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方伦理意识培育的路径探究
2017-01-17张文英
张文英
摘要:医患矛盾和纠纷的发生在当今社会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面对社会舆论和体制的压力,医方成为人们指责的对象。但是纠纷时双方造成的,因此,患方的因素也应当被重视,以有利于恶性事件发生率的降低。
关键字:医疗纠纷;伦理意识;患方
在中国,医生似乎也成为了高危行业,公开报道的伤医事件越来越多,把医患关系推向了风口浪尖。2016年3月21日,淮北市社集区人民医院一名医生被疑似精神病患者砍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如此恶性的事件,医生的职业风险成为了焦点。“伤医、刺医、医闹”的发生不仅仅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而且还会打击医务人员的职业信心,对于患者而言也是不利的。在纠纷的双方主体中,患方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患方自律性差和法律意识淡薄导致不良结果的发生。尤其是医患关系上升到暴力与“医闹”的程度后,其涉及的已不仅仅道德问题,而已经演化为法律问题,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线,如果一个人没有足够的道德意识,那么他就很容易触犯到法律边界。患方的道德意识的提升是阻止其触犯法律的第一道防线,而且也只有患方提高道德的认知水平,内化为对医生尊重与对生命的敬畏,才能从根本上消除暴力,消除“医闹”。
1、增强患方道德意识的构建
和谐的医患关系,是依靠双方共同的努力获得的,仅仅强调医方的道德责任是不够的,患者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时间里,在社会经济、公共行政、自然环境以及个人生命等领域都出现了忽视道德削弱的现象。患者病人角色意识强化了患者无责的心理,在就医过程中,患方往往就会趾高气昂,认为自己不需要再践行自身的道德责任,也不自觉地承担自己的道德责任。究其原因,很大一部分是由于患者在疾病状态下,将自身道德责任给予忽视,忽视每个道德个体都有的道德责任。医患关系为一种比较特殊的人际关系,其有着多重性质取向,从道德层面上讲,它是一种信托关系。良好医患关系的构建是就医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有着社会属性,每个人在社会关系中都是一个道德个体,当这个道德个体转化为另外一种角色—病人,他仍然是一个社会中的道德个体,是公民角色,个体的道德责任和意识不能削弱。况且,患者在患病期间的一些社会角色的削弱并不意味着患者不用承当相应的道德责任与道德义务。所以,患者应该意识到,自己在求医过程中并不是一个“自由”人,而仍然是受道德约束和规制的道德个体,对自己要有准确的道德定位,扮演好求医过程中的道德角色。
2、追求健康的道德责任
医学不是万能的,因此,生命的健康需要每一位患者防患于未然。早在 1948 年,WHO 就提出健康的概念,继而在 1989年,又提出了健康的最新定义,即“生理、心理、社会适应和道德品质的良好状态”,这是目前对健康较为全面、科学、客观和完整的概念。人们要努力追求健康,就要全面理性理解健康的概念,认真践行在追求健康过程中的道德责任。即使在患病状态下,也应履行自身的社会角色,保持追求康复过程中的社会健康,应履行角色身份正确,能遵守角色行为规范,正确处理角色冲突,不发生伤害他人的举动。
3、构建理性平台——实现医患双方共赢
目前,在中国医患关系的紧张局面,已经严重影响到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导致了医务人员某些不作为行为的发生,这样就成为患者追求健康的最大绊脚石。现在的医疗环境,需要的是医患双方的共同努力,需要医患双方的相互理解与尊重,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医患双方的共赢,才能实现“真诚携手,共赢健康”的目标。我们需要一个平台,需要有一种机制从立体的方面去努力,让各方都能心平气和地回到科学解决问题的轨道上来,这是我国当前医患关系亟待解决的问题。在这个平台上,作为患者有机会能够深刻的理解医疗和医生的本质和无奈,发生某些纠纷与冲突,不能单纯的归责与医院或者医生的技术不高明,医疗有其特殊性和个体的差异性,需要患者正确看待医学事业的专业性与特殊性,要合理期望,理性求医。只有当患者意识到并做到理性求医,遇到纠纷能心平气和地与医方进行协商解决。同时,在这个平台上,正确理性地处理医疗纠纷,还可以增强医生职业的信心,提高他们的荣誉感与责任感,医生会因为自己的患者而感到骄傲。即使遇到纠纷,基于双方相互的理解,医务人员也会相信患者不会无理取闹,也不会采取极端方式对医务人员进行报复,而是能够心平气和地与医方进行沟通,找出问题、找出不足,共同面对,以便更好地共赢健康。
医疗纠纷和矛盾的发生是需要双方共同努力解决的,但通过一些暴力的手段去单纯的指责医务人员是不可行的,患方也应当提升自我的伦理道德意识,面对出现的问题能够有理性解决的能力,才能实现双方在医疗领域的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