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状况调查及优化建议
2017-01-23王宣赫谢庆宾
王宣赫,谢庆宾,徐 静,陈 雪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北京 102249
调查研究
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状况调查及优化建议
王宣赫,谢庆宾,徐 静,陈 雪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北京 102249
导师制在本科生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帮助作用。但随着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本科生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显露出了一些问题,针对本科生导师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通过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对北京市部分高校进行了调查,较为全面地了解了本科生导师制在高等学校的实施情况,通过对调查结果的对比分析,提出了推进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建设的优化建议。
本科生;导师制;调查研究
undergraduates; tutorial system; investigation
一、开展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研究的背景
导师制最早源于14世纪的英国牛津大学,我国古代教育中也存在导师制教育的雏形,春秋时代的孔子就是代表人物之一,宋明时期的书院制度实质上采用的也是导师制[1]。在我国的现代教育中,自2002年9月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2]本科教育阶段正式引入导师制教育模式后,本科生导师制(以下简称“导师制”)在我国其他高校逐渐开始实施。在导师制开始实施阶段,大部分高等学校根据本校的情况制订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中规定了导师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及考核的相关内容。经过10多年的发展建设,导师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本科生的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但随着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在教师人员结构不断变化、学生数量不断增加、人才培养模式日趋多样化的情况下,导师制实施办法并没有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与之同步推进,部分学校的导师制甚至在实施过程中流于形式,存在应付相关部门检查的现象。为全面了解高等学校导师制的实施情况,笔者采用文献调研、问卷调查及座谈会的形式对导师制实施现状进行调研分析。问卷调查的对象包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北京联合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农学院等17所北京市高校的教师,总计发放回收问卷575份;座谈会的调查对象主要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在校学生。笔者对以上人群展开线上和线下调查,通过分析各类相关人群的调查数据,整理出定量的反馈信息,并进行了相关的定性分析,提出了导师制建设的优化建议。
二、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调研结果分析
1.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问卷调查主要包括以下四方面的内容:高等学校教师对导师制的整体认识;高等学校导师制的运行现状;高等学校导师制运行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及高等学校导师制的改进建议。
(1)高等学校教师对导师制的整体认识。主要调查了高等学校实施导师制的必要性、作为教师是否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本科生导师对学生主要的指导作用等三方面的内容。
高等学校实施导师制必要性的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72%的调查对象表示高等学校有必要实施导师制,20%的调查对象表示高等学校导师制可有可无,而8%的调查对象认为高等学校完全没有必要实施导师制。认为高等学校导师制可有可无的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与学生接触不多、被动完成学校学院对本科生导师要求的教师。他们对导师制本身了解不够,与学生交流不足,认为每次与学生见面联系都是程式化的问题,并不能真正体现本科生导师的作用与价值。而认为高等学校导师制完全没有必要的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考核要求担任本科生导师而与学生没有进行实际交流的教师。
表1 高等学校实施导师制的必要性(单选题)
高等学校教师是否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的调查结果如表2所示,82%的调查对象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10%的调查对象不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8%的调查对象是因为考核要求不得不担任本科生导师。不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的调查对象主要集中于平时教学科研工作量较大的教师,而由于考核要求不得不担任本科生导师的调查对象主要是对导师制了解不全面的教师,这两部分教师对高等学校实施导师制存在一定的疑问。
表2 高等学校教师是否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单选题)
本科生导师对学生主要指导作用的调查结果如表3所示,85%的调查对象认为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专业知识的学习上,2%的调查对象认为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日常生活上,9%的调查对象认为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就业指导上,4%的调查对象认为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主要体现在科学研究上。在本项调查中,教师调查对象与学生调查对象的认识存在较大的差异,在本文后面将详细阐述。
表3 本科生导师对学生主要指导作用(单选题)
