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沟通:观念与话语
2017-01-13卢德平
卢德平
社会沟通:观念与话语
卢德平
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社会沟通之所以失灵、低效、无效,主要是因为所嵌入的日常社会互动模式与政策导向型的社会沟通存在着兼容的困难。在社会沟通的深层存在着沟通双方在政策脚本和社会原则上的分歧,在中层存在着中国文化所倚重的“面子作用”,而在沟通表层的话语运行上,又和日常社会互动模式形成合流。社会沟通在和日常社会互动合流之后,需要遵循日常生活场域所通行的沟通对称性原则。沟通中的对称性原则,其核心内涵在于:这种对称是人们作为会话者、交际者的对话者资格的对称,是人格的对称。要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社会沟通失灵的问题,需要淡化社会分层和政治沟通中的政策主体所带来的非对称性迁移力量,以日常生活中的普通生活者的姿态,实现由非对称向对称的转变,从而建立对话者所需要的“我们”关系。这种对话关系的建立是有效的社会沟通成立的前提,也是基层社会治理实现善治的基本条件。
社会沟通; 政治沟通; 日常社会互动; 基层社会治理; 话语
一、沟通的悖论
最近几年学术界所关注的社会沟通问题[1]设定了社会治理的实用动机,通常被界定为和目前中国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存在着重要的关联。但究竟社会沟通是社会治理的基本运行方式,还是围绕一定的社会议题而实施的官民间的情境化的话语交流,也就是说,社会沟通在社会治理中处于本体地位,还是仅仅发挥有限的工具作用?对于这个问题,学术界没有做出回答。如果社会沟通具有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社会治理的本体地位的话,那就是说,社会治理的过程基本上就表现为社会沟通,社会治理的效果基本上就取决于社会沟通的效果,社会治理所要达成的目标需要通过社会沟通去实现。如果认为社会沟通不过是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那么社会治理的本质特性就并非一定通过社会沟通去体现,而社会沟通不过是社会治理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方法或手段之一,还有其他方法或手段与此并列或结合。
但是,如果把社会沟通界定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权宜性的手段或策略的话,那么社会治理区别于社会管理的真正内涵就很难体现。社会治理概念之所以不同于社会管理,根本的在于正视社会行动主体的多元化趋势,强调由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管制转变为尊重社会多元行动主体的自主性,以协商、沟通的方式,而非命令和执行的方式来实现社会控制和秩序维护的政治目标[2]。显然,当社会沟通进入社会治理的内在机制,或者当社会治理的过程大部分存在于社会沟通本身的话,就很难认为社会沟通仍然处于社会治理的工具性地位。社会人无法把人际沟通与生活本身分开,或者说,无法认为人际沟通属于生活的一种工具或手段,而是应当认为人际交流就是生活的状态,就是生活本身。现代社会的民主的真正含义恰恰就在于以人的社会存在为本体诉求,而相应的社会建设、社会治理的内在价值也正在于以人的基本社会存在状态,即人际日常互动,作为现代社会运行的基本逻辑。
一个容易忽视的问题是,就沟通(communication)的最基本的含义而言,包括政治沟通在内的任何所谓的沟通,都不能排除话语形态的出现。因此,社会沟通更多以话语表达和交流的形式呈现出来也就不足为奇。但是,以往的一些研究把社会沟通的上位概念,即政治沟通,仅仅视为信息论意义上的信息传达,关注信息传送渠道的构成是单通道还是多通道,信息传送过程中噪音如何处理,以及信息传送和信息反馈的关系[3],这就把沟通作为一种以语言形态出现的社会实践简化为信息论模式下的信息传递程序。事实上,在日常社会生活中呈现出来的人际沟通,不仅在话题的聚焦和离散,以及由此达成的共识上,而且在沟通过程的要素构成上,牵涉到沟通双方的主体意向、沟通的宏观和微观环境、沟通时的伴生情绪、沟通双方的个性评价、沟通的语言策略等多种非常复杂的因素,而不仅仅是沟通中的信息传递问题。但是,政治学里的社会沟通,作为政治沟通一种表现形式,虽然在话语交流的呈现形态上,与日常社会生活的人际交流或沟通,存在着形态的重叠,但二者间仍然存在着一些重要的差异。
