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合同谈判要点
2017-01-17翟新娜王志炜万红梅
翟新娜 王志炜 万红梅
摘 要: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属于核电厂建设中的长周期重大设备之一,涉及专业多,接口复杂,在采买阶段要注意合同谈判过程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文章通过简要介绍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合同谈判要点,为进一步提高合同签订效率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应急柴油发电机组;核电;谈判
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作为核电站中的长周期重大设备,在招标阶段就凸显了其特殊性。涉及专业多,业务面广,有必要就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合同谈判要点进行梳理,以便后续工作的进一步优化和提高。
在核电工程项目中,每台核电机组通常设置两套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装置,两台核电机组共设置四套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装置,它们共同构成了核电厂内应急交流电源,分别为带有应急厂用设备的交流应急配电系统的配电盘供电。
此外,两台核电机组还共同设置一套厂区附加电源柴油发电机组装置(常称为第五台机组),在全厂断电的超设计基准事故状态下,第五台柴油发电机组给所需的核辅助设备供电,当一台应急柴油发电机组不可用时,第五台柴油发电机组可以投入使用。
负责谈判工作的主要负责人需要熟悉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的市场行情,了解供货物项的生产技术、产品标准和设计制造,在谈判中负责对相关的生产技术、设备性能、供货范围、供货边界、质量标准、设备验收、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等技术问题的谈判。同时,还应熟悉合同条款、商务常识、法律法规及贸易知识,了解设备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以利于进行商务谈判。主要负责人应承担技术、商务谈判的组织协调工作,并负责谈判期间的各方联络工作。
关于谈判的顺序,一般情况下,先进行合同技术谈判,待技术问题全部关闭后,进行合同商务谈判,最后结合所有的技术和商务问题开口项进行合同价格谈判。
合同技术谈判的基础是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相关技术文件,以及潜在供货商的投标技术文件。
由于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属于系统A包,无法按照设备清单详细列明供货清单,除了在谈判时明确卖方的供货范围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外,还需要对供货边界进行详细描述,边界应明确至搭界面,例如法兰面、0m层上的地面安装面、端子排等。在合同文本中还可以加入不属于卖方供货范围的章节,进一步澄清明确。
根据技术规格书确定主设备的采购数量后,对于技术规格书等技术文件难以确定的范围,如随主设备采购的备品备件、消耗品、试块、样机、培训、技术服务等范围,都应在技术谈判阶段予以确定。为了保证各个潜在供应商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报价,采购方通常会在招标阶段明确如下要点:
(1)系统包常会出现各投标方的运行备件清单不统一,为更直观的反映设备价格,投标价格只包含安装、调试备件、专用工具,运行备件只列出建议清单及单价,不计入合同总价,待业主正式确认后以合同变更形式处理。同时,战略备件只列出建议清单及单价,不计入合同总价。
(2)投标方需在投标时列明除柴油外的所有易耗品清单及价格。
(3)为了保证各方报价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报价,对培训量做出统一要求,并提交单人日培训费用作为参考。
(4)投标方需明确卖方技术服务工程师的国籍,服务单价(中方工程师/外方工程师),服务工时(中方工程师/外方工程师),按固定的总服务工时进行报价,并提交人日单价作为参考。
(5)如需样机,投标方需在投标时列出设备的鉴定清单和进度计划,并进行详细的描述。
如果在招标文件发出后,合同签订前,因技术规格书升版等买方原因造成采购范围的增减,原则上可以在合同谈判中予以解决。
对于供应商提出的技术偏离,如果经主设人员判断可以接受,可以通过升版技术文件或出版设计修改单采用,并在合同技术附件中,对具体的技术文件相关内容予以修改。
对于不允许供货商提出偏离的指标,买方通常会在招标阶段将其设为废标条款,如投标文件对下列条款响应偏离,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方及其分包方须取得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须涵盖本招标设备(已受理且经评价可以满足先决条件的,视同满足);
(2)超出营业范围投标,或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投标设备的交货期经评价不能满足要求的;
(4)有国外技术合作内容,但未提交技术合作协议的;
(5)投标方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足。
如投标文件对下列条款偏离,也将可能导致投标被否决:
(1)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提出质疑且投标人无法澄清说明的;
(2)投标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人不提供项目执行策划方案(即完整的设计、采购、制造、交货三级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4)偏离项累计超出采购方要求。
合同商务谈判一般在技术谈判完成后进行,基础是招标文件的主合同条款及供应商提出的商务偏离。
对于供应商提出的因错误理解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而提出的商务偏离,可通过澄清方式消除偏离。
如涉及到发票、保函、运输、商检、质保等方面内容,需邀请买方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澄清,经过谈判确定偏离是否可以接受。
对于其他商务偏离项的处理,可视法律法规规定或其他相关管理规定确认后具体处理。
当完成合同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后,可进行合同价格谈判。对于因采购范围变化造成最终合同价格的变化,需要按照买方提出的范围变化及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单价为基础进行核算,或以合理的市场价为基准核算。
谈判负责人在整个合同谈判过程中需要做好相关记录工作,根据谈判进展编制会议纪要文件,并附上会议签到表。最终的合同文件文本应包括主合同条款部分、合同技术附件A、合同价格附件B。在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后,合同谈判记录文件应于合同文本一起移交文档管理部门,作为存档文件管理,用作备查。
综上所述,笔者对核电站中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设备合同谈判要点进行了总结,由于柴油机金额大,设备复杂,接口众多,有必要在后续工作中进一步研究学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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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CNPE-MSW-6100-1416,物项采购合同谈判工作的组织[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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