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
2017-01-25本刊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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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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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意见》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和推进策略,为开创新形势下城乡社区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
基层之重,如山河湖海。城乡社区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乡基层的和谐稳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历史进程中,意义极其重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论述、新部署。我国城乡社区治理取得新的进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基层群众自治深入发展,社会力量协同作用日益显现,社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居民群众福祉不断增进,为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城乡社区治理也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不强,基层群众自治活动内容和载体相对单一,社区治理参与机制不健全,政府包办过多,社会力量、市场主体的参与缺乏长效机制,社区居民的参与缺乏组织化渠道等等,这些都是影响和制约城乡社区治理深入推进的突出问题。
《意见》明确提出要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新的发展理念对城乡社区治理提出的新目标,是满足人民群众对城乡社区治理新期待的主动回应,也是对近年来各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的经验做法的科学总结。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多措并举,各方协同,合力推进。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不仅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更是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所系。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要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关键,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在思想政治、经济建设、社会服务和文化建设上全面统筹社区各要素,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以党组织的坚强有力,引领和带动驻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群众组织和社会组织发挥各自优势,凝聚治理合力,促进社区和谐;以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深入发动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贴心服务群众,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全面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覆盖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社区居民是社区治理的主体,社区的功能和社区治理的目的归根到底是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要,提高社区居民的文明水平,促进社区居民的全面发展。《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秉持依法有序组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理念,实现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落实《意见》要求,要把增进群众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区治理的根本目标,以满足居民群众的实际需要作为社区服务的突出重点,以提高居民群众的文明素质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基础,以激发居民群众积极参与作为社区治理的主要形式,以丰富居民群众活动作为社区治理的主要内容,以居民群众满意度作为治理成效的评判标准。为此,要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着力提高居民群众议事协商能力,有效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健全城乡社区服务机构,优化社区服务资源配置,创新社区服务供给方式,完善城乡社区基础设施,改善社区人居环境,使全体城乡群众更好地享受治理成果,在城乡社区治理中产生更多获得感。
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必须坚持实践创新。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面对基层治理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求我们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创新思维、创新路径、创新办法,要注重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着力理顺社区工作关系,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根据不同治理主体的特点和优势承担不同的社区治理功能,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法治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坚持城市社区治理和农村社区治理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注重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优势互补、共同提高,促进城乡社区治理协调发展。
社会治理是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城乡社区,社区服务和治理能力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实。我们要坚定信心,奋发有为,把城乡社区治理不断推向前进,努力把城乡社区建成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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