政治沟通范畴下的社会沟通,其主题或话题具有较多的政策要素,且沟通中的一方以政策主体的身份出现,而另一方则是社会公众,因此决定了这样的沟通不同于非正式的日常社会互动。虽然非正式的日常社会互动也涉及政策话题,但互动双方都不具有政策主体的身份,因此关于所谓政策话题的交流仅仅是关于相关政策的谈论或评论。这种差异说明,社会沟通中的政策主体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沟通关系,关键是要指向政策目标的执行,而非出于认知和情感共享的目的去建立相应的人际纽带。当然,作为社会沟通中的政策主体如果涉及到沟通过程中所无法代表的政策层级,则兼有政策主体和普通社会成员的双重身份,并在社会沟通的过程中与沟通对象一道议论或评论更高层级的政策是否合理,或以沟通场域之外的宏观政策作为现场社会沟通的合法化和合理化依据,从而使得社会沟通过程变得非常复杂。那么,从这样的沟通模式判断,实际上呈现出社会沟通嵌入日常互动的嵌套状态。那么,由此值得研究的问题是:这样的嵌套模式是否更有利于提高社会沟通的效果,实现相应的社会沟通目标?抑或相反?
在面向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的社会沟通中,事实上很难出现单纯的政策执行类的社会沟通模式,相反,社会沟通和日常互动嵌套的模式更属于常态。这种嵌套型沟通模式的出现取决于这样一些因素:
第一,社会沟通中的政策主体在离开工作场所,撤出政策语境时,会频繁回归社会公众的日常社会生活环境。在城市社区和农村村镇一级的基层社会沟通层面,这种情况颇为常见。因此,基层社会沟通中的政策主体事实上无法在社会沟通中完全维持政策主体的身份,而是必须将政策主体身份和一般社会互动者身份结合在一起,才能实现有效的基层社会沟通。这是基层社会沟通不同于更高政策层级的政治沟通的一个基本特点。在较高政策层级的政治沟通里,沟通双方都作为政策主体,决定了沟通的正式性,如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就属于政策主体间的典型的正式性政治沟通。这种政治沟通所遵循的沟通模式与基层社会沟通显然有着很大的区别。
第二,基层社会沟通的对象往往是普通民众,对于具有鲜明政治沟通特点的社会沟通,无论在沟通的话语体系,还是沟通的政策内容,以及沟通过程中为强化沟通合法性和合理性而对更高层级的宏观政策背景的引用,都缺乏充分的知识和经验。因此,对于单纯的政策执行型的社会沟通模式存在着天然的抵触心理,决定了这种类型的基层社会沟通模式难有成功的可能。
第三,虽然基层民众对于政治沟通的基本规则缺乏相应的知识和经验,但大部分基层民众在日常社会互动中也经常就各个层级的政策发表评论,并围绕相关的政策主题,通过各种非正式的日常社会互动,而达到分享其中部分知识和规则的目的。但是,掌握了有关政治沟通的知识,未必就能转化为政治沟通的能力,并运用于基层的社会沟通。相关的社会沟通能力建设属于公民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目前参政议政渠道有限,议政平台缺乏,政策主体,特别是较高层级的政策主体鲜有和普通民众开展充分的议政活动的条件下,显然很难期待基层社会沟通对象具备基本的政治沟通能力。
基层社会沟通嵌套模式的选择取决于基层社会治理所面临的现实条件,决定了较高政策层级的政治沟通模式无法简单适用于基层社会治理,但问题是,这种嵌套模式对于基层社会沟通何以有效,其内在理由何在?对这种嵌套模式的考察,实际上需要分别考察政策执行型政治沟通模式、一般社会互动模式,以及二者的结合或嵌套模式的基本特征及彼此间的本质差异。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的基层社会沟通实质上是基层党政官员携带科层制下的政策执行型政治沟通模式直接进入一般民众的日常社会生活场域。除了民众中的少数精英分子外,基层官员所携带的政策执行型政治沟通模式显然缺乏直接适用的沟通对象。