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种管理迈出市场化重要一步
2017-01-13
品种管理迈出市场化重要一步
近日,农业部发布了《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公布了第一批29种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一直以来,我国的品种管理工作都是以政府主导的审定制度为主,此次《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作物品种管理向市场化方向迈出了重要一步。
《办法》明确要求,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过去由于没有对非主要农作物进行针对性管理,“一品多名”、“一名多品”等问题屡禁不止,品种真实性无法确认等问题较为突出,给种子市场秩序和行业健康发展造成了不利影响。《办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登记目录内的农作物品种管理、打击套牌侵权及实行“一品一名”等将起到积极作用。
对于科研创新,《办法》也有着重要意义。过去经济作物不审定,一些育种者怕品种流失,育出新品种却不愿拿出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产权保护和新品种推广。其明确规定,两个以上申请者同时就同一品种申请登记的,优先受理该品种育种者的申请。科研单位应该及早整理实验数据、测试材料,为申请做好准备,新品种要在多生态条件下进行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尽快登记以推向市场。
作为种子的直接使用者,农民在新制度下也将受益。《办法》规定,申请者只需提供品种相关材料,并保证真实性,品种登记不对品种的具体特性指标作要求。品种好不好由市场说了算、由农民说了算,真正将品种好不好的评判权交给了市场。
区别于现有的品种审定制度,品种登记更注重申请者自负其责。申请者只需要自行开展品种测试和试验,自行确定种植区域后就可以登记,然后在适宜地区推广种植。
《办法》对登记的具体工作进行了规范,农业部将建立全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平台,在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发布品种登记、变更、撤销、查询、监管等信息,为线上申请提供技术支持。对于没有列入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农作物,农业部将继续进行研究和相关准备工作,根据农业生产发展实际,逐步扩大品种登记范围,发挥品种登记在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农产品有效供给及农民增收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