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社会救助难题的对策建议
2017-01-25卢秦
◎卢秦
破解社会救助难题的对策建议
◎卢秦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力度,基本建成了“以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捐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社会救助工作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不健全、资金筹集机制不完善、工作能力建设滞后、社会监督不到位等。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调整制度设计理念。一是统筹城乡社会救助制度。在救助政策、救助标准、救助水平上实现城乡统筹。二是从加强预防贫困和鼓励自立的角度考量,在救助对象确定上,加强受困趋势预判,关注潜在的困难群众或困难边缘家庭的实际生活,将这部分人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同时,将部分救助制度实施规划前置,通过设计一些鼓励子女教育、鼓励自主就业的措施来促进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自身发展,将政府的单一救助转变为“政府救助+群众自立”的发展模式。
(二)逐步完善“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参照国外多样性全面性的救助理念,在救助对象准入环节进行变革。一方面,建立“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指标评价体系,例如对家庭中是否存在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义务阶段在校学生等情形应作为评价困难家庭的客观指标,量化标准方便基层核算;另一方面,在社会救助政策中,增加按收支比例计算判定困难程度的内容和对部分刚性支出进行排除的内容,如将教育、医疗、住房等必要费用从家庭收入中减免,尤其是对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刚性费用从收入中扣减,合理判断其真实收支水平。
(三)丰富社会救助供给方式。发展完善个案救助工作手段,考虑到困难群体的不同需求,因人而异制定具体的救助方案,通过“量身定制”把粗放式的现金救助模式转变为精细化的按需帮扶理念,将简单的“输血型”救助改变为多元的“造血型”救助模式。如对具有就业能力的家庭提供就业培训或指导服务;对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体协助开展入户家庭服务;对部分鳏寡孤独群体开展精神慰藉服务等。同时,通过建立政府转介、购买社会服务的制度,引导、鼓励专业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或志愿服务组织介入社会救助工作,撬动社会慈善力量,对政府已经救助仍然贫困或处于救助盲区的对象,通过社会力量介入解决困难家庭的实际问题。
(四)提升基层社会救助人员的工作能力。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以辖区人口数量为参考,按一定比例配备社会救助专职经办人员,使基层救助的审核责任落实到位,积极尝试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专业化、高素质团体或单位引入社会救助审核环节中,弥补基层入户及抽查力量的不足,及时发现审核审批环节中容易出现的纰漏和问题。同时,强化社会救助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管理水平。从社会救助工作经费中列支一部分资金用于建立固定的奖惩机制,鼓励基层人员更规范地开展社会救助服务。
(五)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一是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管理机制。打通各类社会救助的资金通道,实现一个账户的管理与统筹,并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实行救助资金拨付使用动态调节,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加强社会救助监督检查。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对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骗保行为,要明确追责措施,将恶意骗保的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规范和加强社会救助公示制度,确定统一的公示格式与规范的内容要求,确保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探索逐步建立统一的网络公示平台。
(作者单位: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