这种情况必然要求基层官员采取一般民众日常运用的人际沟通模式,即所谓的一般社会互动模式,这样才能和沟通对象之间建立一种对称的对话关系[4]。虽然一般的社会互动不可避免受到互动者的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要实现完全对称的对话关系并非易事,但民主的一个题外之意恰恰在于淡化维护社会秩序所需的社会分层意识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而以高扬人的社会性为基本出发点,以平等、对称的对话社会的建设为现代社会治理的合理性诉求[5]。
但是,原本位于政治沟通范畴下的社会沟通,其话题或议题一般围绕国家政策的落地程序和方法,具有话题的严肃性,对于沟通过程的正规性、正式性也存在着相应的要求和期待。那么将这种具有话题严肃性的沟通嵌套到非正式的日常社会互动之中,也有可能减弱政策主体的权威性,并使沟通对象对话题的严肃性及沟通效果产生质疑。因此,我们经常会见到涉及基层居民或村民切身利益的政策性沟通往往还是倾向于对沟通场景、沟通对象、沟通程序等等做出相应的正式性、正规性安排,以防止因日常社会互动的非正式性而对沟通的政策效果产生损耗。另一方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所常见的这种社会沟通的正式化、正规化诉求,又产生脱离日常社会生活,特别是脱离一般大众日常沟通方式的弊端。目前政治话语里常常提到的脱离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场域的一个典型表现,恰恰就是典型的中国式政治沟通方式的滥用(官腔、套话)导致的结果。这种状况显然不符合基层社会治理的基本目标。由此可以看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社会沟通不得不嵌入日常社会互动,但政治沟通范畴下的政策性社会沟通与基于日常生活而形成的社会互动二者间仍然存在着深层次的张力,不仅弱化着嵌入的沟通效果,而且存在脱离日常社会互动,回归中国式政治沟通的脱嵌趋势。
基层社会沟通存在的这一悖论对于加强和群众交流,走群众路线的社会治理理念构成内在的挑战。但化解这一悖论,存在着诸多实践的障碍。第一,我们看到中国长期形成的官本位体制容易使基层官员滋生社会优越感,并在和基层民众的沟通过程中隐性或显性地表露出来,从而危及社会沟通所嵌入的日常社会互动所要求的对称性基础,降低沟通过程中的信任度,造成社会沟通的失灵或失效,影响到基层社会治理目标的实现。同时,由于官本位文化的作用,部分基层官员往往把政治权力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和社会阶层、社会结构耦合起来,并以此和普通大众区隔开来,获得精神或心理的满足,因此在和普通大众沟通的过程中,往往采取过于傲慢,或过于犬儒主义式的谦卑态度,难以和沟通对象形成平等、对称的互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社会沟通很容易演变为高层级政治沟通面向基层的简单迁移,其沟通方式也很有可能成为在沟通对象错位条件下的官制政策宣讲。第二,作为社会沟通的对象,一般民众除了上文所指出的缺乏政治沟通范畴下的社会沟通所需要的知识和经验外,由于中国官本位文化的影响,对于基层官员的定位还存在着很大的错位,即使在非正式互动语境下,仍然对基层官员持有政策主体的基本定位,在涉及政策议题的沟通方式上,对于其正式性沟通风格存在着理所当然的期待,因此要把政治学意义上的社会沟通有机嵌套到人际日常互动之中,尚存在不少现实的困难。但是,从政治沟通到社会沟通,再到日常社会互动,现代社会治理所指向的这一运行逻辑,需要我们寻求克服这一悖论的有效方法。所谓“有知识的公民”(well-informed citizen)的诞生[6],以及真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的形成,可能有助于桥接反映在社会沟通上的这种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断裂状态。这也是我们所讨论的以社会沟通形态呈现的社会治理的生命力所在。
