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音乐专业创新学分教学管理策略探究
2017-01-16林珊
林珊
摘 要:在这二十多年的发展进程中,独立学院学分教学管理机制中的“创新”要素并没有得到很好地发挥。因而,在全民创业的社会背景以及创新人才培养的教育革新趋势下,文章提出应建立创新学分教学管理机制,分别从创新学分实施范围、创新学分的认定与申报、创新学分制审查奖励机制三大方面阐述其实施的具体策略。
关键词:高校音乐 创新学分制 教学管理 策略
“学分制”在我国发展已久,早在1918年,北京大学就率先引进美国哈佛大学首创的学分制度。学生通过自主选课的方式,累积结业所需的总学分,从而获得学位证书。与传统教学管理模式相比,学分体制的激励性、自主性特征更为突出,并能收获更佳的学习效果。但由于近现代我国特殊的国情所致,学分制刚实施不久便被迫停止,没有得到长足的发展。直至改革开放后,高考恢复、高等教育再次得到重视,国内一些独立学院才开始重新提出“学分制”的教学管理体制。
同时,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文件中也明确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关键是更新教育观念,核心是改革人才培养体制,目的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①而从独立学院学分体制改革入手正是更新教育观念、培养创新型人才的关键,在继承传统学分制选课机制优势基础上,增加“创新”元素,建立适合高校音乐学生的创新学分教学管理模式。②介于此,本文分别从创新学分制实施范围及标准,创新学分制认定、申报程序,以及创新学分制审查、奖励机制三个方面,阐述独立学院音乐专业创新学分教学管理模式的具体实施策略。
一、 创新学分制实施范围
创新学分制实施的前提是明确音乐学科创新学分的具体范围以及评分标准。笔者查找相关研究资料,并根据多年来的教学经验,将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的范围归纳为大四方面:1.学术论文创新学分;2.音乐专利发明学分;3.音乐竞赛创新学分;4.音乐创业项目学分。
1.学术论文创新学分
在独立学院学分机制中,学生获得学分的方式仍以被动为主,主要由听课考勤的平时成绩,参加期中、期末考试的成绩组成,最终相加通过及格线分数的同学即可获得学分。可见,在这个实施过程中,填鸭式的被动教学形式仍没有得到改变,及格至上、学分至上的错误学习观念也没有改变。虽然在大学四年级时,学生还需修满论文写作学分方可通过毕业。但由于毕业将近,学生们大都奔忙于考研、找工作,论文写作也大都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真正培养学术创新能力的作用。因而,笔者认为,可以将论文写作作为创新学分加入到每一门必修课程中。当然,这并非是要求学生在每一门课上都要有学术创新成果,可退而求其次,在多门必修课程中,至少完成一门感兴趣课程的学术论文撰写。这种方式即可激励学生主动学习专业知识,还可以使其主动地探究课程之外的学科前沿理论,通过自己查找资料、研究,写出真知灼见的学术文章。
2.音乐专利发明学分
“专利”是某个体或群体所拥有的专门利益或权利。音乐专利则是指在音乐方面获得前所未有的发现,此方面的新科学技术又可对人们生活、工作、学习等产生积极的效果。因而,音乐专利发明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及实用性三大特征。音乐专利发明似乎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事情,但正是因为我们以往循规蹈矩的惯性思维,导致一直以来发明专利这样有创造性的事物都被排斥在教学体制之外。教师们常常认为学生应以掌握音乐学科知识为主,而其他的创造、发明都是不务正业的事,虽然不排斥但是也未曾大张旗鼓地提倡过。教育工作者的保守和教育管理机制的僵化,成为创新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绊脚石。其实,学生们在音乐学习过程中的一些奇思怪想都有可能变成未来的一项伟大发明,因而,创新学分机制中应为学生们留有一分创造天地,有利于培养他们的发散思维,也有利于将创新人才培养号召落到实处。
3.音乐创业项目学分
在当下全民谈创业的时代背景下,独立学院也在不断地转变教育模式,包括近些年我国教育部倡导的应用型人才与学术型人才培养相分离,独立学院与企业合作、融合以及开设各种讲座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新思维等。一些高校已经形成自己特色的学生创业项目,但总体而言,音乐专业学生自主创业还没有得到充分重视。即使一些学生开始走上创业的道路,比如开音乐补习班、培训学校等,也都是隐瞒老师、学校私下进行,恐怕老师会批评其不务正业,耽误学习。因而,应在学分体制中考虑融入创业创新学分,这不仅可以为具有创业能力的大学生提供多个绿色通道支持,还可以提供一定资金奖励,激励学生创业,同时,转变音乐教育工作者的传统教育思维。
二、创新学分制认定、申报
创新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兴趣,从事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所取得的创新成果,经学校创新学分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③因而,创新学分的获得是需要有一套申报、审核以及评分的标准。
