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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斯先生的怜爱

2017-01-13陶丽群

长江文艺·好小说 2017年1期
关键词:堂弟高跟鞋

作者简介:

陶丽群,女,广西百色人,出版有中短篇小说集《风的方向》《母亲的岛》。鲁迅文学院第十五届、二十八届高研班学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毕斯先生照例坐在那张惯常坐的灰色布艺沙发上。这张沙发的两个扶手已经脏得差不多看不到本色了,上面有女儿小时候的口水(她现在也还小,今年才六岁,已经不流口水了),不知什么原因造成的斑渍,当然,还有毕斯先生这几年来分泌的少许汗液。总之,假如毕斯先生不坐这张沙发,也不会有人安心坐在上面了。另外两张沙发也差不多脏,它们稍微比毕斯先生惯常坐的这张干净一点。妻子麦芳实在没有多余的精力料理这些娇里娇气的沙发。五年来,也就是他们的女儿过一岁零一个月后,麦芳就开始独自承担这个家了。毕斯先生患上了慢性肾衰竭。这是一种极为糟糕的疾病,需要一个星期做两次血透,不然他就会因为毒素过多渗入血液而身亡,因为他的肾脏已经没有排毒功能了。他几乎没有尿,三天,最多四天,他体内的肌酐便会飙升到一千甚至一千二,并且全身浮肿。

到底是怎么患上这种可怕的疾病呢?毕斯先生很多时候坐在这张沙发上冥思苦想,但没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唉。他总是徒劳地叹气。然后长久陷入对以前美好日子的回忆。他的时间太多了(相对于每一个他依然能睁开眼睛的白天,每天都很漫长。但就生命而言,也许也就挨个三五年。他很苦恼,三五年,多么折磨人,他倒是希望这一切尽快结束),又没有相应的体力干点什么打发掉,回忆成为他唯一可做的事情了。他们夫妇俩生活在一个叫莫纳镇的小镇里,离县城三十五公里。女儿还没出生前,毕斯先生每个星期总会骑上他的五菱摩托车带上喜欢逛街的妻子麦芳上县城瞧热闹。麦芳对于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街道和商铺始终满怀兴趣和热情。不过毕斯先生总是由着她,反正也不远,带着年轻的、有一张圆脸的妻子上县城不是什么坏事,他愿意宠爱自己的妻子!不消说,他们的婚姻当然是美满的,唉,那些小性子小矛盾就不值得提了。

现在,毕斯先生又沉浸在对过去的回忆中了。一看他那张发黑的、有点儿浮肿的方脸无比严肃的神情,所有的人都知道他走进回忆的通道里了。刚开始患病时,那些对他的不幸遭遇尚有同情心的来访者——亲戚、朋友,一一都被他拉住,向他们倾诉以往他和麦芳的生活,他就是这副神态的。他实在太寂寞了,患病时他才二十八岁多一点,对生活怀有无限希望,就像这个早上的阳光般美好。他是个正派的年轻人,不文身不留长发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也不会朝年轻的姑娘们吹调戏口哨,喜欢穿白色短袖T恤,衣下摆中规中矩地插进裤腰里,他因此被镇子上的人称为毕斯先生,当然,他姓毕名斯,加一个先生,大约是对一个举止规矩的年轻人的尊称吧。

一只公鸡嘹亮的啼鸣声打断了毕斯先生的回忆。这只叫高跟鞋的有一身水光油亮羽毛的公鸡跟他们的婚龄一样长,那是麦芳跟他结婚后购置的第一批家禽,两只脚杆像筷子一样高,麦芳因此赐名高跟鞋。它对麦芳的钟爱简直让毕斯先生嫉妒。只要麦芳在家,高跟鞋就撇下整天为它争风吃醋,看起来都极为小心眼的三只母鸡,跟随麦芳的脚后跟,进他们的卧室、厨房,或到后院菜园跟麦芳淋菜。偶尔还会试探性地轻轻啄一下麦芳的脚后跟,那模样就像毕斯先生新婚那段时光,趁麦芳不注意,把手伸到她胸前搓一下那两只柔软而弹性十足的乳房中的一只一样。毕斯先生记得自己倚在厨房后门门框上,对已经怀有三个月身孕的麦芳说出自己的发现时,高跟鞋还只不过是一只毛色还未长全的小公鸡。麦芳惊愕地瞪着他,然后舀一瓢水朝毕斯先生扬过去,把他嫩绿色的短袖T恤全淋湿了。

