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

2017-01-26姜悦悦

法制博览 2017年22期
关键词:税法法定纳税人

姜悦悦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

姜悦悦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征收过程中征纳双方的矛盾日益突出,将诚实信用原则纳入税法有利于平衡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促使税法在个案中的适用结果更加公正合理,便于形成较为和谐的纳税关系。

诚实信用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公平原则;信赖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要求征纳双方都应该诚信地履行义务,不违背双方的合理信赖和期待利益,营造依法征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

一、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税法的必要性

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规范系统,而税收关系不是建立在自愿等价的基础上,税收具有强制性和无偿性的特点。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表面上看是不对等的,这导致在纳税的各个环节存在一定的信用危机,纳税人偷漏税等不诚信纳税的情况屡见不鲜,诚信纳税的意识淡薄;征税机关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诚信征税,可能利用手中征税的权利来为个人谋取私利,从直接来看,侵害了纳税人的权益,从间接来看,打击了纳税人纳税的积极性,损害了法律的威严,使纳税人对征税机关失去信任,不利于国家税收利益的实现。除此之外,纳税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过于强调纳税人的义务。因此,把诚信原则适用于税法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基本权利,使其愿意积极主动纳税。

面对社会政策的变迁以及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税法在适用方面难免有漏洞或是在个案的事实认定、法律解释或适用方面有偏差,这就需要适用诚实信用原则去平衡各方利益要求,保证案件处理的公正合理,实现税收的公平。当然,当税收的各方主体都遵守诚信原则时,交易成本会降低,税法的效率价值也会有所显现,保障税收利益。

二、诚实信用原则在税法中适用的表现

诚实信用原则对征纳税双方设定的义务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征税机关要对收益的实际获得者按照交易的实质内容确定税种和税率来进行征税。纳税人应该诚信纳税,禁止通过欺骗隐瞒等方式来逃避缴税。其次,征税机关要保证税收法律和政策的稳定性,税收要素和税收法定程序的确定性,不能朝令夕改,使得纳税人有较为准确的预判,从而合理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发挥税收政策及法律的引导和鼓励作用。纳税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己的纳税申报义务和缴纳税款义务,不得恶意拖延。再次,征税机关应做到便利纳税人,文明执法,而纳税人应在税款征收过程中积极配合征收机关,提供各种纳税资料,不弄虚作假、不拖延。最后,当遇到情事变更时,征收机关要懂得变通,保证征税公平,在维护国家利益的同时不损害纳税人的利益。

三、诚实信用原则与税收法定主义的关系

从实质上看,诚实信用原则是可以与税收法定原则形成补充关系的。在坚持税收法定主义的前提下,补充适用诚实信用原则,更利于实现税法公平。税收法定主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是对非特定的纳税人普遍适用,侧重形式合法性的原则,而诚实信用原则注重实现个案的公平合理。在个案中,诚实信用的适用有利于弥补税收法定原则的某些偏差、漏洞与不具体,以至于达到税法在具体案件中适用结果的公正合理,平衡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当然,由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的界定和范围的边界具有不确定性,为防止滥用诚实信用原则,在具体案件中有法律规定的应该优先适用法律规定,只有法律没有做出规定或者适用具体规定明显有偏差的情形下,才适用诚实信用原则,使得诚实信用原则成为税收法定原则的有益补充,共同作用于税收公平。

四、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税法中的体系建构

诚实信用原则在税法方面的体系建构要求强化纳税信用的制约,不应只把诚实信用看做一种道德规范,应把其上升到法律规范,增强其法律约束力。我国应尽快出台税收基本法律制度,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公民诚信纳税,征税机关依法征税等有关问题。公民应诚信纳税,依照税法的内容和程序积极主动得纳税,履行纳税的义务。征税机关有推定诚信义务,在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纳税人偷漏税之前,应该推定纳税人为诚信纳税,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利。依法诚实纳税的实现实质上体现出经济学中的博弈理论,纳税人和征税人在对立中走向统一。即纳税人诚信纳税,相对应地征税机关也应该诚信征税;征税机关诚信征税,纳税人才能乐于诚信纳税。

税务机关应分类建立纳税人的诚信档案,做好纳税人纳税历史资料的详细记录并进行风险信用评估,与银行、保险等部门加强合作,建立信用体系数据库,全社会通力合作做好纳税人纳税的诚信记录,掌握纳税人的经济行为,保障税源的真实可靠。通过税收信用公示激励以及不诚信惩罚机制,创造一个良好的纳税环境。除此之外,我们应增强纳税人的税收文化理念以及权利意识。征税机关应广泛宣传税收法律和纳税知识,为民众提供纳税咨询服务,培养和提高纳税人自觉诚信纳税的意识,让群众切身认识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诚信纳税的观念深入人心。

五、结语

诚实信用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能够很好的弥补税收法定主义的缺陷,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使征纳双方的关系更加和谐。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诚信原则在税法中适用的研究。

[1]邵伟杰.诚实信用原则在税法上的适用探讨[J].税法理论与实务,2010.

[2]徐阳光,常青.论诚实信用原则在税法中的适用[J].交大法学,2014(1).

[3]曲雯雯.税法诚实信用原则研究[D].中国政法大学,2011.

D

A

2095-4379-(2017)22-0220-01

姜悦悦(1995-),女,汉族,河南新蔡人,河南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本科生。

猜你喜欢

税法法定纳税人
税法中的实质解释规则
涉税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以纳税人举证责任为考察对象
纳税人隐私权的确立、限制与保护
智取红领巾
重建院落产生纠纷 土地确权程序法定
交叉式法定刑的功能及其模式选择
对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优惠政策的思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答记者问
邓海波:涉猎广泛的税法巨匠
国地税联合开办2017年第一季度纳税人学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