二、观念与话语
施米特指出:所谓的政治沟通包含观念和话语两个重要方面[7]。观念存在着认知和规范两个维度。所谓的认知维度涉及政治沟通的内容是否被沟通对象所理解,政策目标是否能实现,总之,牵涉到沟通对象对于沟通内容所具备的知识以及相应的理解能力,也即是什么和怎么做的问题;所谓规范维度涉及到政治沟通内容的价值观基础,以及具有普适意义的社会原则等,规范维度为认知维度提供了合理化的来源。政治沟通的话语是指包括语言问题在内的整个沟通过程的关联要素。但政治沟通的话语还包括话语权的拥有和归属问题。施米特所揭示的政治沟通的基本维度,对于我们考察中国基层社会沟通的政策内容的结构性特征,以及社会沟通运行过程的程序和要素构成,都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就中国基层社会沟通而言,围绕沟通的政策内容沟通,双方存在着理解角度的不同,以及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基层官员对于涉及民众利益的相关政策,对其形成过程、成立背景,以及政策约束的边界等所掌握的信息远远超过一般民众,使其在和民众的沟通过程中占据有利位置,但这里存在这样一个错位:基层官员作为政策主体一方,对于所沟通的政策内容的解读,需要按照更高层级的政策主体提供的脚本,决定了解读的单义性。与此形成对比,基层民众对于政策的解读并无更高政策层级提供的脚本作为参考,而更多依赖的是日常生活中的“理所当然”的社会共识,即日常生活的文化,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社会原则,并把这种社会原则与自身的实际情况关联起来进行解读,从而导致解读的多义性。这里我们看到,施米特所说的沟通观念的认知和规范维度,在实际情况下,总是结合为一体。规范维度对于认知过程和结果提供了合理化、合法化的支撑。基层官员需要在沟通过程中引用和参照更高政策层级的制度化脚本,作为其沟通的规范性来源,也希望由此确立其沟通的权威性。基层民众并不拥有这种制度化脚本,也拒绝沟通另一方对于这种脚本的引用和参照,而是力求以日常生活的逻辑来支持其沟通的主张。
我们看到,在沟通表层沟通双方围绕政策内容的解读发生分歧,但这并非沟通失灵的症结所在。从社会沟通的运行过程来看,基层官员的沟通目的是要劝说普通民众接受由政策脚本事先设定的政策内容,对于沟通观点的论证也依据这一政策脚本,其观点的合理化和合法化来源也是这一政策脚本。民众作为沟通对象也存在着反向劝说基层官员接受自己主张和诉求的沟通目的,但在观点的论证上拒绝沟通另一方所携带的政策脚本,而力图以社会通行原则为论证的合理化支撑,因此二者在沟通观点的论证依据上发生深层次的错位,也即施米特所说的在观念的规范维度上形成分歧。依据社会文化的规范原则,沟通对象自然会形成这样的观点:我这个祖祖辈辈居住的老宅是祖辈留下的遗产,我周边的宅基地埋着祖先的亡灵,我这片耕地保证了全家的口粮,我作为一个农民需要养鸡养羊,断乎没有拆迁的道理。依据政策脚本,基层官员自然会形成这样的观点:上级政府对于全县的经济开发制定了科学的“十三五”规划,这片地是这个整体规划中需要搬迁的部分,个人要服从集体,少数要服从多数,要有大局意识和集体意识。沟通对象则会反过来劝说对方: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你的什么规划我不懂,我一个老百姓不懂你那些大道理,你再什么规划也要让我们老百姓活命。在深层次规范维度上沟通双方所依据的脚本或原则决定了基层社会沟通存在着内在的张力和难以协调的障碍。
这种深层次的规范性差异也决定了沟通的终端对话形态必然存在着冲突、争吵、辩论,并有可能由话语形态的冲突发展为肢体冲突,从而宣告社会沟通的彻底失败,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有效运行埋下隐患。但是,这种冲突并非不可避免。由于冲突的根源在于深层次的政策脚本和社会原则的分歧,而撤销政策脚本或社会原则,又意味着社会沟通丧失了基本的必要,也没有现实的可能。但是,在具体的社会沟通过程中,对于深层次的政策脚本或社会原则进行修辞性的处理,则可以减缓深层次规范性差异对于表层话语冲突的推动力量。修辞性处理方法包括减少对更高层级的政策脚本的显性引用,淡化对一般社会文化原则的固执,其目的在于减少社会沟通过程中的规范性维度的刚性作用,而通过对表层话语技巧的运用,增加社会沟通的灵活性。但这样的话,社会沟通似乎从一种政策性对话转向艺术化的话语交流,而过度的转化又危及到社会沟通作为政治沟通的一种表现形式所应该具有的严肃性和正式性。商业上所采用的美女经济型沟通方式把话语的柔性推向极致,可以较为容易地启动沟通,但未必会促使沟通对象放弃立论的原则,从而完成政策脚本对社会原则的收编。如果这样的话,社会沟通就离开了政治沟通的领域,而沦为一种商业营销。
