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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进程
——以历史、文化和时代为视角

2017-01-25张祥丽

知与行 2017年7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民主法治

张祥丽

(北京语言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北京 100083)

论中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进程
——以历史、文化和时代为视角

张祥丽

(北京语言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北京 100083)

民主和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考察中国的民主和法治,可以从三个维度加以分析,即从历史中国、文化中国和时代中国的维度来认识中国,将现实的中国置入上下左右、古今中外的整体坐标系中纵横统观,通过回溯、还原和活化,来追本溯源、正本清源,从历史的延续性和与世界的联系中来观察分析。从历史的维度看,夏朝世袭制的家天下取代了三皇五帝的原始大同,西周社会分封诸侯,战国时期群雄崛起、各国实施变法,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起延续整个帝制王朝的君主专制制度,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新中国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在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中,蕴含着非常丰富的民主和法治思想。古代中国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为政以德、德主刑辅,依法治国、以刑去刑等主张体现了传统中国的礼治和法治精神。中国现代民主法治之路与富民强国的中国梦紧密相连,民主与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石。因此,我们要从历史中国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从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这对于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和现实意义。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把握时代脉搏,适应时代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

历史中国;文化中国;时代中国;民主;法治

民主和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方针政策。党和政府也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专题讨论了依法治国问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文化积淀的文明国家,要考察现代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就不能仅停留于眼前,孤立地看待问题,而是将现实的中国置入上下左右、古今中外的整体坐标系中纵横统观,通过回溯、还原和活化,追本溯源、正本清源,从历史、文化和时代三个维度来分析中国的民主与法治,这样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有助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一、历史中国

从历史的维度看,古代中国是一个重要的农业大国,农业文明发达,政治、经济、文化都植根于农耕文化的土壤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建立在家族血缘伦理之上,与西方商业文明中人与人之间强调契约关系有很大区别。

(一)世袭制取代禅让制

远古时期,人们依靠群体的力量共同生产和生活,平均分配劳动成果。为了更好的生存和发展,人们选举出具备贤能与公正的人担任部落首领,并采用举荐贤能的“禅让制”传承部落首领之位。这是一个财富公有、人人平等的公有制的大同社会,也可以说是我国古代的原始民主社会。

尧、舜、禹依次通过禅让传承部落首领之位,到了大禹之后,禹的儿子启却打破了禅让制的传统,他以世袭制取代了禅让制,建立起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夏朝,中国从此进入了几千年“家天下”的私有制和世袭制社会。

(二)诸侯分封与各国变法

夏朝之后的周王朝在政治上采用分封制度,将土地疆域分封给各地诸侯。诸侯拥有很大的权力,西周时期,诸侯还能够听从周天子的号令,但到了东周时期,周王室的权威逐渐下降,诸侯逐步脱离周天子的控制,进入诸侯纷争的春秋战国时代。在这一时期,历史上著名的“春秋五霸”“战国七雄”等一系列争霸战争相继出现。

战国时代,各诸侯国为了图存自强,相互竞争,先后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进行了变法改革。比如,齐之邹忌变法、楚之吴起变法、燕之乐毅变法、赵之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韩之申不害变法、魏之李悝变法和秦之商鞅变法等。其中,商鞅变法的效果最为显著,影响深远。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商鞅先后两次推行变法,主张废井田、开阡陌、奖励军功、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等。商鞅变法的实施,大大增强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使秦国经济稳步发展,国力不断壮大,为秦国最后统一六国,建立大一统帝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战国时期的各国变法可以说是中国法治社会的起源。

(三)君主专制与中央集权

“百代皆行秦政治”[1],秦国武力征服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帝制王朝。皇帝被奉为天子,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其言辞就是法律,臣民必须绝对服从,社会治理是人治而非法治。秦朝建立初期,就国家的政治体制问题发生了一次较大的争论,其中一方主张继续实行周代以来的封建制,以地方自治为主。另一方则主张采用郡县制,实行中央集权,最终郡县制获胜。从秦朝开始,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成为中国社会延续几千年的政治体制。

