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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0个省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比较

2017-01-27边新灿陈蓉

中国考试 2017年3期
关键词:行政区域投档实施方案

边新灿 陈蓉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杭州 310012)

全国30个省新一轮高考改革方案比较

边新灿 陈蓉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杭州 310012)

本文从高校招生考试科目与分值、统考统招的录取批次与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综合评价、高职分类考试及规范高考加分5个方面,对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比较分析。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考改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评价录取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在上海、浙江两省市先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至2016年12月底,全国共有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公布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方案或实施意见,其中包含了高考综合改革的内容。除上海、浙江和其他少数省级行政区域外,多数省级行政区域关于高考综合改革均为原则性意见,详细的实施方案尚待后续公布。本文现将30个省级行政区域高考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初步综述如下。

1 关于高校招生考试科目与分值

1.1 均不分文理

所有省级行政区域均突破文理界限,由学生跨文理选科。

1.2 均设置“3+3”的考试科目

1.2.1 均实行学考纳入高考评价体系

前一个“3”为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除个别省级行政区域仍执行教育部委托的分省命题任务外,绝大部分省级行政区域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后一个“3”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学考”)科目,由各省级行政区域自主命题。

1.2.2 均实行必考与选考的结合

前一个“3”为必考科目,后一个“3”为选考科目。

1.3 高中学考科目的考试实施和赋分办法

1.3.1 高中学考的具体安排和作用

浙江省实行高中学考与高考选考科目在同一次考试中相结合的办法:同一科目命制两种试卷,一种为“必考题”(满分70分),作为单纯的“高中学考”;一种为“必考题+加试题”(满分100分),“一考两用”,其中“必考题”的成绩作为“高中学考”成绩使用,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可用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高职提前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必考题+加试题”作为“高考选考”成绩使用。两种试卷同时在不同试场开考,后一种试卷多半个小时的考试时间,其中必考题试题相同。两种试卷的考试均允许学生跨年级参加,每位考生最多有两次考试机会。

其他省级行政区域把高中学考区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分开组织考试。其中山西、河南和青海,与浙江一样,不称为“等级性考试”,而分别称为“选考科目”[1]、“选考科目考试”[2]和“选科考试”[3]。合格性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安排,等级性考试一般安排在高三年级,仅限当年参加高考的学生参加,其中上海市对地理和生物两科分别在高二(下)和高三(下)提供两次机会,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合格性考试是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也可用于高职分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等级性考试用于统一高考招生。

1.3.2 科目数

高中学考的总科目数均覆盖高中阶段全部教学科目,包含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有的把音乐和美术合称为艺术。有的把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称为技术。有的把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的实验操作技能测试单列为考试或考查科目。大多数把音乐、体育、美术(个别省如宁夏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4])授权市、县级教育管理部门考核。其他科目均实行全省级行政区域统考。

供学生选考的科目数。浙江“7选3”,从“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7科中任选3科参加“必考题+加试题”的考试,计入高考招生总分。其他省级行政区域“6选3”,不含技术。海南省在文件中明确争取从2020年起把技术纳入,实行“7选3”[5],山东也表示创造条件把技术纳入,实行“7选3”[6]。海南在新闻发布会上对技术纳入高考选考的原因进行了具体的阐述:“技术教育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用技术课程是以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为主旨,以设计学习、操作学习为主要特征,是一门立足实践、注重创造、体现综合、科学与人文相统一的面向真实世界的课程。其核心是培养学生的技术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性。技术课程有助于强调心智技能与动手技能的结合,强化学生的手脑并用和知行合一;有助于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和创新精神的培养;有助于学生以问题解决为核心的综合能力的提升”[7]。

1.3.3 等级和赋分办法

合格性考试的等级。①浙江全部10个“高中学考”全省统考科目(技术把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为1科)均设ABCDE5个等级。辽宁省把合格性考试区分为设5个等级和2个等级两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采用等级制呈现,设ABCDE 5个等级,E为不合格,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科目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科目的实验操作考查以合格和不合格区分”[8]。其他省级行政区域的“合格性考试”均设“合格”“不合格”2个等级。

