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的警察教育训练和队伍建设
2017-01-17杨淑芳
杨淑芳
摘要:伊拉克战争结束后,该国并没有像美国预先宣称的那样变成“文明、和平、自由、民主” 的国家。战后伊拉克的国内局势依然是动荡不安,国内治安状况堪忧。伊拉克新政府因此对原有的国家警察队伍开始了大改组,试图重新组建起一支类似西方国家的高效的警察队伍,以维持国内秩序,稳定政权和民心。然而事实证明,伊拉克警察已经成为了国内外叛乱和恐怖势力袭击的首要目标,这也证明不解决其国内特有的矛盾冲突,一味照搬西方的民主制度对于混乱的伊拉克国内局势来说起不到根本的作用。
关键词:伊拉克;警察队伍;教育训练
2003年3月20日,美国以伊位克隐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暗中支持恐怖主义为借口,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公然单方面决定对伊拉克实施大规模军事打击。这场战争在整个世界引起了强烈的震动,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也带给我们多方面的启示和思考。
一、伊拉克警察力量的历史
伊拉克警察力量有着丰富而悠久的历史。根据伊拉克第72号警察法令,第一支警察力量始建于1920年,并于1921年由伊拉克内务部正式组建。1922年内务部任命了该警察旅的第一任警察长官和成员。1927年伊拉克与英国合作开展联合警察培训。几年以后,伊拉克代表团继续访问英格兰,参加高级警察培训。当时的伊拉克警察力量是一种民事力量,类似于民事警队,直到1970年被伊拉克复兴党(Baath)政权军事化,其政党成员绝大部分是逊尼派。自此以后,警察就与萨达姆·侯赛因政权紧密联系起来。在西方视角下,这些警察在过去的三十年里还不算是最糟的人权侵犯者,却是最直接可见的侵害者。警察当时不是萨达姆最喜爱的安全力量,结果,他们的待遇很低、缺乏必要的培训,这也使他们的发展状况进一步恶化,从而导致了腐败的滋生,进一步破坏了公众对他们的信心和信任。
在伊拉克社会复兴党政权统治时期,伊拉克有两个层次的国内安全机构。第一个层次是直接向总统秘书处报告的安全机构,包括伊拉克情报局(Mukhabarat)、特别安全组织、整体安全保卫部、萨达姆敢死队、复兴党自卫队和特别共和国卫队。第二个层次由伊拉克内务部领导,包括警察总保安部、交通警察总保安部、国防保安部、公民与移民警察保安部、巴格达警察学院,以及警察高等教育学院。国防部负责边防卫队的运作,但边防卫队的行政、供给、和管理由伊拉克内务部负责。伊拉克内务部直接控制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应急警察部队,用于平息国内动荡。警察总长官指挥巴格达的警察总保安部总部,以及全国17个行政州的警察保安部。警察总长官以下设四个副长官:分别负责重大机构保护(铁路警察、石油保护、电力保护、检查哨岗、国防部卫队、机场卫队、大使馆卫队等)、技术与开发、金融与行政管理、犯罪事务行动等。
州警察保安部的组织比较简单,由卫队(负责重大机构保护),犯罪与应急警察部队保安部等机构组成。其总部以下是地方保安部,各自具有其警察局和派出所。警察局长由巴格达的伊拉克内务部任命,在省内受州长或市长指挥,两者都应是资深复兴党成员。尽管当时已有当地警察进行治安管理,所有的警务文件(如逮捕报告)都要向巴格达总部递交复印件,说明当时的巴格达对省级的警力控制很严格。
伊拉克内务部安全力量包含交通警察部,负责车辆登记、颁发驾驶证件、和交通控制。国防保安部负责消防服务和自然灾害处理。公民与移民保安部负责国民身份卡和出生、死亡、墓葬、结婚和离婚登记。边境警察局主要包含以下三个基本分支部门:海关警察、边境警察、和边境卫队。边境警察负责边境巡逻,边境卫队则负责保护进入伊拉克的十大要塞,以及之间的264个边境警察局。
二、培训与待遇
伊拉克警察分为三个层次:非委任警官,助理警官,和普通警官。非委任警官所受的正式教育较少,通常只具有初级教育背景。被聘用后他们在本省内通过为期三个月的培训项目进行训练。各省之间的培训标准和持续时间略有不同。从这种培训结束后,这些非委任警察就开始负责警方与伊拉克民众的绝大部分日常接触。非委任警察最先处理民众的报警,负责处理民事争端,维持公共秩序。
助理警察需完成中等学校教育,通常毕业于警察高等中学,然后接受警察职业培训。他们通常在伊拉克警察队伍中被任命担任各种行政职务,只负责监管严重犯罪。他们的义务是协助普通警官的行政工作。
普通警官一般是中级学校的毕业生,进而在巴格达警察专业学院继续学习,经历三年的正规教育。完成职业培训后,警察们将获得相当于警察科学的学士学位,只是他们的课程内容大多都是军事纪律和训练。从警察专业学院毕业后,警察们通常被分配到指定地区的职位上终身服务。这些人首先被任命为二等中尉,可以每四年申请晋级。晋级的标准是资历、记录良好、专业训练,以及参加晋级上尉的书面考试。这些警察可以在巴格达的警察高等发展学院进修课程,做科学研究,然后被授予硕士学位,甚至博士学位。但是他们的教育机制中没有传统的督导管理和员工培训与拓展项目。
伊拉克警察队伍以前不能吸引高素质的人员,因为警察在社会中的地位比军人要低,因此待遇和可用资源较差。他们的待遇(包括奖金)是,最低级别人员为每月80000第纳尔(50澳元),最高级别的少将的待遇是每月185000第纳尔(112澳元)。目前这样的情况发生了改变,因为伊拉克目前就业机会很少。律师、医生和教育业人员等一大批专业人员蜂拥而至加入警队。当经济改善时,这些人有可能离开警队。在伊拉克学院培训期间起用的许多翻译人员是具有资格证的教师、律师和宠物医师,目前翻译人员比仍然保留原职业的人获得的收入更高。一般警察除了获得底薪,还能得到参加行动的风险义务工资。带薪病假的时间没有限制,但是请病假就没有了风险工资。