这种大一统的君主专制制度和高度集权的郡县制强化了统一的国家观念。《三国演义》开篇有言“话说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历史上中国在分裂和统一的状态间不断循环进行了非常形象的描述。一个王朝在建立之初一般都能励精图治,人民大多能够安居乐业,农民们能够耕者有其田,国家能够积极发展,处于上升阶段。之后进入守成阶段,社会矛盾不断出现,日渐积累。到了王朝的末期,社会矛盾更加激化,国家政治愈发腐败,土地兼并严重,人民流离失所,饥饿的无地无业流民遍布各地,社会出现动荡,引发暴动和起义,最终爆发大规模的战争或者是大规模的外族入侵,使得旧王朝被颠覆,建立异姓的新王朝。然而在政治制度上,新的王朝几乎都是重复“秦政”,很少会有大的突破,使中国社会制度发展徘徊不前,陷入一个死循环。谭嗣同在其著作《仁学·二十九》中指出中国两千年来之政皆为秦政。毛泽东也强调“百代皆行秦政治”。其中,秦政是指中央集权、农本思想和文化专制三种。

从秦朝开始,中国几千年的帝制王朝,虽然不乏一些法治方面的探索,但总体来说,皇帝的权力大于一切,皇帝凌驾于法律之上,是典型的人治。虽然不乏一些以民为本的思想和政策,但在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社会制度下,下层人民是没有真正的权利的。

(四)帝制王朝终结

清朝末期,政治腐败,清廷闭关锁国,国家积贫积弱,内忧外患交相而至。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使闭关锁国的清政府被迫打开了大门,并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虽然新兴的资产阶级试图进行一系列改良运动,如光绪年间康有为、梁启超领导的戊戌变法,但很快就遭到抵制和反对,最终并未取得成功。清代第一位驻英法公使郭嵩焘研究西方政体,主张宪政,但在当时他的主张却不能够被接纳,被指骂为“汉奸”。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帝制,建立了“共和制”的中华民国,但是袁世凯很快破坏了“共和制”,并且试图复辟帝制,当了83天的皇帝。此后,中华民国进入了由北洋政府统治了十几年的军阀混战时期。1928年,国民党重新统一中国,建立起国民党的“一党专制”。中华民国所谓的“共和”并没有真正的实现,军阀混战给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也没有了民主可言。

(五)人民民主专政

中国近代社会处于列强侵略、内忧外患的境地,中国共产党就是在这样内忧外患的现实中,于1931年在中央革命根据地江西瑞金建立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在根据地实行一种全新的社会制度,这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雏形,是我们党建立人民政权的探索和尝试。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国共两党联合抗日,中国共产党取消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抗日战争结束以后,国民党在1947年实行“立宪”,并于1948年举行第一次总统选举(间接民选)。而共产党则在解放区实施“新民主主义”制度,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这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民主。

新中国成立的几十年,法制建设得到了较大发展,不过人治和权治的情况依然存在。例如,早期对领袖的极度崇拜和神化,十年动乱时期以群众运动代替司法活动,反右的扩大化,大跃进和大炼钢铁等,都有人治和权治抬头而法制建设受挫的因素存在,民主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

二、文化中国

从政治文化的维度看,中华文化是以汉民族文化为主体,充分整合全国各地域和各民族的文化要素,具有极大包容性的开放体系。中华文化在世界上也产生了较大影响,日本就较多地保留了汉唐文化,日本刀、和服明显受中国唐刀和汉服的影响,仿制演变而成,从日本的音乐和建筑中也能够发现大量中国的古曲和建筑样式。不仅日本、朝鲜半岛深受中华文化的影响,在越南、新加坡等东南亚、南亚国家和地区,中国文化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随着改革开放的大力推进,中国的国力不断加强,中国在国际上的地位不断提高,中华文化在世界各国包括亚洲、欧洲在内的一些国家都得到了高度的认同和重视。