高跟鞋骄傲地出现在门口,嘿,可别小瞧它,它可是来到他们家二楼的小客厅。毕斯先生的家是一栋三层小楼,是那种狭长的小楼,莫纳镇所有的人家几乎都住这样的房子。这房子是毕斯先生二十岁开始外出当汽车维修工挣下的,他修理技术很出色。他还有一个大哥,六十八岁的父亲跟大哥夫妇过着。应该说毕斯先生夫妇的生活是没有任何人打搅的,年轻力壮的夫妇,一个孩子,真是再惬意不过了,当然,这些都是孩子两岁以前的生活了。后来,他们不得不把一楼租给一个四川人卖凉拌菜,他们挪到二楼上居住了。高跟鞋和它不太起眼的妻妾们养在麦芳自己搭建的后院菜园一个木板窝棚里。你现在知道高跟鞋多聪明了吧,它得一步一步跳上十六层台阶,才能上到二楼。

高跟鞋雄健的身姿被五月份上午十点从靠近门口的窗户投进来的阳光拉得老长,它站在门框上,歪着脑袋打量这个日渐令它陌生的男主人,圆圆的小眼睛一动不动的。

“来,高跟鞋!”毕斯先生看着亮处的公鸡,亲切地召唤它。屋子实在太静了,尽管街上人来车往的嘈杂声音从门窗溜进来,但那不是属于屋子里的声响,屋子还是太静。麦芳带着孩子到街上去卖自家发的黄豆绿豆芽和老嫩两种豆腐,家里白天多半只有他一个人在。他盯着高跟鞋,目光充满赞许。他还是能看清高跟鞋身上黄褐色的羽毛和高高挑起来又像镰刀那样弯下去的黑色尾羽的。白内障夺走了他曾经明亮的目光,妻子麦芳以为他最多只是能看见一团模糊的东西,女儿小麦芳常常向他伸出一只脏兮兮的、胖得手背起了小酒窝的手:喏,这是几根手指!她这么说,然后哈哈大笑,取笑自己的爸爸是只可怜的瞎猫。真好,孩子对生活中的不幸还没多少感受,毕斯先生时常感叹。

高跟鞋没搭理毕斯先生,继续站在门框上。它当然知道自己最钟情的“妻妾”不在家,因此它没进来,抻着脖子再啼叫一声,转身扬长而去。傲慢的家伙!毕斯先生摸摸自己肿胀的脚背,有些哭笑不得。他整个人陷入其实并不宽的沙发窝里,两只膝盖很利索地抵住自己的下巴,他甚至能把自己的脖子毫不费劲地伸进两腿膝盖间,他试过了。有一次他把脖子夹在自己的膝盖间时,麦芳正好走进来,吓得大声尖叫,以为他已经断气了。他虽然有些浮肿,但人其实很瘦,又驼背,这个动作做起来易如反掌,也是最令他感觉舒服的,尽管他知道看起来不甚雅观,不过,又能有什么人看见呢?嗯……还是有两个的,至少两个吧。其中之一是他的堂弟,离他家不远,同龄人,他们一向以伙伴相处。毕斯先生追求麦芳时,堂弟给他出了不少馊主意,奇怪的是那些馊主意对女人很管用,毕斯先生能把麦芳追到手,堂弟着实功不可没。这个善于对付女人的花心鬼直到现在居然还没混上老婆,着实令人匪夷所思。“没劲,那个女人没劲!”他总是这样绝望地对毕斯先生抱怨,也不知道他眼里什么样才是“有劲”的,他让他的双亲和姐姐操碎了心。至于另外一个……

毕斯先生猛地听到高跟鞋一阵扑腾,并伴有怒火冲天的争鸣声。他熟悉高跟鞋的愤怒,这般模样肯定是被谁踢了一脚。毕斯先生感到很惊讶,这货居然还待在楼梯上,因为它的抗议声就是从那儿传来的,可是好长一段时间了,它待在楼梯上干吗?毕斯先生稍微聆听,知道是谁来了,这几年肯来他家的就那么几个,他们的脚步声毕斯先生如同自己的掌纹般熟悉。

“哎,我来你家比去丈母娘家还勤!”从楼梯处传来一声招呼,当然是和毕斯先生打招呼,他知道他肯定待在家里。

毕斯先生望向门口,灰黑的、浮肿的脸上带着微笑。从窗口泻进来的明亮阳光洒在靠近门口的一小片地板上,呈现一个什么都不像的光斑,很快,那块光斑便被一个身影罩住了。

“你家那只公鸡真不错,像狗一样能看门!”来人又嚷了一句。

“它不是狗,是狗早就朝你下腰欢迎了!”毕斯先生微笑着回答。

来人嘟噜了一句脏话,说:“干吗朝我下腰?我又不是公狗!”

