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问题探讨
2017-01-25樊金山
樊金山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党建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1000)
·省情市情研究·
河南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若干问题探讨
樊金山
(中共河南省委党校 党建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1000)
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河南省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并做了积极部署。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河南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成效;问题;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全面从严治党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如果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只有明确各级党委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才能解决好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我们党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从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河南省委高度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并做了积极部署,2017年2月28日,河南省委书记谢伏瞻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省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措施,通过了《中共河南省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笔者通过实地调研,有针对性地梳理了党的十八以来河南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了建议。
一、近年来河南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成效
从总体上来看,河南省各市(县)能够严格按照河南省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从而使党的建设不断加强,管党治党水平持续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巩固。
1.认真落实组织领导之责,党的领导不断强化。河南省各市(县)能够充分认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把党的建设工作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市县成立了以市(县)委书记任组长、市(县)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市委常委任成员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例如,固始县制定了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级签订《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承诺书》,明确了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述廉会,现场述职、现场提问、现场测评,传导了压力,压实了责任。
2.认真履行思想教育之责,思想建设不断增强。河南省各市县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突出党的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研讨的主要内容,作为各级党校开展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课,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不断提高。例如,漯河市委带头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创新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的“5·10主题党日”制度,使机关和农村党支部学习教育实现常态化。加强和改进党校主体班培训,深化“万名党员进课堂”,组织“百姓宣讲直通车”进基层巡演活动等,全面加强对基层党员的宣传教育。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廉政谈话、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夯实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认真履行组织建设之责,匡正选人用人之风。河南省各市县抓住换届契机,匡正了选人用人之风,选出了一批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配出了结构优、功能强的好班子,换出了心齐气顺劲足的好面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例如,漯河市认真落实干部条例,完善干部选择任用工作程序,实行“凡提四必”制度,即对拟提拔的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实行“三听三查一晒”,即选拔干部认真听取单位党组织、分管市领导、市纪委意见,核查遵纪守法、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考察后“晒”一段时间再上市委常委会研究,提升了选人用人质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书记素质提升工程,深化“一派四驻”,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例如,驻马店市把全面从严治党贯彻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严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五个关键环节,实行“三考合一”,对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用好年度考核、任职考察、专项工作考核、巡视巡察等结果,探索建立干部综合信息库,严肃选人用人工作纪律。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三超两乱”治理要求,按照省委规定的时间节点,已全部完成超职数配备干部消化任务。严把换届人选的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和廉洁关,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016年以来重点抽查核实了64名拟提拔考察对象,对4名不按规定填报个人有关事项的考察对象暂缓了提拔程序。
4.履行制度建设之责,制度机制不断完善。河南省各市县坚持以健全和落实“4+4+2”党建制度体系为重点任务,规范有序推进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坚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与管党治党具体实践有机结合,以务实创新精神健全完善党建制度。对于中央和省委有明确要求的制度,及时制定贯彻落实的配套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使制度进一步具体化,增强了制度配套的系统性。对于暂未明确规定的,在符合中央和省委精神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研究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制度。
5.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之责,党风政风持续好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盯节点、破难点,特别是突出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节前抓提醒、节日抓检查、节后抓处理,抽调专门力量从严执纪检查,重点整治公款吃喝、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对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6.认真履行维护党纪之责,纪律刚性约束不断强化。第一,严守政治纪律。河南省各市(县)坚持把政治纪律作为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切实强化“四个意识”,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第二,严守组织纪律。河南省各市县常委班子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按规则议事、决策、办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定。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认真执行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推动组织生活落实,实现党组织生活“有形有效”。第三,严守廉洁纪律。河南省各市县能够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始终做到严于律己,积极倡导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廉洁从政的社会环境。第四,严守工作纪律。河南省各市(县)把整肃工作作风、强化工作纪律作为重要内容,不定期对窗口服务单位、执法部门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进行通报和处理问责。通过正风肃纪提效能,向“慵懒散软”开刀,让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触动和警示,用严明的纪律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第五,严守生活纪律。河南省各市县党委(党组)坚持对班子成员和各级党员干部平常多提醒、关键时间节点敲警钟,注重运用一些党员干部受到查处的反面案例,深入剖析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和教训,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各级党员干部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同时挖掘本地特色优秀家规家风、乡规民约精华,推进廉洁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营造注重家教家风的浓厚氛围。
二、当前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的不足
1.思想教育要求与效果脱节。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方法不灵活,载体不多,成效不够好。少数党员干部在学习上流于形式、蜻蜓点水,在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中,个别竟然不能准确写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两项党内法规以及“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学习上的不求甚解造成思想上因循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缺乏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存在“求稳”现象。少数党员干部工作消极被动,遇事推诿扯皮,不愿做事,拈轻怕重、敷衍塞责,工作上不加思考、不研究实际,习惯当太平官、舒服官,工作主动性不强,存在“懒政”现象。少数党员干部作风漂浮,喜欢夸大成绩、淡化缺点,业绩上好大喜功,热衷于做表面文章、不注重实际,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面子工程,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浮夸”现象。