中华文化中包含有很多民主、法治的思想。例如,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春秋战国时的百家争鸣、各国的变法图强,等等。无论是旧石器时代的发明创造,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之论,清朝末年康有为、梁启超的变法维新,还是孙中山倡导的三民主义,毛泽东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理论,等等,无一不推动着中国社会向前发展。

(一)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社会,并伴随着重农重民的“小农民主思想”,这种思想的实质就是以民为本的思想,主张民贵君轻,主张和谐。孟子云:“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2]324。也就是说,人民应该放在第一位,而国家其次,君主最后。在孟子看来,君主应当保障人民的权利,推行仁政。具体说来,就是要“保民而王”[2]12,行“王道”,使百姓安乐,人民富足。孟子认为,君主如果昏庸无道,人民有起来推翻政权的权利。

先秦时的灿烂文化中,蕴含着民主的思想。当然,这种民主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而是相对的民主,即民主的人治。以民为基础的君臣相对平等的民主人治制度。中国古代是一典型的农业社会,重农抑商,很多人都是晴耕雨读的,所以古代的隐士也非常多,而统治者往往也是广求隐士,礼贤下士。平民能够有机会参与政治,比如,曹刿布衣却能与鲁庄公同车论战,苏秦出身农家却能靠自己的学识游说列国合纵抗秦,身佩六国相印。这种事例在先秦以及后来的各朝各代不胜枚举。这就折射出了古代的君臣关系,也就是孔子的“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3]31。

古代对君与民的关系有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荀子》中曾多次提道“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4]118“水则载舟,水则覆舟。”[4]499-500唐朝初期,唐太宗和魏征也曾多次转引这样的观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故事千古传诵。人民的力量是伟大的,荀子、魏征和唐太宗都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一点,他们强调为政者要重视依靠人民的力量。这种对人民力量的重视思想,对历代统治者执政为民,尊重民情民意,起到了积极的影响和促进作用,被历代统治阶级所接受。

这种民本思想要求统治者在态度上不可轻民,要体察民情,不可麻木不仁,“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3]177。提醒统治者要重视人民的社会地位与作用,要关心人民的生活状态,不能竭泽而渔,饮鸩止渴。“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3]134儒家坚决反对聚敛穷民,反对滥加刑罚,主张治理民众应该宽猛相济,以道德教化和刑法强制相结合。教化的根本目的是使民“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2]5。

明末思想家黄宗羲提出了一系列民主思想的观点,他认为“天下为主,君为客”[5]8。官员应当“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也”[5]12。“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5]28“有治法而后有治人”[5]19“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公其非是于学校”[5]28等观点。虽然黄宗羲的这些思想并没有完全摆脱治权在君的局限,但已体现出近代民本主义和民主思想的萌芽,具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孙中山提出的“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是近代中国社会中比较完全意义上的民主革命纲领。民族主义是要争取民族的解放和独立,反对满清政府的统治,避免中国被共管瓜分的厄运。民权主义在三民主义中居于核心地位,在继承吸收古今中外“民本”思想的基础上,孙中山提出了中国旧民主革命时期最为先进、完整的民权理论。承继儒家“天下为公”思想,批判和揭露了封建专制主义政治制度对人权的剥夺,发扬历代农民起义运动对封建专制暴政的反抗精神,学习吸收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宣传平等、自由、博爱的革命口号,坚持“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主张通过“国民革命”推翻封建专制,建立“民主立宪”的共和制度。民生主义反映了孙中山的经济思想,孙中山提出要重视民生、发展实业,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改变中国的贫弱状况。要实现贫富均等,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三民主义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产生过重大的积极作用,对现代社会仍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二)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中国是一个具有人治传统的国家,古代中国的民主是人治的民主。这种人治的民主,需要人具有很高的品行,所以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把修身放在第一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是儒家的伦理政治纲领,他们主张“以修身为本”,以建设家族伦理作为实现王道政治的始点和基石,“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6]。

