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死亡的法医鉴定要点分析
2017-01-27罗成陈杰
罗 成 陈 杰
河源市东源县公安局,广东 东源 517500
溺水死亡的法医鉴定要点分析
罗 成 陈 杰
河源市东源县公安局,广东 东源 517500
溺水死亡率在全世界非故意伤害死亡率中位居第二,溺水死亡也是法医进行尸体检验中最常见的一种检验情况,因此,如何对于溺水死亡做好全面的法医学检验鉴定,对于溺水死亡的防范和鉴定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针对现场勘查、溺水死亡的尸体检验包括气道、肺泡腔内大量泡沫和藻类等异物的出现、身体损伤、溺死斑、胃和十二指肠内有溺液和异物、内脏器官有浮游生物、血清中氯离子浓度的变化、血清中钾离子浓度的变化、国内外溺水死亡尸体检验技术发展现状、硅藻检验技术中硅藻的定义和硅藻检验的原理等方面对溺水死亡中法医的鉴定要点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溺水死亡;法医鉴定
溺水死亡主要是由于液体阻塞了人体的呼吸道和肺泡进行气体的交换,导致人体内缺少氧气以及二氧化碳,从而导致窒息的一种死亡方式。溺水死亡率目前居全世界非故意伤害死亡第二,尤其是以儿童、男性以及接触水的机会较多的人容易发生。溺水死亡的尸体是法医学尸体检验中非常常见的类型之一,由于我国江河湖海水网密集,每年需要进行鉴定的溺水死亡的尸体数量极其庞大,其中在江河湖海中发现的溺水死亡的尸体,绝大多数都属于溺水者的意外死亡,但也有部分溺水者存在自杀或他杀的情况,当然也不排除死后抛尸入水伪造成为意外溺水身亡的案例。因此,法医在对溺水死亡尸体进行鉴定时,应参照溺水死亡的尸体特征结合现场勘查的实际情况以及案情,对尸体进行全面细致的检验,从而才能得出溺水死亡的具体客观鉴定结论。
一、现场勘查
在对溺水死亡者进行尸体解剖之前,现场勘查时极其必要的,在现场勘查的过程中,法医需要首先对溺水死亡者的性别、年龄等进行基本的勘查,之后法医还需要对发现溺水死亡者的尸体现场进行搜索,包括溺水死亡者的衣物、鞋袜和其他随身物品等,以便后期通过这些物品,可以对溺水死亡者的身份进行确定。除此之外,法医还需确认溺水死亡者的尸体是否有明显的疾病和伤残、是否有酒精中毒、触电、吸毒等可能导致溺水死亡者意外溺水的情况,以及溺水死亡者的窒息过程和死亡时间长短等多方面的因素。其中法医也需要对溺水死亡者打捞或发现现场江河海水的流向和水深等进行勘查,以确定溺水死亡者是否有出现漂移等情况。如果遇到个别特例,当法医在对尸体进行鉴定时,无法从勘查现场找到可以明确判断尸体为溺水死亡的证据,则可以从案情的调查为主从而进行解决。最终,法医需要将鉴定的尸体检验结果,结合现场的案情得出详细全面系统的鉴定报告[1]。
二、溺水死亡的尸体检验
典型的溺水死亡者会分别经历前驱期、呼吸困难期、失神期、呼吸暂停期、终末呼吸期及呼吸停止期。而这六个时期的总时间不过只有短暂的六分钟,当然因年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水域温度、个人水性等诸多特点,个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所在鉴定鉴定溺水死亡的尸体时,不能仅靠尸表检验,还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尸体解剖检验。
(一)气道、肺泡腔内大量泡沫和藻类等异物的出现
法医在对溺水死亡者进行鉴定时,往往会发现大部分的溺水死亡患者的气管内、口、鼻孔部会有大量的白色或淡粉红色泡沫和藻类等各种异物的出现,这主要是因为溺水时,由于人在水中无法进行自主呼吸从而出现呛咳现象,进而导致水进入道人体的呼吸系统,刺激呼吸道黏膜分泌大量黏液,从而导致人体内的肺泡腔压力增大和血管破裂,喉头、气管、支气管的粘膜上皮肿胀、充血和出血,人体内的黏液和血液等进行混合,从而导致人体气管、肺泡腔内、口、鼻孔部等有大量的白色或淡粉红色泡沫和藻类等异物的出现。一般来说,溺水死亡尸体的气道、肺泡腔内大量泡沫和藻类等异物的吸入深度和部位,与溺水死亡者的年龄段没有明显差异,但可能与气道、肺泡腔内异物的形状和数量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来说液态比固态的异物更加容易吸入,稀薄的液体会比黏稠状的异物更加容易吸入,从而也更加容易在溺水死亡者的气道和肺泡腔内被发现[2]。