毕斯先生摸摸自己的下巴,笑起来。

来人是毕斯先生的朋友,从小一起在镇子上长大,如今在镇卫生院当医生,每个星期来两趟给他量血压,尽朋友的一点情分,真难得。就连毕斯先生的父亲和亲兄弟都好长时间没来看他了,不过他并不怨恨他们,这个麻烦的、看不到希望的疾病磨掉了所有人的耐心。朋友估计有三天没刮胡子了,下巴那儿黑碴碴的,他一向这样,年轻时就这样。当然他现在依然很年轻,面色红润,身形高大,浑身溢满饱满而旺盛的生命力。毕斯先生羡慕地瞧着他强健的体型,看着真让人舒心,毕斯在他面前像极了萎缩的小老头了。

他给毕斯先生带来一瓶五十二度的白酒,毕斯先生说要弄点儿高度白酒给麦芳泡药酒,麦芳神经衰弱,晚上睡不好。但他总是忘记,这次终于给他带来了。

“今天这么早就脱身了?”毕斯先生调侃起来。他的朋友是位医术相当不错的妇科医生,常常被女人缠得无法脱身。

朋友坐在毕斯先生旁边的沙发上,看了一眼小凳子上那个惯常装毕斯先生药丸的小汤匙,是空的。他伸出自己猿猴臂般长的手臂,拍拍毕斯先生的肩膀,毕斯先生的肩膀立刻塌了下去,那两条强健的手臂实在太劲道了。

“这就对了,药得吃,生病怎么能不吃药呢!”他说。

毕斯先生近段时间对吃药治病不怎么上心,常常忘记吃药,几位关心他的人都很担心。他微笑不语。哥们把两条长腿伸直,脚跟顶在地板上,人懒懒散散摊在沙发上了。

“给那帮乡下女人看了一早的妇科病,出来透透气!顺便来瞧你一眼,你没断气,真是奇迹!”他有口无心地说,他总是这么说话,毕斯先生并不介意。他随手拿起一支搁在另一张沙发上的铅笔,飞快地在手里转起来。

“知足吧,这个乡镇的女人大部分都被你亲手办了!”毕斯先生开玩笑。

“嚯,你老兄以为我怎么办的?都是些月经不调上环取环,阴道炎盆腔炎异味恶露瘙痒,真他妈不该学这个专业!”哥们有气无力地辩解道。

“昨天我在街上,一个老女人不知从哪儿冲出来,眼角的皱纹快爬到耳根了,朝我一阵疯喊:‘医生,医生,我下面,老公一弄就痒一弄就痒,你给开点药嘛。他妈的,半个镇子的人都听见了,不知道她是不是被踢坏了脑袋。我很生气,说,那就不弄嘛,不弄就不痒了。那女人急得满脸飙汗:‘那怎么行?不行的,不弄,憋死人呐!这要是我老婆,当场就给耳刮子吃了!”

毕斯先生和朋友一齐爆笑起来,居然从楼梯上传来附和他们笑声的高跟鞋的啼鸣声,连朋友都觉得不可思议,他站起来,走到门口,朝空中虚晃一脚,高跟鞋一路鸣叫惊慌而去了。呵,真是一只神奇的公鸡,毕斯先生内心一片柔软。

“来吧,我给你量一量!”朋友重新回到沙发,捉住毕斯先生瘦弱的右手臂,隔着衣服给他缠上并箍紧血压带。

毕斯先生的高血压是服用大量治疗肾衰竭的激素药而产生的并发症,除此之外,还有糖尿病、白内障、佝偻病(他实在记不清这个病的医学名称了),这些疾病使毕斯先生的生命变得危机四伏,稍微不注意,随时可要了他的命。两个月前,他的血压突然莫名地高起来,达到一百七。开始他有点儿头晕,看高跟鞋时它会慢慢洇出好几个身影,这些身影忽上忽下漂移,有时重叠到一起。这种症状持续不到十天就消失了,再量血压,居然到了一百八。他觉得是身体机能已经慢慢习惯并接受了这种状态,他心里也慢慢接受了。一切都得慢慢接受,并且是必须的。视线慢慢模糊,强健的脊椎慢慢弯曲,还有胰岛素,这些变化曾经让毕斯先生内心无比挣扎,最终慢慢接受了。他觉得他可以接受一切了,一切,当然包括生命之火的熄灭!医生给他换了另外一种降压药,据说是进口的。但他的血压一直没再低于一百八,情况就是这样。

“两百!”朋友给他量完血压,忧心忡忡地说,他卷着血压带,小心翼翼看他的朋友。他从来不对生病的朋友遮遮掩掩。毕斯先生又微笑起来。

“挺吓人吧!”他说。

“够吓人的。”朋友说,有点烦躁,“医生给你换的新药怎么没效果?”

