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乐类》的乐学评论及价值
2017-01-25戈园园
戈园园
(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乐类》的乐学评论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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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删诗书、定礼乐、著春秋、系易辞,此千秋大业孰能抹杀?”乐经散亡于秦,后世书籍中也并未存留,历代统治者都期望制定和恢复制礼作乐的标准。文章将从《总目提要》中乐类评论的考证、编纂态度以及四库馆臣、分纂馆乐评思想等角度,明辨清代官方学者收录“乐类”的“有用之文”,从而品《总目提要》“经部·乐类”之评价。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乐类”;乐学评论
礼和乐相须为用,自古圣人在遵循天、地、形、声等自然运行的基本规律的同时,制定历代的典章制度,符合辩、正的标准,成就历代经典。《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下文称《提要》)中“乐类”提要的编纂,体现出四库馆臣以及代表清朝官方的乐学观念。
一、即类求书,明提要之精华
《提要》是音乐文献学中目录、解题的典范,不同以往目录书籍“作而不述”,而站在当朝统治者的理念下对文献进行较为全面关照。编撰者将其所录入的“著录书”与“存目书”写出提要,继而编制成书。其中“乐类”提要体现出代表清朝官方的制乐观念和乐评水平。《提要》的编撰,集合当时一流的学者负责各类著作编订,并为每部著作编写目录解题,高度体现着清朝官方的学术思想,揭示了书的主要内容、写作动机、作者生平等,便于后人考证作者的时代、事迹和学术。因此它不仅是目录学著作,更是极其鲜明的学术史和批评类著作。《经部·乐类》中余载《韶舞九成乐补》,短短数百字的提要,已经为后人提供了以下学术信息。第一,作者余载的姓名、籍贯、主要事迹和参考文献出处。第二,写作主旨、动机、主要内容和所据版本。第三,关于余载的写作观点的得失、时人和后人的评论。 “与司马光、刘鉴诸家以喉舌唇齿牙配五音者亦异。又以六律、六吕分用,与诸家乐书以十二律相生之次为旋宫七音之次者尤截然不同。”[1]可见这些评论对日后的研究,也给予了参照。
二、细读小序,深谙编修之态度
经部“乐类小序”百余字,勾勒出乐经之始末,“五经”原称“六经”,传说除了现存的“五经”之外,沈约称《乐经》亡于秦,故已失传。虽古有“六经”之名,乐亦是发于自然,以音律为节奏,仍符合自然运行的基本规律。汉武帝“改秦之败,大收篇籍,广开献书之路”,仍未见《乐经》。同样《礼记》《尚书》中均未标明有《乐经》的存在。当今理解环境中,对于离不开声音为标志的音乐艺术而言,无怪乎有人曾将中国古代音乐史称之为“哑巴音乐史”。
《礼记·乐记》中的“乐”“音”“声”的三分理念体现了儒家思想的音乐雅俗观,也直接影响到了文献的记载和书目的编纂。自汉代以来的《艺文志》等目录,统一将音乐理论、“兼陈雅俗,艳歌侧调”亦或是乐器乐谱都并隶属于经部。到了清中叶《总目提要》的官修书目分类同样按照“乐”“音”“声”的分类,是传统音乐观的核心命题,认为上述分类有悖伦理有伤教化,将乐类书目分类,区别于先前史书。“特以宣豫导和,感神人而同天地,厥用至大,厥义至精,故尊其教得配于《经》”。[2]《史记正义》中记载:“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3]这应该就是“厥用至大,厥义至精”的道理。对《经部·乐类》收录有了较为清晰的界定,编撰者如若不是精通音乐之道,怎能写出如此简要精准的概括?“辩律吕、明雅乐者,仍列于经;其讴歌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雅乐著述归入经部乐类,乐谱等作为艺术类录于子类、词曲相关书目放入集类。由于音乐文献的发展具有时代性,文献传承也存在有幸和不幸之分,且《提要》的编写本身就具有批评的性质。在丰富目录学分类的基础上,体现统治者和编撰者的音乐思想,亦能方便读者查找阅读,这也是事物精华的一种体现。
三、细读全篇,感乐类书目之评价
