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流转模式的研究
2017-01-14黎芊宏
黎芊宏
[摘 要]土地问题作为一个关系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大问题,如今在各地的土地流转过程更加为大家所关注,土地流转作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提高市场经济发展水平,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其研究价值有助于我国农村经济的良性发展,本文探讨土地流转现状,并与过去实情相结合,具体分析了土地流转过程的有关问题,并提出了促进其良性发展的有关建议。
[关键词]土地问题;土地流转;农村经济;现状;建议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进程
(一)第一阶段(1978-1984)
在这一时期,土地多数权利为国家所有,因此农村土地流转现象还没有发生,为农村土地流转禁止时期。1982年的《宪法》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二)第二阶段(1985-1991)
此时,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开始渐渐展现在人们眼前田地划分过小和土地经营的过度分散化等问题开始暴露。在这种情况下,农户间自发形成了私下土地流转,出现两田制,股份制等经营方式,1988年,《宪法》修正,标志看土地流转开始拥有法律依据。
(三)第三阶段(1992-1996)
这个时期,是农村土地流转的转型阶段,其特征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经济体系转入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轨道。第八届全国人大为《宪法》增加了“家庭联户承包责任制”,注重解决当时由于农村人口的不断变化所引起的土地与人们生活关系差距过大所引发的矛盾,并取得良好效果。
(四)第四阶段(1997-2001)
这时,土地承包进入了又一次的开展高潮,争取走向具有现代化特征的农业发展之路。《土地管理法》的修订,首次使“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的土地政策得到法律的保障,从而消除了人们对土地承包期限存在的争议,于2001年发表的“18号文件”确立了以农民为主体的土地流转过程。
(五)第五阶段(2001以后)
2001年以来,三农问题成为人们的焦点,国家曾以中央一号文件的方式接连七年对农业的经济发展作出调整。土地如同其他生产要素,如果受到政策的限制而不能随市场进行自行调节,其效率必定会受到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发展农民对土地的资本交易活动
二、国内外土地流转对比及研究
(一)美国土地流转
美国土地流转模式:
1.农村土地可以自由的在市场进行交易,无论是国家还是个人,都可以进行土地购买,为自己所有,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国家不进行干涉,其主要采用租赁制,其可以将自己拥有的土地通过中介或使用者出租,其主要形式为分成地租和固定地租,其中分成地租是由作物收获后按一定比例同地主分成。
2.农业人口下降,农村土地规模不断扩大。20世纪以来,随着其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其农业人口、农场、土地总面积均有所下降,但相应其农场规模不断扩大。农场主可以从生产信贷协会或者联邦土地银行中得到中长期的贷款,从而使农场主的进一步发展所有土地的规模,形成集约化的发展。
3.农场局作为维护农民权利的重要机构,对美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农场局是由农民自己组建的组织,属于国家的非政府组织,其可以根据农民的利益需求,确定有利于农场主发展的政治方向,目前已形成完善的网络体系。
(二)英国土地流转
英国土地流转模式特点:
1.永业权归个人和私人企业。主要以大规模农场为主。虽然法律上规定国家队土地有绝对的拥有权,但在现实生活中,个人拥有的土地占到九成以上。
2.政策上对农业土地流转支持。其1967《农业法》规定:合并小农场政策提供所需费用的50%,对愿意放弃经营的小农场可以发给2000英镑以下的补助金,或者每年发给不超过275英镑的终身年金。由于这项举措提高了人们对土地流转的热情,土地流转也得以稳定开展。
3.采取市场调节手段允许收购和租赁,通过这种方式,扩大农场规模,在市场的导向,农业科技促进下,使土地有效流转,形成良性的流动机制,大大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三)日本土地流转
日本土地流转的特点:
1.政府在促进土地制度完善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政府于1980年发表了《农村土地利用增进法》,其规定了以农民利益为目的,通过农协,以土地租佃为主要方式,不断发展委托事业,并从而使得农村土地流转得以顺利进行,使经营规模不断扩大。
2.设立了土地流转的中介团体和农村土地管理公司。其主要作用是使的农民更加方便的租赁和买卖土地,并设有专门机构进行调整,使得土地流转能够更合理和有效,如农协,农业委员会等。
3.支持土地使用权在市场上进行交易,通过让经营不善的农民得以出租、转让出自己的使用权,从而使得农村土地得以更加有效地集中和利用,在1970-1985年期间,出租面积增长了近2倍,占到土地面积的20。5%,经营规模达到2公顷以上的农户的比例也从1970年5.9%提高到1980年的7.3%。
(四)我国土地流转形式:
1.国外学者有关研究
kung (2002)在研究农村土地利用市场和中国非农业劳动市场之后,发现农户非农就业和劳动力转移决定了农户对农村土地租赁的需求水平。 Bings wanger et al(1995)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能从土地自由流动中受益,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在缺乏合理的和社会保障体系和金融服务体系的情况下,土地流转会使得土地发生两极分化的现象,从而使得社会更加不稳定。 WangJirong &Gailetal(1996)在对中国的农村土地流转进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后认为,通过土地集中经营仍存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潜力.
2.国内研究
徐旭等(2002)通过研究农民、政府机构和工商业团体等因素,解决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动因问题。钟涨宝等(2003)在湖北,浙江发放了大量问卷,对农村土地流转对农民的影响进行考察后发现,加入国内农产品价格较低,利润较低,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农民向其他产业的转移可以获得更多的收入,因此土地流转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接受的。杨德才等(2005)在分析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所产生的拉平效应之后,认为双方的土地边际产出评价相差越大,农村土地流转所发生的可能性越大,越有利于其顺利进行。康雄华等(2007)由于人们更加关注农业方面的问题,加之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及,使得人们对农业领域的期望增加,重返农业领域的人数可能会增加。以上研究表明土地流转过程中,政府的支持可以有效提高土地流转的进程,规模的适度放大和土地流转适度放宽可有效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三、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路径
(一)国家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提供政策保障
由于我国人口众多,与人均耕地面积较小,且有区域差异,政府的宏观调控对我国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起着至关重要。通过国家为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创新提供政策保障,可调动农民积极性。并可以通过增加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对贫困地区扶持,努力提高生产力科技水平。
(二)完善土地流转制度的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的关键是培育规模经营的市场主体,因此,我们应支持能人、专业大户、返乡创业农民和企业流转土地,并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市场机制,促使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理有效,保证公平,通过构建合理的市场机制,可有效的刺激约束市场,构建合理的市场体系,达到良好的宏观调控的目的。
(三)对土地流转提供金融支持
通过构建合理的金融体系,放贷后定期进行贷后检查与风险控制,加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抵押贷款的相互促进作用,在建立多种层次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情况下,大胆尝试多种发展模式,形成新型农村金融市场,并吸收多种机构进入农业领域,加强监督,多方面联合,共同促进金融机构互助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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