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
——意义和挑战并存
2017-01-24李路路
李路路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新的社会阶层
——意义和挑战并存
李路路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 100872)
新的社会阶层包括众多的对象,核心指在非国有部门就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新的社会阶层概念,将其作为分析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社会矛盾与冲突以及未来社会变迁趋势的重要理论工具、政策工具,意味着我们已经建立起新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将新的社会阶层与其他社会阶层区分开来的重要因素,是新的社会阶层占有独特的社会资源——组织权威和文化资本。如何调适新的社会主体和新的关系性质,将新的社会阶层整合到社会的核心结构中,将成为中国社会未来发展最重要的过程之一。
新的社会阶层;社会结构转型;理论内涵;社会分化;意义和挑战
2015年,在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以下简称《工作条例》),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第一次明确列为了党在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和对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概念的提出,不仅在统一战线理论和工作上具有重要意义,而且是一个具有一般理论意义的重要概念。
严格说来,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正式提出了新社会阶层的概念。该报告指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出了新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人员,即: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和自由职业人员。在2015年颁发的《工作条例》中,“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成为十二类统一战线工作范围和对象之一。至此,“新的社会阶层”成为一个专有名词,按照比较官方的解释,主要是指那些在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工作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社会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新媒体从业人员等。对比15年前十六大报告对于新的社会阶层的界定,除了私营企业主之外,其他各类基本上保持一致。如果参照《工作条例》中列出的其他相关群体,可知“新的社会阶层”与“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平行并列,主要是指在非国有组织中工作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新的社会阶层在政治上被定义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是毫无疑义的。但是,如果要深入理解这一概念,还需要对新的社会阶层做深入的理论分析。本文将从这个概念的两个关键词出发进行分析,即“新的”和“社会阶层”。本文的基本观点是:“新的社会阶层”概念的提出,反映了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社会结构所发生的重大转型,且这一转型不仅对于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而且对于中国社会进一步的改革开放过程都将产生重大影响。下面分别讨论之。
一、“新的”社会阶层第一个关键词是“新的”
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和新的《工作条例》所指出的,阶层是中国社会改革开放过程中产生的“新的”群体,而且在理论和逻辑上都可以预测,伴随中国社会进一步的改革开放,还会有新的群体产生。这些群体之所以称之为“新的”,意味着在此之前中国社会不存在这些群体。这一“新的”界定因此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之前的中国社会可以简称为传统的社会主义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是否存在这样的群体或阶层,一直存在比较复杂的认识,可以从政治—意识形态和学术两个方面来看。
曾经长期在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中据主导地位的政治—意识形态观点是: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所以也就消灭了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由于生产资料公有制程度的差异,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仍然存在着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以及依附于主要阶级的知识分子阶层,即所谓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模式。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占人口95%以上、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的人,都可称之为“人民”。尽管人民内部存在种种差异,但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因此才有所谓“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
学术上存在两种不同但有联系的观点。一种看法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所以社会主义不再存在阶级;另一种看法则认为,随着社会主义社会的中心任务由革命转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有可能逐渐产生分化,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会逐渐从工人阶级中分化出来,他们认为,“无阶级理论”看到的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早期阶段。①John Goldthorpe ,"Social Stratification in Industrial Society." in Paul Halmos(ed.), sociological Review Monograph No. 8:The Development of industrial societies,Keele: University of Keele Press, p.97-122. FrankParkin(1969), "Class Stratifcation in Socialist Societies", The British Journal of sociology, 20, p.355-374.
