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世界制定中国方案给国内提供融合模式
2017-01-24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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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世界制定中国方案给国内提供融合模式
■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在新时期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征程上,江苏按照“军地统筹、优势互补、双拥助力、广泛融合”的思路,着眼打造在全国全军具有引领作用的“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示范区、军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区、地方生产力与部队战斗力同步提高示范区”,积极探索符合军事斗争准备需求、融合发展规律和地区发展实际的军民融合发展路子,初步形成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区特点的发展模式。
江苏是全国最早跨入“GDP万亿元俱乐部”的发达省份之一,一直在探索富国与强军相统一之道。早在2001年,江苏就作为“军队保障社会化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在军队医疗、饮食、住房、油料供应、装备维修等多方面引入社会力量,成为改革“排头兵”。在新时期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征程上,江苏按照“军地统筹、优势互补、双拥助力、广泛融合”的思路,着眼打造在全国全军具有引领作用的“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示范区、军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示范区、地方生产力与部队战斗力同步提高示范区”,积极探索符合军事斗争准备需求、融合发展规律和地区发展实际的军民融合发展路子,初步形成具有时代特色和地区特点的发展模式。
一、江苏军民融合发展的主要情况
(一)以“机构、制度、规划为引领,探索模式,先行一步
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号角,江苏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认真贯彻落实习主席决策部署,先行先试,接茬推进,不断完善军民融合发展顶层设计。一是建立专职机构。2013年12月,设立由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领导为召集人、军地34个部门参加的军民融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组织领导军民融合,协商解决重大问题。2014年12月,在省发改委设立省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由省发改委和省军区司令部共同领导,实行军地合署办公,负责具体业务,并邀请军地知名专家、学者,组建军民融合发展专家智库,负责信息咨询、项目审核。为加强
对行业系统的组织领导,随后又成立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地人才培养、军队保障社会化和国防动员五个专项工作小组,各市县也相应成立了组织领导机构,初步形成“联席会议抓总、融合办公室统筹、专项工作小组牵头、成员单位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出台专门规划。采取“五年一规划、三年一计划,一年一部署”的模式,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军事斗争准备需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军民融合式发展三年实施计划(2014—2016年)》,正在审定《江苏省军民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每年印发军民融合发展工作要点,确保军民融合发展规划纳入江苏“两个率先”建设进程。编撰发布《江苏省军民融合发展报告》,编制出台贯彻落实中央12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引领各地建设,提供政策咨询。三是规范专项制度。坚持用会议机制统工作,多次召开军地主要领导召集的工作推进会,专题议定重大事项;连续三年召开全省军民融合发展军地联席会议,统一思想,部署任务。坚持用联络员机制搭桥梁,每个成员单位指定1到2个联络员,每月召开联络员会议,了解情况,协调工作。坚持用督导考评机制抓末端,将军民融合X-作列入政府政务督查内容,列入主要部门年终考核评比,每年年底由军地领导带队检查,印发专项督查报告。
(二)以“特色化、项目化、具体化”为抓手,发挥优势,求深求实
