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视觉审美
2017-01-16赵明刘催萍郑志柱
赵明 刘催萍 郑志柱
摘要:视觉审美,是视觉器官通过审美直观在一定视域内靠视觉产生的审美感,对该概念中几个关键语词的分析,可以更深刻、更系统地理解该概念。对我们更进一步深入研究视觉审美具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视觉审美;要素分析;分类
所谓视觉审美,是指视觉器官通过审美直观在一定视域内靠视觉产生的审美感。视觉、视域、审美直观、审美观等是构成或者与该概念密切相关的核心要素,对其核心要素的分析是正确把握该概念的前提。
1 要素分析
(1)什么是视觉?
视觉是视觉器官在光的作用下产生的对外界物体的明暗、颜色和形状等特性的感觉。
(2)什么是视域?
视域是一个人在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的全部视觉印象或直接直觉。它包含所有由视觉感官能够直接获得的、没有任何推理成分的、或真或伪的视觉材料的聚集。它是一个心的视觉域,而不只是一个人的眼睛能够看到的外部空间范围。与之平行的概念包括与触觉、听觉、味觉和嗅觉相连的感觉域,所有这些一起构成感觉域系统。
(3)什么是审美直观?
审美直观是从主体的审美定势的角度对现实界种种能够看到的现象的直接而完整的视觉。这种直接性表现为:主体自身寻找自己的直观对象,为自己去发现对象的审美价值,并且,不仅从直观对象、而且还在直观过程本身中得到审美享受,在其中实现自己潜在的审美愉悦。包括审美直观在内的直观问题很早以前就引起哲学的注意。在唯心主义哲学中,直观被理解为直接地、超感性地看出真善美,或者被理解为仅以主体能力为转移的感性知觉。毫无疑问,直觉因素在审美直观中也像在其他形式意识状态和创作活动中一样,是有意义的,但是它并不能完全地表现出直观的特点。在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唯物主义哲学中,直观被看作镜子式地反映客体对象外在特质的消极过程。马克思揭示了这类解释的局限性,他强调指出:对象在这里只是从客体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时间去理解,而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因此,把审美直观解释为精神审美活动的一种独特形式、即主体自由选择对象时的一种能动的创造过程,是合理的。尽管它也可能已经被“别人的”意识从审美角度评价过了。
审美直观的主体每一次都仿佛是去自己重新发现它们的审美价值。和科学观察的方向性与指定性不同,审美直观具有自由的、联想的性质(艺术中的联想)。它仿佛在审美现象的表面滑翔。但是,按照歌德的理解,它也有自己的深度和力量。审美直观能把这些现象的最佳方面记下来,从中见出合乎目的的种种比例的完美、生命力量的闪耀、美的登峰造极、激情热烈奔放的极致、新生事物喷薄欲出时那几乎不可捉摸的瞬间。但是,对世界的这类视觉需要审美主体付出巨大的思维劳动。
审美直观的能动性还表现于:审美主体每一次都得去克服陈规旧套、宗教禁忌和思想框框这些障碍物,因为它们妨碍人见出审美对象独具一格的本质,使审美主体不能对审美对象的丰富多彩和千变万化感到惊讶。在审美直观中,我们的目光(听觉)并不去辨认事物的惯常的特征或便于称呼的、代替它们的标签,而是去寻找出人意料的投影比,在这种投影比中能微微露出对象的秘密意义以及它跟世界的包罗万象的联系,尽管这些联系也可能是脆弱的。在审美直观的过程中,不仅进行着对世界的认识,也进行着人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完善,人在与世界发生亲密无间、纯为个人化的关系时,也在学习着掌握现实界的事物和现象,不仅是由于需要它们而掌握它们,而且也按照它们自身的外貌、即“按照美的规律”来掌握它们。审美直观是作为审美意识的基本框架而进入审美意识结构的。它是艺术创作所必需的起码水平,由于它,才能够达到艺术形象的丰富多彩和与现实息息相关的状态。
(4)什么是审美感?
