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会长,你们可以放心了!
2017-01-26
□ 本刊记者 曹 晖
参加今年全国两会的河南省老促会会长刘春良还有另外一个身份——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贵州省老促会会长王正福也还担任着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
从全国范围来看,最近两三年来,有越来越多的在职领导当选为各级老促会主要领导。
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海南省分管农业的副省长何西庆当选为省老促会会长。广东省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友烈当选为市老促会理事长。福建省三明市政协副主席阎伟强当选为市老促会会长。河南省偃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丁朝龙当选为市老促会会长;四川省青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余先当选老促会会长。在河南嵩县,各老区乡镇党委副书记都当选为乡镇老促会会长。
2016年10月,中共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王健以中国老促会会长身份参加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
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随着各级党委、政府对老促会工作指导、支持力度的加强,在职领导干部更多地当选为老促会会长后,工作出现了新的局面。
在职领导干部由于所处岗位职责的不同,可以更便捷地把老区建设工作融入到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更有利于去统筹安排促进与落实两方面的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一些长期制约老促会工作开展的难题。
从凭威望办事到凭制度办事,老促会工作的运作方式,在不断地适应老区建设实际,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件可喜可贺之事。
对于一些在职领导干部当选为老促会会长,有些同志可能还有些担心,会不会违背有关政策。
2016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确实对此有明确的要求,意见指出:“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从严规范公务员兼任社会团体负责人。”
当然,这份意见同时也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兼任老促会会长的在职领导干部,一方面是严格按照社团组织管理办法,经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同时,会长人选经过了各级党组织的严格审批,实际上进一步加强了党组织对老促会工作的指导。
不管是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越来越多进入老促会系统,还是越来越多的在职领导干部兼任老促会主要领导,都是党委、政府重视老促会工作的一种方式。我们相信,随着中办、国办《关于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深入落实,老促会的工作机制会进一步地得到创新,老促会一定能够在促进老区发展工作中发挥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