通过“抓特色引领、抓项目推动、抓具体指标”,在实践层面加大落实力度,推动军民融合从“文本”走向“工地”。一是做实特色。我们把军民融合基础好、特色鲜明的地区遴选出来,奋力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并与国家层面部署相呼应,结合省情实际,开展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T-作,先后建成X个省级以上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XX】,形成上下结合、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培育壮大航天航空、新材料、船舶与海洋X-程、特种汽车及其零部件、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军民结合支柱产业,南京品牌、镇江模式、扬州经验、苏州构想等一批军民融合品牌,各具特色,竞相发展。二是落实项目。项目是实现各种资源统筹使用的有效抓手,军民融合发展要真正取得突破,必须将推进实施各类项目作为重中之重。近三年来,全省部署完成基础设施合建共用、经济发展贯彻国防要求、国防动员和后备力量建设。军地人才双向培育、国防动员信息系统建设、驻军保障社会化改革和军地联合应急体系建设7个方面28项重点建设任务,重点扶持军民两用技术(产品)项目达XX个。“十二五”期间,立项建设战备公路、部队进出道路XX余公里,各类交通战备道路XX公里,省内军事要点全部实现联网互通。三是定实指标。坚持将军事需求量化具体化,引导军民融合立起标准、为战服务。按照形成整体动员能力指标体系,组建XX个国家级和IX个省级经济动员中心、XX个科技装备维修保障基地、XX个信息物资储备点,组织认定XX余家军民通用物资采购单位,探索构建骨干在军、主体在民的现代后勤保障模式。适应军事斗争由陆向海拓展需求,沿海通信建设兼顾海上支援保障要求,建成覆盖近海海域的大功率基站XX座,最大覆盖半径XX海里。在省军民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提出民兵编组渔船吨位、人均人防面积、军转民和民参军企业增加数量等XX余个具体指标,为组织建设、督导提供依据。
(三)以“平台、政策、资金”为支撑,创新驱动,综合施策
为解决配套保障方面的空白和缺漏,推动军民融合深度持续发展,我们积极探索,试行了一些符合省情实际的方式方法,不少方面具有开创性引领性,走在战区乃至全国前列,多次被解放军报、新华日报等军地主要媒体宣传报道。一是填补平台缺位。依托互联网和军队综合信息网,在全国首个建成横跨军地两大体系、覆盖众多部门和行业系统的省级军民融合网站,为信息服务、需求对接和政策咨询提供服务平台。编制完成《江苏省军民融合企业和产品目录》,引导省内企业进入军队采购目录。以新区、工业区、创业园区为依托,加快产业联盟和军民协同创新中心建设,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引导军地企业进入,促进聚集发展、快速发展,今年,成立了华东地区首家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产业联盟,拓展了军地协同创新的渠道。连续5年组织军地科技项目对接活动,引导和支持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业交流合作,对接军地合作项目XX余项。二是争取政策支持。专门制定民参军的标准化规程,从政策咨询、企业申报、上门辅导、现场认证等环节,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天候,全流程“三全”服务,帮助民口企业通过“保密资格认证”的门槛,为“参军”创造条件。2015年,全省新增通过保密资格认证的军工及民口配套企业XX家,取得科研生产许可的企事业单位近XX家,“民参军”企业总数达XX家,约占全国的XX,数量全国第一,参与军品生产总值近XX亿元。利用政府的信息资源优势,推进企业间军民两用技术产品开发协作,全省XX多家军工企业和军工科研院所民用产品比重逐年提高,在电子信息、智能交通等领域培育了一批技术含量高、辐射效应好的“军转民”企业,参与民品生产总值近XX亿元。邀请中国航天科技投资公司、中国航天五院、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赴苏考察,积极推介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达成合作协议和意向10余项。三是拓宽资金保障。近年来,各级投入引导资金80亿元,支持新型国防核心装备研发项目。2015年,设立每年不少于1个亿的专项引导资金,军地联合下发《江苏省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扶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先后投入2.3亿元,撬动200亿元民间投资,引导扶持了XX个融合项目。以军队保障社会化试点为契机,将军队保障工作纳入全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各级财政先后拨款约5亿元,引导社会投入63亿元,支持驻军推行饮食、住房、医疗、油料等方面的社会化保障。
二、对深化军民融合发展的几点思考
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是习主席从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富国强军新局面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如何抢抓机遇,发力攻坚,突破瓶颈,推动军民融合大提速大发展,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紧迫课题。
(一)从当前发展的基础状况看,统是关键
