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社会组织开展为民爱民服务
2017-01-25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李波
◎ 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 李波
动员社会组织开展为民爱民服务
◎ 社会组织管理局巡视员 李波
黄树贤部长的工作报告,政治站位高,问题导向准,创新思路新,措施要求实,为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局面指明了方向。报告提出,在政府保障条件有限的情况下,怎么扩大社会参与、用好市场机制,在现有条件下更好满足困难群众的要求,需要用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去研究解决。结合学习黄树贤部长讲话精神,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一、坚持放管服,激发社会活力。要加强服务社会和市场的顶层设计,取消下放简化行政审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改革中央预算审批,减少本级项目资金执行,放宽社会准入门槛,强化政务公开,实现简政放权。要推进面向社会和市场的民政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加强公正监管、综合监管、信用监管、智能监管,促进社会和市场公平竞争。要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民政”,打造民政服务“一张网”,推动民政与社会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和市场各方面积极性,增加民政基本公共服务。
二、围绕兜底保障,鼓励社会参与。党中央国务院在扶贫攻坚战略部署中,对民政部门履行兜底保障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民政部门必须鼓励支持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充分调动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的公益行为和慈善力量,特别是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独特作用,推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结构扁平化、方式便捷化。要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兜底保障的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长期守望、精准帮扶,化解服务对象社会认知、身份认同等偏差,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鼓励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设施,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指导地方政府加大人财物的扶持力度,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兜底保障工作中的积极作用。要引导社会工作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社会关爱体系建设,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疏解矛盾,提供精神抚慰,通过专业化、亲情化服务,促进社会和谐。
三、支持社会组织,实现为民爱民。目前,国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越来越多。作为主管社会组织的民政部门有责任、有条件、也有能力把社会组织为民爱民服务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首先,民政部应当抓紧制定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纲领性文件,向社会传递民政部门对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理念、原则、重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同时推动地方民政部门层层抓好落实。其次,部机关各业务司局应当认真梳理其职责范围内能够实行放管服的具体事项及措施,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具体工作和项目,重点突出兜底保障、服务民政对象、面向基层,明确提供给社会力量参与的项目、资金、智力支持。第三,要进一步加大与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力度,扩大PPP模式在养老设施、殡葬设施、救助设施等民政领域的运用,提高中央和地方民政预算支出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政府新增公共服务支出用于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以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比例。第四,发挥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引导、服务社会组织的作用,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扶贫攻坚和兜底保障搭建信息平台、提供协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