“可能需要时间,慢慢适应嘛。”毕斯先生安慰道。

“你不要多动,千万,特别是像现在,你母鸡趴窝一样半天不动,千万别猛站起来。”

“那会怎样?”毕斯先生其实不喜欢这个话题,怎么样他都不在意,但他担心朋友很快离去,所以找些话题。

“怎样?”朋友搔搔理得差不多贴近头皮的短发,偏过脸来瞧他,捡最要紧的后果回答道,“猝死,脑溢血,总之够呛。”

“嗯,那倒是!”毕斯先生不明意义地说,语调轻松,仿佛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

朋友被他这股松散神情弄得很奇怪,不禁多瞧了他一眼,发现他与平时无异,略略放心了。

“呃,你记得小时候我们一起去水库游泳的事吗?”毕斯先生最后说道。

“记得呀!人生最值得回忆的就是小时候那些幼稚事了,长大以后的事都是混账事。”他的朋友把头靠在沙发背上,十指相扣搭在肚皮上,尽量弄得舒服点。

“真是奇怪,那水库淹死很多孩子,每年好几个,我们却一点事都没有,连水都没呛一口。”毕斯先生说。

“命大嘛。”朋友说,说完觉得有些不对劲,歉意地看他的朋友一眼。毕斯先生并不在意。

“水库旁边有一个看西瓜的窝棚,女人们常常跑到里面去换衣服。”毕斯先生飞快地瞧他的朋友一眼,满是快活的神情。

“哇,看见女人们进去,我们在外面掐了脱衣服时间,大喊大叫着火。真是福利呀,跑出来的女人差不多全裸,那算是我的性启蒙了。罗红她妈的屁股比磨盘还大,周飞的姐姐大概是全莫纳镇奶子最大的了,那对木瓜一样的奶子几乎填满了我整个青年时代所有的夜梦。哈哈哈……”朋友也快活地笑起来。

“嗯。”毕斯先生点点头。男人在一起总免不了谈女人。

“这些馊主意全是你那过分早熟的堂弟出的,那家伙,看完女人就直不起身了!那时候我们懂毛!只分得清男女。”

“喏,最不开窍的是我了。”毕斯先生有点遗憾地说。

“你?最不开窍?每次见周飞的姐姐你眼都直了,得了吧,什么毕斯先生,狗屎!我还不懂你?!”哥们挖苦起来。

毕斯先生笑了笑,有点儿腼腆。真要命,这点儿腼腆表情是天生自带的,据说这类人心思细腻善于隐藏,内心惊涛骇浪表面风平浪静,别人一般难以察觉到他的内心。

“她长得好看,男孩子见了哪能不多看两眼?”毕斯先生平静地说。

“就多看两眼?暗地里没少想着人家撸自己吧?”哥们睨着眼睛瞧他。

这时候从楼下传来喊妇科医生的声音,一个脆生生的女人声音,那尖细声音毕斯先生马上就知道是卫生院新来的那个女护士,常到这儿来找他的妇科医生朋友。不能说这位妇科医生上班乱溜号,他其实只是出来吃个早餐顺便瞧瞧自己生病的朋友罢了。只要上班时找不到他,站在毕斯先生家门口喊叫上一声准没错,乡镇的衙门,没有那么严格。

朋友收起懒散的姿势,站起来,收好带来的血压器,朝毕斯先生摆摆手,什么也不说就走出去了。这是他们的告别方式,简单直白。毕斯先生有点儿遗憾,希望妇科医生能稍微多待一点时间,他还想多聊几句,眼下的事情没什么好说的,聊些过去的事情还是挺愉快的。他还想嘱咐他麦芳若身体有麻烦去找他时,请行个方便。其实不用交代哥们也会关照的,但他就是想亲口对他说。不过,唉,人人都很忙,这样已经够义气了。

