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狗与少年
2017-01-13王川
我小时候在外祖母家的农村曾经养过一条黄狗。遗憾的是,终其一生也没给它起一个名字;而且,也从未顾及一下狗的自尊。那时候,每当我跨出家门到外面疯跑,它都试图跟在我身后。如果我不想带上它,就会朝它大叫:“回去!”或“滚回去!”尽管没有名字,它照旧能听出我的嫌恶,于是很知趣地停下来,或者半蹲下,以判断一下我进一步的态度。它很聪明,从未把吼叫当作呼唤。如果我的声音比往常高一些,它则会很害怕地迅速跑开,然后在不远处停下来,回头看着我,眼中露出哀求的目光。此时,我就“忽地”蹲下身子,装出在地上摸石头的样子——它立刻就消失在门洞里了。
当然,更多的时候我会让它跟着,因为村子里几乎家家养狗,对其他狗的恐惧使我常常感到必须有它们凶猛的同类陪伴才会安全。那时候,小舅刚结婚,妗子是本村的,家住村西头。小舅的内弟比我小几岁,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我经常、几乎是天天到村西找他玩儿,或者跟他去西山上放羊,或者一起到绣江河里洗澡,或者拎了长长的竹竿跑到林子里粘知了。然而,每次傍晚回来,独自穿过曲曲折折的村街,路过无数个大门口时,我的心都会突突直跳——我怕那些趴在门洞里伸着长长的舌头、瞪着警觉的眼睛的看家狗,它们看见生人先会发出低沉的呜呜声,然后便是一阵猛烈的狂吠。如果你由于害怕撒腿就跑,它们肯定会箭一般蹿出来。虽然舅舅的内弟每次都告诉我不要怕、慢慢走不会有啥事儿,但我还是恐惧得不行。如果此时我的狗在身边,我的胆量就会陡然增大。有一次,我晚上独自出门,一个黑洞洞的大门里突然奔出一条大狗,狂叫着向我扑来,我扭头就跑。我的黄狗比我跑得还快,它居然夹着尾巴一溜烟朝家门口奔去。我情急之下立马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回来!嗖!”随着脱口而出的叫喊,我将手用力往身后一指。黄狗听到我惊慌而果断的声音,立马停住狂奔,扭头狂吠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挑衅之敌猛扑过去。那只狗没想到它的同类竟然也是个狗仗人势的凶狠角色,立即掉头,屁滚尿流地滚回自家的门洞里,只剩下汪汪的乱叫。
我养这条狗的时候还没上小学。有一天,小舅抱回来一条小黄狗。它几乎还不会走路,小得用一只手就能托起来。它的肚子很热、很柔软,圆圆的眼睛黑溜溜的像两颗葡萄,小耳朵耷拉着,听见声音只微微一动。我时常用手把它从地上捞起来,用另一只手抚摸它的背,我觉得它浑身在不停地颤抖,有时还会发出微弱的、细嫩的、小鸟般的叫声。那时候农村人养狗主要是看家护院,根本不知道狗这东西还有什么“血统”。能弄到一只“狼狗串子”(狼狗与土狗杂交的后代)就不错了,但弄到的大多是当地的土狗。因为只有这种“土狗”才会什么都吃,才会在饥饿和不养之养中茁壮成长。
我没意识到狗是怎么长大的,好像忽然就长到三四尺长了。一年冬天,去几里地外年三十的大集,我和它赛跑过一回,它忽地一下蹿出老远,跑到结冰的老河道里,把我远远甩在后面。后来,我去田里拾麦子,它跟着;去生产队分韭菜,它跟着;去山上割芝麻,它跟着;去林子里粘知了,它也跟着;去八里地之外的姨家,它更跟着——那是它最快活的日子,因为姨家还有两个同样顽皮的表弟。
我和表弟们曾见过一回群狗越野狂欢的壮观场面:冬天的田野麦色青青,一望无际。不知怎么回事,几个村里的狗好像被集结号吹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四五十只的庞大队伍。可谓群狗毕至,少长咸集。各色狗等整装待发,身体不时发生挑逗似的碰撞,挤压。它们发出一声声友善的召唤,那召唤高亢,兴奋,在冬天的旷野上传出很远,使我相信,凡能听见声音的狗都立马竖起了耳朵,昂起了头。随即,它们在麦田里开始了撒欢似的东奔西突,突然聚拢,又突然散开,狂奔的蹄子蹬起田垄里残留的积雪。我们的黄狗恐怕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声势浩大的场面,头也不回地扎了进去,怎么喊也不回头。然而,我并不担心,狗会回来的。