审美感是审美主体对自己同审美对象的审美关系的直接情感感受,它可由包括艺术创作在内的所有形式的审美活动固定下来,并作为积极的动力基础伴随着审美活动。一旦这种感受消失,人对审美对象的审美关系就会逐渐消失或转到反思判断方面去。在审美感中以扬弃的形式体现着审美主体的整个精神世界、他的个性与社会经验。审美感永远具有选择的、评价的性质。尽管审美感有双重情感(喜欢或者不喜欢),但其中占优势的仍然是肯定的感情,即使在对待恐怖与丑方面也是如此。因为要是否定情感占了优势,那就会使审美感破灭甚或消失。审美感具有对象的客观实在性的和个人境遇交融的性质。它永远以客观对象为目标,并在想象中以审美的方式把它再现为所期望的审美对象的形象。在审美感受的深刻性和强烈性中,在那种能把境遇“创造成”所期望境遇的想象力的创造性活动中,表现出维戈茨基所描述的那条审美感双重表现规律,这时,感觉流向想象力方面,而想象力则是使感觉产生感应。审美感可以具有不同程度的自觉性:既可以是无意识的,也可以是反应性的,这时它上升到审美趣味的全面判断(审美判断)。审美感,是审美关系的情感方面并与之同步发展,但也具有自己的主要发展渠道。它开始于初步的情感、不由自主的审美反映,这种反应将人的意识引出日常现象的范围,并将其纳入审美关系中。在审美感的基础上形成稳定的、带有肯定色彩的愉快感、精神上的舒适感,审美感在净化中达到它的最高峰。审美感虽具有天赋的先决条件并且是主观的,但却是受社会制约的。它既是有目的的审美教育的产物,也是无意的审美教育的产物。由此也就产生出康德所说的审美感的普遍性:我喜爱的东西也就是普遍感到惬意的东西。审美感的社会制约性也决定着它的历史性:对于每一个历史时代来说,具有代表性的是它那种历史类型的审美感,该类型的审美感除其他领域外也在艺术中得到表现(多愁善感的感伤主义,勇于讽刺的浪漫主义,反射式的现实主义等等)。
2视觉审美的表现形式
(1)几何形态美
几何形态美具有规则性,看起来具有平衡感。对于一件平衡的构图来说,其形状、方向、位置诸要素之间的关系,都达到确定的程度,以致于不允许这些要求有些许微小的改变,因其构成一完美的整体结构状态的趋势,此一趋势符合人类思维的舒适区域。为了符合这种舒适区域,思维会把极度复杂或者不规则的现象或者客观对象进行简化,简化为一些具有抽象性的线条、色彩或者图式。
(1) 自由形态美
自由形态美与几何形态美相对,具有不规则性。产生分离、加强差异、强调倾斜等,使视觉审美对象从传统或者审美主体自身固有的审美观念或者审美视角中被打破,使其具有陌生化的效果。在这种陌生化效果中,从传统思维定势中产生极度不舒适感,在这种极度不舒适感到比较舒适感到适应性舒适过度,由心理的紧张到身体的紧张,再到心理与身体的放松,这过程产生心理的愉悦和身体的舒适感觉。
3视觉审美分类
(1)直观视觉,当下的确如实看到审美对象如其本身所是显现出来的形状、素材与色彩等。如一张红色方桌,给人显现的是它的方形,木质材料,红色等。
(2)内在视觉,在大脑内部“看到”的形与色。心象。眼中之竹,指面对客体进行艺术直观和审美观照的意象;心中之竹,是在头脑和心灵内部进行主观取舍、抽象概括、变形重组等加工生成的新意象;手中之竹,是通过一定艺术机能例如绘画、声音、动作等内部主观意象表达或外化出来的成果。对于意象,则是存在于艺术家头脑中的融入了某种思想情感等因素的形象。艺术形象外化的心理基础。艺术审美创作都有“象”有“意”伴随始终,都经历了从意象观照观察,到意象内部加工,到新意象外化表达等这样三个基本过程。其中间环节“心中意象”阶段,是象与意融合加工最复杂、最关键的阶段。
(3)抽象视觉,对本来不可视的事物的关系或逻辑结构或情感结构的形态感。逻辑结构形态感是对事物逻辑结构的感悟并使之可视化(转化为可视形),充满理性的形态美;情感结构形态感,对情绪跌宕起伏状态的感悟并使之可视化。抽象视觉首先是内视的,但内视不全都是抽象的。抽象视觉外化和审美表现。抽象视觉根源于人类自己本身有一种抽象冲动。沃林格尔认为有一种更原始、更内在的冲动,即抽象冲动,它造就了人类抽象的造型能力,但“抽象冲动并不是通过理性的介入而为自身创造了这种具有根本必然性的形式,正是由于直觉还未被理性所损害,存在于生殖细胞中的那种对合规律性的倾向,最终才能获得抽象的表现……这种抽象的合规律性造型就是独一无二的最高级的造型,当人类面对外物巨大的杂乱无章时,在这种造型中就能获得心灵的安息”。
4 余论
视觉审美,是视觉器官通过审美直观在一定视域内靠视觉产生的审美感。但仅仅知道这一概念字面上的意思还仅仅不够,在做了更进一步的分析之后,并对其进行分类深化处理后,发现该概念下还有更深的层次需要发掘。尽管暂时还未发掘到满足视觉审美足够多的程度,但知识的不断积累,以及认识能力与科学技术的发展,会不断接近视觉审美研究的本源之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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