有的省级行政区域表示在特殊情况下,把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形式使用。如宁夏明确:“合格性考试成绩作为普通高中毕业或高中同等学力认定依据时,以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方式呈现;作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依据时,以原始分提供高校录取使用”[4]。

等级性考试的级别和赋分。除先行试点的上海、浙江均采用按等级赋分的办法外,28个省级行政区域有的(如天津、宁夏)在文件中明确表述等级性考试按ABCDE 5等21级赋分,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科每科满分100分,高考招生总分满分750分;有的未明确分几个等级,但明确了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科每科满分100分,高考招生总分满分750分;有的文件中没有明确表述,但可以推论出同样的精神实质。西藏和上海一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科等级性考试“每门满分70分”“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总分满分为660分”[9]。

1.4 外语科目

所有省级行政区域外语科目均与语文、数学一样,满分为150分。外语科目均实行每个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

浙江早在2008年就试行英语听力考试一年提供两次机会,每个考生有两次考试机会。新一轮改革进一步扩大为整个外语科目一年提供两次考试机会[10]。

北京确定从2017年起,英语听力分值30分,采用计算机化考试,与统考笔试分离,一年两次考试,取听力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英语科目总分值不变[11]。

天津确定从2017年起,在现有高考英语听力两次考试的基础上,实行高考英语笔试两次考试,为学生提供两次机会。英语科目成绩取笔试和听力各两次考试中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逐步探索高考英语科目计算机化考试方式”[12]。

广西提出“继续探索英语听力口语考试人机对话的考试形式,采用计算机考试系统辅助考试,每年3月组织一次考试,考生自愿参加,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以等级形式在考生高考档案中呈现,供招生院校外语专业以及对外语口语有要求的专业录取时参考”[13]。

1.5 其他科目考试次数

根据国务院《实施意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的精神,在“3+3”科目设置里,浙江除外语科目外,3门选考科目均一年两考,每个学生最多有两次机会;其他省目前对外语科目提供两次机会,很多省份均表示要创造条件增加提供两次机会的科目。

2 关于统考统招的录取批次、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

2.1 录取批次

绝大多数省级行政区域(个别省级行政区域在文件和新闻发布会中未涉及此内容)均明确要逐步减少、合并乃至取消录取批次。依据减少、合并乃至取消的深入程度,可以区分为以下4类。

取消所有录取批次。浙江从新高考首届学生毕业的2017年起,除特殊类型(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定向招生等)提前录取外,统一高考招生取消所有录取学校批次,纳入统一高考招生的本科院校和专科(高职)院校同时填报志愿、投档录取。

取消本科院校内部所有录取批次。上海从2016年起,山东从2017年起,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已公布减少、合并录取批次的具体时间表,将实质性运作,有的省级行政区域已提前运作。河北、黑龙江、辽宁、江西从2016年起,北京、河南从2017年起,合并本科二批和三批,其中黑龙江、辽宁同时取消本科一批内部的A、B段设置;海南从2017年起合并本科一批和二批,2020年起进一步把本科三批和一批合并,取消本科院校内部的批次;湖南已于2015年合并本科三批内部的A、B段设置,今后将逐步合并本科二批和三批,直至取消批次。湖北明确“艺术本科录取将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高职高专录取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2个批次合并为1个批次。从2016年起,文理类本科录取批次由3个批次调整为2个批次”[14]。广西已明确取消本科三批。

其他省级行政区域(个别省在文件和新闻发布会中未涉及此内容)均明确表示将创造条件(或“积极探索”)逐步减少、合并乃至取消录取批次。

2.2 志愿设置和投档模式

这里包含两个相互联系的问题:一是按专业(类)还是按院校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二是一档一投还是一档多投。

2.2.1 上海、浙江的先行实践

先行试点的上海、浙江均在改革方案中明确“1门对应即可”(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的机制,均已经按专业(类)公布了2017年在该两省市招生的高校的选考科目范围。