在传统中国的社会规范中,道德和法律并存。中国的传统往往是将道德置于法律之上,法律只是作为道德的工具。儒家重视对民众进行道德教化,反对专任刑罚,认为“不教而杀谓之虐”[3]223。孔子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3]11-12在治国方略上,孔子提倡“德治”或“礼治”,他认为最高尚的治国之道是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主张“为政以德”。孟子主张统治者要“以德服人”,荀子强调“明德慎罚”[4]404,董仲舒倡导先德后刑和大德小刑。中国古代法律的重要代表《唐律疏议》宣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中国古代的统治者非常重视对广大民众的道德教化,特别提倡为政以德和德主刑辅,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强调修身勤政,以身作则。这种德治传统对我们有很大的借鉴和启示意义,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充分发挥其对全社会的道德感召作用,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非常重要的。

中国古代民主的缺陷便是把法治放在辅助的地位。虽然中国古代在制度上规定得相当精密和严谨,但是在执行中却存在很大的问题,以致于制度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光靠人治来要求人有很好的品行是不够的,人都存在自私的一面,没有监督制度,人的高品行也会慢慢地被腐蚀。因此,对于当代社会来说,我们不能对中国古代的民主文化一味地否定,我们应该传承、改进完善中国的民主文化,我们的民主应当是德法并用的民主,注重监督的民主,监督是重中之重,给人民以言论自由,让人民真正地监督政府。

(三)依法治国,以刑去刑

一个国家的政治统治方式、社会秩序状态和社会组织形式都与法治密切相关。一个国家和社会是实行法治还是非法治,对于其发展进程、进度都有重要的影响,要么极大地促进,要么严重地制约。

人治在中国具有非常悠久的历史,中国古代非常注重法治。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学术思想史上空前繁荣,百家争鸣,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思想影响最大。其中,法家非常重视法律的作用,强调依法治国,“以刑去刑”,不殊贵贱、不别亲疏。法家倡导耕战政策,主张君主专制和中央集权,对富国强兵之道有很大贡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法家强调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根本。商鞅说:“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所以备民也。”[7]159韩非说:“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8]47。他认为,只有以法治国,才能使国家富强。

法治与人治是法家和儒家在治国思想上的一个重要分野。儒家强调人治,认为“有治人,无治法”[4]189,主张“为政在人”[9]。法家则强调法治,商鞅主张一切遵循于法律,唯法是依,反对人治。他指出:“有道之国,治不听君,民不从官。”[7]40实行法治的国家,官吏处理政务不必听从君主,民众处理事务也不必听从官吏,一切都依法办事。商鞅认为,法治的关键是统治者上下都要依法行事,特别是要从国君做起。他说:“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7]96“明主慎法制,言不中法者不听也,行不中法者不高也,事不中法者不为也。”[7]148韩非认为,法治不会因人事的更替而影响国家的管理,法治胜于心治、人治。他说:“释法术而心治,尧不能正一国。去规矩而妄意度,奚仲不能成一轮。废尺寸而差短长,王尔不能半中。使中主守法术,拙匠守规矩尺寸,则万不失矣。”[8]338

(四)礼治和法治

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的政治思想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礼”与“仁”。“礼”体现出礼制精神,也就是我们现代社会所倡导的制度和秩序。“仁”体现出人道主义精神,秩序精神和人道主义是孔子思想的精髓,也是我国古代政治思想的精华。在治国方略上,他提倡“德治”“礼治”,认为最高尚的治国之道是用道德和礼教来治理国家,主张“为政以德”。

孟子认为,人之性善,主张通过后天教育保持人的善性。荀子则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4]375,强调通过道德教化改变人的恶性。二者虽然对人性善恶认识迥然,但都强调通过后天教化使人向善,可谓殊途而同归。对人进行道德教化,这是中国古代德治的具体手段之一。统治者集团的以身作则,和对民众的道德教化,共同构成了中国古代德治传统的内容。如果说孟子提出的“民贵君轻,保民而王”的思想致力于发挥孔子的“仁”的话,荀子则主张用礼治来解决重建秩序的问题,致力于发挥孔子“礼”的思想。