他拎起那瓶白酒,仔细瞧上面的小字,然后搁在自己的膝盖上,默默看着,里边的液体晶莹透明,瓶盖是红色的,套塑封。他抬起头,朝窗外看去。

阳光渐渐离开门框,朝窗外退去了,屋里的光斑越来越小,太阳渐渐升高了。街道上的嘈杂声越来越多,毕斯先生明白莫纳镇的早市进入了高潮。一些偏远村庄的赶集人带着他们的鸡鸭和山货赶到了,买卖交易正在火热进行中。县里的小商贩通常骑着摩托车来收贩乡村纯正的土鸡土鸭土狗以及山货,拿到县里卖掉赚个差价。早年毕斯先生也干过这行,并积攒下了学汽车修理的学费。他对人生很有规划,父亲从未对他有太多的操心。

他聆听着窗外的声音,然后目光又落在那瓶白酒上。毕斯先生这半生喝酒的次数屈指可数,记忆犹新的是他结婚和女儿满月时的那两顿,其实也就一两瓶啤酒,就把他整得分不清东南西北沉睡两天。他挺羡慕张口就能喝的男人,并为自己的酒量感到羞愧。堂弟就能喝,大概这瓶也是不能放倒他的,还好,他喝多了不闹事,顶多要求给人家跳他独特的醉舞,他管那套头重脚轻四肢乱舞的动作为醉舞。总而言之,堂弟还算是个不错的男人,给父母惯坏了,稍微有点懒,毕斯先生觉得他是缺一个女人管他。男人就是这样,父母拿他没办法,女人自有办法收服他。毕斯先生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他的堂弟,然后听见小麦芳欢乐的叫声从楼梯下传来,他明白她们母女回来了。女儿的声音渐渐靠近门口,登楼梯的脚步声轻快而有力,很快,一张红彤彤汗津津的圆脸蛋伸进门框,锅盖短发圈住大半个额头,这发型很配她的圆脸蛋。她整个人是圆的,胳膊和腿像长势良好的大白萝卜,非常健壮结实。其实她的妈妈也没给她什么特别的吃食,隔两天必给她吃顿筒骨粥,其它时候由她自由成长。妈妈实在没有什么精力照管她。

“爸爸,小老头!”小麦芳迅速把头从门框边缩回去,躲在门框外和毕斯先生开玩笑。

“啊,小麦芳公主,你在哪儿?”毕斯先生假装伸出一只手,在自己的眼前不断晃动,把自己变成一个瞎子。小麦芳在门外爆笑起来,接着被她随后跟回来的妈妈几乎是撞进了门里。她一下子扑进毕斯先生怀里,毕斯先生感到她日渐沉重了,压得他严重缺乏钙质的骨头一阵疼痛。不过他很快乐,女儿扑进他怀里使他觉得整个世界都在他的怀里了。他闻见女儿身上的汗味儿,这个小人儿,真是能让人万般疼爱。

“小麦芳公主,今早皇后娘娘给你吃什么早餐了?”毕斯先生捏着女儿健壮的小胳膊问道。

“桂花肉末粥和半根油条。皇后娘娘只给我吃半根,她说吃多了会上火。爸爸,上火是浑身着火吗?”女儿摸着爸爸的下巴问道。

“是的啊,皇后娘娘说得很对!到时你头顶会冒烟,黑烟!”毕斯先生愉快地回答。

“她有名字,别老麦芳麦芳叫她,麦芳是我爹娘老子给我起的。”麦芳走进来,她双手端着一副码豆腐的竹篾,她和小麦芳一样脸色通红,渗着细密的汗液,眉目清朗,眉宇间有一点淡淡的忧愁的细纹,马尾巴辫子绕成团绑在脑后。她不瘦,恰到好处的丰盈,裸露在淡蓝色七分裤和白色短袖衫外的小腿肚和手臂圆润结实,真是一对可人的母女。毕斯先生满眼欢喜地瞧着自己钟爱的两个女人,说:“我喜欢麦芳这名字!”

“我喜欢麦芳这名字!”小麦芳在毕斯先生怀里朝她的妈妈翻白眼。妈妈嫌她太淘气,管教略严了些,有时会大喊大叫。她会像只鸵鸟一样一头扎进毕斯先生怀里。

麦芳把手里的东西搁置到饭桌上,捉起水杯咕噜咕噜灌了一气凉开水,然后坐在饭桌边,模样有点儿生气似的看着父女俩。

“中午饭后我要下村收黄豆,要晚一点才能回来。今早的豆腐很好卖,天热,大家喜欢吃凉拌豆腐下粥。”麦芳说。

“嗯,你去,路上带水。”毕斯先生瞧着妻子平静地回答。小麦芳爬上毕斯先生的膝盖,揪住他日渐稀薄的头发,说:“喏,小老头自己在家,听话,我叫高跟鞋来陪你!”