近年来,军地积极探索实践军民融合发展,在顶层设计、重点领域、政策保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总的来看,军民融合发展还处在初级向深度发展的阶段,各地发展还不平衡,各项保障还不完善,融合领域急需拓展深化,需要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加强引导管理。一统思想。历史上任何一次变革,都是首先从思想观念变革开始的。应借助常委议军会、党校学习、军地联合演训等各种时机,教育引导军地领导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冲破一切阻碍融合的思维惯性和路径依赖,汇聚起深度发展的强大正
能量。二统领导。由于我国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实行部门行业管理,导致融合管理分散、合力难聚,军民融合组织领导机构需要另起炉灶、重新构建。可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实体性军民融合领导管理机构,抽调军地有关人员参加,实行军地合署办公,作为军民融合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权力部门,全面履行组织领导军民融合发展的职能。同时,赋予军地各职能部门军民融合相关职责,明确责权关系,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常态化落实。并制定融合决策终身负责制,具体规范军民融合责、权,利、罚等措施,全面量化追责指标,防止责任缺失。三统需求。需求是军民融合的源头和导向,应畅通需求汇总“总入口”和需求对接“总出口”,避免因分散提需求、多头搞对接而产生的效能内耗。可考虑建立五大战区牵头的“军民融合发展区域圈”,汇总本战略方向军队需求,推动纳入国家和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四统工作。加强宏观筹划和整体布局,强化顶层设计,明确融合目标、建设重点、标准程序等,研究融合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安排、各类资源共享等措施办法,从宏观上对各层级各领域军地资源使用顺序进行规范。可通过联席会议、项目联审等形式,加强军地各相关部门和领域的协商对话,加强成本效益分析和科学论证评估,确保工作进度和融合质量。五统保密。随着国家在军民融合发展上的改革力度加大,融合程度加深,传统军事安全领域可能会面临高新技术扩散、军事机密泄露等风险。同时地方经济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投入成本也将大大增加,有效规避风险显得尤为紧迫。需要军地有关部门准确评估期望值及风险承受能力,有效权衡军事效益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风险利弊,合理分配风险责任,确保在风险可控状态下深度融合。
(二)从制约发展的矛盾问题看,改是必然
随着军民融合的深度推进,必然涉及到原有利益分配方式的调整改革,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和难点瓶颈不断凸显,单靠传统行政调控和部门协调是难以解决的,必须依靠改革创新打破藩篱、排除梗阻,真正实现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深度融合。一是打破分离体制•推动深度融合的核心要义,就是在服从国家安全需要的前提下,打破军民二元分离结构,统筹布局、整体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效能上实现“1+1>2”,在成本上实现“l+1<2”,保持融合发展的强劲动力。比如,推进国防企事业单位的战略性重组,保留发展专用性强的军工重点领域和核心技术,放开一般产品;改变军工行业垄断封闭的隔离状态,突出抓好能源、金融、生物工程、卫星资源、空域、海域、电磁频谱等尖端领域的产业整合,尽快形成开放高效的产业集群优势;打破军地高筑“围墙”式的封闭创新模式,把军民融合科技创新纳入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搭建军地科技创新交流平台,着力突破事关国防和经济命脉的关键科技问题,加快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和集约利用。二是消除标准壁垒。随着民用技术的迅猛发展,很多民用标准已经超过军用标准,但军民之间的标准壁垒长期存在,大大影响了军民转换的经济和时间成本。因此,必须加快标准化进程,对现行各级各类军用和民用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凡是民用标准能满足军事需求的,在确保军品军事性能的前提下,一律优先使用民用标准,拓展民用标准的使用范围,提高军民通用标准比重;对民用标准不能满足军事需求的,抓紧完善各级各类军事专用标准,并根据形势任务变化和新型力量建设需要,强化标准的全程动态调控,提高标准的覆盖率和时效性。省级层面应在贯彻国防要求上下功夫,比如民船符合军用加改装标准、高速公路满足重型装备通行要求、港口码头适合军舰停靠和装卸载等等。三是弥补法规盲区。加紧论证出台《军民融合促进法》等总体法律规范,确立国防资源非国防活动运用、武器采购、民营企业参与国防建设、新兴领域军民融合等专项法规,对军民融合项目区分和具体要求、军地各方责权等进行规范。亟须抓好衔接配套,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与军民融合相关的条款进行梳理,调整补充或废止相关内容。亟须解决执法失范问题,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时,对军民融合执法主体、执法权限及失范处理等在正式条文中加以明确,防止执法行为的随意性。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一些地方性、专业性的法规政策,使其更具适用性和操作性,填补总体法规的缺漏。