与此相应的考生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机制,浙江在2014年即明确“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15],意思是鉴于现行以院校为单位的志愿填报模式里,学生对优先考虑学校还是优先考虑专业很纠结,所以实行基于专业的志愿运行模式,充分尊重学生既要选学校又要选专业的选择权。一个志愿由“1所院校+1个专业”构成,录取时直接投档到专业录取。“专业+学校”的志愿构成里的“专业”是不受类别限制的,并非一些自媒体里有人误解的“只能选同一个专业类里的多所院校”。上海尚未公布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的具体办法,据了解总体上要考虑高校的选考科目范围和考生的选考科目情况等因素,可能会把选考同一个科目组合(比如“物理、化学、历史”)的学生作为一个单位来运作。

关于一档多投。浙江从2015年开始就在高职提前招生中的15所院校里试行一档多投,考生可以同时报考5所高校,最多可以为5所院校拟录取,最终选择一所院校入学就读,有效扩大了学生的学校的双向选择权[16]。2016年覆盖到高职提前招生的全部学校。

2.2.2 其他省级行政区域的改革思路

其他28个省级行政区域,基本上都明确高校按专业(或专业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基本上确定了(有的已明确表述,有的虽未明确表述但可以推论出)“1门对应即可”的机制。但具体是按院校还是按专业投档,只有少数省份已经在改革方案中提及。

福建已多年试行艺术类招生“一档多投”,此次提出在原来基础上扩大试点:“改进高校招生投档录取模式,逐步推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2017年起,使用统一高考成绩录取的专科高职院校的招生,实行按专业‘一档多投’录取”[17]。山东明确“自2020年起招生采用‘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方式。探索实行考生一档多投、多次选择的投档模式,增加高校与考生之间双向选择机会”[6]。湖南则提出“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学生选报多所学校制度,2015年已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中试行学生可选报1-2所学校制度,此后逐年完善并扩大”[18]。吉林提出:“在高职院校招生录取中实行院校与专业相结合的录取模式,探索平行志愿投档,一档多投。从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探索一档多投”[19]。广东也明确:“探索按院校专业投档和依据考生志愿将考生档案同时投放多所高校的录取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20]。河南“加快推进基于考生总成绩、专业志向和学习特长的考生志愿填报方式和投档录取方式改革”的表述隐含着按专业投档的考虑[2]。江西提出“2016年起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21],实质就是一档多投。河北表示要“积极探索‘专业+院校’的录取方式,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22]。重庆打算“加快研究‘按专业投档、一档多投’的投档录取模式并适时推行”[23]。天津决定“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探索高校与学生双向选择的录取模式”[12]。四川提出“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在进一步完善以学校为单位按专业大类划线投档办法的同时,积极探索‘一档多投’的录取模式”[24]。湖北表示要“构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多元互动录取平台,探索考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校录取的可行性,增加高校与考生双向选择机会。2015年起,省内高职院校进行网上多元互动录取试点”[14]。

3 关于综合评价

所有试点的省级行政区域均表示要推进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并增强在统一高考招生中的参考作用。此外,浙江进一步扩大2011年起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所高水平大学加入试点。广东、上海、江苏、山东等省市先后启动或推进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北京明确从2020年起,在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湖北也提出“探索省属高校依据高考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以及高校自主考核情况,选拔综合素质优秀学生的招生录取模式”[14]。

4 关于高职分类考试

关于上海、浙江两省市高职分类考试的改革,笔者在《新一轮高考改革浙江、上海方案深度比较研究》[25]一文作了详细比较,此处着重比较分析28个省级行政区域的相关改革举措。

《实施意见》对“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概括起来是两条意见:一是,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其中:中职毕业生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高毕业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使用高中学考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二是,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28个省级行政区域的改革方案关于高职招生改革的改革举措都体现了《实施意见》的原则要求,构成了共性的内容。在此基础上,各省级行政区域之间在具体落实上既有相同的措施,也有一些各有特点的个性化做法。

4.1 关于春季高考

有的省级行政区域把高职(高专)院校和部分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招生集中安排在统一高考招生前,称为春季高考。

天津提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计划主要安排在春季高考,分别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春季高考将成为市属高职院校在津招生的主渠道”,“在津招生的其他高职院校仍通过统一高考进行招生”[12]。把“春季高考”与“统一高考”并列对称。四川也提出“2021年起,高职院校入学考试调整至每年春季进行,并全面推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24]。山东把高职和应用本科招生称为“春季高考”,把统一高考称为“夏季高考”[6]。重庆提出:“从2017年开始,统筹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分类考试招生方式,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在每年的3月底至4月初(简称‘春季高考’)”[23]。