荀子主张“性恶论”,对天赋的道德观念持否定态度,他强调后天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重视教化作用。他认为经济的发展要与法治、礼治相结合。提倡“礼义”,重视“王道”,又主张“法后王”,认同武力兼并天下,用刑赏和法禁治理国家。荀子的人性论观点为后代法家思想奠定了基础,他的“性恶论”思想成为韩非法家言论的根本。尽管荀子的思想在其生前并未引起重视,但是他的学生李斯和韩非却将他的帝王之术发挥得淋漓尽致,将他的法学观点在秦朝大力施行。可以说,荀子的法学观点在整个中国封建王朝的统治中一直得以延续。从师承来看,后世被列法家之列的,很多都与荀子有着师承关系,李斯和韩非都是荀子的学生。据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记载,李斯曾跟从荀子学习帝王之术,李斯辅佐秦始皇统一天下,帮助秦王制定法律,也可以说是对荀子帝王之术的一种实践。秦之法由秦到汉,延续至后世的整个封建王朝。

2014年9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发表讲话,指出“正确对待不同国家和民族的文明,正确对待传统文化和现实文化,是我们必须把握好的一个重大课题”[10]。国家最高领导人出席孔子诞辰纪念活动,表现出我们党和政府对传统文化的极大重视。中国共产党执政,需要从传统文化中汲取力量,我们要理性地看待传统文化,既不可“荣今虐古”,也不要“荣古虐今”。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相结合,才能真正地实现中国化。

三、时代中国

把握时代精神,顺应时代潮流,对于坚持人民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是极其重要的。当今,我们的时代被冠以“全球化时代”“互联网+时代”“数字化时代”“知识大爆炸时代”“生态复兴时代”“后金融危机时代”等各种各样的术语,这些都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当前的时代特征。

(一)全球化时代的民主自信和法制变革

近20年来,受到全球化的影响,人类的生活生产方式以及生存状态都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全球化深刻地影响了人类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及其变迁。当经济全球化浪潮席卷中国,拥有数千年文明史的古老土地时,我们必须要有应对全球化的战略意识,要有全球化的眼光和思维,树立中国的民主自信,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在全球化时代,中国必须树立起民主自信。全球化对中国的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西方主导全球化的背景下,我们既要抓住这一发展机遇,又要以中国的民主自信战略应对“西方民主”输出的挑战。在全球化背景下,树立中国的民主自信,本质上就是要处理好本国民主和其他民主的关系,既要坚定对本国民主的信仰,又要勇于借鉴国外民主的优秀经验。全球化时代下的中国民主自信立足点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自信,正因为有了这个立足点,中国的民主自信才能够在应对西方民主输出战略的挑战下不断完善自身的民主改革,更加自立自强,更加坚不可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做主是在全球化时代增强中国民主自信的三个重要支点。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要增强中国的民主自信,就要把中国的民主事业和党的领导统一起来,要坚持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推动中国的民主进步和法治进步。

2.推进法制变革,应对全球化。全球化对我国的法制建设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全球化有力地推动了我国法制的变革。首先,对法律体系的重构,破除国内法与国际法的人为界限,实现与世界法的接轨。其次,由传统法的精神向现代法的精神转换,体现出与全球化的本质规律和发展趋势相适应的理性精神和价值原则。因此,我们要树立民主自信,推进法制变革,使中国的民主法治建设适应时代潮流,稳步健康发展。

(二)“互联网+”时代的机遇挑战和网络民主

“互联网+”时代正在来临,互联网的普及使人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受到了深刻的影响。海量数据带来的信息风暴正在冲击、变革着我们的思维理念、工作与生活模式、商业模式与治理机制。同时,也使得当今世界拥有一种新型的能力,即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整合、挖掘与分析,获得有巨大价值和发展潜力的产品和服务,或深刻见解。“互联网+”时代注重对大数据的应用不仅是对执政党与政府工作的时代要求,更是进一步推进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

