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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精准核对中提升社会救助公信力
——以莱州市为例

2017-01-24王启剑

中国民政 2017年22期
关键词:莱州市核查救助

◎ 王启剑

在精准核对中提升社会救助公信力
——以莱州市为例

◎ 王启剑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社会救助是民心工程,体现党的关怀和制度优越。如果冒牌救助、虚假救助、人情救助频繁出现,就会冷了民心、失去公信。山东省莱州市从提升政府公信力着眼,从建立精准核对体系着手,创新运用社会管理、智能技术、资源整合手段,着力打造精准核对的金字招牌,从源头上助力阳光救助。

2016年10月,莱州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市编办批复为副科级公益一类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将原属局社会救助科的核对职能独立运行,从救助流程设计上杜绝监督漏洞。自实行精准核对以来,莱州市阳光救助工作实现提质增效,将疑点数据反馈给委托核查的社会救助审批单位,有效促进了阳光救助动态管理机制的深化和完善,确保了应保尽保,当退则退。精准核对成为莱州阳光救助的一块耀眼的金字招牌。

一、四轮创新驱动,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创新领导机制。争取市政府支持,成立了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挂帅,民政主抓,将上级要求的13领导小组部门,扩展到财政、税务、工商、公安、电力等21个职能部门共同参与,构建起“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监督”的核对工作架构。

二是创新运行机制。建立并落实了“申请救助前全面核对、享受救助中年度复核、资金拨付前生存核对+重点关系人随机核对”的长效核对工作机制,有效地促进了省政府令279号文关于核对工作要求在莱州市的落实落地,核对运行实现了“逢救必核、逢核必实、动态管理、适时更新”。在各镇街群众服务中心统一设立社会救助窗口,一门式救助平台与核对系统无缝对接,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运行机制。

三是创新管理机制。对社会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对实行三结合,即线上线下相结合、智能人工相结合、窗口实地相结合。每年申请一次省级核实,每季度申请一次地级核实,县级平台随时核实,新进对象必须核实。享受待遇救助对象实行双重管理机制,即救助主管部门、核对中心双管,根据救助对象家庭收入、财产、婚姻、死亡等情况变化,救助保障随时变化。

四是创新预警机制。针对当地社会救助对象多,年度复核时压力大,社会救助对象家庭财产、收入动态变化,传统核查方式数据存在实效性盲区等问题将救助对象数据库前置到车辆、公积金部门终端,将定期核查变为实时预警。救助对象一旦买车,车管系统会向核对系统发送购车数据,然后通过传统的核查方式进行财产认定。这种方式提高了工作效率,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救助对象的财产变化,保障了核查的实效性和公平性。

二、五级联网贯通,打造智能通道

一是完善系统功能。在信息功能设计上,将原本分散在政府各部门、各系统中的居民信息,通过核对系统进行整合和利用,形成救助对象数据库和核对结果知识库,使信息数据得到最大利用。在核对功能设计方面,在与上级系统有效衔接基础上,根据地域特点具有自主创新研发功能。在受理对象基本信息上传智能系统后,系统根据贫困指数可以自动生成客观、公正的收入和财产数据报告,满足不同救助主管部门的需求。在安全功能设计上,核对系统双机热备,应用服务与数据管理服务器分开,由民政金民工程专网提供网络支撑,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专网才能进入系统,必须通过受理上传、信息导入、结果评审等三级审核才能完成核对程序,每个步骤都实行分级管理,确保申请对象信息安全。

二是丰富搜集模式。在线比对模式——纵向与部、省、市实行数据对接交换,横向与21个部门建立接口实行数据核查。数据拷贝模式——对因安全因素不能开放接口或暂时没有建立数据库的部门和单位,通过拷贝导入获取数据,随时进行数据更新。人工核对模式——由于金融部门行业的特殊性,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出具委托核对名单,签订保密协议,进行金融资产核查。社会调查模式——居民因隐性收入等因素,系统收集的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居民现状的,通过基层救助工作人员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获取数据,对系统核对进行重要补充。

三是拓展核查范围。为最大限度地使核对结果准确反映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创新开展了“核对工作三拓展”。拓展核查地域:通过部、省、市、县、镇五级联网贯通,核查范围从县乡扩大到省市,使核查范围更广更全。拓展核查领域:开通了电力、教育、金融、残联等联动调查,通过核查居民用电量、子女自主择校、银行存款、理财、残疾人等信息,多角度、全方位精准反映家庭收入财产状况。拓展社会关系:将核查对象从申请人本人,拓展到赡养、扶养、抚养人等主要社会关系,尽最大可能对救助对象作出精准评价。

三、压实三大责任,科学设计流程

一是落实申请家庭的主体责任。申请相关社会救助时,居民家庭成员须共同签订或委托家庭代表签署《莱州市居民家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并按指纹确认,从法律上进行权利让渡,接受并授权核对中心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确保核对工作有法可依。

二是落实审批部门的委托责任。按照“谁审批、谁委托”的原则,由审批部门向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提交核对委托申请,中心未收到核对委托前不能开启核对程序,审批部门未收到核对报告书前不能对该救助对象进行审批。

三是落实签字人的把关责任。镇街向救助审批部门提交申请后,由审批主管单位集中向核对中心提交。办理过程中,实行谁经办谁签字、谁签字谁担责,出了问题就要被问责、被追责。

四、经验与启示

一是政府主导,健全机制。精准核对工作必须要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而且,救助工作又是系统工程,涉及民政、社保等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因此需要政府主导,建立以救助对象为本的社会救助系统工程,理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系统救助长效机制。政府的主导作用体现在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工介入的救助框架上,并通过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精准核对平台,提高救助对象经济收入财产的科学性、准确性,打牢精准救助的基础,让核对之树,结满公平之果。

二是搭建平台,智能核对。要建立规范准确的社会救助数体系,必须要有科学、有效的数据统计分析,才能为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可以建立数据科学、信息安全、查询便捷、结果准确的高速通道,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技术,研发智能核对系统,解决以往数据来源单一、数据间相互验证性薄弱、数据规范和准确性不够等问题,为业务主管部门更准确、更全面地把握政策实施情况提供帮助,也为政策制定和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撑,从而实现社会救助核对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

三是落实责任,规范流程。要确保核对工作法律性、严肃性,必须有严格的核对工作流程。可以按照“授权—受理—委托—核对—甄别—出具报告”六大步骤,环环紧扣,层层把关,阳光操作。特别是核对报告出具后,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有异议的,申请人通过提供原始凭证资料等方法,重新确定实际收入财产数据,剔除信息杂质,缩小核对误差,尽最大可能接近实际,维护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在精准核对过程中,还要建立健全监管机制、举报核查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加快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作者单位:山东省莱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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