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鸡场粪污综合治理
2017-01-17熊婷李芳
熊 婷 李 芳
(重庆市大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 402360)
大足区鸡场粪污综合治理
熊 婷 李 芳
(重庆市大足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 402360)
当前大足区鸡场粪污排放状况:生猪当量20头及以上的蛋鸡场共77户,存栏129.5万羽,粪便量5.9万t/年,冲洗水量14.2万t/年(按年饲养365d计算);生猪当量20头及以上肉鸡场共56户,存栏66.6万羽,粪便量2.3万t/年,年冲洗水量5.4万t/年(按年饲养270d计算)。其中蛋鸡和肉鸡场中完善粪污治理设施仅为12户和8户,大部分鸡场将粪便用编织袋打包放置路边或养殖场堆积发酵后卖出,冲洗水直接排放,导致周边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的污染,也引起周边住户的投诉,危害环境的同时也影响畜禽产品的安全,进而对人类健康造成影响。
1 大足区鸡场粪污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无堆粪房
蛋鸡和肉鸡场中无堆粪房分别为58户和31户,造成了粪水渗漏至土壤和地下水中。
1.2 无污水收集池
蛋鸡和肉鸡场中无污水收集池分别为64户和46户,造成了地下水污染。
1.3 还田率不高
鸡场将粪便打包后直接卖掉,并未用于还田,同时因为鸡场较为集中,其周边无足够的粪污消纳地,导致还田率不高。
1.4 药物滥用
养殖环境差,造成疾病传播,养殖户为预防和治疗疾病,盲目使用抗生素、添加剂等,导致药物在粪便中残留,严重危害了鸡肉及鸡蛋生产安全,给人类的饮食健康带了安全隐患。
1.5 鸡场布局不合理
大部分鸡场建场时间超过5年,当时有关职能部门对其选址要求并不严格,养殖户选址时更倾向于交通便利的住宅周边,导致居民密集区生活环境受到较大的污染。同时龙水镇集中性小规模鸡场,导致防疫、粪污技术指导工作不好开展,加快了生态环境的恶化。
1.6 技术及管理水平低
延续十几年的以家庭为单位的养殖方式,养殖户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养殖场设施简陋,养殖技术及管理水平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提升,应对市场行情变化能力差,导致生产水平低下,饲料转化率低,粪污排放量居高不下,也无经济能力改善鸡场粪污治理设施,使得鸡场粪污治理得不到有效的推进。
1.7 环保意识差
养殖户重饲养轻治理,不愿购置相关粪污治理设施,而配置了设施的养殖场由于设施运行所产生效益低于运行成本,导致设施长期闲置,使得粪污治理停滞不前。
1.8 投入不足
养殖户不愿投入,政府对养殖场粪污治理方面补贴不足,导致粪污治理措施推广力度不够。全区仅有一个鸡粪有机肥生产厂,高额的运行成本和低额的有机肥销售量,导致企业无法维持正常生产,既保证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保证不了粪污治理率。
1.9 政策、法规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滞后
我国现有关于鸡场粪污治理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强,各职能部门间分工不明确,全国无统一的可操作性的鸡场粪污治理指导手册,难以提高鸡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少而鸡场多,导致对其粪污治理及排放行为难以有效监督和管理。
2 鸡场粪污综合治理
2.1 鸡粪多种处理方法
2.1.1 用作肥料
鸡粪用作肥料现行的3种处理方法:堆肥发酵法、干燥法及药物处理法。
2.1.2 制作饲料
鸡粪中可利用营养成分较高,经直接利用、青贮、干燥、膨化、发酵等处理后可用于反刍动物及水产饲料。
2.1.3 沼气发酵
鸡粪中含氮量高,导致发酵过程氨抑制,因此沼气发酵在鸡场使用率并不高,目前在鸡场两种沼气发酵方式:干粪沼气干发酵和沼气常规浓度湿发酵。鸡粪虽然经过沼气发酵,但是其产物含氮量依旧很高,最好方式是还田。有研究表明鸡粪和猪粪混合发酵沼气产出率比单独使用某一种粪便发酵沼气产出率高,因此粪污集中处理厂可提高鸡场粪污利用率。
2.1.4 冲洗水厌氧发酵
鸡圈冲洗水经过滤后,进入沼气池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沼液和沼渣还田。
2.1.5 用作土壤调节剂
低温短时间内水热炭化处理鸡粪,使其生成鸡粪生物质炭后,用于提高土壤养分。
2.1.6 用作基料
鸡粪和秸秆等饲草料废弃物混合后作为基料生产食用菌。
2.2 加快治理及关闭搬迁工作
对选址不合理的鸡场予以关闭或搬迁,减少河岸附件和居民区直排污染,对存在粪污治理设施不完善的养殖场,督促其加快治理进度,降低鸡场粪污的排放量,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3 加强技术培训
职能部门举办专门的粪污治理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技术饲养和粪污治理水平,饲养过程中添加合成氨基酸、酶制剂、有机微量元素等提高鸡消化率,严格控制药物、添加剂和消毒剂的使用,减少粪污排放量和有害物质污染。
2.4 加强宣传、加大资金投入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及村上公示平台等途径加强粪污治理宣传,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使其增加在鸡场粪污处理设施上的投入,促进粪污治理工作的开展。
2.5 增加政府补助
政府加大对粪污治理、还田、有机肥场及粪污循环利用的补贴力度,同时在信用贷款、用地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补贴,解决养殖户因资金短缺或无经济效益而不治理粪污的问题,促进鸡场粪污治理市场化机制的完善。
2.6 多部门联动、发动民众监督
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调、联合执法,制定相关治理标准及技术,对乱排乱放拒不治理的养殖户,实行处罚,同时发动鸡场周边群众实时监督,以提高鸡场粪污利用率。
3 展望
大型鸡场优先考虑粪污设备运行成本补贴,小型鸡场优先考虑设施购置补贴,选择符合鸡场实际情况的粪污治理方式,减少粪污排放量,加强对养殖户技术培训和环保理念培养,加快大足区鸡场粪污治理进度,提高粪污利用率,增加养殖户收益,加强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和群众监督,实现大足区鸡养殖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