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2017-01-14邹洪凯
邹洪凯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太仓市在这方面进行了初步探索和实践,收到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
深入领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特殊意义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巩固党的执政根基的迫切需要。基层是党领导的最前线、最前沿,与人民群众距离最近、接触也最多。基层任何一点点小腐败、微腐败都会对人民群众造成极大的伤害,都会透支党的信用,侵蚀党的执政根基。只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满意度,才能始终保持人民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推进党的事业发展的坚实基础。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领导弱化、治理不严、担当缺失,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实施。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可靠保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必然要求。现在,基层“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少数党员以权谋私等问题依然存在。只有推动正风反腐向基层、向神经末梢延伸,才能使党规党纪在基层真正得到执行,既管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管住基层党员这个“重要多数”。
准确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关键环节
牵住主体责任“牛鼻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全面推行责任清单制度,一级抓一级,层层压实责任,让所有的基层支部、所有的基层党员干部都知责明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检查考核、约谈提醒等制度,督促履职尽责。把严肃有力的责任追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保障,对履责不到位,导致本地本部门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的,严格“一案双查”、责任倒查,通过从严从实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坚守纪律建设“主阵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律教育,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注重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违纪苗头就管,出现小问题就治;严肃查处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严惩极少数,保持强力震慑。加强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完善监督体系,织密扎紧制度笼子,推进基层权力规范运行。
落实自身建设“严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各级纪检组织提出了更高要求。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能力培养,适应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职尽责。坚持严管就是厚爱,严格内部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基层纪检干部队伍。
积极探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方式
——健全责任链条,层层传递压实管党治党责任。细化“工作任务单”,传递责任到位。要求各地各部门一方面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与单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研究制定本单位“两个责任”清单;另一方面将“两个责任”向村、社区、站所等基层“末梢神经”延伸,督促基层单位制定各自责任清单,将责任传递到最基层。实行“痕迹化管理”,加强履责监督。研发启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管理信息系统”,对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实施痕迹管理、动态监控、过程考核及分析评估。加强“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严格执行主体责任双报告、市委常委会专题报告等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门履职尽责。用好“问责杀手锏”,倒逼责任落实。深入贯彻落实《问责条例》,根据不同情况分类追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动作”不力的,限期落实整改;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造成职责范围内不正之风长期蔓延、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坚持严管真管,挺纪在前强化明纪守纪观念。加强纪律教育。在全市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准则》、《条例》系列活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组织宣讲活动等13项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市党员知纪明纪守纪。加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拍摄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72个部门的3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市警示教育基地,以案明纪、以案警人。严挺纪在法前。坚持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未病先防、小病早治,制定出台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暂行办法,规范使用谈话预防、谈话提醒和谈话函询等方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推进巡察监督。积极探索县级巡察工作有效方式,组建专门巡察机构,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通过驻点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对巡察对象执行党章党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紧盯“三大问题”,着力发现巡察对象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问题和线索。首轮对2家市属国有企业进行巡察监督。
——严格执纪审查,寸土不让严查基层腐败问题。深入查纠基层“四风”问题。进一步完善联动督查机制,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节点,持续开展“清风行动”,坚决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回潮。今年以来,重点督查了25家单位,延伸检查30家下属单位,发出书面函询3份,提出整改要求15条,对13名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组织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在扶贫救济、“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土地征收流转、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领域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建立集体研判、快查快办、督查督办等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今年以来,已对14名党员干部立案审查。注重发挥办案纠偏功能。在治标的同时注重治本,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薄弱环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对现有制度规定进行梳理,查找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一步建立完善制度、重组固化流程,补充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绿化工程管理办法》、《涉农补贴发放管理意见》等制度,用切实有效的制度管住“微权力”,减少权力寻租空间。
——加强组织建设,固本强基夯实监督执纪力量。落实“两个为主”。建立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报送、转办交办、跟踪监督等制度,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研判、统一处置,督促下级纪检监察组织依规依纪严格执纪审查。今年以来,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立案审查数比去年同期增长140%。制定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暂行办法,在乡镇纪委换届时严格执行暂行办法,提名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选优配强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强化派驻监督。稳步推进派驻全覆盖,在财政局、物价局、旅游局试点设立综合派驻纪检组,进一步理清派驻纪检组与市纪委、驻在部门之间的关系。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作用的暂行办法》,建立定期报告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动态分析报告、参与纪律检查工作等六项制度,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履职的管理监督。从严管理干部。制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落实监督责任评估办法及细则,在执纪审查、监督问责等7个方面确定30项工作任务,配套建立市纪委领导挂钩联系推进、季度报告等制度,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设“学思践悟”微讲堂,建立跟班锻炼等制度,提升干部政治素养和能力水平。围绕执纪审查等重要权力,完善信访信件办理、办案纪律承诺、干扰办案报告等制度,严肃查处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等行为,严防“灯下黑”。
(作者系太仓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 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