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难点 抓落实 重长效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亮剑行动
2017-01-25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柳陈胜
□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柳陈胜
破难点 抓落实 重长效全面推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亮剑行动
□ 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柳陈胜
今年以来,长兴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和卫片执法等工作要求,坚持以破难点、抓落实、重长效为手段,全力推进“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有效改善了土地执法环境,提升了耕地保护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基本农田整治任务数8宗,整改到位率100%。农房违法整治任务数644宗,已完成整改642宗,整改完成率为99%。设施农用地整治任务数164宗,已整改157宗,整改完成率为96%。
一、强化组织领导,政府主导抓推进
“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乡镇(街道、园区)和多个职能部门,在工作推进中,长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常委会专门听取了“一严查两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县府办出台了《长兴县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实施方案》,把村干部违法作为整治重点;成立了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法院、县三改一拆办、公安、县委督查室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园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把专项行动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县政府主要及分管领导分别于4月19日及5月14日召开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参加的工作部署会议及推进会议,要求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打好治违攻坚战。为加快整改进度,7月1日,县政府主要领导还与15个涉及村干部整治的乡镇、部门直接约谈,限时在9月底前拆改整治到位。通过在全县层面动员发动,切实增加了各乡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清查力度,层层确认摸家底
坚持“突出重点,有的放矢”的原则,把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危旧房违法用地和村干部违法用地行为纳入农房整治重点。特别是把村干部违法整治作为农房整治能否深入推进的关键,采取“自行申报、逐户核实、三级确认、严格整改”的要求,对全县217个行政村共1519名村干部建房情况进行清理。专门设置了《村(居)干部违法违规占地建设行为调查确认表》,全县所有村干部以户为单位自查申报有无违建违占问题,经村(居)委会认定后,国土资源所会同乡镇按照登记发证情况上门核查测量,经所长签字并公示,再交乡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上报。全县共排查出村干部违法发建房68宗,面积59.74亩,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对上述违法实行“一宗一档”消账管理。
三、落实巡查监督,全民参与促整改
为切实抓好村干部违法整治工作,长兴县通过打造政府层面督查和基层舆论引导两个层面的监督平台,切实营造起“政府重视、群众参与、媒体助推”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在县级层面。由县委督查室牵头,会同县三改一拆办、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对村干部违法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建立每周组织1次联合督查、每半月1次通报机制,并建立了工作微信群,随时通报和了解各地整改情况。县委组织部对村干部、党员整治情况进行全程督查考评。县“三改一拆办”将“一严查两整治”纳入“无违建”创建年度考评验收一并组织实施。对不能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取消单位年底评优资格。截至目前,已先后通报17期,县主要领导先后批示4次,有效推进了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开展。二是在公众层面。县委组织部牵头,主动邀请媒体、公众参与监督“村干部违法整治”是长兴的工作亮点。按照“人人参与,村村行动”的要求,建立全民监督反馈机制,在社区和村镇开设专栏公开相关建房用地信息,设立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从5月20日开始,长兴县要求媒体实时跟踪村干部整治推进情况,电视台要一星期曝光一个典型案例。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已在电视台曝光了15起典型案例,切实用“镜头”和“笔头”的力量推动查处整改工作。
四、把握重点目标,凝心聚力见成效
长兴县对村干部违法用地行为整治工作建立“国土牵头、乡镇主导、部门协同、村组参与”的工作机制。目前,各乡镇(街道、园区)在亮剑行动中都有组织领导小组,有整治方案,有专项会议部署,有具体措施,有明确责任。同时,压实村(居)委会主体责任,要求村书记、主任对本村干部违法用地整治工作负总责,整治结果纳入年终考评。将7、8月作为集中“拆违月”,由县级组织每月不少于2次的拆违行动;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均积极开展集中“拆违日”行动。截至目前,村干部违法68宗,整改完成率为100%。加强对重点违法目标的拆除力度,成立攻坚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重点难点项目工作推进。针对群众反应较多和媒体重点曝光的目标,始终坚持依法拆除,绝不姑息的原则,先后拆除村干部违法用地面积53.75亩,建筑面积2.82万平方米,并对洪桥镇金星村、和平镇琛碛村2名村干部实行了免职处分,对5名相关责任人启动了问责程序。通过集中整治,切实把重点目标整改好、落实好,有效强化了违法用地查处的力度,保护了土地资源。
五、夯实制度机制,打牢基础管长效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长兴县通过完善考核奖惩、责任巡查制度,突出抓村干部违法用地问题的整治,有效夯实土地管理制度基础,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责任落实。以“严考”办法,不断加大对乡镇(街道、园区)的国土资源管理考核比重。同时,各乡镇(街道、园区)依地施策,建立考评制度。和平镇建立村干部履职保证金缴纳制度,年终考核成绩优秀的,镇政府按1∶1配套奖励;考核排名靠后的,扣发保证金;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问题严重的,予以免职。林城镇实行年终考核“双否决制”,即各村发现违法用地占用耕地超过0.5亩或违法用地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当月辖区内违法行为被相关部门3次下发停工通知书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去年,在耕地补偿机制考核中,长兴县1个街道因违法用地面积较大被一票否决,2个乡镇被降等级,以此来督促村级组织自觉管理辖区内国土资源。二是完善巡查体制。建立了“县级管面、镇级管片、村级管格”的三位一体巡查体系。一级网格由县国土资源局及县行政执法局巡查队伍组成,负责各乡镇(街道、园区)日常巡查、督查及办结案件的核查等工作;二级网格主要由乡镇(街道、园区)综合执法平台和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三级网格由村级组织为责任主体。与乡镇签订土地管理责任状,由驻村干部、村干部、村级协管员组成,负责对辖区内进行巡查,及时制止违法行为苗头,并对疑似违法案件进行上报,充分发挥民主自治作用。同时,村干部间相互监督,一对一负责,对方出了问题未及时制止的担负同等责任,较好地把违法用地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