毕斯先生对女儿郑重地点点头,抚摸她肉墩墩硬邦邦的屁股蛋。这种货真价实的饱满的感觉总能触动毕斯先生内心情感最柔软的部分,让他忍不住想哭。麦芳依然坐在饭桌边,瞧着自己不成人形的男人。她常常这样若有所思地望着他。毕斯先生早先很抵触妻子这种略带苦巴巴的直视,后来,所有的一切他慢慢接受了。只要感觉到妻子注视他,立刻很轻松地报以微笑,那模样像是安慰:没事,什么事都没有。其实他内心很不平静,他知道她所有的忧愁,独自抚养孩子的艰辛,不中用的只会花钱的丈夫,自己过于年轻和饱满的身体,这一切都深深困扰她。三年前他们就分床而眠了,尽管他们仍然住在同一房间,麦芳带他们的女儿睡在婚床上,毕斯先生则睡在后来为他安置的略微小点的小床上。他清楚听见麦芳经期前那几夜的烦躁辗转,那是她最渴望得到身体爱抚的时候。毕斯先生的肾还无比强健时,总是把她安抚得舒畅无比。他理解妻子难以启齿的苦衷,一点儿都不责怪她。

毕斯先生习惯性地对妻子报以微笑,坦诚地望着她。她头上那根淡蓝色的小发夹夹歪了,他真想走过去帮她弄好,但他什么都没做,只是静静望着她。麦芳轻轻叹了口气。

“我做饭去!”她说完站起来,转身进厨房。毕斯先生的位置,正好可以看见麦芳半个身子,只要她安静地站在液化气灶边烧菜的话。

小麦芳从毕斯先生怀里钻出来,寻找自己的水瓶。麦芳在他们家门口挂了一块收黄豆的牌子,她不接受主动挑上门来的黄豆,只要告诉她家里有黄豆,并留下地址姓名(离镇子不算太远,且交通方便的村子),麦芳便主动前往。她需要查看一下黄豆符不符合她的要求。她的豆腐和豆芽之所以大受欢迎,全赖她选择的优质黄豆,这一点她毫不含糊。每次下村,她会带走“从来不会让人有一刻安静”的女儿,怕这个好动的家伙折腾坏了她易碎品般的爸爸。她通常会收回一到两百斤黄豆,在村子里雇一辆摩托车送回来。不过这几个月来,麦芳省去了雇车的麻烦了,毕斯先生的堂弟买了一辆车身是朱红色的小三轮,麦芳会请他一同前往,她会支付油钱,这使毕斯先生大为放心。每次麦芳带女儿下村,他担心得要命,总怕哪个烂了心肠的混蛋欺负他两个诱人的女人。

厨房传来菜下热油锅的刺啦声响,然后飘来一股花椒香味。麦芳喜欢吃花椒,每道菜都会放几粒。毕斯先生真希望妻子能多有一点喜欢的东西,也许这样能稍微转移她的苦衷。但她每天洗洗刷刷,做豆腐发豆芽做买卖,烧三个人的饭菜,似乎没别的喜欢了。当然,她顾不上,需要她操心的事情够多的了!

酸空心菜秆和西红柿焖豆腐刚端上饭桌时,毕斯先生听见他们家的楼梯今天再一次响起。他笑起来,堂弟走路右脚总是比左脚用力,所以脚步听起来轻重不一。另外,他最近喜欢一步跨两级台阶,好像年轻时那股冒失劲儿又回来了……毕斯先生的喉咙突然一阵紧,他费劲地干咽一口唾沫,堂弟像一根檩子一样揳入毕斯先生家门。

“哥!”他的脚和招呼声一起跨入家门里。毕斯先生微笑着,朝他点点头,“来了!”