(二)身体损伤
身体损伤是溺水死亡者进的特点之一,因为溺水死亡后,尸体在流动的江河海水流的冲击下或在对尸体进行打捞的过程中时,经常会不可避免的发生身体上的损伤,但这些损伤一般只属于人体表皮的擦伤,其具有边缘不整齐的特点。在部分的尸检中,法医往往也会发现溺水死亡者有颈部肌肉出血的现象,一般出现该种情况,多为溺水死亡者溺水前在水中进行剧烈挣扎,从而导致的身体骨骼肌的收缩和痉挛,造成的肌组织间的血管断裂出血。
(三)溺死斑
溺水死亡者的肺叶或肺下叶往往会出现一定的溺死斑,溺死斑是一种浅灰色夹杂着淡红色的斑块,是确定溺死的重要证据之一。溺死斑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溺水死亡者在溺水后,肺内压突然增高导致肺泡壁破裂出血并溶血形成的,溺水者剧烈呼吸使溺液、粘液和空气三者,在呼吸道相互混合而形成泡沫,溺水者死亡前吸气的力量大于呼气的力量,从而使得溺液吸入肺泡后不易呼出,于是形成溺死斑。在对溺水死亡者的肺部进行观察时候,可以发现其肺部的表面一般较为湿润和光泽感强,在溺水死亡者的肺部可以看到其中浅灰色是肺泡缺血区其中的浅灰色是人体肺泡的缺血部分,而淡红色是出血的部位。但溺死斑多见于新鲜的溺死尸体,法医在对死亡时间较长的溺水死亡者进行鉴定时,一般不考虑溺死斑,因为当溺水死亡者死亡时间过久,则溺死斑会不明显或难以鉴定[3]。
(四)胃和十二指肠内有溺液和异物
溺水死亡者的胃和十二指肠内一般会出现溺液和异物的情况,这主要是因为溺水死亡者的溺液被吸入肺部的同时,可能会吞咽进人体的胃部,从而进入到十二指肠内。所以,法医可以依据在溺水死亡者的胃部和十二指肠内发现溺液和异物的情况,作为是鉴定溺死的证据之一。
(五)内脏器官有浮游生物
法医在对溺水死亡者进行鉴定时,往往会发现大部分的溺水死亡患者的内脏器官中往往会有浮游生物的出现,这些浮游生物,主要是指在水中生活的一些微小的动物和植物。这主要是由于溺水死亡者在溺水的过程中吸入了大量的溺液在肺泡内,溺液通过体内循环分布至全身,从而使得溺水死亡者的内脏器官,包括心脏、肺脏、肝脏、脾脏等中可能出现浮游生物的情况。
(六)血清中氯离子浓度的变化
法医在对溺水死亡者进行鉴定时,可以将尸体血清氯离子浓度的变化,作为是衡量溺水者是在淡水还是海水中溺死的标准之一,因为溺水死亡者在海水中和淡水中都有可能发生,这就造成了溺水死亡者左右心血液中氯离子浓度的不同,在淡水中溺死的溺水死亡者的左心腔的氯离子浓度一般来说,会比右心低。而在海水中溺死的溺水死亡者的左心腔的氯离子浓度一般来说比右心要高。
(七)血清中钾离子浓度的变化
溺水死亡者体内血清中钾离子浓度的变化可以作为是衡量溺水死亡的标准,因为当溺水死亡者在溺水的过程中,会将大量的液体吸入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乃至肺泡中,从而引起溺水死亡者的呼吸道被堵塞,造成溺水死亡者的机体内严重缺氧和大量二氧化碳的存在,从而导致溺水死亡者急性呼吸性酸中毒,这个时候,溺水死亡者血浆中的碳酸增高促进了解离成为氢离子和碳酸氢根,氢离子在和细胞内的钾离子进行交换的时候,血液中的酸碱度从而发生了变化,就会导致溺水死亡者体内血浆中的钾离子浓度升高,但如果溺水死亡者的溺水死亡时间较短,则一般情况下,溺水死亡者体内血清中钾离子浓度的变化不大,这个时候就不能只单一的考虑血清中钾离子浓度的变化来衡量尸体是否为溺水死亡。
三、溺水死亡尸体检验技术
(一)国内外溺水死亡尸体检验技术发展现状