1.“互联网+”时代法治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首先,互联网的平等性、开放性、互动性和虚拟性等优势,给法治建设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可以借助“互联网+”更好更快地实现。互联网创造了更加自由平等的沟通平台,为实现全民参与和人人享受法律服务提供了可能。互联网时代,人们通过网络可以获取及时、海量的法律信息。互联网为我国法治宣传提供了新载体,增强了普法实效性。互联网扩展了法律监督的广度和深度。网络被称为“电子眼”,国家机关和个人言行都被纳入其监督范围。

其次,互联网信息的迅捷传播,愈发凸显了法律的滞后性,完善法律制度建设,以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发展和要求就愈发重要。互联网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在为法治建设提供更自由、更广泛的载体及海量法律信息,创造宽松自由的言论环境,也为传播虚假法律信息和孕育网络暴力打开了方便之门。一方面,网络平等和自由的参与方式,能够使民众有更多的发言机会,促进民意与司法审判的互动。另一方面,网络舆论也会给司法部门带来巨大压力,对司法独立产生消极影响。

最后,面对互联网带来的挑战,我们应当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应对。一是完善立法,规范网络法治环境。“建立完善的法制体系是我国‘互联网+’战略成功实现的保障。”[11]我们要加快各个环节的立法建设来营造包括网络空间在内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加强对网络内容的管理和引导。一方面,对现有的网络内容要加强管理,严格管理相关网站的内容,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登载传播,定期及时清理暴力言论。另一方面,集中力量建设一些具权威性地位的法律网站,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法律信息,用主流法治文化引导网络舆论。三是要始终保持司法的独立性。司法独立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基本前提,司法工作人员要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感,不能为了片面地追求判决的社会效果,因舆论的压力而迁就民意,要始终保持中立态度,严格地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

2.利用网络民意聚焦社会问题,推动社会民主法治的进步。在“互联网+”时代,梳理、整合网络民意,对网络民意的表达进行积极地引导,激发民众参政议政的热情,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首先,公民的民主思想是民主法治的基础,可以利用网络对公民的民主素养和参政意识加以培养。思想的自由和思想文化的多元是现代社会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网络已经成为当今民意表达最为活跃的场所。互联网能够调节、缓冲民众情绪和民众心理,是心理冲突、心理不满的发泄渠道和载体。通过网络媒体的传导作用,有利于社会舆论监督,互联网已成为党务和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成为公民参政议政、实现公民权利的有效途径。其次,通过整合网络民意,拓宽民主法治空间。一方面,政府对网络民意应加以提炼和聚合。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开放性,使得言论发表者可以真实自由地表达某种愿望和诉求。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互联网在当今中国发挥着重要的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另一方面,网民应加强自我约束,坚持以理性宽容的姿态,有理有节地进行文明表达与参与。同时,政府还应该主动适应网络民主发展的大趋势,积极转变决策观念,主动积极地收集网络民意,对事关政府公信力、明显影响民众利益或在民众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问题,要主动在网络上征求网民意见,然后再根据对网络民意综合分析的结果进行决策。所以,我们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运用大数据的思维和技术,建设中国的民主与法治。

(三)中国现代民主法治之路与富民强国的中国梦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上提出了“中国梦”词汇,习总书记提出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梦”是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是提升中华儿女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精神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伴随而来的两极分化、贫富差距现象越来越严重,社会公共道德的滑坡,部分领导官员的官本位思想和腐败问题等,都有待于通过法制的规范加以肃清,有待于法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加以克服。因此,党和政府坚决推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大规模的“打虎”运动。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国梦的最为坚实的法治保障,法治中国梦是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梦”包含了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为“中国梦”提供了坚实保障,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途径。“人民群众对保障自身权益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民主法治建设的期盼也越来越高,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声越来越高。全面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和战略目标。”[12]因此,要更好地实现伟大的中国梦,就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用法律制度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提升国家的文化软实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法律制度融入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之中,用法治思维改善社会治理。