4.2 关于“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业技能”

山东称为“专业技能”,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技能测试可根据专业(学科)的不同需要采取笔试或实际操作测试的方式。“逐步实行由行业(专业)指导委员会或学校(专业)联盟组织、招生考试机构监督的考试形式”[6]。山西提出“2020年起,高职院校普通高考外各种形式的招生均要加试技能考试”[1]。吉林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职业技能测试”由各高职院校单独命题、自主测试,普通高中学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与高职院校自主测试相结合[19]。宁夏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的“职业技能测试”依托相关职业院校组织实施;普高毕业生报考高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使用高中学考“物理、化学、生物3个科目实验操作技能测试成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个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评价方式[4]。广西确定从2019年起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的“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和普高毕业生报考高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均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长远目标则要探索实行全区统考、成绩通用的办法[13]。贵州明确中职毕业生报考高职的“文化基础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组织,普高学生报考高职的“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组织[26]。河北“鼓励高职院校按大类联合考试招生,2016年将院校联考类别增至10个,2017年实现全部按大类联合考试招生”[22]。江西对“三校生”报考高职的“对口”单独招生,“文化基础测试”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厅制定统一标准,各招生院校具体负责组织;对普高学生报考高职提前招生,“2019年前作为过渡期,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均由高职院校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2019年起文化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通用技术、信息技术原始成绩”[21]。重庆表示“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主要实行‘文化素质+技术科目+职业倾向能力’考试招生方式”[23]。

4.3 关于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一些省级行政区域专门设立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学考并列,用于高职招生对中职学生“文化素质”的测试。江苏将进一步完善在全国率先实施的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7];山东、福建对中职学生报考高职均实行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福建的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3门科目,同一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17]。河南提出“加快建立中职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测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制度”[2]。

4.4 一些省级行政区域制定了选拔技能拔尖学生的办法

北京、宁夏对技能拔尖人才实行免试入学;贵州称为“中职推优”[26];山东提出“进一步完善技能拔尖人才招生办法,拓宽技能拔尖人才的升学渠道,逐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的比例”[6]。

5 关于规范控制和压缩高考加分

《实施意见》颁发后,教育部等五部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对高考加分予以进一步规范。各省级行政区域均根据《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出台了相关文件,并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文件中予以重申。山东确定“除国家规定的5项加分项目外,其他加分项目全部取消。2017年进一步取消‘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项目”[6]。北京明确“2016年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从2017年起,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调整为‘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中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校招生录取”[11]。江苏表示“自2016年起,将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27]。河北“减少和规范河北省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侨眷高知子女加分项目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22]。重庆“到2017年,取消农村独生女、三峡库区搬迁移民子女地方加分照顾政策”[23]。湖北“取消部分省属院校招收当地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和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2017年起,取消农村独生女加分政策。逐步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14]。

[1]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EB/OL].(2016-05-18)[2017-01-10].http://www.shanxigov.cn/sxszfxxgk/sxsrmzfzcbm/sx-szfbgt/flfg_7203/szfgfxwj_7205/201605/t20160518_145804.shtml.

[2]河南省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8-12)[2017-01-10].http://www.henan.gov.cn/zwgk/system/2016/09/09/010670801.shtml.

[3]青海省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5-09-02)[2017-01-10].http://xxgk.qh.gov.cn/html/1664/290650.html.

[4]宁夏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4-28)[2017-01-10].http://news.jyb.cn/gk/gkzc/201604/t20160428_658414.html.

[5]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3-17)[2017-01-10].http://xxgk.hainan.gov.cn/hi/HI0101/201603/t20160322_1809792.htm.

[6]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3-17)[2017-01-10].http://www.sdedu.gov.cn/sdjy/_zcwj/783694/index.html.

[7]郭精水,计思佳.我省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高考综合改革明年启动[EB/OL].(2016-03-17)[2016-12-23].http://www.hainan.gov.cn/hn/yw/zwdt/tj/201603/t20160318_1798576.html.