国内外法医界对溺水死亡尸体的检验技术多种多样,尤其是随着近几年来,全世界计算机和信息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目前国内外法医界已经开始采用数字化的计算机控制扫描技术,通过获取图像、自动搜索颗粒等自动化分析功能,在国内外法医界备受青睐,虽然计算机信息科学技术和生物医学的鉴定方法被广泛应用于全世界各地,但目前而言,对于国内外法医界中对溺水死亡进行鉴定,最多且最长被采用的仍然是硅藻检验技术法。
(二)硅藻检验技术
硅藻检验技术是目前国内外法医用于鉴定尸体是否为溺水死亡的重要检验方法之一,硅藻检验技术主要是通过在尸体的内脏器官中检出硅藻,并对硅藻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一种方法。目前,国内外法医大多数通过是光学显微镜检测溺水死亡者脏器组织内的硅藻,硅藻检验技术的方法虽然并不能够直接判断溺水死亡者的确切死因,但通过对溺水死亡者的溺死地点的水样种类和数量比对,对于帮助确定溺水死亡者的死亡地点有积极的作用。现如今,全世界各国法医界运用的硅藻检验技术法很多,主要的方法是通过对样本的提取和消解后,采用硅藻富集方法和硅藻观察方法来进行的。硅藻检验技术方法是一种简单易行且稳定可靠的鉴定方法,在技术操作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一般硅藻检验技术法可以准确的鉴定出死亡者是否属于溺死的情况。
1.硅藻
我国在上个世纪三十年代就开始进行硅藻检验法了,硅藻检验技术中所采用的硅藻,实际上就是一种种类繁多的单细胞藻类,在全世界大约有上千种不同的种类,大部分的硅藻体长大约在一微米至两百微米之间,硅藻的细胞壁除个别种类外,大部分的硅藻都是高度偏向硅质化,上下有两个透明的壳,以壳环带套合形成的一个硅质细胞壁。硅藻的生活环境非常广泛,几乎只要是地球有水的地方都能发现硅藻的痕迹。根据硅藻壳面上花纹的排列不同,大部分的硅藻可分为中心目硅藻和羽纹目硅藻两大类。
2.硅藻检验的原理
在硅藻检验技术中主要是通过利用溺水死亡者体内溺液利存在的硅藻进行鉴定,当人发生溺水时,人体吸入的溺液中的硅藻会突破肺泡,从而进入到人体的血液中进行循环,并随着溺水死亡者的血流分布到其大脑和各个内脏器官当中。因而,现今的硅藻检验技术主要是通过鉴定溺水死亡者的体内是否存在硅藻,如果溺水死亡者尸体内脏器官中的硅藻检验技术的分析鉴定结果为阳性,且硅藻的种类和实地的水样保持一致,则可确定为该尸体为溺水死亡。但如果只是单独的从尸体的肺内检出少量硅藻,这是不能证明该尸体为溺水死亡的。
四、结语
总的来说,对溺水死亡尸体的鉴定是法医学鉴定中一项非常常见且复杂度和难度较高的鉴定之一。因此,这就要求,我国的法医工作者在对尸体进行鉴定的过程中,必须认真、细致、全面的做好鉴定工作,并通过利用最新的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依据勘查现场尸体的实际情况,做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1]马开军,李棨.上海地区水域中硅藻的基本分布调查[J].鉴定实践,2012.83.
[2]赵子琴.法医病理学(第3版)[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4.6.
[3]湖北等六省公安厅科研小组.内脏硅藻检验对判定溺死的研究[M].全国法医学术讨论会论文选编.北京:群众出版社,20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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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4379-(2017)18-0165-02
罗成(1981-),男,汉族,安徽巢湖人,本科,河源市东源县公安局,初级法医师,研究方向:法医病理、法医临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