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对三省(市)农村居民法律服务需求的问卷调查*

2017-01-26黄文娟费蓬煜

法制博览 2017年9期
关键词:法律意识理工大学农村居民

黄文娟 王 倩 费蓬煜

华北理工大学,河北 唐山 063015



对三省(市)农村居民法律服务需求的问卷调查*

黄文娟 王 倩 费蓬煜

华北理工大学,河北 唐山 063015

城市化进程农村居民在与城市社会融合的过程中,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正确了解其法律需求,以便消除农村居民在法律与制度的认识误区与执行误区,通过法律保障其各项合法权利的发展。

农村居民;法律服务需求;法律援助

农村居民基层法律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之上,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提供,与农村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的,旨在保障农民群众和农村以及各类组织基本权利与合法利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与稳定和谐的一项村公共服务。为进一步了解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居民的法律需求与要求,我们对农民居民这个阶层进行了调查和研究。

一、农村居民基层法律服务需求的调查

研究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问卷由个人基本情况和村民对法律的了解情况为内容组成。主要内容包括:居民的法律意识情况、对法律的了解程度、法律的了解途径、法律的运用以及对法律的信心等13个问题进行了调查,在河北省、陕西省、重庆市分别选取一个小镇随机进行试点调查。共发放问卷300份,收回272份,有效回收率为90.67%,在样本中:1.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南因镇的随机调查中,男性人数占46.67%,女性占53.337%;年龄30岁以下最多,占42.22%,51岁以上最少,占2.22%。2.在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巴山镇的随机调查中,男性人数占54%,女性占46%;年龄41-50岁最多,占38%,30岁以下最少,占16%。3.在重庆市綦江区南桐镇的随机调查中,男性人数占56%,女性占44%;年龄30岁以下最多,占48%,41-50岁最少,占14%。

二、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一)对于法律大多数农村居民不了解,或了解的程度太低

在“您对法律知识了解吗?”、“是通过什么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的调查中,被调查的居民都对此表示知道或了解一些,但是对具体的法律的规定和使用并不了解。同时,在报刊、电视节目、网络、普法宣传、其他途径这些了解方式中,居民仍然以收看电视节目为主要的了解渠道,其比例达到55.67%,其次是网络和普法宣传,占得比重很少的了解方式是报刊。由此,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相比较70-80年代来有明显增强,但对实际生活中有具体涉及的法律问题时,部分人回答“没什么”,还有一部分人的回答是“不清楚”“不知道”。从我们调查的河北、陕西、重庆三个地区的总体情况对比来看,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基本呈现出自东向西渐弱的情况。

(二)大多数农村居民对法治环境感到满意,但法律意识不强,仍需增强

在“您认为法律和您的日常生活、工作关系大吗”的问题中,表示法律和自身生活关系密切的平均比例超过了70%,同时在“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和“您认为在法院打赢官司最重要靠什么?”的问题中,选择“能,对法律非常有信心”和“法院打赢官司最重要靠法律正义与法官秉公执守”分别占到55.9%和75.9%。我国农村居民对于法律能维护其权益感到非常有信心,在以河北、陕西、重庆三个省为样本的调查中其平均比例也超过50%。但在“您觉得您的法律意识强吗?”的问题中,多数人表示一般,表示法律意识不强的比例也高达到了10.9%。从这些问题来看,大部分农村的法律意识需要增强,少部分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急需增强。

(三)农民个人维权意识不强,遇到侵权时,大多数私下调解或居委会解决

在“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你会采取何种方式维权?”的问题中,大多数人表示愿意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其平均比例占到了71.5%,也有一部分的人感觉很委屈认为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抱着一种息事宁人的想法,回答中也有少数人表示用武力解决或者用关系解决,此外还有极少数人对于被侵权表示根本没在意过;在“如果您与亲戚、朋友或邻居发生纠纷,你首先会想到怎么处理方式?”的回答中选择村干部调解的位居榜首,次之是居委会解决和私下解决,选择起诉到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的的农民也是在其他方式不能解决的前提下,因为在100份问卷里面只有8份直接选择诉讼,其比例只占到8%;而在“如果你与他们到法院打官司,您会感到如何?”的问题中,多数人选择了既不光彩也不丢人,但也有的16.37人选择了比较丢脸这一选项,选择很丢脸的比例也占到了2.8%。农村居民不仅个人维权意识有待提高,而且他们的这种耻讼心理也应当予以正确引导。

综上,农村居民生活和法律是密切联系的,农民利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现出不足,特别是农村弱势群体的利益得不到基本保障,这与我们现行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有着密切的关系。

[1]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00.

[2]陈朝兵.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内涵、特征与分类框架[J].学习与实践,2015.04.

*华北理工大学2015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为X2016113)。

D

A

2095-4379-(2017)09-0067-01

黄文娟(1992-),女,汉族,陕西汉中人,华北理工大学,法学本科;通讯作者:费蓬煜。

猜你喜欢

法律意识理工大学农村居民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昆明理工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融媒体时代下的新闻宣传与法律意识
促进农村居民心理健康与实现精准扶贫
探讨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意义及途径
论公民法律意识对纠纷解决策略选择的影响
做强农村居民的健康防线
俄罗斯农村居民就业、收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