狗早已经属于人类,它们已难以形成自己的社会组织,它们只有一条义务,即必须忠实于自己的主人,为主人服务,哪怕不同的主人分属不同的人类。狗的道德只是忠诚。当然,人类不会主动提供自己掌控之外的狗友聚会,如果这样朝气蓬勃、声势浩大、充满激情的聚会唤醒了它们的自我意识,就是对主人再忠诚的狗也不会轻易放弃突如其来的幸福机遇。这幸福其实早就潜藏在它们体内,只等待在早春季节被不期而遇的同类唤醒。如果它们在聚会中忽然感到了类似“宏大叙事”的快感,那么,就已经走到了退化成野狗的边缘。狗们找回“自我”对人类来说是一件可怕的事。可人又能给狗提供什么?如果从人类那里得不到食物,退化成野狗肯定是它们的必然选择。多年前,读莫言的小说《狗道》,才知道,失去了人类的看护、监管,再忠诚的狗也会想办法寻找自己的出路,构建起一个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狗社会,团结起来,一起变作红眼的疯狗,去啃食人类的尸骨。
我回城市上学后,只能在寒暑假去农村的姥姥家或姨家了。大概是很长时间不能与我见面的缘故,每次我踏进乡村小院,黄狗都会一个健步蹿上来,竖直身子,将两只前爪搭在我的肩膀上。起初,我吓得直往后躲,小舅说,它和你亲哩。然后就是一句“滚一边儿去”的喝退声。它并不离开,绕着我前后左右地快速转圈,还不停地嗅我的双脚,好像我的脚上有它垂涎的美味。如此持续五六分钟,才会若无其事地坐在水磨边用一只后爪嗤嗤地挠脖子。狗的情感是热烈的,专注的,但一瞬即逝。是嗅觉唤醒了它的记忆,记忆中包含着亲密的感情。我想,它也许更把我视作一个想念了很久的玩伴吧。它不可能理解我为何离开了那么久。那么,我不在的漫长的时间里,与大人们长期厮守的它会不会感到寂寞呢?
这个疑问我从没有问过小舅,即使问了,他也回答不上来。那一回,小舅说,它生了五只小狗,都送人了。我突然感到很难过,同时也替狗难过。为什么在给母亲的信里没提到过?为什么早不告诉我它是只母狗呢?怪不得它那么爱干净,夏天的晌午,如果我在午睡的时候看不到它,一两个小时后,它一定是浑身湿漉漉地回家,在我面前闪电一般地抖动身子,让水花溅我一脸。有两条大河分别从村子的中间和边缘流过,那里不但是孩子们戏水的地方,也是我的大黄狗“更衣”的地方。我希望它在“更衣”的地方能遇到它的孩子们,为它们清理一下粘了泥巴的脏兮兮的皮毛……
大表弟听说我来到姥姥家,一天也不能在家呆了,闹着让姨父送自己过来。一见黄狗,就说:我知道你自己又偷偷跑回来了。我问怎么回事,才知道,黄狗在姥姥家呆够了,就会跑上八里地,自个儿到姨家呆一阵子。呆烦了,再跑回来。一年中,她已来回跑了好几趟。妗子说,狗会走亲戚啊。关键是,流经姥姥家村边的那条河也蜿蜒流到姨家的村西头,在夏天,那里肯定也是黄狗喜欢的地方。河流的气息会让她觉得离家不会太远,而顺着一条河流回家是多么方便、多么安全。一条狗总有它神奇的地方。
假期总是过得太快。我回省城的时候,小舅都要去火车站送行。黄狗在大家都不注意的时候也悄悄跟在后面,出了村庄。它被发现是因为老是喜欢在大家说话的时候跑到前面,在路边守候着。
我再一次回乡的时候,黄狗不在了。它死了。其实,我一进院子立即就知道了。它没有再出其不意地冲到我面前,将前爪搭在我身上。小舅告诉我,黄狗被人用霰弹打伤,浑身血淋淋地跑回家来,跃到南屋的草垛里,给嗷嗷待哺的刚出生几十天的小狗喂了最后一次奶。我问埋在哪儿了,小舅指了指堂屋前的那棵石榴树说:“埋在树下了。”一只曾经热烈地存在过且有了自己后代的狗从我的生命里消失了。我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也戛然而止。
王川,1965年9月生于山东省济南市,1988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现供职于《联合日报》。《山东诗歌报》编委,烟台龙泉全国主题诗歌大奖赛评委。在《青年作家》《文艺报》《中国教育报》《山东文学》《当代小说》《海燕·都市美文》《现代语文》《翠苑》等杂志报刊发表文学艺术评论、诗歌、随笔、散文300余篇。作品入选《2007-2008诗歌选》《精美散文诗读本》《21世界中国文学大系:2009诗歌》《中国诗歌年选2011年选》《美华华文文学评论》等多种文集;著有《唐诗选》《绍兴背影:品读周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