麦芳从厨房出来,拎着油汪汪的锅铲。她望着他,他转头对着毕斯先生。

“我来蹭碗粥,我妈今天烧的菜盐巴多得狗都吐!”他说。麦芳转眼看了毕斯先生一眼。

“你再炒个花生米!”毕斯先生对妻子吩咐道。堂弟喜欢吃花生米,这个口味从童年时代以来一直没改变。

麦芳转身进厨房了。小麦芳从房间里冲出来,堂弟胳膊一伸,小麦芳就被拎起像木马一样旋转起来。堂弟这招总能点燃她的兴奋点,让她在半空中兴奋地尖叫不停。

毕斯先生对堂弟的强健臂力羡慕得差一点嫉妒上了。

“喔,你又长胖了,太胖了是嫁不出去的!”堂弟快活地说。

孩子咬牙切齿使劲捏住堂弟的脸颊,“我撕烂你的嘴!”她尖叫起来。

健康的人立刻使这间屋子变得活力四射起来。就应该是这样的,毕斯先生暗暗想,他有点儿忧伤。

“你得穿上长衣裤,这样去不行。”堂弟把孩子放下来,小麦芳尖叫着冲进房间去。

“最近行情怎么样?”毕斯先生示意他在自己旁边的沙发坐下。堂弟干起毕斯先生结婚前的营生,往县城酒店贩卖土养家禽。

“还行!如今城里人喜欢吃土生土养的东西,价格也涨了点!”堂弟却走进厨房,他要进去帮拿碗筷。毕斯先生家的厨房也是狭长的,他们的碗筷柜在靠近一扇小窗口的最里边,那个角落刚好能容纳下一个不算大的碗柜。他一进去,就不见了人影,毕斯先生听见开碗柜和拿碗筷时瓷碗相互碰撞的清脆声音,然后是拧开洗菜池水龙头的流水声,他倾听那些流水声,一直都是单调的哗哗的流水声。他望向厨房门口,目光却垂落到地上,然后又犹犹豫豫抬起来。他看见只露半边身子的麦芳,屁股上贴着一只大手,大手在揉捏着,手掌摊开,收拢,摊开,收拢,张弛有度。炒花生米的声音一直没有停,然后洗菜池里的流水声改变了,有东西在流水下洗着,单调的流水声被打破。毕斯先生垂下头,差一点又把脖子夹进自己的膝盖缝里了。他把两条腿放下来,右手抚摸左边脖子肋骨处,那里敷着一张医用纱布,纱布下埋一根接到大动脉的管子,用于每周两次的血透。他的手指明显粗大,那是浮肿,过两天又该上县城血透了,血透出来通常精神会好一点,身体里的淤水会排掉四到五斤。 血透带走了毒素,顺便也带走了蛋白质,营养不良,贫血也跟着来了。

麦芳端着一盆喷香、还在刺啦刺啦响的花生米进来放在饭桌上,堂弟把碗筷摆好。

“哥,吃饭!”他捏着一双筷子站在桌边瞧他。

“我不饿,你们吃。”毕斯先生笑着。

“呃,我把饭菜留在桌上给你!”麦芳看了他一眼,往毕斯先生的饭碗里拨拉了些菜,“什么时候饿了再吃,我们没时间了,村子的路不怎么好走。”她说。

“好的。”毕斯先生点点头。

“花雨,你要折腾到什么时候?乡下可没有东西给你吃。”麦芳朝房间里喊小麦芳,筷子不耐烦地敲打碗边。

毕斯先生很想告诉她,不要拿筷子敲打碗边,那是乞丐行为。但他什么都没说。小麦芳从房里奔出来,粉红色的长裤和淡蓝色短袖衫,她连遮阳帽都戴上了。

“好看吗?”她在毕斯先生面前跺着脚。黄色的遮阳帽是两年前买的,如今显得有点儿小了。

“好看,简直要亮瞎我的眼睛了!”毕斯先生欢喜地说,暗暗伤心如今连给女儿买一顶合适的遮阳帽都做不到了。他把孩子上下看了一通,居然发现她穿上了透明塑料雨鞋。

“你穿那个干吗?要热死你的,赶紧换凉鞋。”麦芳也发现了,他们已经开始吃饭了。

“我喜欢穿,好看!”小麦芳白了她一眼。

“穿,什么好看穿什么!”堂弟拍板了。小麦芳冲过去,一下子坐进专门给她准备的高凳子。他们家的饭桌有点儿高,不过再过两年,孩子就可以适应了。

他们在饭桌上吃起来,很简单的饭菜,每个人之间都有一段距离。麦芳喜欢玉米粥就酸菜,假如只有一个人吃饭,一碟搁了花椒的酸菜就够了。小麦芳喜欢吃豆腐。毕斯先生通常什么都吃一点,一两筷子,不多,加上半碗黏稠一点的粥就够了。他不喝水,避免水肿。毕斯先生静静地看着他们吃饭,他们之间并不说话,这是麦芳定下的规矩。嘴巴该干吗就干吗。堂弟舀两大瓢花生米放到粥碗里,不再吃其它菜。麦芳也吃了花生,她不怕上火了……小麦芳背对着毕斯先生,小而结实的小熊背引起毕斯先生无限怜爱,她拿筷子一向很靠近夹菜的那端。