1.申报群体的认定
创新学分评定对其申报的群体应有一定的规范。首先,为了保证学生正常接受课堂知识,申报创新学分的群体应为独立学院全日制音乐专业本科生,并且已经顺利完成音乐专业教学计划内的课程,修满基本学分方具有申报创新学分的资格。在满足此项条件的基础上,对于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爱好,在论文、竞赛、专利、创业几大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的学生,学校都可给予申报资格。
再者,在创新项目申请表中的成果,第一作者的单位应为音乐本科学生所在的院校。尤其是论文创新学分申请,其撰写论文应正式发表在有国家公开认可的刊号(CN或CSSCI等)的期刊杂志上,一切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都不被列入评审范围之内。此外,音乐创业项目或专利项目,参与的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申报时还要提供项目申报书、专利证书等原件,便于学校委员会评定时对成果真伪进行鉴定。而在各种音乐比赛中获奖的学生,也应提供获奖证书以及比赛时的实况音像资料。
2.创新学分的申报程序
创新学分的申请应按照由下至上的程序进行。首先在各独立学院的音乐学院、音乐系内部进行初级审核,按照学校规定的高校音乐本科生创新学分评定标准进行,评定结果应以学生申请表中符合要求的分值相加后的总成绩计算,最终按照分值排名,得出本学年创新学分的前五位。而经过音乐学院创新成果评定小组审核推荐的学生,将由学院统一上报学校,并以书面形式附上推荐理由及意见。
为了公平起见,未获得向学校申请学分资格的学生,还可有其他三次评定的机会。一、评定资格不够校级创新学分标准的同学还可以申请院级或系级的创新学分。二、若仍想继续申报校级创新学分的同学,可以在下一学期增加新的创新成果基础上,再次申报一次校级创新学分。而每位同学每学年创新成果可以延续申报一次。三、学院评定结果公布后,对结果持不同意见的同学,还可以直接通过特殊通道,将申报材料递交人事处,由人事处对院系评定结果进行再次审核,并做出最终评定。
三、创新学分制审查、奖励机制
创新学分审查机制包括具体评定步骤以及评分标准等内容,而奖励机制的设定则是创新学分机制成功与否的关键,合理的奖项设置可以激励学生自主创新,成为他们努力钻研的动力。
1.创新学分的审查机制
创新学分的审查机制与申报程序相同,也是由音乐学院的学分评定小组负责最初的审核工作,经过审核后,推荐前五名分数最高的创新同学或团队,并提供书面审核意见。在学院全体师生中进行公示,确认无异议之后,将相关材料盖章后统一上报到学校相关部门。创新学分审核应是一项公开透明的评比,期间出现一切徇私舞弊现象都会打消学生们的勇于创新的积极性。因而,独立学院可根据各自情况成立评定专家小组,由教务处负责,将各个院系及校外专家组织在一起,进行公开、客观的评审。
评审分值的计算,一方面是采纳各位专家所打出的分数,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最终取平均分值。另一方面则是根据学生参与的各个创新项目所得到的总分值。将两方面所得到的分数相加后,总分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等级分数线的则给予相应的学分以及奖励。在评审的过程中,若有同学的创新项目新意十足,但最终得到的分数与学校规定的分数相差不超过5分,若该生平时表现良好,且在创新项目上尽心尽力、有自己的见解,并能够努力地付诸于行动,同时得到同学和老师们的认可。则可以视具体情况给予特殊评定处理。此外,在论文、创业、专利以及竞赛四大项目中,也需根据各个方面划分具体的分值。例如,论文创新方面,国际、国家级别核心学术刊物SCI、CSSCI以及北大核心,则可根据刊物级别分别计以15、13、10分计算。而在国家级别的报纸如在人民日报发表,则给予13分。此外,在普通的CN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则计以3-7分,具体分数根据CN刊物等级计算。
2.创新学分的奖励机制
创新学分模式如何收获预期效果,与其奖励机制设定合理与否有着很大的关系。因而,创新学分可采用多元化的奖赏方式,例如学分奖励、奖金奖励、荣誉奖励、以及绿色通道奖励等。首先,学分奖励和奖金奖励是指根据学生创新成果,制定不同级别的学分奖励以及奖金奖励。奖金的奖励有可以分为创业基金和奖学金两种形式。创业基金主要是针对重大创新项目而设定的,学校可以与企业合作为学生提供创业经济资助。此外,获得创新奖励的学生还可以获得学校颁发的创新人才荣誉证书以及为其开设多条绿色通道,如优先评比三好学生以及国家奖学金等。
注释:
①《南开校史研究丛书》编委会.南开校史研究丛书(第十一辑)[M].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2014.
②于玉林.会计创新学[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4.
参考文献:
[1]苟凤英.高校学分制下深化学分制教学管理的思考[J].沈阳教育学院学报,2008(10).
[2]姚思源.中国当代学校音乐教育文献(199-1995)[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
[3]王耀华.中国近代学校音乐教育之得失[J].音乐研究,1994(2).
作者单位:福州大学至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