既往查阅过程中发现《经部·乐类》中书籍并未全被大家所研究,但书目多代表清代文人评论水平。根据《提要》收录“经部·乐类” 评价,其中或多或少涉及礼乐考订、律吕考证、其他音乐形态与乐制的推阐和古乐的考源。由于“钦定”书目,无公然撰著“纠谬“之作。清末以来,随着目录学、考据学等学科的发展,也是由于使用《提要》时遇见的问题越发彰显,开始对《提要》进行补证、订误。然而其中少有对乐类书籍的正误,笔者仅就书籍的收录、缘来做一些比较和考订。鲁迅先生给学习古典文学的朋友列出包括《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再列的12种应读古籍,指出:“其实是鲜有的较好的书籍之批评,但须注意批评是‘钦定’的。”我们如何批判地接受和使用目录学著作。无论是《四库全书》之收录,还是《提要》的撰编,都是有其鲜明的政治目的,且四库馆臣也有个人的学术见解,所以对史料的网罗整理、提要并非做到全面完善。其中体现在对统治者的褒姒上,《御定律吕正义》 提要:“……此千古难明之绝学,待圣人而明者也。……斯诚聪明天亶,度越千古者矣。”《御定律吕正义后编》提要:“郑氏《礼记注》所谓“作礼乐者必圣人在天子之位也”。依永和声之盛,蔑以加於此矣。 ”况且各地进献书目繁多,许多书目的版本和卷数并不能具详。四库工作范围广,参与编订工作的人员众多,水平不一,分析比较《四库全书提要分撰稿》《四库全书荟要》等书可得知。四库群臣在提要中评价书籍时,多站在统治者立场,对钦定书籍收录时多只褒不贬,过誉之词较多。《御制诗经乐谱》一书,因此乃乾隆御定,遵康熙御制《律吕正义》体例,“此千古难明之绝学,待圣人而明者也。
从字里行间的评论中可以看书,编撰乐类提要的四库馆臣学识广博,文献徵引佐证自己的思想,如陈旸《乐书》提要:“……是书则又推及律吕本源及后世雅俗诸部。故陈振孙《书录解题》谓《乐书》博则博矣,未能免于芜秽也。……此南宋人迂谬之见,不足见也”,对于南宋人的评价,有失偏颇。《律吕新书》提要:“朱子称其律书法度甚精,经世诸儒皆莫能及。”开篇虽因朱子之说赞赏,而后用大篇幅表述此书拘泥于古法并指出蔡元定对前代的诸书未进行考证,所以书中的错误之处甚多,后世对其多有批评。这看似是用片面的语句来说明提要的评论公正,实则对于钦定书籍的较多溢美之词。《律吕新书》提要:“朱子称其律书法度甚精,经世诸儒皆莫能及。”开篇虽因朱子之说赞赏,而后用大篇幅表述此书拘泥于古法并指出蔡元定对前代的诸书未进行考证,所以书中的错误之处甚多,后世对其多有批评。《总目提要》中记载朱载堉《乐律全书》共卷四十二卷,而“惟《律吕精义》内,外篇各十卷、《律学新说》四卷、《乡饮诗乐谱》六卷,皆有卷数。其《乐学新说》……《旋宫合乐谱》七种,则皆不分卷。”[4]仅三十七卷,那么提要中的四十二本是如何计算的?此书于明代万历年间进献与朝,《明史·艺文志》中记录收书四十卷,实则《提要》史料收录之疑误。再者笔者比较文渊阁《四库全书》(藏北京图书馆)中收录《乐律全书》四十四卷,亦是不符。明刊《善本书室藏书志》中载有“前各有自撰表序题跋”四十七卷。由以上可见“《提要》所见非足本”。那么多出来的卷数是哪些?翻阅《明史·艺文一》可知,遗漏《小舞乡乐谱》一种,所以不分卷者为八种。作为明世子,为何《明实录》中为何没有朱载堉的疏跋?
清代不论撰修官乐类书籍的收录还是提要评价,对宋代乐学观念多有收集。蔡元定的乐学思想相关联的,《苑洛志乐》:“首取《律吕新书》为之直解”,《瑟谱》《乐书》《律吕成书》《古乐书》《乐律表微》《钟律通考》《古乐书》以上涉及礼乐制度、律吕考证、乐制乃至还原古代雅乐的论著都与蔡元定的乐学理念相关。此外,清朝皇帝以表彰朱子学说为治国思想文化政策。除对皇帝相关书籍推崇之外,尤《古乐书》评价颇高,而“……大抵蔡氏《新书》,而参以注疏及朱子之说”,亦是对朱子之说亦有彰显。可见“乐类”撰修官对宋代乐学观念较为推崇。
作为《四库全书》的解题目录,官修钦定的四库提要通过简明扼要的著作提要和寓意褒贬的目录学体系,阐明学术,考镜源流,表达正统王朝的文化关切,充分体现了清朝官方的意识形态。四库提要所反映的清人乐学评论带有明显官方色彩,是清朝官方对乐类书目的权威展示。所以说《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部·乐类》的研究,更有助于发挥“即类求书,因书究学”的治学态度,对音乐史学的研究和史料的发掘整理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1]永瑢.四库全书总目[M].北京:中华书局,1965.
[2]张守节.史记正义 “卷二十四” [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
[G09]
A
戈园园(1993-),女,汉,江苏淮安人,南京师范大学硕士在读。
本文系江苏省2016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四库全书总目·经部·乐类》研究”(项目编号:KYLX16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