2.民主与法治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石。在现代社会中,民主与法治是相生相伴的,没有民主,法治就变成了专制,没有法治,民主就会陷入混乱。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推进,广大人民群众获得了越来越多的活动自主权和政治参与权,人们的正当权益得到尊重和有力保障。“在上层建筑内,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才是根本。没有人民民主、没有依法治国,中国梦遥不可及,难以梦想成真。人民民主对中国梦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意义跃然纸上。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前提下,在推进人民民主的同时,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推进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13]

俄罗斯共产党第一书记久加诺夫把苏共垮台的原因归结为三个垄断,即垄断真理的意识形态、垄断权力的政治法律制度和垄断利益的经济特权制度。吸取苏共的教训,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权力必须要受到监督和制衡。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完善制度、加强民主、加强法律建设、加强监督,要求掌权者要以敬畏之心用权、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观念、坚持秉公用权。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政治局委员下基层,轻车简从和简化接待,一般情况下不封路、不清场,也体现了不搞特权的工作作风。

我国每年出现的大量上访事件和维权事件,也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早在民国时期小学生的课本上就已经出现公民教育,而国父孙中山《建国方略》三书之一的《民权初步》更是“教吾国人行民权”[14]。

3.中国的民主与法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民主机制和制度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人民当家做主的内涵与形式也有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依法治国方略得到贯彻落实,国家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中国人民当家做主,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提供了坚实保障和支持。

四、结语

我们要纵横观察,联系历史,放眼世界,通过从历史中国、文化中国和时代中国的三个维度来更加全面地认识中国,分析社会问题和中国的民主法治之路。从历史中国中吸取经验和教训,从灿烂的中国文化中吸收养分,把握时代脉搏,适应时代要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实现当代中国的腾飞,实现富民强国的中国梦。

[1] 毛泽东.毛泽东诗词全集(91首)全译全析(《读〈封建论〉呈郭老》,1973年8月5日)[M].柏桦,译.成都:成都出版社,1995:330.

[2] 孟子.孟子[M].万丽华,蓝旭,译.北京:中华书局,2006.

[3] 孔子.论语[M].杨伯峻,译.北京:中华书局,1980.

[4] 荀子.荀子[M].方勇,李波,译.北京:中华书局,2015.

[5] [明]黄宗羲.明夷待访录[M].孙卫华,校释.长沙:岳麓书社,2010.

[6] [宋]朱熹.礼记·大学[M].北京:中华书局,2011:6.

[7] [战国]商鞅.商君书[M].石磊,等,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8] [战国]韩非.韩非子[M].刘乾先,等,译.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

[9] [宋]朱熹.礼记·中庸[M].北京:中华书局,2011:29.

[10] 习近平.在纪念孔子诞辰2565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暨国际儒学联合会第五届会员大会开幕会上的讲话[EB/OL].(2014-09-24).http://www.gov.cn/xinwen/2014-09124/content_2755666.htm.

[11] 梁志文.“互联网+”经济法治的基本理念与进路[J].江海学刊,2016,(3):141-146.

[12] 熊若愚.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思想体系述要[J].理论探讨, 2016,(4):43-46.

[13] 卓泽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论述的学理阐释[J].法学杂志,2016,(1):1-10.

[14] 孙文.建国方略·民权初步[M].刘明,沈潜,评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333.

〔责任编辑:屈海燕 王圣姣〕

2017-04-29

张祥丽(1979-),女,河南固始人,博士研究生,从事儒学与中国传统审美文化研究。

D6

A

1000-8284(2017)07-0044-07

国情国策研究 张祥丽.论中国民主与法治的发展进程——以历史、文化和时代为视角[J].知与行,2017,(7):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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