堂弟久不久探究似的朝毕斯先生看一眼,每次都碰到毕斯先生平静的微笑。

很快,简单的午饭就结束了。堂弟和毕斯先生打了招呼就先下楼,在楼下按了三声长长的喇叭。麦芳收拾了碗筷,把毕斯先生的饭菜留在饭桌上,罩上一个防苍蝇的纱罩。然后戴上她的尖顶斗笠帽,她戴这顶帽子模样挺好看的。她又拿上包、小电子计算器。

“你真的不觉得热吗?你在路上喊热我就揍你!”麦芳站在客厅,看着孩子脚上的塑料雨鞋说道。小麦芳正往她的水瓶里塞淡绿色薄荷糖。

“不热!”她斩钉截铁地说。

“快一点!”麦芳催促道,然后也下楼了。

“到爸爸这儿来!”等孩子笨手笨脚地把三颗薄荷糖全部塞进水瓶后,毕斯先生哽咽着招呼孩子。孩子低着脑袋瞧着瓶口,走近毕斯先生,他一把把孩子拉到自己怀里抱着。孩子的小身子温热结实,小胸部随着呼吸起落有致地顶着他,他几乎流泪了。孩子抽出两只小胳膊抱住他的脖子,咯咯笑起来。

“我晚上就回来,等下我叫高跟鞋上来陪你!”孩子说。她说“我晚上就回来”,她没说我们,似乎明白毕斯先生只在意她、需要她。

毕斯先生抽了抽鼻子,把孩子放开,帮她系好下巴的帽绳。

“好了,去吧,听皇后娘娘的话!”毕斯先生嘱咐孩子。

“遵旨!”她朝毕斯先生鞠了躬,转身跑掉了。毕斯先生听见孩子在楼梯下咕咕咕地唤鸡,只唤两声她就跑出去了,她甚至连高跟鞋的影子都没见。下村去对孩子来说是一件快活的事情。

毕斯先生隐忍的泪水终于滑落,他把两脚收到沙发上,把脖子夹在膝盖间,上气不接下气地呜咽起来,瘦弱的双肩一耸一耸地抖动,几乎要背过气去了。

呵,天杀的,他多么怜爱自己的孩子,妻子,妇科医生朋友,高跟鞋,狭长的厨房以及里头的碗柜,屋里的一切的一切。他曾经痛恨过堂弟,现在,他也怜爱他,现在,有他他就放心了。呃,天杀的。

他抽抽搭搭哭了大约一刻钟,然后止住了,慢慢从沙发上起来,佝着背进卫生间洗了个澡,特别洗了脚,他是汗脚,不过近几年已经很少出汗了,该排泄掉的水都沤在他的躯体里了。脚指甲有点儿长,还好,不脏。他回到屋里,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重新坐进沙发里,没费什么劲就给自己剪了脚指甲。他埋头的时间稍微长了点,抬头时眼前黑了好长一阵子才慢慢变好起来。嘿,他居然发现高跟鞋又站在门槛上了,金鸡独立,够得意的。他瞧着它好一阵子,默默流泪。然后从沙发底下把那瓶白酒拿出来,倒上满满一杯,足有二两。他三十四岁了,还没喝过白酒,和岳父都没喝过,他有点儿愧疚。岳父酒量不错,至少该和他喝次把的。他小声哭了起来,端起酒杯,白酒的火辣气味差点儿使他呕吐,他强忍着,抿了一口,口腔里顿时着火般火辣辣的。他闭着眼睛慢慢咽下,那火辣辣的滋味顺着他的喉咙直达胃部,很快,他感觉整个身体都变热起来。他停了片刻,还好,没有呕吐,他又抿了一口,这口比第一口顺利多了。他慢慢饮着,泪流满面。这一瓶下去,足以使他已经千疮百孔脆弱不堪的五脏六腑迅速衰竭,血压也会绷破他的血管。他希望发生这一切时自己是在醉梦中,好歹算是真正喝了一回酒。

呵,这真是美好的一天!毕斯先生悲怆地想,上个月麦芳和他商量要把房子卖掉时,他就等着这一天了。他想了好几种方法,最后想到这种。妇科医生来过几次家里,每次都忘掉给他带酒,今天终于带来了,麦芳又正巧带着孩子下村,给他留下干点自己事情的时间,足够多的时间。堂弟也来,还有高跟鞋,该见的都见到了,这真是老天爷安排好的美好的一天,天杀的。

选自《广西文学》2016年第10期

原刊责编 李约热

本刊责编 鄢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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