在中国传统社会主义社会的实践中,则是以后来被证明是完全错误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取代了“两个阶级、一个阶层”的理论模式,并导致了以所谓“党内资产阶级”为主要斗争目标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将中国引向十年灾难。
回顾过去的历史,在政治—意识形态角度实际上可以看到两种相对极端的观点,一是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为核心的人民的观点,这一观点不强调传统社会主义社会的分化,而是着眼于包括消除阶级差别在内的“三大差别”的理念;而“党内资产阶级”的观点则极端扩大了传统社会主义内部的分化,并从敌对阶级的视角阐释这种分化。
“文化大革命”的结束和改革开放,宣告了当代中国一个新时期的开始。在随后发生的诸多变革中,两个基本的变革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革,导致了“新的”社会群体的产生。一是所谓“体制外”部门的出现和发展,非国有部门成为和国有部门并列的基本部门;二是市场体制的形成和发展,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进一步深化改革的决定中,确定了市场机制在经济协调和资源分配过程中的作用要从过去的主导作用转变为决定性作用。体制变革导致大量非国有部门和新生部门的崛起,例如,私营企业,社会组织,中介组织,新媒体以及自由职业者,这些部门一方面在就业人数上已经远远超出了国有部门,而且在很多方面其影响力也超过了国有部门,或者与其并驾齐驱。这是“新的”社会群体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因此,所谓“新的”社会群体是指他们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传统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上不存在,例如,在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之外,中国社会基本上不存在个体、私营经济,也基本上不存在什么社会组织、中介组织等。
二、新的“社会阶层”第二个关键词是“社会阶层”
如果说第一个关键词“新的”如上所述,更多地表达了中国社会结构转型过程的事实的话,“社会阶层”概念则更多地具有理论的内涵和意义。
考虑到分析的次序和逻辑,前面的分析中暂时使用了“社会群体”概念来替代现在要进行分析的“社会阶层”概念。人们都知道,将前面所列举的那些人称之为“社会群体”,这样一个一般概念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即使他们是“新的”社会群体也是如此。在社会学的概念中,社会群体指的就是具有共同特征或联系的一群人。因此,关键是如何界定社会群体。人们都知道,根据不同的分析视角或不同的人群特征,社会群体可以被区分为不同性质的群体。现在的问题是,将这些新的社会群体称之为新的“社会阶层”具有什么样的理论内涵和意义?众所周知,在意识形态和人文社会科学中,阶层和阶级理论源远流长,文献汗牛充栋,学派众多,争论尖锐。在本文中,我们无法、也不需要全面地讨论阶层理论,而仅仅是围绕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和未来发展对“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做一些理论上的讨论。
首先需要进一步澄清的是“社会阶层”概念。一般在学术的意义上,社会阶层被认为是阶级内部的不同群体;或者,是和阶级并列、但相对小于阶级的群体;第三,是类阶级的各种各样的社会群体。在本文看来,本文讨论的社会阶层概念属于第三种含义。无论人们承认与否,社会阶层概念都和“阶级”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没有必要回避。在当代中国社会,阶级概念至少有两个特殊的意义,使得它的使用受到很大约束:一是阶级概念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传统中是和“敌对阶级”的概念紧密相连,即阶级之间的关系是敌对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阶级斗争的结果导致社会革命。二是阶级和阶级斗争在上世纪60年代被极端扩大,导致“文化大革命”十年浩劫,因此,和阶级概念相联系的是痛苦不堪的记忆。改革开放就是在整个社会实现了放弃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根本转变之后才得以开始的。尽管如此,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经典马克思主义的敌对阶级概念,在当前仍然应该被作为分析中国社会矛盾与冲突的概念工具所使用。例如,认为在当前中国社会中,仍贯穿着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阶级斗争的主线索;强调只要坚持阶级观点,拿起阶级分析的武器,就能够认清各种错误思潮的政治实质,等等。如此,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对于分析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新变化来说,社会阶层概念是一个相对更为合适的概念了。按照官方的解读,新的社会阶层包括了众多的对象,但基本上可以归结为两类人,即在非国有部门(领域)就业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是这两部分人构成了新的社会阶层的核心。
“社会阶层”概念的意义在于,它指出这些新的社会群体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社会群体,不是职业群体、收入群体、教育群体、认同群体,更不是生活方式群体,而是新的“社会阶层”。从某种社会学的视角看,通常在类阶级的意义上使用社会阶层的概念,强调的是这些社会阶层是占有某种资源或资本、因而具有某种权力的社会群体或社会集团;同理,它们也因此是以追求社会资源和生活机会的占有及其相应社会权力为目标的利益集团,①即以阶级为基础的,不是以价值观、意识形态为基础的利益集团,也不是以其他诉求为基础的利益集团,例如,职业、教育、消费、环境、女权,等等。是社会权力结构中的主体。正是在上述意义上,不同于例如收入群体是以收入的等级区分了不同的人群,社会阶层之间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不同社会阶层的资源基础不同,在社会结构中的权力位置不同;前面强调新的社会阶层的核心部分是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他们所占有的独特的社会资源—组织权威和文化资本,将他们与其他社会阶层区分开来,私营企业主占有的资源是物质生产资料,工人拥有的资源则仅仅是自身的体力。
