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在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中的实践与思考
2017-01-20侍飞虎
摘 要 大数据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已经在众多领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而以大数据应用为基层的信息化已渗透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方面可以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加强侦查犯罪、治安防控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提升公安管理水平,使其更加透明化,规范化。本文从公安机关的信息化建设入手,分析大数据在公安工作中应用现状,并提出推进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措施建议。
关键词 大数据 公安工作 信息化 情报研判
作者简介:侍飞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14级治安学专业本科生,研究方向:公安管理。
中图分类号:D63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1.090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化已渗透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成为提升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的关键所在。作为基层公安机关,必须顺势而为、趁势而上,大力推进基础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着力破解基层基础薄弱问题。现结合某市基层公安机关工作实际,就如何在大数据背景下推进县级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建设谈几点思考。
一、各地基层公安基础信息化建设的实践探索
近年来,各地基层公安机关立足实战实效实用,坚持边建边采边用,强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换档升级,最大限度地把基础信息化建设成果转化为现实战斗力。
(一)立足需求抓基础建设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基础信息化建设列入重点工程来抓,落实经费保障。一是启动移动警务建设。将移动警务终端直接配备到一线实战民警和各街面巡逻组,摒弃以往“现场采、回来录”的模式,实现一键查询、同步录入,提升科技管控效能。二是启动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建设。积极与国土部门协调,获取全县高清航拍地图,并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实现基础地图数据矢量图和影像数据全覆盖。三是启动“天网工程”建设。至今对一些重点部位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天候实时监控。
(二)立足长远抓数据聚合
紧盯“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狠抓信息采集汇聚。一是规范源头信息采集。明确警种部门与基层所队基础数据采集的职责和要求,深入推进“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以某市公安机关为例,先后采集标准地址99048条、实有虚拟建房95074幢、实有人口471672人、实有机构15546个,基本实现“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目标。二是深化社会数据共享。以社会信息综合采集平台为依托,有效整合民政、卫生、社保、房产登记、市民卡、自来水用户等26类社会资源信息6000余万条。三是优化完善技术采集。创新构建“警眼”排查系统,在全局办事窗口、单位门禁、卡点、功能区布建60个监测点,并升级改造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终端,对所有进入公安机关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实时采集、自动比对,先后采集各类探访、盘查、入所人员31748人,抓获26名在逃犯罪嫌疑人。
(三)立足本地抓自主创新
坚持“上接天线、下接地气”,围绕省、市公安机关平台架构,关联对接刑侦、网侦、经侦等多个专业应用系统,推动建立“标准规范统一、业务流程协同、数据资源共享”的平台架构体系。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贴近基层、服务实战的原则,积极打造了一批实战实用的警种特色化小平台、小系统。
(四)立足实战抓研判应用
坚持以合成作战平台为依托,积极构建 “人员集中、手段集成、多轨联控、多侦联动”的常态化合成作战模式,为全警提供多样化、点单式的应用服务。一是在参与互动上,建立合成作战论坛。论坛注册会员达420人,占全局民警总数的68.1%,论坛共发布主题9759个,累计跟帖49541条,日均跟贴112条。同时,各警种、各部门根据不同职责还建立了不同的微信群,实时互通信息,有效服务实战。二是在运行机制上,实行“平时虚拟、战时实体”工作机制。形成了专业部门主侦,网侦、视侦、图侦等部门配侦,全警联动助侦的打击犯罪新格局。针对日常治安维稳,建立信息中心牵头、相关警种参与的定期会商机制,每月制作治安形势分析并通报各单位。三是在实战运用上,成效显著。共串并各类案件524起,研判重点人员600余人,开展配侦3000余次,为成功处置各类重大案事件提供了强大的信息支撑。
二、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在基础信息化建设上虽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诸多问题和短板,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信息采集亟需解决“繁琐”问题
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目前仍缺乏整体研究,对一线民警信息采集指导服务不到位。例如,社区民警日常工作中,采集信息类别繁杂,同一信息往往要录入多个平台,存在事后录入、重复录入的现象;采集标准尚未规范,对信息的种类、目录、内容、质量等未能明确要求,致使采集过于单一、标准参差不齐;采集工具相对落后,目前在用的移动采集终端,由于携带不便、网速较慢、数据导入等问题,使用效果不甚理想;技术抓取手段单一,除了采集图像视频信息外,对网络活动轨迹、空中数据轨迹等采集尚处于起步阶段;采集主体相对单一,基本依靠派出所民警去采,而没有很好发动社会单位、人民群众等大众资源,社会化采集工作还有待加强。
