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挝联合开展澜沧江
——湄公河渔政执法行动和水生生物资源放流活动
2017-01-19李明爽
中国老挝联合开展澜沧江
——湄公河渔政执法行动和水生生物资源放流活动
本刊讯(李明爽 报道)2016年12月9日,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云南省农业厅、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南塔省资源环保厅在澜沧江畔景洪港共同开展中国•老挝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和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并同步进行中国渔政060船首航执法。
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李彦亮、云南省农业厅渔业局局长张穆、老挝自然资源和环保厅副厅长贞堤·叫苏判,南塔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奔玛·攀达翁以及中老双方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同志、渔政执法人员以及当地渔民群众代表参加活动。
李彦亮: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致力于形成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良好发展格局,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使青山绿水产生巨大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这也是澜沧江湄公河流域各国人民的美好愿景和各国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
贞玛·叫苏判发表讲话
李彦亮讲话并宣布中老联合渔政执法行动开始
贞玛·叫苏判:南塔省与西双版纳州自古以来就建立了紧密的友好关系。加强对澜沧江·湄公河的管理、开发、利用,加强中老双方友好合作,对南塔省和西双版纳州的渔业资源保护具有深远意义。希望今后双方能加强交流与合作,促进双方旅游开发和交流、合作,让澜沧江·湄公河的水更清更蓝。
澜沧江—湄公河是东南亚最长的河流,总长约4,880公里,流域总面积81.1万平方公里,是世界第六大河,亚洲第三大河,东南亚第一大河,以其充沛的水量和丰富的水生生物资源,无私地哺育着两岸各国各族人民。2015年11月,农业部和云南省人民政府联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资源环保部、南塔省人民政府开展了首次澜沧江—湄公河渔政联合执法行动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开创了两国渔政联合执法的新模式,开启了两国共同管理和养护澜沧江—湄公河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新篇章。
2016年3月,澜沧江—湄公河合作首次领导人会议举行,六国首脑齐聚海南三亚并于会后发表《三亚宣言》,制订了澜湄合作机制发展蓝图。此次活动是中老双方对原有合作内容的再延续、再深化、再加强、再提高,并以实际行动落实《三亚宣言》,进一步加强澜湄国家水资源可持续管理,进一步深化农业技术交流与农业能力建设合作,进一步通过环保和自然资源管理手段促进可持续与绿色发展。
西双版纳与老挝、缅甸山水相连,是我国乃至整个东南亚重要的生物多样性宝库和西南生态安全保障。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在西双版纳设立农业部直属的边境水域管理工作站,并在执法装备、执法经费上予以支持和保障,提高区域渔政执法管理能力,带动区域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工作,深化与周边国家流域资源和生态养护合作机制。
据了解,此次首航的中国渔政060船系农业部首次在边境水域部署直属执法力量,履行边境河流资源养护和执法管理的中央事权。该船为50吨级内河渔政船,其投入使用将有力增强澜沧江—湄公河的渔政执法能力,显著提高该地渔业资源的保护力度。此次活动还开展了增殖放流活动,共放流2kg~3kg的丝尾鳠60尾,10cm~12cm丝尾鳠1000尾,4cm~5cm傣鲤2万尾。
中老双方代表放流丝尾鳠
中国渔政060船首航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