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度城市形态下的规划探索
2017-01-19陈静媛
陈静媛
摘要: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持续增长,城市的建筑密度越来越高,东部沿海城市的高密度化发展趋势尤其显著。适当的高密度可以为城市增添活力,但从国内城市目前情况来看,高密度带来的问题甚于利益。在交通、公共开发空间、更新与再开发等方面,高密度为城市建设方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介绍了近年国内学者对高密度城市形态及高密度为城市带来的问题及其解决办法的研究进展,为未来如何更好应对高密度带来的挑战进行展望。
关键词:高密度;城市形态;城市规划;城市交通;公共开放空间
1引言:人们对城市形态高密度的关注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欧洲城市,享受着工业革命带来的城市快速发展的成果的同时,也为其带来过度拥挤的街道、密集的住宅及所伴随着的空气污染、犯罪率上升和疾病肆虐的苦果而开始反思,以密度属性作为城市建设的警示之一。21世纪的城市面貌和19世纪相比已大不相同,但城市建筑高度与密度人不断上升,其导致的城市交通拥堵加剧、景观绿化缺乏、环境污染严重、人性化公共开放空间的缺失等快速城市化所面临的问题依旧未得到根治。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持续增长,城市的建筑密度越来越高,东部沿海城市的高密度化发展趋势尤其显著,高密度问题也日益受到各界学者们的关注。
2相关概念界定
2.1密度。“密度”在本文中意为单位面积上拥有某些物质数量的含义。区别于部分学者以“人口密度”的角度来探讨城市,本文从城市规划领域选择角度是“建筑密度”。作为衡量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之一的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即单位土地面积上所容纳的建筑的数量。
2.2城市形态。“城市形态”是在悠远的城市规划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最终继承和延续下来的城市要素在空间上的体现,不同的学科语境对城市形态有着不同的解读,有学者将城市形态的内容归类为“布局形态”、“结构形态”以及“肌理形态”三大类型。
2.3高密度城市形态。现国内外尚未有学者提出“高密度城市形态”的明确定义,未有界定当城市的建筑密度或者其他密度属性达到何值时其形态可以被称为“高密度城市形态”。对于“高密度城市”,有学者提出其概念是相对的,可以通过各种要素的城市密度来对比判断城市是否具有高密度的特征,包括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就业岗位密度等等,如果某城市的一个或多个密度属性明显高于其他城市,那么该城市则可被定性为“高密度城市”。也有学者提出“高密度状态下的城市”,解释为在城市中心区、城市核心区或者城市某区片的建筑集群中存在一点或多点的建筑高密度区域的城市。这是由于该学者认为整个城市处于整体高密度的情况几乎不存在,许多小城市也存在着部分区片高密度的状态。
综上所述,对“高密度城市形态”的解释可以阐述为某城市或特定城市的某一片区域的城市形态其密度属性明显高于其他城市或该特定城市的其他区域的可以被称为“高密度城市形态”。
3研究进展
当前国内城市规划领域对于高密度城市形态的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相关研究亦有待完善。近十年,相关文献发表数量基本呈逐年递增趋势,说明高密度城市形态对城市的影响受到了越来越多各领域学者的关注。
本评述所研究的相关文献中,研究地域主要集中在国内城市,对国内城市的研究主要集中为香港,主要原因为香港的城市形态高密度特征明显,对城市形态的研究时间起始较早。其余为国内同有高密度形态特征的城市,以东南沿海城市居多,包括广州、上海、厦门、大连。对于国外的城市的研究,则集中于英国、美国城市、巴塞罗那、阿姆斯特丹等。
对于高密度城市形态的研究中,单独针对高密度城市形态本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对形态本体特征或规律分析。相关文献大部分采用以定量研究为主,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专家学者们依据调查得到的现实资料数据,通过空间句法、建筑密度统计测量两种理论手段,运用经验测量、统计分析和建立模型等方法和工具进行分析,最终以数据、模式、图形等表达观点。
对高密度城市带来的隐忧,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包括城市交通、公共开放空间、居住区规划、城市更新与开发等方向,对高密度城市形态进行分析,研究高密度带来的多方面问题,对问题解决方法进行探索。
4对高密度城市形态带来的隐忧的规划探索
近年来专家学者们已经对高密度城市现象有了较高关注,尤其对其引发的问题如何解决进行了思考。但当前对高密度城市形态本体的研究还是处于初步阶段。除了高密度住宅(小区)的课题常被研究外,对于整个大城市区域(非住宅或小区等封闭性区域)的高密度的研究目前还很少。
4.1城市交通。高密度城市形态下的城市空间与交通系统相互影响,适当的高密度可以提升城市活力,使城市的交通系统高效运作,而过高的密度则会带来城市交通拥堵,步行环境恶劣等问题。当前国内研究主要为交通与高密度城市形态的相互作用、步行交通系统体系策略研究。
对于高密度城市形态与城市交通之间的联系及未来发展方向,有必要进行审慎的研究,垂直化、立体化交通、或者是对交通管理进行改革创新,都可能成为解决未来城市交通问题的最有效对策。