(二)整合共享亟需解决“规划”问题
一方面,公安内部业务数据壁垒重重,上级部门掌握的数据资源对下开放的力度还不够,有些业务部门对批量数据捂着、藏着,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实战效果;相关警种“另起炉灶”的现象比较突出,每个条线都在开发应用平台且大都处于相对封闭的运行状态,“孤岛”现象严重。另一方面,政府其他部门信息整合不够,缺乏政府统一牵头,尚未建立政务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平台,对其他部门数据仍停留在公安自主采集、拷贝采集层面,整合度相对较低。
(三)研判应用亟需解决“深度”问题
从目前该市公安机关现状来看,除大情报中心等专业部门对各类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外,其他警种单位主动研判少,层次也较低,实战效能不佳。首先,权限不足。许多平台授权未向基层所队倾斜,“授权的无用、要用的没权”,一旦需要网上研判,由于功能不足,只能“望网兴叹”。其次,能力有限。研判仅停留在身份比对、指纹比对、前科核查、手机查号等低水平、浅层次的比对查询上,对信息缺乏精细化、深加工式的分析,导致许多可利用、有价值信息流失。再次,技术不佳。对于海量复杂数据处理的技术创新能力不够,数据挖掘能力不强。
(四)支撑保障亟需解决“人才”问题
人才是基础信息化成功之本,对其他要素有着决定性影响。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公安业务的复合型高端人才紧缺,这就造成一些系统在外包研发过程中,存在技术人员不懂业务、业务人员不懂技术开发的被动局面。
三、基层公安机关基础信息化建设的发展思路
当前,基层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实用、精准、有效”的要求,上接顶层设计、下夯信息基础、内促合成作战、外推资源整合,以优化信息采集、整合、应用流程为关键,进一步做实做精基础工作、做强做优科技支撑,推动业务工作与信息化技术深度融合,全力提升系统建设集约程度、基础数据采集质量、资源整合共享水平、警务实战应用效能和管理支撑保障能力,实现基础信息化建设提档升级。
(一)规划设计要从“多元化”向“一体化”转变
一要在谋划长远和近期目标上,理清设计思路和实现途径,完善执行体系框架和操作运行链条,解决低层次规划设计问题。二要在统筹纵向和横向相互联系上,运用大系统思维和方法进行设计,明确各警种条线在基础信息化建设中的坐标方位,强化整体协调联动,解决低共享数据管理问题。三要在推进重点和一般同步建设上,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协调、系统优化基础信息化建设的各个环节、项目,解决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
(二)信息采录要从“静态化”向“动态化”转变
源头数据采集汇聚是基础信息化建设的首要环节,必须按照“基础数据采得全、过程数据采得清、核心数据采得准”的要求,加强源头信息动态采集,切实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和精准度。一要梳理源头信息。组织开展现有数据大梳理,摸清现有数据的种类、内容、标准等情况,完善信息采集目录,科学界定业务大队与基层所队的责任边界,杜绝多头采集、重复录入。二要优化采集渠道。大力推广一体化采集设备和移动警务手持终端采集设备应用,努力拓展网安、图侦等手段的采集渠道,充分调动公安外部力量,鼓励基础信息的社会化采集,加强电子采集设备建设,提高源头数据的自动化获取水平。三要健全采集机制。建立信息采集责任制度,明确不同警种、部门民警信息采集的职责,实行采集、录入、核查的全过程协同和信息动态更新。同时,还要落实基础共性数据一律复用、业务个性数据尽量复用,科学设计信息采集任务和流程,提高信息复用水平。
(三)平台建设要从“分散化”向“集成化”转变
智能便捷的系统平台是体现基础信息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必须坚持从业务流程入手,从工作需求出发,全面优化整合系统平台。一要继承发展综合性平台。按照“清理归并、简化操作、整合提升”的原则,用好现有的警用综合信息应用平台、信息核查系统、业务系统等,做好基层需求总结提炼和反馈工作,帮助上级公安机关不断优化技术架构。二要升级改造基础性平台。加强对警用地理信息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网络综合应用平台的优化提升,结合本地实际,对部分功能进行延伸拓展,更好地满足一线实战的应用需求。三要创新研发自主性平台。改变以往被动盲目建设模式,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不断开发一键搜索、关联分析、碰撞比对等智能研判工具和分析模块,为全警提供多样化、定制式的应用服务,更多更快更好地释放实战效益。
(四)实战应用要从“单一化”向“合成化”转变
实战应用是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核心。要通过完善实战工作体系,促进业务工作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切实提升警务运行质态。一要优化信息主导。强化对各类信息数据的深度研判、预警发布,探索大数据条件下反恐处突、案件侦查、治安防控的新机制新模式,提升建设成果的转化效率。二要优化实战勤务指挥。升级改造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强化警用地理、视频监控、智能指挥等系统整合和警用数字集群、无线图传、移动警务等手段集成,通过视频、警情、GPS信号数据的实时处理,推动信息中心、派出所综合勤务指挥智能化、调度可视化、处置流程化。三要优化警种合成作战。进一步优化合成作战论坛,整合信息资源、视频图像应用平台及涉案视频资料库,打造集案件资源收集、证据保存、信息资源一键式应用,自动比对预警的“合成作战综合平台”。
(五)保障支撑要从“平面化”向“立体化”转变
充分调动资金、人才、硬件等基础资源是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一要落实物财保障。在投入上要多向基础信息化建设倾斜,为信息强警战略的长远发展积聚能量。当前要把重点放在优化网络基础设施、完善视频技术支撑、升级无线通讯保障,确保各类科技装备跟上时代步伐。二要强化专业队伍。针对基础工作领域信息化人才匮乏的窘境,要通过定岗招录、在职培训等方式对信息技术岗位人才进行补充,来解决技术上的不足等突出问题。三要健全运行机制。建立实战警务运行、项目建设管理、检查考核评估、运行维护保障等工作机制,全力促进基础信息化建设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