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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2017-01-26

法制博览 2017年9期
关键词:权责主管部门规制

黄 宪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0



我国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及其法律规制

黄 宪

中国海洋大学,山东 青岛 266100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构成了一个有别于现实社会的虚拟社会,随之而来出现了诸多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我国面临的网络信息安全威胁十分严重,现行的网络信息安全政策法规已经难以适应互联网的发展,我国应尽快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维护网络空间上的国家主权和国家信息安全以及个人信息、商业信息和电子交易的安全,促进互联网产业顺利健康发展。

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现状;立法完善

近几年来,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产业迅猛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其经济规模非常庞大,成为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互联网已经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新平台。据相关部门预测,2016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市场规模将达17.8万亿,未来五年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24.67%,到2020年预计将达43万亿。

而互联网迅速发展的这几年,我国也逐渐加大推动发展互联网的力度。2010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并且明确了时间表,到现在三网融合已经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并且我国为了支持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相继出台了若干政策,例如提高4G速度和降低资费、宽带入村等,推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但是,我国面临的网络信息安全现状十分严峻。由于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还不健全,现有的网络信息安全法律法规不足以适应互联网的发展。为维护我国网络空间的国家信息、个人信息、商业信息等的安全,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立法现状

现有的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目前规制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结构较为单一,在2016年11月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出台并实施。这为我国的网络信息安全提供了高位阶的法律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但是,由于法律新出台,且《网络安全法》出台之前并没有如此高位阶的法律对网络信息安全进行规制,另一方面,《网络安全法》虽然对网络信息安全的主管部门做了一定的规定,但是并不明确,例如,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目前还并没有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明确这些部门的权责。故《网络安全法》在适用上欠缺可操作性。

二、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保障的完善

(一)完善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

完善我国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体系,首先是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位阶,制定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前瞻性的综合性规制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第二,明确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法律原则,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为整个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法律体系明确保护方向。第三,提高网络信息安全的涵盖面,加大处罚力度。不仅要全面保护国家信息、商业信息不受侵犯,个人信息也要加大保护力度,全方位的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将于2017年6月1日生效。这部法律的制定和生效,不仅可以解决由于高位阶法律的缺失在实践中所引起的问题,同时该法在内容上对网络信息安全做了比较周全而详细的规定,是关于网络信息安全的综合性法律。新出台的《网络安全法》,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提供了法律保护,国家支持研究开发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网络产品和服务,依法惩治利用网络从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此外,《网络安全法》着重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做了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这体现出该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程度。

(二)进一步明确网络信息主管和监督单位,权责分明

新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信息主管和监督单位以及他们的职责,将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的监督工作划归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网络信息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做了却分,明确了他们的权责,一方面,避免了权责混乱,职责交叉的局面,有利于对互联网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明确相关部门的权责,有利于互联网的健康运营,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网络用户知晓了网络信息的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当发现有网络信息遭受安全威胁时,能够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上报,及时应对威胁。但是,《网络安全法》对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的权责规定较为笼统,让其依照《网络安全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在这里,其他有关法律和国家规定指向较为宽泛,规定的并不明确,有可能依然会出现多部门权责交叉的现象发生,故应进一步明确网络信息主管和监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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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2017)09-0251-01

黄宪(1995-),女,汉族,江西宜春人,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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