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的源解析及防治对策
2017-01-21赵书凯孙建华张延一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环境监测站山东青岛266112
赵书凯 孙建华 张延一(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环境监测站 山东青岛 266112)
青岛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的源解析及防治对策
赵书凯 孙建华 张延一(青岛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环境监测站 山东青岛 266112)
文章根据青岛高新区现有企业监测数据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状给予定性描述,并结合高新区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措施。
挥发性有机物;青岛高新区 ;防治对策
引言
按照WHO(1989年)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是指常压下沸点范围在 50~100℃到 240~260℃之间的化合物。VOCs不仅对人体器官及神经系统产生有害影响,还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已有的文献资料表明,许多VOCs物质会同大气中的NOX在光照射的情况下发生光化学反应,形成一系列的中间产物和最终产物,如O3等氧化性物质,从而形成光化学烟雾,危害人体健康和农作物生长,VOCs作为可吸入颗粒物(PM2.5)的前体物之一,是造成酸雾、烟雾的重要原因。基于VOCs污染对人群健康和环境污染危害大、且污染趋势日益严重的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VOCs污染影响研究研究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摸清高新区现有入驻企业排放VOCs状况,找出高新区排放VOCs的污染源,提出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管理措施等。
1 高新区挥发性有机物来源解析
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规划面积约为63.44平方公里,位于胶州湾底部红岛北侧。原城阳区新材料团地、原海玉盐场、原东风盐场及部分湿地组成。高新区定位为工业园区,现有居民较少,VOCs主要来源工业企业排放。根据《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青岛高新区所在区域属于二类区域。
截止目前,高新区现有企业中涉及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企业有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重汽集团专用汽车公司、北车集团青岛四方车辆研究所有限公司、东碧履带(中国)有限公司、太平洋制罐(青岛)有限公司、波尔亚太(青岛)金属容器有限公司、中远佐敦船舶涂料(青岛)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根据历年监测数据,以上企业排放的挥发性物质主要涉及二甲苯、甲苯、醇类何乙二醇单丁醚等,年度排放约150-200t/a。
通过对高新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高新区目前二甲苯、甲苯、乙苯本底值较小,均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但二甲苯在大部分点位均检出,浓度略高于其他有机污染物,为高新区有机废气主要特征污染物。
2 高新区VOCs污染防治对策
近几十年,VOCS的处理技术与工艺的研发迅速。VOCS的控制技术可分为过程控制和末端治理两大类。过程控制也称清洁生产,主要依靠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的改进。但是由于目前科学技术水平的局限,过程控制有时难以实现,就必须采用末端治理技术。针对青岛高新区环境空气中VOCs含量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2.1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等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采取先进的VOCs废气治理技术,确保废气处理效率达到95%以上。
2.2 入区项目必须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要求不断改进工艺和产品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水平、实施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产生种类。
2.3 坚持源头控制与末端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工业生产中推广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使用。严格控制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储运等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鼓励企业使用先进仪器设备对有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回收再利用或采用燃烧等方式使其达标排放。重点企业安装VOCs在线监控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4 未来入驻企业VOCS进行总量控制
(1)建立排污总量前置审批制度。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等项目在履行环评手续前,必须取得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并对项目所需总量进行核准、确认后,方可进行建设。根据计算,高新区未开发区域的二甲苯尚有79吨的容量,因此,未来入驻企业排放二甲苯的总量要控制在79吨范围之内。
(2)严格环评审批。对于高端装备制造、印刷包装、生物医药等大量使用含VOCs原料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应要求提高水性涂料等低VOCs含量涂料使用比例;含涂装工序的,应要求其涂装工序必须密闭作业,并配备VOCs回收或收集、净化设施,不允许有无组织排放源。
2.5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加强环境管理
(1)排污申报登记:实施区域总量控制,应对区域内排污单位申报登记,按照核定分配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发放《排污许可证》。确定总量控制计划,分解下达总量控制指标计划。
(2)环境质量控制:对有代表性环境敏感点进行特征污染物例行监测,对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及变化规律进行长期跟踪监测。
(3)批准各类改善大气环境的设施的扩建项目,通过各种税收和政府支持等方式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全面贯彻清洁生产理念。
(4)开展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清单研究:随着高新区入驻企业的增加,逐步开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重点行业的VOCs排放清单研究,建立重点行业VOCs排放数据库。
(5)建立VOCs在线监测网络:建立VOCs在线监测网络,开展VOCs排放清单计算工作,确保VOCs排放源谱、分担率的正确性,为总量指标的分配提供有力依据。
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入园企业的增加及其他污染源的增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现象将会更加突出。因此应采取多种手段,严防严控,实现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保护好青山绿水好环境。
[1]黄小林对北京市VOCs源的研究,北京工业大学硕士论文,2001年。
[2]戴华茂,光化学烟雾研究综述,广东化工,2009,7(36)107~108。
[3]郭逸飞等,国外VOCs污染防治政策体系借鉴,环境保护,2012,13,75~77。
[4]田森林,宁平,有机废气治理技术及其新进展[J],环境科学动态,2000(26)1,23~28。
[5]孙佩石等.中国环境科学,1996,16(2),91~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