育
国外教育奇趣
题解教育『三问』
教育有道——关于闽派教育的一点思考
办好人民满意的首都教育
英国的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
2016年美国公立学校排名
英国的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
学校推介
The State Schools and Private Schools in the UK英国的公立学校与私立学校
I’m not going back to school!我不回学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