[8]辽宁省人民政府.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4-01)[2017-01-10].http://www.ln.gov.cn/zfxx/zfwj/szfwj/zfwj2011_111254/201604/t20160408_2110122.html.

[9]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1-13)[2017-01-10].http://www.xizang.gov.cn/zwgk/xxgk/201609/t20160911_86077.html.

[10]中国教育在线.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EB/OL].(2014-09-19)[2017-01-10].http://edu.163.com/14/0919/09/A6GEBAMH00294MBE_all.html.

[11]中国教育在线.北京市公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EB/OL].(2016-04-07)[2017-01-10].http://gaokao.eol.cn/bei_jing/dongtai/201604/t20160407_1384379.shtml.

[12]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4-27)[2017-01-10].http://www.tjzb.gov.cn/2016/system/2016/05/13/010001155.shtml.

[13]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EB/OL].(2016-03-22)[2017-01-10].http://www.gxedu.gov.cn/Item/12570.aspx.

[14]湖北省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5-03)[2017-01-10].http://gkml.hubei.gov.cn/auto5472/auto5473/201605/t20160520_836701.html.

[15]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解读[EB/OL].(2014-09-19)[2017-01-10].http://www.zjzs.net/app/portal/article.html?articleDomain.id=96758&categor-yDomain.id=92778.

[16]盛兰芳.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考试, 2016(7):37-41.

[17]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5-24)[2017-01-10] http://www.fjedu.gov.cn/html/xxgk/zywj/2016/05/24/1a6b8ee5-bbca-4944-b1cb-b5cd88f02510.html.

[18]湖南省政府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3-30)[2017-01-10].http://www.hunan.gov.cn/2015xxgk/fz/zfwj/szfwj/201604/t20160412_3043188.html.

[19]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吉林省印发《方案》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EB/OL].(2016-05-04)[2017-01-10].http://jl.people.com.cn/n2/2016/0504/c349771-28271225.html.

[20]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EB/OL].(2016-03-03)[2017-01-10].http://zwgk.gd.gov.cn/006939748/201603/t20160304_646476.html.

[21]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EB/OL].(2016-10-19)[2017-01-10].http://www.jiangxi.gov.cn/xzx/tzgg/201610/t20161019_1293506.html.

[22]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2-29)[2017-01-10].http://www.hebeea.edu.cn/html/ptgk/zcdh/2016/0229-180657-837.html.

[2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5-31)[2017-01-10].http://www.jlpjw.gov.cn/GuestBook/sjwj/sjwj/2016/05/14452310160.html.

[2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4-18)[2017-01-10].http://zcwj.sc.gov.cn/xxgk/NewT.aspx?i=201604190 90939-441135-00-000.

[25]边新灿.新一轮高考改革浙江、上海方案深度比较研究[J].中国考试,2015(2):3-7;人大复印报刊资料·中小学教育,2015(7): 33-36.

[26]贵州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EB/OL].(2016-04-21)[2017-01-10].http://www.gzgov.gov.cn/xxgk/jbxxgk/201604/t20160421_3935 07.html.

[27]江苏教育.江苏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EB/OL].(2016-02-23)[2017-01-10].http://www.ec.js.edu.cn/col/coll4041/index.html.

The New Reform Plans of the National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BIAN Xincan,CHEN Rong
(Zhejiang Education Examinations Authority,Hangzhou 310012,Zhejiang,China)

This article compares and analyzes the new National 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comprehensive reform plans of 30 provinces,autonomous regions and municipalities from five aspects as followed:the subjects and score of NCEE,the national wide unified recruitment tiers of NCEE,the setting of NECC will-decision and the students’files delivery pattern,the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the diverse examinations of higher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the regulation of awards bonus points in the NCEE.

Examination and Enrollment System Reform;College Entrance Examination Reform;High School Proficiency Examination;ComprehensiveApproachtoAssessmentandAdmission

G405

A

1005-8427(2017)03-0012-7

10.19360/j.cnki.11-3303/g4.2017.03.003

(责任编辑:周黎明)

本文系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课题“高校综合评价招生改革的理论和实践”(课题号:DIA160339)的研究成果。

边新灿(1960—),男,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研究员;陈 蓉(1986—),女,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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