其次,如上所述,社会阶层是一个社会关系的概念,也就是说,无论是新的社会阶层还是某个其他社会阶层,都是“嵌入”在社会的阶层关系结构之中,它们的性质和特征是在和其他阶层的关系中得到界定和分析的。因此,社会学的视角不同于经济学或者其他学科的视角,它认为阶层的区别不是因为资源占有的多少、大小、高低所形成的社会等级,而是基于不同的资源所形成的权力关系。社会阶层结构即是这些占有某种资源、拥有某种权力、通过阶层之间的封闭与排斥、合作与竞争、剥削与支配、对抗与冲突等多种关系形式而形成的权力——利益结构。在社会学的理论传统中,面对社会结构、社会矛盾与冲突、社会变迁等问题时,“社会阶层”的概念提供了一种不同于职业、收入、认同和生活方式的视角,关于社会阶层的分析与关于收入差距、受教育程度差异的分析截然不同,它认为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资源基础和关系状况是决定人们的社会地位、社会行为和社会态度,决定社会矛盾与冲突,决定社会稳定和社会变迁的最重要的“自变量”。这也是社会学关于社会不平等研究中基本的两个范式的区别,即“关系论”(阶级阶层论)和“分配论”(等级论)。
三、意义和影响
将“新的”和“社会阶层”两个关键词合并到一起成为“新的社会阶层”,将“新的社会阶层”概念放到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不同时期中,就可以更为充分地看到这一概念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它具有一定的理论突破的意义。改革开放后形成的新的社会阶层则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不是体力工人阶级,也不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或私营企业主,甚至不是(狭义的)知识分子。这是一个理论突破,这种理论突破与阶级阶层理论研究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突破十分相似。自19世纪末开始,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所发生的“管理革命”和“技术革命”,导致组织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迅速增长,使得传统的二分阶级结构的理论受到极大冲击和挑战,如何界定这些新群体的社会性质和社会功能成为当时理论界的重大关注点之一。
新的社会阶层在理论上的突破表现在:第一,随着社会的日益复杂化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管理权力、知识技能已经成为决定人们社会地位和利益的重要因素,甚至成为和物质资料同等重要的因素。第二,在一个正在经历巨大转型的社会中,制度和体制因素同那些一般性的因素一样,在决定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利益中起到重要作用,也就是说,人们的社会地位和利益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会随着制度和体制的转变而变化。第三,将社会阶层理论概念重新纳入到理论武库中,将其作为分析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社会矛盾与冲突、乃至未来社会变迁趋势的重要理论工具,意味着我们已经建立起新的理论自信。
在中国社会中,这个过程其实早就发生,甚至在改革开放前的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中就已经出现了相似的过程,只不过没有在理论上系统地给予分析和论证。从党的十六大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多年,新的社会阶层概念逐渐突破了传统理论来自两端的束缚,成为分析当代中国社会的基本概念工具之一。
其次,它的形成和提出,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过程的客观反映,因而也是分析当代中国社会强有力的概念工具。自1978年中国开始改革开放以来,从计划到市场,从集中到分散,从一元到多元,从固定到流动,从封闭到开放,中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常人们用经济增长和体制改革作为分析当代中国社会变迁的两个最重要的概念工具,但是人们也越来越感觉到,上述两个概念并不能完整的概括中国社会的变迁,由此,一个在社会学的理论传统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概念——社会分化,迅速进入了社会转型的理论武库中。简单说,社会分化概念指的是一个社会从同质性向异质性转变的过程,它体现在社会的方方面面,例如,结构的分化,功能的分化等等。社会分化的概念从一个独特的层面揭示了当代中国社会变革的实质之一。“新的社会阶层”所包含的两个关键词,就是这一社会分化过程在社会结构上的最重要表现。
这样一个社会分化的过程,自进入新世纪以来,就已经逐渐为党和国家以及学术界所认识到。早在新世纪初,党中央就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其核心要素之一,即是中国社会自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利益结构所发生的重大变化;2002年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的六个新社会阶层,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发展,而2015年“新的社会阶层”概念则是进一步确认了中国社会结构所发生的新的变化特征和趋势。
新的社会阶层概念或理论的意义,不仅在于是为当前中国社会结构的变革提供了一个基本分析,更重要地是,它还揭示了中国社会结构变迁未来的趋势和面临的挑战。
