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化大潮中乘风破浪解读住建部推进建筑业信息化政策
2017-01-20柯善北
本刊记者 柯善北
在信息化大潮中乘风破浪解读住建部推进建筑业信息化政策
本刊记者 柯善北
近年来,随着国家建筑业信息化规划的出炉,住建部连年将BIM作为重点工作抓手,BIM在建筑领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日益深入。部分率先应用BIM的业主、施工企业,有的已逐渐体会BIM应用的价值,但有的企业还没有实质推进,更多的企业还处于观望中,主要存在BIM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不完善、本土化专业化BIM软件不多、技术人才不足等几大问题,阻碍BIM的普遍落地应用。
2015年7月1日,住建部发布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的指导意见》(建质函〔2015〕159号)。这是在2011年发布《信息化发展纲要》、2014年住建部《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之后,再次单独出台指导意见,对BIM未来五年的发展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2016年9月19日,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网站发布《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建质函〔2016〕183号),对“十三五”期间,建筑业信息化进程做出全盘规划。
2016年12月2日,住建部发布第1380号公告,批准《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1212-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由10位行业专家组成的标准审查委员会认为,《标准》充分考虑了我国国情和工程建设行业现阶段特点,创新性地提出了我国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一种实践方法(P-BIM),内容科学合理,具有基础性和开创性,对促进我国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和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行业政策的频繁出台,透露了哪些重要信息呢?
(一)未来五年BIM是焦点
《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指导意见》指出,到2020年末,建筑行业甲级勘察、设计单位以及特级、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掌握并实现BIM与企业管理系统和其他信息技术一体化进程应用。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
行业内人士表示,在这个时点发布BIM指导意见,正是在表明政府重视BIM的态度,未来五年BIM的应用,应该是一个逐步深入,广泛推广的过程,如BIM的应用程度将更加深入,BIM将与其他技术,如ERP、PC、互联网、GIS等技术相互融合,推进信息化技术的一体化进程。
四大方面任务
《2016-2020年建筑业信息化发展纲要》围绕企业信息化、行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专项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化标准提出了四大方面任务。
企业信息化。这部分是基础。企业是市场主体,也是行业发展的主体,更是信息化发展的主体。《纲要》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等不同类企业分别提出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这些任务针对不同类企业的特点和基础,指明了发展侧重点。
行业监管与服务信息化。与2011年《纲要》相比,行业与服务信息化部分是新增内容。从建筑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监管、重点工程信息化、建筑产业现代化、行业信息共享与服务5个方面提出发展要点。
专项信息技术应用。突出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3D打印、智能化技术在建筑业应用发展的重点。
信息化标准。结合BIM等新技术应用,重点完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期的信息化标准体系。重点编制和完善建筑行业及企业信息化相关的编码、数据交换、文档及图档交付等基础数据和通用标准。
(二)BIM关键价值:协同,模型与数据安全是关键
BIM指导意见强调,BIM能够应用于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等各阶段……各持多专业协同工作、项目的虚拟建造和精细化管理,为建筑业的提质增效、节能环保提供支撑。
强调BIM模型与数据的协同,则对存储模型与数据的云端服务器提出了安全性的要求。在住建部出台《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指导意见》的当天,新的《国家安全法》也开始正式实施。
其中,《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设信息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网络和信息核心技术、关键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信息系统及数据的安全可控。从即日起,若将BIM模型存放于国外服务器的行为,均涉嫌违反《国家安全法》。
同时,《国家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家将建立国家级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各领域国家安全风险调查评估,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向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提交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意味着住建部未来可能要建立BIM国家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BIM模型和数据进行有效监控,并定期报备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
BIM选型建议:考虑使用自主研发的国产协同BIM软件或平台
BIM指导意见多处强调,支持多专业的协同工作,强调BIM应用的协同和共享特征。目前市场上存在多种BIM的建模和应用软件,在选择BIM软件时,宜充分考虑软件的易用性、适用性以及不同软件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换能力,在技术层面上,宜考虑使用协同软件或平台,以保证项目协同管理,有效实现BIM应用的价值。
同时,在BIM指导意见保障措施第四条表示,将支持软件开发企业自主研发适合国情的BIM应用软件。
考虑到单机版的BIM软件无法实现BIM的共享协同价值,李克强总理将“互联网+”提升至国家战略,未来,互联网+、具备协同平台的自主研发的BIM平台将是上上之选。
BIM落地:多项保障措施,与企业息息相关
更难得的是,BIM指导意见对政策如何落地提出了多项保障措施。
创优评优,激励BIM应用。通过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工程创优评优、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评价等工作激励建筑领域的BIM应用。
抓住机遇,建设当地BIM应用示范工程。培育产、学、研、用相结合的BIM应用产业化示范基地和产业联盟;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和行业,建设BIM应用示范(试点)工程。
BIM课程成为执业资格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程。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关于BIM应用的相关培训,在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必修课中增加有关BIM的内容。
(三)信用体系亟待完善
然而,一项新技术的普及推广,需要各方面的条件支撑。在国外,BIM的应用是设计企业领先于施工企业,然而在国内,目前施工企业的应用积极性要高于设计企业。
住建部标准审查委员会专家毛志兵认为,设计是龙头,在BIM应用中,理应设计先行,施工在设计BIM应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应用。相较于国内而言,美国的信用体系比较完善,IPD模式的BIM应用有良好的社会基础,同时又有利益分享机制保障,设计阶段BIM应用能够得到利益回馈,所以,其设计BIM应用积极性较高,可以说起到了BIM应用的龙头作用。
在我国,在设计阶段应用BIM,既要建模又要绘制施工图,而BIM软件现阶段还无法完全自动生成施工图,设计人员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而利益没有增加;此外,BIM在协同设计方面的价值还没有真正实现,设计单位的利益分配机制也还没有改变(按照施工图算钱)。
随着BIM的普及应用,将来一定是在业主的统一驱动下,设计和施工共同作为项目BIM应用的主体,共同完成项目BIM应用的主要工作,并在一定程度上分享BIM应用产生的利益。
最大短板如何克服?
《指导意见》提到一个目标,就是要求5年以后,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以及申报绿色建筑的公共建筑和绿色生态示范小区新立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集成应用BIM的项目比率达到90%。这一目标,以目前国内的BIM技术应用水平来看,实现起来似乎也还有难度。
专家指出,在实现《指导意见》提出的目标过程中,目前我们存在的最大短板是BIM应用软件。BIM是帮助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辅助工具,更具体地说,BIM的价值要通过应用BIM软硬件才能得以实现。而BIM软硬件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粗略地讲,目前的BIM软硬件大概可以分为两个阵营,一个是以Autodesk、Bentley、Trimble、Dassault等国际著名软硬件公司为代表的国际BIM软硬件产品,其特点是BIM建模能力和模型管理及可视化功能强、价格高,但专业功能以及执行国内规范方面的功能不够;另一个是以建研院、广联达、鲁班、鸿业等国内企业为代表的BIM软硬件产品,其特点与前者相反,BIM建模能力和模型管理及可视化功能不如前者,但价格相对低廉,并且专业功能以及执行国内规范方面的功能强。
我国建筑市场规模大,从业人员众多,特别需要BIM建模能力和模型管理及可视化功能强,专业功能以及执行国内规范方面功能强,并且价格相对低廉的国产软件支持。而在《指导意见》的“保障措施”中也特别强调“鼓励BIM应用软件产业化、系统化、标准化,支持软件开发企业自主研发适合国情的BIM应用软件。” 这一举措对于BIM技术的应用发展无疑是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