2.“两个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向基层传导不够,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存在着上重下轻、上热下冷问题,尤其是县、乡责任和压力传导还存在着逐级衰减现象。部分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不够有效,第一责任人认识不够深入,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例如,一些乡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达文件多、主动作为少,村级党组织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解不深刻,管党治党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
3.监督执纪问责缺乏有效衔接。有些部门职能交叉重叠、职责权限模糊不清,导致问责操作不具体。部分纪检监察机构有“三转”不到位问题,个别纪检干部存在主业不突出,甚至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还不够到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还没有形成常态。
4.“四风”问题“树倒根在”。“四风”问题花样翻新,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少数党员干部仍心存侥幸心理,顶风违纪;个别干部作风纪律散漫、懒政怠政,不想为、不愿为、不会为等问题仍然存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
三、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建议
1.强化理论武装。第一,突出理论学习重点。要始终把加强理论武装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首要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强化“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深入开展以党章党规党纪为重点的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守住底线。第二,完善学习制度。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固定学习时间,创新学习载体,抓好学习计划,通过预告、考勤、通报、建档、报告、旁听、检查等环节保证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第三,提升思想教育实效性。建立党内经常性学习教育机制,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平台组织党员开展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省内外红色教育资源,组织党员接受党性教育。通过表彰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组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剖析反面典型案例,深化警示教育。
2.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第一,规范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要制定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管理办法,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遇到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需要集体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同时,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监督。第二,规范党支部组织生活。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党组织书记和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各级党组织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建立并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第三,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监督。定期检查党内生活有关规定落实情况,对长期不参加党内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对没有按规定开展党内生活或党内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3.从严选好管好干部。第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选人用人动议提名、考察考核等关口。严格执行“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加强痕迹管理。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政治强、业务精、懂党建、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干部。第二,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建立日常报告事项台账管理,督促干部按照规定及时申报、如实申报、规范申报;及时发现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问题,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继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核实有关干部档案材料存疑的问题,严格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组织认定。
4.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第一,深入持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畅通群众监督通道,建立通报机制和平台。继续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部门、重点干部,紧盯“四风”问题新变化、新动向,重点查处“四风”的“隐身”“变异”,持续开展作风建设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问题。第二,完善改进作风长效机制。要坚持抓常抓细抓长,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穿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持续推进各单位作风转变,认真落实机关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全面推行限时办结制、切实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履职行为;严肃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的问题,一律零容忍查处,一律通报曝光。
5.深入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制度治党意识,及时总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更好地促进工作。着力抓好党章党规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出台的一系列制度规定的贯彻执行。增强制度执行力,坚持制度执行到人到事,人人平等,没有例外。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党的各项制度刚性执行,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际成效。
6.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第一,用制度固化“三转”成果。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派驻、派出工作,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好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在严明纪律中体现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第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强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防治腐败的制度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规范约束。第三,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突出惩治重点,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第四,坚持“一案双查”。对于严重违纪案件和严重腐败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绝不姑息包庇。
7.不断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河南省委及相关部门应统筹各方力量,协调解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问题,督促《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细化量化责任清单和工作台账,强化述评考查,严肃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报告和检查制度,坚持党委(组)书记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各级党组织每年向上一级党组织书面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采取专项督查、点评通报等形式加强工作督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
8.严格考核和问责。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强化责任导向,分层明确责任,细化考核清单。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和量化考核、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构建考评结果与干部任用、岗位交流、责任追究挂钩机制,通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全面从严治党述职评议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界定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的情形,规范问责方式和程序,明确问责主体和执行机关,对有失职行为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做到有责必问、失责必究。
9.总结推广经验。调研发现,河南省各市县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先进经验,应积极总结和推广。例如,信阳市创新出台了“主体责任进支部”制度,明确党支部五项管党治党责任,要求全市处级领导干部每人联系一个基层党支部,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进行指导。漯河市坚持“5·10主题党日”制度,规定党政机关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五为党员集体学习日,每月10号为农村党员集体学习日。漯河市还建立了“三查三述两报告”制度、“阳光三权”制度等。驻马店市建立了全面从严治党网络平台,要求各级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定期上报,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百分考核”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量化、细化。建议河南省委及相关部门对不同地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先进经验进行总结梳理,加以推广,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 李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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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701(2017)04-0069-05
2017-06-20
樊金山(1977— ),男,河南开封人,硕士,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党建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