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氏杆菌病的防控措施
2017-01-16
(渭南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渭南 714000)
布鲁氏杆菌病简称“布病”,是由布鲁氏杆菌感染引起的一种人畜共患病,不仅影响畜牧业发展,还危害人类健康,威胁公共卫生安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农业部公布的二类动物疫病。世界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流行和感染,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亿美元,迄今为止,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基本上控制了本病的流行。因此,布病的净化、防控对于公共卫生安全与畜牧业健康发展尤为重要。本文通过总结生产工作实践经验,简要介绍布鲁氏杆菌病防控措施,供读者参考。
1 病原体
布鲁氏菌是一种革兰氏阴性,细胞内寄生菌,主要侵害动物的淋巴系统和生殖系统。布鲁氏菌属分为6个种,即羊种布鲁氏杆菌、牛种布鲁氏杆菌、猪种布鲁氏杆菌、绵羊附睾种布鲁氏杆菌、沙漠森林野鼠种布鲁氏杆菌和狗种布鲁氏杆菌,对人致病的是羊、牛、猪、狗4个种,其中羊种布鲁氏杆菌致病力最强。
2 传播途径
病原体主要通过感染动物的流产物、精液、乳汁、分泌物等进行传播。消化道、呼吸道、生殖道是主要的感染途径,也可通过损伤的皮肤、黏膜等感染,常呈地方性流行,可通过饮食和受伤的皮肤、黏膜直接感染人。
3 防控措施
3.1 加强检疫监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监督执法,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规程》《屠宰检疫规程》《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国家有关动物检疫管理规定,加强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调运监管,对引进的外来动物,一定要严格的执行各个检疫环节,隔离观察确认健康后方可混群饲养。
3.2 加大检测范围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了解掌握本区域内牛羊养殖方式、数量和不同牛羊的场群阳性率、个体阳性率等基本情况,完成基线调查,划分未控制区、控制区、稳定控制区和净化区。扩大日常抽检范围,增加抽检数量,对种畜、奶畜要进行全检,发现阳性畜的,应当追溯来源场群并进行逐头检测。
3.3 完善疫情报告制度
布病是人畜共患病,畜牧和卫生部门必须加强沟通配合。卫生部门要做好人间布病疫情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利用及反馈工作,完善与畜牧部门的疫情信息通报机制。畜牧部门要科学开展了布病流调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布病疫情信息,掌握疫情动态,做好由人间向畜间疫情的追踪溯源工作。部门之间完善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3.4 加强免疫力度
畜牧兽医部门应在基线调查的基础上开展免疫工作,严格免疫操作,确保免疫效果。建立合免疫档案,建立健全免疫档案,了解布病免疫情况。
3.5 切断传播途径
布鲁氏菌可通过流产物、精液、乳汁、分泌物、水、空气、土壤进行传播。对疫区、疫点要及时进行消毒、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向外扩散。
3.6 消灭传染源
对检出的阳性病畜严格按照农业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和《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科学处置,快速扑杀阳性病畜,做好动物尸体及其排泄物、污染物等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拔除传染源,对受威胁的动物采取隔离、消毒等措施,必要时进行扑杀无害化处理。
3.7 饲养管理
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畜群免疫力,优化养殖条件,定期清理消毒,保证畜舍环境卫生,减少疾病的传播和患病的概率。
3.8 经费保障
由于政府相关部门对布病防控的重视程度、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不够,以及消费水平、生产模式、市场管理等因素影响,使得政府相关部门很难实现布病的全面检测、病畜的扑杀淘汰及健康牛的全面免疫。各级畜牧、卫生部门要加强与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布病防治工作支持政策,落实经费保障。同时,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广泛动员相关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控。
3.9 宣传培训
由于畜牧行业普遍存在防疫设施滞后,从业人员文化素质不高和防范意识淡薄等问题。从业人员在饲养、接生、屠宰、加工等过程中不注意个人防护;对饲养环境的消毒以及排泄物、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不主动、不配合甚至抵抗免疫与检测;不主动报检甚至逃避检疫;引入动物时,不进行隔离就混群,这些行为大大增加了疫情传播与感染的可能性。所以,各级畜牧、卫生部门要加强宣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人员防护和防治技术培训。针对不同目标人群,编制宣传材料,增强群众布病防治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虽然布病危害性大,防治困难,但只要严格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加强免疫力度,研发高效疫苗是可以净化根除的。最重要的是,要增强群众的防治意识,加大科研投入和经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