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信息壁垒 实现政务资源互联互通
——专访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副主任、政务服务大厅主任黄勇
2017-01-26何玲
◎文/本刊记者 何玲
率先梳理政务信息系统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记者:据统计,各级政府部门拥有的数据超过社会数据总量的80%。在信息已成为重要公共资源的大背景下,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破解“信息孤岛”、实现信息共享方面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
黄勇:遵照《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39号)文件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贯彻落实,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确定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 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召开“委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专题会议”,初步制定了任务书和时间表,明确按照“自查、编目、清理、整合、联通、共享、协同”的总体要求组织做好委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率先垂范国务院各部门。
二是全面梳理委内政务信息系统。近期,办公厅全面梳理委内政务信息系统,初步形成了委内政务信息系统自查清单,涉及到94个大大小小的系统,分布在互联网、政务外网、机关内网、发展改革纵向网等网络上运行。
三是参与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标准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关于请开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相关标准试点》要求,我委作为工作机制成员单位,需率先垂范依据国家标准梳理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梳理结果需在全国政务信息共享网站进行在线填报。为此,我们在已形成自查清单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委牵头制定的国家标准草案以及在线填报的要求再一次进行梳理,并通过在线填报系统试填写相关信息。
四是开展委内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分类工作。在委内政务信息系统自查的基础上,我们对需保留的系统按照大系统、大数据、大平台的原则进行了整合分类,初步形成1个委互联网门户,委机关内网、纵向网2个平台,8个大系统,2个大数据库。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计划开展以下工作:一是按照委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时间表、路线图,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组织各有关司局开展资源编目工作。二是做好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与智慧发改规划的衔接,按照规划确定的整体架构,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共享信息资源。三是按照涉密、非涉密两部分,通过委相应的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分别联通国家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共享交换平台,为下一步共享、协同奠定基础。
线上线下实现融合发展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
记者:请问截至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方面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下一步工作有何打算?
黄勇:近期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部署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政务服务大厅积极跟进,目前已初步实现了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的融合发展。具体为:
第一、实现服务信息线上线下全公开。我委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管理。事项清单、办事指南、办理流程等服务信息在实体大厅、网上大厅和微信服务号均已公布,方便申请人查询和获取。
第二、畅通线上线下咨询服务渠道。我委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现场、电话、微信三种渠道咨询服务,定期梳理咨询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并在网上大厅、微信服务号公布,供申请人在申报审批事项时参考。
第三、开展网上服务助力“群众少跑腿”。我委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报服务,通过填报指引帮助申请人准确录入申报信息,并引导申请人对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核查,确认材料齐全后再提交,避免申请人携带纸质材料反复跑路。
第四、提供线上线下全流程透明服务。政务服务大厅通过网上大厅、微信服务号及时告知事项办理进展信息,及时公示事项办理结果,并通过办事窗口、网上大厅多种评价途径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第五、利用线上线下渠道宣传贯彻重大决策。我委政务服务大厅是国家行政学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场教学基地,通过开展教学活动,宣传我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的工作举措和成效,促进部门横向联通、系统上下联动,共同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并在网上大厅、微信服务号同步传播,提升社会的认知度和认同感。
按照我委党组领导要求,政务服务大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标准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下一步重点需要干好三件事:一是做好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试点,促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建设网上咨询服务系统,拓展咨询渠道,提升服务质量;三是建设移动政务服务大厅,使服务向手机移动端延伸,增加便捷度。
同步开展信用信息查询联合惩戒失信成效显著
记者: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对当事人的信用信息做到了“逢报必查”“逢办必查”,在操作中具体是如何实现的?该制度实施以来,有效限制了多少失信主体办理事项?
黄勇:为充分发挥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贯彻落实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内容,2016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制定了信用信息“逢报必查”和“逢办必查”制度,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逢报必查,严格把关。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业务系统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在收件时即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比对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信息,生成《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情况表》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起流转至相关司局,供司局在做出行政决定时参考,并及时将相关企业信用信息导入委内信用信息系统。
二是逢办必查,从严审批。委内各司局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通过委内信用信息系统查询相关企业的信用信息,对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的申报事项,依法依规从严审批。办公厅及时对全委开展联合惩戒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
建立“逢报必查”和“逢办必查”制度以来,政务服务大厅共接收行政审批事项申报7700多件,共涉及申报企业15471家。对于所有申报企业,政务服务大厅都同步开展了信用信息查询,做到了“逢报必查”。共查出涉及联合惩戒“黑名单”信息的企业79家,分别为最高法提供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39家,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全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39家,证监会提供的行政处罚名单中1家。
根据司局反馈情况,对于其中72家“黑名单”企业,相关司局都通过采取不予推荐项目,或商农发行暂停贷款等措施实施了联合惩戒。72家“黑名单”企业共申请项目资金数额总计约137.8亿元,涉及棚户区改造、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能源、新兴产业等多个领域。对于其余的7家企业,由于所申报事项不属于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中的惩戒措施范围,因此司局未进行惩戒。据了解,上述企业中有8家企业及时完成整改,目前已从“黑名单”中移出。
可以说,我委联合奖惩工作已经取得良好效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
信用系统自动归集信息根据规定推送至全国平台
记者: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之一,目前在自身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上已经做了哪些探索?
黄勇:为充分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的示范效应,从2015年7月底开始,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推进委内信用信息归集及应用工作。目前,已在制度建设、系统建设、联合惩戒等方面取得一些阶段性的重要进展。
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相关制度。研究制定一系列委内信用信息归集及应用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实施时间、工作步骤等内容,正式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信息归集工作实施方案》及《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
二是制定信用目录,明确归集内容。结合我委权力和责任清单,科学编制信用信息目录,确定基础信息、优良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奖励等信息)和不良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限期整改等信息)等内容,并明确公开范围。目前,已制定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信息目录》2015年版和2016年版,正在着手编制2017年版。
三是搭建信用系统,实现自动归集。建设委内信用信息归集及应用系统并于2016年初上线试运行,实现了系统自动抽取、线上审核确认,在线信用查询等功能。截至2017年8月24日,系统共归集委内信用信息298,653条,根据公开范围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共享。近期,正在推进委内信用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工作。
四是落实联合奖惩,推动信息应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委已经签署的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内容,办公厅建立“逢报必查”和“逢办必查”等相关制度。截至目前,共对72家“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涉及金额137.8亿元。联合奖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为推动建立“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社会联合奖惩大格局发挥了积极示范作用。
建立信用约束管理机制有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记者:以国家发展改革委为例,您认为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这项工作有何意义?
黄勇:开展委内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应有之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陆续出台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一系列重要政策文件,我委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有责任率先建设好、应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的信用体系,更有义务担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排头兵、领路人。
开展委内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有效手段。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陆续取消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门槛放松了,市场放开了,但监管不能放任,要从重事前审批转变为重事中事后监管。怎么监管,关键要靠信用的手段。
开展委内信用信息归集和应用工作,是推进政务流程优化再造、“四大平台”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为实现委内信用信息的自动高效归集,我们仔细梳理了委内业务办理流程,并在委内信用信息系统与政务服务大厅行政审批申报系统、公文系统以及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对接的基础上,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实现我委信用信息与我委“四大平台”的融合发展,有效推进委内信息资源整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