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链接
2017-01-26本刊
湖北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学习宣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链接
2017年9月7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新修订《条例》的公布,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方略、顺应宗教工作新形势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中央关于宗教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重要台阶。作为宗教工作大省的湖北,连日来,各地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纷纷以不同形式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的高潮。
武汉市:10月13日,武汉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集中学习新修订《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确定,一是将《条例》学习纳入武汉市“七五”普法宣传内容,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二是将《条例》学习纳入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教育培训内容,对各级党政干部、宗教界人士开展轮训,切实增强宗教工作干部、宗教界人士的法治观念。三是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加强督查整治,进一步提升全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恩施州:新修订的《条例》颁布后,恩施州民宗委第一时间将《条例》迅速下发到各科室进行学习,并组织全州民宗系统干部认真学习新《条例》,同时利用普法宣传平台开展学习宣传,重点对新增加的2章29条内容进行认真解读,推动新修订的《条例》的贯彻落实。
恩施市:9月16日,恩施市民宗局利用双休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把学习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精神,进一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做好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恩施服务。
黄石市:9月11日,黄石市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各级统战、民宗工作部门要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重点内容,及时作出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宣传培训,掀起学习《条例》的高潮;各级统战、民宗工作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同时组织好宗教界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使民宗系统和宗教界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把握《条例》内涵;要用《条例》指导实践,结合当前开展的宗教活动场所整治工作,全力遏制宗教乱象,保障信教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在思想和行动上贯彻好《条例》精神。
荆州市:新修订的《条例》公布以后,荆州市民宗局党组狠抓“三个到位”,确保《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一是宣传到位,及时向县(市、区)民宗局和宗教团体转发新修订的《条例》,同时通过手机、简报、互联网等多种传播途径加大宣传力度。二是学习到位,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原文和《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关于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的理论文章,转发相关的政策解读文章,确保全市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第一时间学深、吃透、悟准《条例》精神。三是落实到位,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与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与日常宗教业务工作相结合,积极推动服务对象评议、宗教领域乱象问题整治等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宗教工作有序开展,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十堰市:9月25日,十堰市民宗局召集全市五大宗教团体负责人学习贯彻新《条例》。会议要求,各宗教团体负责人要深刻领会新《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要迅速组织宗教界人士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重要活动来组织实施;各宗教活动场所充分利用各种形式面向信教群众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做到全覆盖,掀起学习宣传活动高潮。
孝感市:新修订的《条例》公布后,孝感市民宗系统及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贯彻。一是利用网络速学。利用QQ群、微信群、网站等转载新修订的《条例》,供全市民宗干部和宗教界人士第一时间快速了解。二是逐条逐句细学。在搞好干部自学的基础上,在党组中心组学习日、周四集中学习日、支部主题党日等时间集中专题学习新修订的《条例》,逐条逐句学习,重点学习新《条例》的新表述、新观点、新要求。三是统筹兼顾活学,把学习贯彻新《条例》与当前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相结合,与履职尽责点题督查工作相结合,与破解民族宗教领域重难点问题相结合,不断把学习贯彻新《条例》活动引向深入。
黄冈市:9月13日,黄冈市民宗局召集全市11个县(市、区)民宗局长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新《条例》学习培训工作。会议强调,要结合新《条例》的出台,健全完善各项宗教事务的管理,提高宗教事务执法水平,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为切实了解和掌握新修订《条例》的相关内容,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民宗局采取有效举措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一是组织民族宗教干部先学。9月18日,县民宗局班子会议上进行了全文学习,民宗干部对《条例》的重要意义、精神实质、主要内容有了基本的了解。二是组织教职人员研学。9月20日,县民宗局组织全县宗教场所教职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分管宗教工作的负责人就《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了解读。三是组织领导干部普学。县民宗局安排经费印制新修订的《条例》100册,发至县“四大家”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乡镇统战委员手中,使《条例》内容和精神实质得到深入学习贯彻。
(本刊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邱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