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经验
2017-01-19
一、建设背景:
至2015年,中央支持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已进入第7年,累计下达任务总量1995万户,危房改造工作持续稳步推进。为编制危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安排后续年度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亟需准确掌握全国存量危房总体情况。2014年5月,村镇建设司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通知》(建村函〔2014〕120号),组织实施全国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提出近期目标实现摸清现存的全国农村危房底数,为制定农村危房改造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供依据,远期目标掌握全部农村住房情况,为制定相关政策和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依据,并针对近期与远期目标,制订了2014年底前完成对全部农村危房的调查登记,同时,力争3年内完成对全部农村住房的调查登记,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的任务要求。本次调查基于“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经验,建设“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以农户为单位,依据《农村住房信息表》,各地主管部门按照“一房一表(多房多表)”要求,现场逐户、逐房、逐项采集信息,且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将农村住房信息纸质档案表及照片录入系统。
二、取得成效:
系统于2014年7月底初步完成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基本信息采集功能开发及全国范围内的试运行,2014年9月底面向全国正式开通上线。截至目前,共采集全国农村住房信息3861.2万余件,未来信息总量预计高达2亿。
2015年2月,鉴于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已基本完成农村危房现状调查和信息录入工作,为确保调查结果的全面性和真实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结果核实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5〕129号),开展对农村危房现状调查的全面性和真实性的核实工作。全面性是指本地区属于C级和D级的农村危房是否已全部调查并录入了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真实性是指已录入农村住房系统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核实工作主要采用自查和复核(核实、抽查等)方式。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虚报、漏报、信息不准确等问题要求及时整改。三部委在复核过程中发现上报结果不真实等情况,将按照不真实样本数占复核样本总量的比例折算不真实率,并根据不真实率对相应省(区、市)上报的农村危房总量进行核减,核减后的农村危房总量将作为今后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地上报核实结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将纳入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一并作为中央安排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的参考因素。同时,根据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要求,对录入至农村住房系统中拥有C级或D级危房与无房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四类对象进行多次对比分析,进一步提高信息的全面性、真实性、精准性。
三、取得经验
1、信息化建设是“一把手”工程。业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对信息加以充分分析利用、指导履职,是信息化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
2、政务信息化是大势所趋,在此问题上不能故步自封、谈虎色变。但政务信息化也不是形象工程,不能盲目冒进、贪大求全,更不能闭门造车。信息化建设要“接地气”,遵循掌握重点、规范有效、简单易用的原则,务求实效;
3、明晰主体责任与目标、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一标准、完善制度、扎实稳步推进;
4、通过垂直化、扁平化、精细化、精准化的信息化管理手段,直接深入一线,获取大量详实可靠的基础资料,采用大数据有效支撑政务;
5、精准到人、到户,是系统建设的精髓,是落实中央“两不愁,三保障”、精准扶贫与脱贫要求的先行示范。也是新常态下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党员领导干部政策执行过程,规范民生工程与行业管理,践行三严三实与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的模式创新;
6、通过系统建设与发展,全面提升了基层干部的管理规范化意识,并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高素质的村镇建设管理干部与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