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矫正执法科技化水平
2017-01-19李国成张学文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
文 李国成 张学文[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
借力信息化建设提升社区矫正执法科技化水平
文 李国成 张学文[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
司法所工作人员为社区服刑人员上法治课
山西省大同市城区司法局强力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将现代信息技术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整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智能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全面强化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动态监管,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高度重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创新管理模式,实现了由简单粗放的定格式教育管理向科学精细的电子网络化教育管理的迈进,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效率的明显提高。截至2016年9月,全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8人,解除社区矫正384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74人无一人漏管脱管,重新犯罪率保持在0.2%以下。
夯实基础,坚持信息化建设硬件软件两手抓
为适应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2016年大同市城区司法局投入资金18万元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及各街道司法所配备了指纹签到和人脸识别设备,配备笔记本电脑21台、执法仪15台及照相机、打印机等设备,实现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终端全覆盖。同时向区政府争取社区矫正专项业务经费30万元,为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提供了硬件和基础保障。此外,抓住软件建设不放松。先后引进或研发了社区服刑人员登记系统、人脸识别考勤系统,完善了手机定位系统,引入了微信管理模式,试运行了“口袋助手”手机管理软件。通过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促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增强技能,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赴内蒙、山东、浙江等兄弟省市参观学习,发现并弥补了差距和不足,为信息化建设顺利推进提供了必要保证。
补齐短板,完善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系统
大同市城区司法局从2014年8月开始试用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系统,为社区服刑人员购置定位手机80部,系统网络服务由大同市电信公司提供。系统运行初期,因维护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系统故障频繁发生,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监控效果甚微。2016年 3月以来,大同市城区司法局不断规范社区矫正手机定位运行。一是与系统网络服务单位重新签订合同,明确服务要约,确保系统平稳运行。二是为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监管,将定位手机主要配备给三类人员:严管期(刚入矫或警告后转为严管期)人员、重点列管人员、请假外出跨省人员。其余普管和宽管的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口袋助手”的“每日考勤签到实时定位功能”进行监控管理,并适时由所长或社矫科人员随机抽查,达到电子监控全覆盖。三是指定专人负责,充实管理人员,保持定位系统的规范管理和运行,严把录入、监管、控制、动态调整关口,有效保证了监控手机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了信息化监控管理的作用。四是把定位手机运行和微信平台管理相结合,起到互补作用,从而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活动轨迹置于执法人员的监督和掌控之下,有效防止了人机分离,实现了24小时实时追踪监控,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脱离监管视线,防止了漏管脱管现象的发生。
司法所所长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个别教育
严谨科学,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制度
大同市城区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了严格的考勤制度,废除了原先随意性较大的人工点名纸质签到,把接受集中或个别教育的社区服刑人员的相关信息全部录入考勤机并实行人脸识别考勤。在社区服刑人员每次报到、参加社区服务、集中学习时使用人脸识别仪进行签到,达到准确记录监管日期和时间的目的,保证管理的严肃、真实和准确,同时将考勤机并入办公局域网,实现了网络化管理。把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报到、递交思想汇报、参加社区服务、请销假等日常管理工作的对应时间表纳入考勤管理系统,通过考勤系统完成签到、签退记录并自动统计学习时长。充分应用电子信息的唯一性和电子数据上传后无法修改的性能,避免代签、延时补签等违规现象发生,有效防止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漏管、脱管,使管理人员能够全面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表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控制得了,管理得住,教育得好”。同时也为未按时报到、不参加社区服务和集中学习人员提供处罚的依据。
不断创新,增加形式多样的管理方式
为了强化信息化建设的效果,大同市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引入微信及“口袋助手”管理模式,今年以来通过手机管理平台向社区服刑人员发送各类课件18个,发送各类信息102条,达到较好效果。
一是建立“大同城区社矫管理教育中心”微信号,以拓宽监管方式。通过微信号与社区服刑人员建立“点对点”的联系,通过“微信的群发功能”方便高效地发送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活动的通知;及时解答法律咨询、接收社区服刑人员的相关情况汇报;在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时段发送“温馨提示”和“警示教育”,体现了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管理。