新世纪以来广义的社会阶层的变化已经揭示了未来社会变化的重要趋势,即阶层化的趋势。社会阶层将在中国社会的结构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成为未来中国社会利益结构最重要的基础之一,即以社会阶层为基础的利益群体将构成中国社会最主要的利益群体形式。即使退一步讲,无论是新的社会阶层还是老的社会结构的分化,无论是否将这种分化称之为阶层分化或是什么其他形式的分化,新的利益群体的分化和利益结构的重组都将是不可避免的。如前所述,当我们现在冠之以“新的”社会阶层的概念时,强调的是在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以及在国有部门内不存在这样的社会群体。也正是因为此,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和发展也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例如,如果这些新的社会群体具有社会阶层的性质,那么,在传统社会主义社会中是否不存在类似的群体,进一步的问题是,在当前的国有部门内是否依然也不存在类似的社会群体,或者正在逐步形成类似的社会群体。当“体制外”正在经历某种阶层化的过程时,“体制内”是否也在经历这样的过程。推而广之,整个社会的阶层化是否是中国社会在深化改革、迈向高收入国家的新时期中的基本趋势之一。还比如,新的社会阶层作为整个阶层结构和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他们同其他阶层或群体之间的关系具有什么特征,包括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同相关的工人或服务人员,同国有部门与他们类似的社会群体的关系。这种关系的性质和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结构的状况。
再次,新的社会阶层的形成和确立,不仅仅带来了理论上的变革和产生了一些新的社会阶层,也不仅仅是简单的利益结构重组的问题,而是带来了新的社会整合机制的挑战,特别是利益整合机制的挑战。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社会中,几乎所有的资源和机会几乎都掌握在国家手中,通过高度集中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进行分配。因此,那个社会中几乎所有的社会群体之间的差别(或者也可以称之为分化),包括各种各样的利益差别,甚至各种各样的利益矛盾和冲突,都是国家集中再分配的结果,因而也是由国家集中调节的。在中国,根据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国家在基本的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基础上,建立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区分的次级制度,如户籍制度、干部制度、所有制制度和单位体制等,作为在中国社会人民内部分配社会资源和生活机会的基本原则,这套次级制度体制也被称之为“身份体制”。因此,这种社会的利益结构,一言以蔽之,是一个以国家自上而下集中再分配社会资源和生活机会为基础而形成的利益结构。
但是,当中国社会开始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时候,这种社会利益整合的状况发生了几乎是根本性的改变,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源和生活机会不再是通过国家、不是通过计划、更不是通过中央政府在社会成员中进行分配的,市场机制逐渐成为资源和机会分配的决定性机制,新的社会阶层其体制的意义,正是这种变革的体现。如上所述,新的社会阶层的地位不仅仅是(相对)新的社会要素决定的,而且是伴随着市场化的进程,市场关系逐渐取代国家的“指令性”关系、从而市场机制发挥越来越大作用的结果。市场机制完全不同于国家决定、国家分配和国家调节的所谓国家再分配机制。一般来说,市场机制同时具有“交易性”和“对抗性”两种性质;说它具有交易性,强调的是市场交易双方对自己所拥有的物品具有“权利”(产权),在形式上是“平等”的,因而是相对独立的主体,所以才有可能发生市场交易行为和联系;说它具有对抗性,是指交易双方都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资源禀赋占有优势的一方会利用自身的优势,通过垄断或社会封闭的形式侵害交易对象的利益;因此,从另外一个角度看,市场关系具有形式上的平等和实质上的不平等这样“一体两面”的特征。如果我们承认新的社会阶层具有体制外的特征、在更大程度上是市场机制发展、作用的结果的话,那么,他们的地位以及和其他社会主体的关系会更多的具有市场关系的特征。市场关系和市场机制作为导致新的利益分化和新的社会群体形成的基础,意味着整个社会的利益整合状况和机制都将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市场机制的社会阶层利益整合与基于“指令性”分配而形成的身份群体的利益整合存在根本性的差别。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将日益分化的社会阶层整合到社会的核心结构中来,就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它意味着或者它必须基于不同社会主体之间关系性质和关系结构已经发生的重大变化,如何调适新的社会主体和新的关系性质,将成为影响中国社会未来发展最重要的过程之一。这也是今天讨论“新的社会阶层”概念的更重要的意义。也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围绕新的社会阶层概念进一步完善相关理论,特别是将过去比较分散的理论概念和工具整合起来形成系统的社会阶层理论,也是我们在理论上面临的挑战。
责任编辑:王文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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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0519(2017)04-0058-05
2017 - 06 - 13
李路路,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