三、伊拉克国民警察局的组成
目前伊拉克警察力量可以分为三个分支:伊拉克警察局(IPS)、伊拉克国民警察局(NP)以及其他支撑力量。伊拉克警察局(IPS)是一支着装正规部队,负责伊拉克城市的日常巡逻,以及应急事务处理。伊拉克国民警察局(NP)是一支准军事化警察力量,介于警察与军队之间,负责处理IPS无法处理的事务,但又不够像伊拉克军队那样正规地去处理国内事件。在紧急情况下,IPS可以要求伊拉克国民警察局(NP)参与处理。其他支撑力量包括负责保卫伊拉克边境和入境处的边境执法局、负责监狱管理的伊拉克监狱局、以及负责保护伊政府拥有的建筑物的设施保护局。
目前的伊拉克国民警察局于2006年3月按照第383/31号备忘录组建。伊拉克内务部特别警察的四个单位组合成现在的伊拉克国民警察局。这四个单位是:第一公共秩序旅;第二公共秩序旅;紧急情况反应小组;第八特别警察机动旅。现存的国民警察局于2004年建立,用来满足应对紧急情况的需要。它是介于警察和军队之间的桥梁力量,可以在警察没有执法功能或是没有警察的情况下用来重建法治功能。随着伊拉克警队的培训和发展,这种需求已经越来越少了。
四、伊拉克警察队伍面临的问题
改革后的伊拉克警察队伍面临着很多的危险,警察成了伊拉克国内外各种反对新政府势力的攻击目标。2005年12月24日,伊拉克内务部长哲瓦德(Jawad Al Bolani)宣布,从美国为首的入侵事件以来,已有12000名伊拉克警察因公殉职。而在2005年1月至2006年3月4日间,数以千计的警察死于伊拉克国内的反叛分子、国外恐怖分子的各种枪击和自杀式炸弹事件,还有来自友军的误射炮火。但是由于伊拉克目前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因此还是有很多人愿意来从事这种工作。令人觉得讽刺的是,许多人在警察招募站外排队时被叛乱分子的自杀式炸弹或是汽车炸弹杀死。同时,叛乱分子还因各种动机,以各种面目渗透到了伊拉克警察队伍中,使他们能利用警察获得的优先情报、训练和武器装备。许多警局被这些人袭击、炸毁、抢夺武器、被反政府武装占据。很多警察因此逃离岗位,还有的脱下制服,将他们的枪口对准了曾训练他们的美国人。还有些警察即使离岗也逃脱不了被人袭击的命运。
由于伊拉克国内复杂的民族和宗教矛盾,伊拉克警察队伍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2006年美国国会发布了一项人权报告,指责伊拉克警察的大量暴行,因此伊拉克新政府于2006年10月解散第八警察旅,因为该旅与一些宗派间的“死亡中队”有牵连,该组织绑架了22名罐头加工厂工人,并杀害其中的7人。警察们不但没有打击这个“死亡中队”,还纵容默许他们这样做。这个被解散的警察旅成员后来被转移到美国的军事基地接受警察职业“再次教育”,其他的警察队伍从此开始受到内部的严密调查(Al Pessin)。
启示
伊拉克通过战后的警察机构改革,将原来的那支腐败无为的军事化警察队伍彻底解散,重新建立起了一支相对高效的民事准军事警察力量,这种先破后立的大胆改革师从西方民主制,是对萨达姆时期警察形象的彻底颠覆;其次,在警用非致命性武器上的改革以及警察角色上的改革体现了警察的平民化色彩,而警察力量的平民化更是现代警务改革的大方向之一;严格的学警培训制度和警衔等级制度使其警察队伍更加专业化、正规化;新政府按近年来聘用了大量澳大利亚、英国、美国等国家的多位警官充任教官,试图借西方民主制度的东风来提高伊拉克国家警察培训水准。
然而,这种“民主改造”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目前伊拉克境内的混乱使先前的改革成了一种隔靴搔痒,对时局起不到根本性的稳定作用。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美军发动伊拉克战争给伊带来的诸如恐怖主义渗入、宗派冲突复杂化等各种“后遗症”。二是从伊拉克国内的情况看,始终困扰伊拉克的宗派冲突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伊拉克国内库尔德人、什叶派和逊尼派三派之间,以及其它各派内部依然在权力纷争、石油资源分配等重大问题上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此外,伊拉克周边国家也从各自利益出发而对伊拉克局势施加了不同的影响。2010年3月7日伊拉克举行议会选举,没有党派获得过半议席。由于各派分歧明显,新政府在大选过去近4个多月后仍未成立。政治僵局下,伊拉克近来密集发生连环自杀式爆炸袭击,造成数百人伤亡,警察更成了重要的袭击目标。然而还要强调的是,即便伊拉克如美国所说的那样变成了一个民主国家,其长远的历史和宗教传统烙刻出来的民族特征不是一场战争和一次改革就可以洗去的,盲目照搬西方民主制度并不能完全解决目前伊拉克国内的混乱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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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本研究是湖北警官学院2015年科研项目“国际视野下的警察教育与培训现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号2015YB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