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工作人员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学习指导
二是建立了大同市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的“微信公众号”,引入新型宣传教育机制。公众号的主要功能是将每次集中学习的课件和相关的教育视频上传,定期推送一些常用的法律常识和有教育意义的法治案例,为所有加入“微信公众号”的人员创造学习教育平台,扩大教育监管受众面,收到较好的宣传教育效果。通过开设城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微信公众号”,将学习教育监管寓于网络互动之中。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尤其在重大节日、重点时段,以文档或语音的方式发送通知、警示短信,减轻了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平台,使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摆脱时间、气候等因素影响,教育内容的传播变得方便、快捷,提高了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平台建立前,每月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8小时教育工作,使用《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读本》一种教材,无论时间上、内容上都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平台建立后,学习内容丰富生动,课件以微信的形式发送,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随时随地学习,丰富了学习方式,采取集体学习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延长了学习时间,提高了学习效果,活跃了学习气氛。注重特色与分类教育,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有20%是交通肇事违法犯罪人员,集中开展了道路交通法规及交通肇事罪的相关定义和构成要素等法律知识的学习;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中有18%是故意伤害罪犯罪人员,组织学习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知识;针对涉毒人员较多,专门开设了毒品知识及对人体的危害等教育课程。在重阳节、中秋节期间开设以“孝”为主题的“德育课堂”,在9.18前和国庆节期间开设爱国教育课堂等。此外,平台的建立方便了管理学习等信息的发布,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会定期或不定期收到点对点信息,包括管理通知、告知、节假日严管期提醒等。免去电话或入户通知的麻烦,也使社区服刑人员无机可乘,放弃侥幸心理。通过平台的实时监控取证管理功能,对每名违规人员进行了处分,对个别脱管人员提出了收监执行建议。
四是为了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的功能,大同市城区司法局设计完成了社区矫正工作在线培训考试系统软件。软件基于局域网、互联网运行,后台法律知识数据库可以为不同犯罪类型的社区服刑人员设定有针对性的试题进行考核,通过对考试成绩实时打印、归档、统计、分析,既加强了社区服刑人员学法、懂法的自觉性,又提供了社区矫正工作分级、分类管理的考核依据,从而使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更加规范。如社区服刑人员调整管理级别考试,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三个月后进行,考试主要内容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若考试成绩合格,结合平时考勤情况由社矫科下发从“严管”调整为“普管”的管理级别调整通知书。成绩不合格者,“严管”延期3个月后补考,并及时通知社矫管理人员继续抓好严管期的教育管理工作。这套软件既可用于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测评考核,同时也可作为工作人员的在线培训考核,从而不断提高社区矫正管理的执法水平。
五是“口袋助手”平台的建立,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解决了监管难题,让司法所长从繁杂的工作中解脱出来。通过手机“移动考勤功能”,后台可以查看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地理位置,结合软件内置的“位置共享功能”进行随机抽查,防止社区服刑人员不请假外出的情况发生。
司法所长可以用“口袋助手”的“通知功能”和“聊天功能”对管辖的社区服刑人员“点对点”或“点对多”下发重要通知和开展个别教育。
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通过“口袋助手”的“请假流程功能”提出请假申请,司法所长可以通过手机及时审批,然后系统自动按要求逐层网内流转审批,审批通过后自动抄送内勤备案,审批后的流程可以直接打印、存档。
各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口袋助手”“统计报表”功能,将某所、某人、某时间段的考勤记录、位置信息、请假情况进行统计、打印、存档。
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外出后,司法所长可以通过每天的“移动考勤”情况得知其具体活动位置、分析活动轨迹,有效防止外出脱管及再次违法的情况发生。
“口袋助手”平台给司法所长提供了保密性较强的私人“云盘”(网络空间),司法所长可以将平时管理工作的文档、照片、录音、视频文件通过手机及时上传,便于随时调阅,平台还提供了“共享空间”,各所可以便捷地交换传递工作资料。
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工作人员指导社区服刑人员使用定位手机
规范执法,巧用社区矫正执法记录仪
为了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执法科技化水平,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大同市城区司法局根据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相对集中的特点,购置了多功能执法记录仪,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过程。执法记录仪集数码摄像、照相功能于一体,通过对动态、静态的现场情况进行实时录音、录像,客观、真实地记录审前调查评估情况、走访社区服刑人员情况、入矫及解矫宣告情况、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学习及社区服务情况等,为入矫报到、谈话、走访、社区服务、集中教育、收监执行等提供了第一手实时影像资料,不仅方便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执法取证,规范了执法行为,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提升了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