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破获多起食品药品大要案销售假药商家已被刑拘
2017-01-26
巴中破获多起食品药品大要案销售假药商家已被刑拘
近年来,巴中市进一步完善公检法食药四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查办涉刑案件中遇到的证据问题和法律疑点进行了深入有效的探讨。强化与公安机关联动机制,大要案查办取得明显成效。
行刑联动 破食品药品大案要案
今年上半年,巴中查办的典型大要案件有:巴中市食药监局和南江县局联手查获“1·11”无证经营药品和销售假药案,涉案金额近100万元;通江县食药监局查获假冒名酒案,货值金额34.213万元,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批捕;平昌县局查获的“人血白蛋白”假药案,13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南江县局查获的某医疗机构使用未经注册医疗器械案,涉案金额11.1万元;恩阳区局查获销售假冒白酒案,货值金额7.1976万元,目前已移交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市食药局查获的某医疗机构非法渠道购进罂粟壳案,涉案货值近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之中。
无证经营 销售假药商家已被刑拘
1月3日,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在对南江县黑潭乡街道某药业连锁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经营场所的货架上摆放有“复方咳喘灵胶囊”22瓶(山东明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086,规格:400mgX60粒/瓶);“金骨关节康胶囊”13盒(山东明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规格60粒/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7020086);“半步痛清虫草蝮蛇胶囊”6盒(河南健华药业有限公司,规格:0.5克*60粒,生产批号:20150401,保质期:20170401,许可证号:豫卫食证字(2009)第410000-000055号)。该店不能提供上述产品的购进票据和供应商资质证明,执法人员初步判定上述两个批次的药品涉嫌为假药,随对其上线送货情况进行调查。
1月11日,一经营业主向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他在三天前以索取上述产品的销售票据和供应商资质证明为由,向本案当事人何某电话订购药品,现何某已送货至其门市。获悉这一情况后,南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当地政府和派出所,将何某现场挡获。经查,何某驾驶的越野车内,共计存放48个品规的食品药品,共计1090盒(瓶)。经初步判定,其中4个品规药品(约200余瓶)涉嫌为假药,8个品规的预包装食品涉嫌为假冒产品。
经公安机关查明,何某为南江县侯家乡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和药品销售资格证书的情况下,从2016年3月通过网络和电话等方式购买药品、预包装食品,分别储存于南江县长赤镇、双桂乡、广元旺苍县木门镇等地仓库中,警方和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共计查获药品8642盒(瓶),保健食品1314盒(瓶),其中假药4000余瓶,涉案金额近100万元。
目前,何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