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画湖南深化改革创新“路线图”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解读
2017-01-20
勾画湖南深化改革创新“路线图”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解读
深化改革创新,湖南“路线图”揭晓。2016年12月6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科技强省的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意见》分43条,从总体要求到实施保障上给出执行细则。这既是湖南省贯彻落实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湖南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纲领性文件。
▲袁隆平院士在邵阳市隆回县羊古坳镇牛形嘴村示范基地察看超级稻长势情况(李健摄)
《意见》有四大看点。
定位精准。以建设科技强省为目标和引领,为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有力支撑。
目标具体。按国家《纲要》的战略部署,结合湖南实际,分阶段提出了建设科技强省的具体目标:到2020年,综合创新能力显著提升,科技强省建设取得重要进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5%;到2030年,跻身全国创新型省份前列,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8%。对自主创新能力、创新型经济格局、创新体系、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也给出了定性与定量指标。
重点突出。重点任务全覆盖,涵盖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企业、高端创新人才、创新服务体系提质升级等11项重点任务。
措施到位。以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科技强省建设,将科技强省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国企负责人的考核评价体系。
而在行动的细化上也不含糊。
明确了深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健全创新评价机制、强化成果转化激励、促进科技金融结合四大改革举措。譬如,深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改革,建立健全与项目资金管理配套的绩效考核、后补助、人才评定和管理监督等配套机制;推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绩效分类评价,积极推行第三方评价,探索建立各类人员的尽职免责机制;探索建立公益性较强的成果推广激励机制,完善促进国企、高校及科研院所成果转化的股权和分红激励制度;在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推动投贷联动试点,支持保险机构在湘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创新试点,支持省技术产权、股权交易所开设“科技创新专板”等。
强化本省优势特色产业技术体系、人才队伍、区域协同创新、经济发展中“五大短板”实施系统部署。提出力争在超级计算机、超级稻、新材料等领跑领域组建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级战略综合性平台,凝练形成8个到10个重大科技工程,实现省级高新区对市州的全覆盖,构建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科技深度融合协同创新体系等;围绕“一核三极四带多点”发展格局,打造长株潭科技创新“核”,加快培育若干创新极,引导环洞庭湖、湘南、湘西、湘中建设各具特色及高效协同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县域经济、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金融服务业、创新创业五大短板的能力。
努力让科技创新“不差钱”,四大重点措施保障实施意见执行到位。优化财政科技投入和健全多元化投入体系,推行科技创新券制度,探索试点科技创新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设一批产学研合作重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
印象中,科研经费多存在于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面向科研人员开展研发攻关。像深圳这样,将科研经费资助给中小学生的并不多见。深圳此举不是为了产生直接效益,而是为了培养学生的探究精神。这一做法至少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探索,即如何推进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科学态度与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