(三)从驱动发展的运行机理看,放是大势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军民融合发展,总的是要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我们理解,这个格局就是要素自由流动、
领域全面拓展、发展互促共进的自主、全面、有序的格局,必须通过逐步开放、共享,由避重就轻的“浅”融合、行政主导的“偏”融合、重民轻军的“窄”融合向金融合、深融合、长融合转变,这也是真正实现深度融合的必然途径。一是跨界整合要素。针对要素融合方面存在的重硬件轻软件,重有形轻无形、重个体轻体系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军民融合重点项目,要坚持硬件软件一起上,在继续加大土地、信贷等硬要素支持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才、信息、服务等软要素投入:坚持有形无形一起投,既要推进基础设施、信息网络、生产设备等有形要素共享共用,也要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科学技术等无形要素合作共赢;树立系统思维,既要充分发挥单一要素的禀赋优势,更要瞄准问题补短板,注重整合各类资源,优化要素组合方式,促进军地各类要素资源系统化、集成式融合,形成全部生产要素、全部资源在军民两大体系中“万类霜天竞自由”的生动局面。二是全面拓展领域。目前,军民融合大多集中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产业配套等领域,与中央要求、实践需要、发展潜力相比还不相适应,深度和广度需要拓展。应进一步拓展融合主体,继续发挥大型军工骨干企业的支撑作用,引导更多的优势民营企业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保障领域担当大任,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各类经济主体全方位竞相发力的融合格局。逐步展开新兴领域,推动船舶机电、航空航天、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海洋资源开发等新兴领域融合,延伸新型产业链条。推动向社会领域拓展,适应军队改革新形势,积极推进军队保障纳入地方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在饮食、住房、医疗卫生、职工就业等方面加快融合,不断提高军队保障力和战斗力。三是优化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融合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制定面向社会的信息发布和市场竞争措施,鼓励民间企业参与军民融合项目建设和军品研制生产,形成持续推动军民融合的新增长点。加大配套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制定融合项目利益补偿制度,设立专项融合基金,对参与军民融合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应高于因推进融合而增加的投资成本;对不宜直接补偿的建设项目,通过价格、税收、信贷、国防采购、技术支持等形式,给承担国防义务的经济主体以优惠政策。
(四)从深度发展的目标任务看,建是主体
丰富多彩的融合实践是坚持走军民融合发展之路的基本着眼点和最终落脚处,在各地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的良好态势下,也要注重避免军民融合成为标签、应景,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中,当前应把关注点、着力点放在中央12号文件提出的八大任务上,确保军民融合重大战略思想加快转化为建设实践。一是统筹基础领域。重点在交通、空间、信息、测绘、气象、标准计量体系六大领域,统筹考虑军地需求,综合运用重要资源,优化整体建设布局。二是统筹产业领域。推进社会大协作,实现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与地方制造业、高技术产业、先进服务业共享资源、共同发展。三是统筹科技领域。协调民口和军口科技发展战略与规划,促进研发平台和设施设备共享共用,完善科技信息公开发布机制和成果转化机制,提高军民协同创新能力。四是统筹人才培育。构建完善军队院校教育、部队训练、军事职业教育三位一体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创建后备人才培养制度和军事人才专业评价制度,强化军民融合培养使用的激励机制。五是统筹保障体系。健全军民融合采购、仓储、配送和后勤动员体系,衔接配套福利待遇、住房医疗保障、军人保险等公共服务政策,军队停止有偿服务后将部分项目纳入军民融合体系。六是统筹应急和公共安全。坚持政府主导与军地协同相结合,构建优势互补、兼容共用的专业力量、装备保障、物资储备、情报信息、安全防护、恢复重建和宣教培训七大体系,打造平安城市工程。七是统筹海洋维权。共建管理体制、岛礁设施、联防力量,加快海上动员能力建设,军地联合维权行动。八是统筹经济和军事走出去。以开放格局牵引国防战略布局,以军事力量建设保卫对外开放成果,有力维护国家海外利益。
(曹永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