从总体数据可以看出,调查对象大部分支持高等学校实施导师制,并且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认为本科生导师对在校大学生的学业具有较好的指导和帮助作用。
(2)高等学校导师制的运行现状。主要调查了高等学校导师制运行的满意度、本科生导师与学生的见面频次、本科生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方式三方面的内容。
高等学校导师制运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如表4所示,30%的调查对象对目前高等学校导师制的运行情况满意,40%的调查对象对目前高等学校导师制的运行情况不满意,而30%的调查对象对目前高等学校导师制的运行情况不了解。对高等学校导师制运行情况不满意的调查对象主要集中在对目前导师制的运行模式不满意的教师,他们认为本科生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处于被动状态,学生主动性不高;而对于高等学校导师制运行情况不了解的调查对象主要集中于部分新进教师。
表4 高等学校导师制运行满意度(单选题)
本科生导师与学生每学期见面频次的调查结果如表5所示,25%的调查对象与所指导班级每学期见1次面,45%的调查对象与所指导班级每学期见2次面,4%的调查对象与所指导班级每学期见3次面,26%的调查对象与所指导班级每学期见4次以上。本科生导师与所指导班级每学期见面频次2(含)次以上的占75%,总体反映本科生导师与学生见面情况较好,但每学期见2次面的情况居多,基本能保证开学初与学生期中考试前与学生见面进行相关指导。
表5 本科生导师与学生每学期见面频次(单选题)
本科生导师与所指导学生交流方式的调查结果如表6所示,9%的调查对象与所指导学生的交流方式是通过电话,13%的调查对象与所指导学生的交流方式是通过QQ或微信等,2%的调查对象与所指导学生的交流方式是通过电子邮件,76%的调查对象与所指导学生的交流方式是面对面。通过本项调查可以看出,本科生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方式以面对面为主,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两者的交流方式也在日趋多元化。
表6 本科生导师与所指导学生的交流方式为(单选题)
从总体数据可以看出,高等学校导师制运行情况总体不容乐观,但在与学生的交流频次与交流方式方面的调查结果比较令人欣慰。本科生导师与所指导学生的交流方式主要是面对面进行交流,基本以开会的方式进行。但调查结果也显示,有24%教师通过电话和网络与所指导的学生进行交流,这种交流方式有利于进行个别指导,学生遇到问题可以及时解决,但受益面相对较窄。
(3)高等学校导师制运行过程中存在主要问题。调查了本科生导师对导师职责的了解度及导师制运行过程中的主控因素两方面的内容。
本科生导师对导师职责的了解度的调查结果如表7所示,46%的调查对象作为本科生导师了解本科生导师的相关职责,49%的调查对象作为本科生导师部分了解本科生导师的相关职责,5%的调查对象作为本科生导师不了解本科生导师的相关职责。通过调查发现有54%的本科生导师不能够完全了解本科生导师职责,这与学校学院对本科生导师职责宣传不到位有很大的关系,部分“老教师”对本科生导师职责的了解“靠印象”,新进教师对本科生导师职责的了解“靠打听”,学校缺少本科生导师职责宣传文件,导致本科生导师与学生见面“靠通知”,导师制的工作局面较为被动。
表7 本科生导师对导师职责的了解度(单选题)
高等学校导师制发展主控因素的调查结果如表8所示,21%的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发展的主控因素为本科生导师的责任心不够,81%的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发展的主控因素为学生不积极联系导师,43%的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发展的主控因素为本科生导师对自身职责不够了解,49%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发展的主控因素为本科生导师资源有限、无法为学生提供所需要的帮助。此项调查为多项选择题,调查对象选择较为集中的选项为学生不积极联系导师;而选择本科生导师对自身职责不够了解,本科生导师资源有限、无法为学生提供所需要的帮助选项的本科生导师也占有较高比例。调查结果表明,学生积极的态度对导师制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从侧面反映本科生导师在与学生交流过程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但本科生导师对自身职责不清,资源有限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表8 高等学校导师制发展的主控因素(多选题)
(4)高等学校导师制的改进建议。主要调查了高等学校导师制改进建议,加强导师制检查监督力度的必要性及导师制建设的关键因素三方面的内容。
高等学校导师制改进建议方面的调查结果如表9所示,16%的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应该在本科生导师人数方面进行改进,20%的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应该在每学期见面频次方面进行改进,48%的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应该在本科生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方式方面进行改进,还有16%的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应该加强制度建设等。本项调查中调查对象的选项较为分散,但对改进本科生导师与学生的交流方式的选择较为集中。由此可见,较多的调查对象希望充分利用现代网络资源及各种媒介丰富本科生导师与学生的交流形式。
表9 高等学校导师制改进建议(单选题)
加强导师制检查监督力度必要性的调查结果如表10所示,34%的调查对象认为有必要加强导师制的检查监督力度,13%的调查对象认为没必要加强导师制的检查监督力度,53%的调查对象认为是否加强导师制的检查监督力度与导师制发展关系不大。通过调查发现有66%的调查对象认为加强导师制的检查监督力度对导师制的发展没有必要或关系不大,由此可见,监督检查只能从形式上保证导师制运行,但不能从本质上促进其发展,有时可能适得其反,催生“应付交差”的现象发生。
表10 加强导师制检查监督力度必要性(单选题)
导师制建设关键因素的调查结果果如表11所示,43%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建设的关键因素是加强导师制实施意义及相关管理政策的宣传,42%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建设的关键因素是加强对本科生导师的任职培训,73%调查对象认为导师制建设的关键因素是加强导师制运行、考核制度建设。本项调查为多项选择题,调查对象选择较为集中的选项为加强制度建设,而选择加强宣传和加强培训的调查对象分别占43%和42%的比例。由此可见,制度建设是导师制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考核规则,使本科生导师在指导学生过程中有据可依,同时应对本科生导师付出的工作给予体现。