当前从交通视角,国内学者费移山、王建国(2004)详细考察了香港城市形态与城市交通的发展历程,指出城市形态与城市交通之间和谐适应的关系,是形成城市活力的必要条件;姜亚丽(2007)全面系统地进行城市土地利用与交通系统地相互影响作用机制的研究,对于探讨交通问题产生的根源及其解决途径;对于高密度城市形态下的步行交通,郭巍、侯晓蕾(2011)通过汲取香港中环地区步行体系的成败经验,提出高密度城市中心区的步行体系发展策略。
4.2公共开放空间。高密度城市形态下的城市用地紧张,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设计对于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有着重要关联。高密度城市环境带来的隐忧中,备受关注的一点对于未来社会公共服务无法满足高密度的需求的担忧。公共开放空间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数量和品质是从事规划和城市设计的执业人员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在密度不断升高的趋势下,如何长远地为公共开放空间规划进行考虑并提出开发原则和策略是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
当前针对公共开放空间的研究中,国内学者杨晓春等(2015)对公共开放空间作出定性研究,提出综合评价方法,并对公共开放空间的可达性等问题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为其规划提出有效策略;陈可石、崔种(2011)以铜锣湾商业中心区和位于同一地段的维多利亚公园为研究对象,总结出高密度城市中公共开放空间的规划设计原则。
4.3居住区规划。社区休憩空间是城市生活最贴近居民的部分,高密度城市形态对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有着重要影响,如何在高密度的条件下更好地对居住区进行规划设计值得规划师们研究探讨。
当前已有国内学者王纪武、戴彦(2007)总结出高密度城市环境中的低层住宅设计、高层住宅布局、街道立面控制、公共空间与设施布置四个方面经验;另有学者杜宏武(2012)对当代高密度居住环境下的社区休憩空间规划设计做了较详尽的研究。
4.4城市更新与开发。高密度影响下的城市更新与开发应万分谨慎,充分考虑项目的能耗与可持续性,并应对城市密度增长带来的挑战。
当前已有国内学者李嘉莉(2011)等对影响高密度城市的城市更新因素进行总结;杨沛儒、权纪戈(2014)提出在城市更新开发过程中,使用生态容积率这一规划评估工具,通过减少城市环境的碳排放来应对城市密度增长的问题。另有学者万汉斌(2013)对于如何能够能在已形成的高密度中开发利用好城市地下空间,优化城市高密度发展地区的空间环境,建立紧凑型、立体化、高效率的城市空间体系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分析。
结语:城市应当集中有效地使用土地,高密度不一定代表着过于拥挤,适当的高密度可以促进人口的密度,促进城市多样性的产生和城市活力的进发。但从目前来看,高密度带来的问题甚于利益,我们应当对城市的建设反思。高密度的城市形态无疑在交通、公共空间、城市更新与再开发等城市建设方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如何才是适当的高密度也非常难界定,高密度的城市形态很容易成为城市问题的温床。建筑的高密度是具有可制约性和可操控性的,若能通过对高密度城市形态的问题进行研究,获知如何在未形成高密度的普通区域尽可能地去控制高密度同时也在必要的地方去创造合理的高密度,同时对于已存的高密度,我们不盲目抹杀其全部,在已形成高密度的区域探究如何使高密度成为建设的一个基础,在此基础上改善城市空间并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城市该如何在现有的高密度城市形态下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城市建设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对高密度城市形态的相关研究呈逐年递增趋势,相信未来也会有更多专家学者们参与到对高密度城市形态的研究中来。目前在国内针对高密度城市形态本体的研究较少,现有的空间句法、建筑密度测量等量化研究手段尚未广泛应用到对高密度城市形态的研究中去。未来研究不仅限于本文提到的交通、公共开放空间、居住区、更新开发四个视角,还应应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强城市空间增长管理,结合各领域专家学者对高密度城市形态所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所进行的社会学、经济学、地理科学、建筑规划学等等视角进行深入探究,并且对高密度城市形态的本体进行科学分析,以在未来为城市建筑密度和其他开发强度值提供可参考的数据,并研究如何在现有的高密度城市形态的基础上,对城市进行优化设计。
我国虽然“地大物博”,但是真正可以开发建设的用地比例不大,对高密度城市形态的研究对我国的土地资源的节约和国家的整体长远发展、对于很多近年由于城市发展进程过快,城市中高密度区域较多或集中高密度较大的城市有着积极的意义。未来,建筑师和规划师、社会学家等学者们从城市建筑高度聚集的现状的角度研究如何去优化我们的城市设计,如何避免或者整合对城市不利的高密度,以及如何在特定的条件下适当合理地去创造对城市有利的高密度,希望在未来可以通过对其高密度城市形态的综合探究,提出更好的具有针对性的城市整合和优化的策略和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