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2017-01-27窦春晓
窦春晓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探究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窦春晓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社会整体利益是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有机统一,它是社会成员自身利益能够实现的根本前提,同时也切实保障着个人利益的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受到侵犯势必会对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造成危害。经济法以其特殊的原则和方法在经济方面确保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行,通过法律约束及合理的国家干预充分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经济法;社会整体利益;维护;国家干预
一、经济法发展历程简述
经济法部分概念来源于古代财税法,但内核上与其有明显区别。经济法产生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逐步进入垄断时期,垄断性企业出现后开始操纵市场,使市场平衡遭到破坏,与此同时,社会公平问题陆续出现,如:资源分配不均、城乡地区收入悬殊、社会财富和权力主要集中在少数资本家手中等等,社会矛盾不断加剧,国家急需运用有效手段对这一系列问题进行调节,由此,经济法应运而生,它充分体现了国家的经济职能。
中国经济法诞生至今已有三十余年,三十余年间经济法不断发展扩充理论核心,出现了众多说法不一的理论学派,但也在业界达成了不少共识。业界内学者普遍认为我国经济发初步产生于建国初至改革开放这一时期,在这一阶段中,我国经济法吸收借鉴了许多其他国家的经验出台了很多经济法规,其中,以前苏联法制建设的影响最为显著,比如早期的计划经济体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家积极推进经济法建设,我国经济法正式出现,不仅适应了我国经济体制转型的需要,还顺应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我国经济法进入飞速发展阶段,弥补了其他法律在经济领域的不足之处,并为21世纪初我国经济法进入全面发展阶段做好了铺垫和基础。
二、维护社会整体利益是经济法的重要原则
经济法能为正确的国家干预提供法律支持,能主动对社会经济进行积极有效地干预。现阶段,我国学界对经济法的原则有多种观点,综合多家观点,我认为经济法原则应由维护社会整体经济利益原则、公平与效率兼顾原则、国家适当干预原则构成。其中,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最为重要和基础。
从中国经济法立法情况来看,很多经济法立法都是为了追求社会整体利益,包括维护市场平衡,保证经济领域的竞争公平性、削减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出于这一立法目标,经济法立法内容不仅注意到了市场主体间的竞争公平性,还注意到了不同规模企业对市场秩序的不同影响力。小企业规避风险能力与大企业相比较弱、所获得的优质资源与大企业相比较少、人力资源和组织形式较为薄弱、在发展过程中所承受的压力较多且获取信息与资本的渠道较为单一、有限,因而经济法注重维护小企业与大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严格抵制大型企业对小型企业的“围追堵截”现象,规制大企业对资源的垄断及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进行商品倾销的行为,减少小企业被合并现象,鼓励小企业充分运用政策优势,蓬勃发展。过去在生产到消费环节中,市场机制和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导致消费者长期以来处于弱势地位,侵权事情屡见不鲜,消费者权利保证没有落到实处,随着法治基础的不断完善,人们的维权意识有所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为了较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我国经济法确定了生产经营者的相关义务和产品责任,填补在这一环节中的法律漏洞,规范生产经营者行为的同时使得消费者维权有路可循,有法可依。在宏观调控方面,确保国家财政及金融体系的良性运行也是经济法注重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原则的重要体现。种种做法有利于促进企业优化自身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带动全社会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三、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特殊性
(一)多样的调整手段
经济法用以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调整手段是多样的。独特之处在于它同时使用私法、公法两种调整手段,经济法注重缓和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不仅仅致力于对私权利的维护,同时致力于对公权力的制衡,削减公权力被滥用的现象,使得公、私权利能够被合理协调使用,从而促进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社会整体利益得到维护。
(二)独特的维护路径
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路径具有独特之处。经济法理性假设:必须将保护社会整体利益无条件放在保护个人利益之前,因为,社会整体利益是不是社会成员利益的简单相加,而是全体社会成员个人利益的有机统一,只有在保障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宪法及法律才能充分发挥作用、职能保障人自身的权利。由此可见,其主张的维护路径同公法、私法有明显区别。公法、私法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实现方式上有很大差异。公法作为政府组织出台的法律体现了它是政治国家层面的的法,它要求适用的人运用刻意的方式自发为公共利益服务,而私法属于市民层面的法律,它允许社会成员努力实现自身利益,只通过对个人行动的巧妙限制促使其行动对社会利益有益。
四、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方法策略
(一)强化经济立法以及运行宗旨经济法早期是为了有效弥补市场经济的漏洞、克服市场失灵、缓解政府无能情况而出现的。市场调节自身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市场调节的这些缺陷导致起极容易造成社会经济波动和优质资源浪费,特别是在大型项目的建设规划上表现地尤其明显,单纯的市场机制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这需要我们对经济法的立法尤其重视,积极去适应当今时代千变万化的市场情况,盯紧市场动向,随时立法,跟紧时事随时修订,保证其在运行过程中的有效性。同时,明确强调立法宗旨,使得经济法在运行过程中能完全围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这一宗旨展开,保证其根本目的的实现。
(二)强化经济法对社会整体的调节
经济法对社会整体的调节主要运用了宏观调控的方法。需要政府根据经济运行方向合力运用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发挥职能,合理分配社会财富及资本,积极优化落后企业,合理扶持小企业,吸纳外来优秀投资,鼓励消费,鼓励市场扩张。保持宏观调控的正确方向,保障市场秩序。促进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
(三)完善责任制度
当部分民众或团体损害了社会整体利益时,应依照法规对其进行严厉惩处和判决,这一手段对维护社会整体利益具有积极作用。经济法促进了相应责任制度的建立,督促国家使用民事、刑事责任等对民众加以约束,并建立能强制制止民众或团体危害社会整体利益事件的机制,不仅如此,还促进责任形态的行成,确保其他部门法律能有效实施。
五、结语
如今,我国经济增长幅度较快,伴随着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不断进行中,社会不稳定因素逐渐增多,各类矛盾逐渐凸显。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我国社会经济所面临的挑战会只增不减,需要国家把控时事,积极规避风险,出台相应对策,尽最大可能发挥经济法及其他法律部门的作用和功能,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1]卢代富.经济法对社会整体利益的维护[J].现代法学,2013,04:24-31.
[2]霍旭.中国经济法发展历程研究[J].鄂州大学学报,2015,05:8-10.
[3]王超.经济法基本原则探讨[J].法制与经济,2013,03:15-16.
[4]王雪莹.对经济法维护社会整体利益的探索[J].时代经融,2017,02:286-294.
[5]牛壮.经济法对社会整体维护的分析[J].法制博览,2016,07:252.
D
A
2095-4379-(2017)18-0212-02
窦春晓(1988-),女,汉族,山东淄博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研究方向: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