表11 高等学校导师制建设关键因素(多选题)
2.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座谈会结果分析
针对导师制的实施情况,笔者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的议题是本科生对导师制的评价及导师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四个年级240名学生参加了座谈会。学生普遍认为导师对本科生的指导帮助作用很大,希望有专业教师能够提供关于专业、就业等方面的帮助,但同时学生也反映导师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
(1)本科生导师教学科研工作任务重,学生课程安排紧,见面时间难协调。高等学校教师大多数都肩负教学和科研的双重任务,一般没有时间主动联系学生见面,但如果学生有问题咨询,作为本科生导师也非常愿意为学生提供帮助。根据要求,本科生导师与学生每学期较为固定的两次见面基本为学校开学初教学检查前的第3周和期中教学检查前的9~11周。但由于教师上课、科研出差、学生课程安排紧等原因,学生和导师见面时间很难协调,导致有的本科生班级导师见面会流于形式,有时为了交差甚至存在先交材料再找时间见面和见面会省略的情况。
(2)本科生导师具备责任心,但掌握资源有限。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每个班2个学生导师,在导师配备过程中尽量做到新老搭配。学生在与导师交流过程中发现,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学生越来越关注考研、就业、出国等问题,但有的本科生导师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对有些信息不了解,不能够给学生提供足够的信息量。学生最想从导师处获得的帮助除了学业方面外,还包括考研、就业、出国等,而不是本科生导师自己认为的对学生的指导主要还是体现在学业方面。出现这种认识上的偏差,与导师与学生交流不充分有关。
三、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优化建议
从调查结果来看,多数调查对象认可和支持高等学校实施导师制。导师制的实施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本科生导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资源,为本科生提供了高等学校辅导员等学生工作人员所不能提供的专业帮助与指导。但高等学校导师制在实施过程中也逐渐显露出了一些问题,针对问题笔者结合调查结果及多年的工作积累,对高等学校导师制的发展提出了如下优化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正确合理定位导师作用
调查结果显示,部分教师与学生对导师制的认识只停留在定期见面的表层认识上,对本科生导师的职责、作用等缺少正确清晰的认识。在调查中发现,大部分教师,愿意担任本科生导师,希望可以为学生提供专业辅导、生活帮助、心理疏导等;而很多学生,也渴望与导师进行交流,希望导师成为其良师益友。针对现实与愿望的这种反差,需要学校管理部门加强宣传力度,通过印制本科生导师工作手册,开展定期培训等措施,帮助导师正确认识定位,激发导师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导师制不断发展。
2.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本科生导师制科学平稳运行
目前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工作基本处于接到通知后导师与学生见面的状况,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导师职责与考核办法等在导师制实施过程中并未得到较好的执行。教师在担任本科生导师过程中缺少指导,具有盲目性。在调查中发现,调查对象一致认为本科生导师工作是良心活,导师工作不但缺少指导性的文件,也没有相关量化的考核奖励措施,导致难以调动本科生导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在已有基础上,结合目前高等教育的新特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导师工作制度,明晰职责,明确奖惩措施,充分调动本科生导师工作的自主性,是高等学校导师制发展的关键。
3.完善导师队伍建设,增加工作实效
导师队伍建设包括质量和数量两方面的内容。目前,高等学校在导师数量上均能保证,但由于导师教学科研任务重和一些个体上的差异,在质量上确实需要加强。因此在进行本科生导师职责方面培训的同时,更应该形成定期向本科生导师提供就业、考研、出国方面信息的机制,弥补本科生导师专业知识过硬、其他信息欠缺的弊端,帮助导师为学生提供全面科学的指导。
四、结束语
总之,要推动导师制适应高等学校发展的潮流,有效发挥本科生导师对学生的指导作用,对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高等学校导师制如要落到实处,指导学生从入校到毕业的学习和生活, 真正体现高校教师教书和育人的工作职责, 帮助学生完善学业规划及科研实践能力的提升[3],必须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进行相应的改革调整,才能更好的服务于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
[1] 侯贵平.本科生导师制的探索与思考[J].教育教学论坛,2013(33):122-123.
[2] 李倩,刘万海.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的困境及应对措施[J].重庆高教研究,2013(3):54-58.
[3] 严红.学分制下本科生导师制体系构建[J].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3(1):39-40.
G642
A
1006-9372(2016)04-0089-05
2015-12-28;
2016-04-2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4年本科教学改革项目“基于本科生导师制的思考与工作探索”。
王宣赫,女,讲师,主要从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投稿网址: www.chinageoeducation.net.cn 联系邮箱:bjb3162@cugb.edu.cn
王宣赫,谢庆宾,徐静,等.高等学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状况调查及优化建议[J].中国地质教育,2016,25(4):89-93.
Title: Investigation and Optimization Suggestions of the Tutorial System for Undergraduates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Author(s): WANG Xuan-he, XIE Qing-bin, XU Jing, CHEN X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