社会沟通中的任何表层话语技巧都不可能使沟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放弃其论证的依据,但可以为社会沟通避免走向冲突和失败提供安全阀的作用。这又涉及中国社会人际交流中非常重要的“面子作用”(face-work)[8]。“面子作用”依托于表层的话语技巧,体现了中国文化背景下包括社会沟通在内的任何人际交流都必须遵循的基本沟通规则,而将深层次的脚本和原则的差异提升到话语表层,则对“面子作用”构成直接的威胁,导致沟通失灵或失败。“面子作用”是维持沟通过程,保证沟通得以进行的重要条件。但“面子”又是脆弱的,不仅深层次的脚本或原则这些规范性内容会破碎“面子”,而且表层话语的大量细节性技巧也会对“面子”构成直接的冲击。在中国的人际沟通场景下,“面子”的破碎事实上就意味着沟通的中止,而要重启沟通,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修复“面子”。应该讲,整个社会沟通过程的各个方面都会危及到“面子”,而反过来说,一种可持续的社会沟通实质上就是通过各种方法和手段维护着沟通双方的“面子”,确保因“面子”的维护而实现沟通过程的畅通和沟通结果的有效。与社会沟通的深层次政策脚本或社会原则相比较,或者与表层次的话语流相对比,“面子作用”位于社会沟通的中层,既敏感又脆弱,但又发挥着对深层脚本和表层话语流的安全阀功能。“面子”的确立需要沟通双方将深层的脚本或原则分歧置于隐性状态,而“面子”的维持又使得沟通双方的原则立场获得保护,凸显出社会沟通的重要价值。同样,“面子”的维持也需要表层话语流所包含的各种要素,以及与话语流密切相关的沟通过程的其他表层要素处于适宜、稳定、一致的关系之中,而任何对沟通表层要素的破坏都首先损害中层的“面子”,并在解除安全阀之后,将彼此深层次的巨大分歧彰显无遗,导致沟通崩溃。在社会沟通表层的话语流之外,尚存在着众多密切关联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对话者的体态、表情,对话者的话语风格,对话场景的类型特征,以及对话者的社会属性等等,但无疑,社会沟通需要以话语作为运行的平台。
三、结束语
社会沟通是一个具有结构层次特性的人际互动,但在沟通内容和沟通双方的角色构成上,又不同于日常人际互动。把政治沟通范畴下的社会沟通等同于政治学意义上的政策沟通,不符合基层社会沟通的本质特点和现实条件。同样,把社会沟通等同于日常社会互动,也不能解释这种特殊的沟通模式所要达成的政策目标和沟通效果。但是,社会沟通嵌入于日常社会互动,遵循着一般社会互动在深层、中层、表层的规律制约,但这两种沟通模式的嵌入或嫁接存在着模式体系的冲突,绝非简化为任一极端模式所能圆满实施。社会沟通的特殊性非政治学所能充分解释,但它又确实指向了政治目标。本文所探讨的仅仅是这样一种特殊的沟通模式的基本特征,彻底揭示社会沟通的真相,需要政治沟通、社会治理,以及批评性话语分析诸多领域的合作。
[1] 丁元竹,荆学民,李文星,等.社会沟通:一个不断求解的大课题.北京日报,2013-07-01
[2] 俞可平,等. 中国公民社会的兴起与治理的变迁.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 俞可平. 论当代中国政治沟通的基本特征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政治学研究,1988(3)
[4] Habermas Jürgen.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in Media Society: Does Democracy Still Enjoy an Epistemic Dimension? The Impact of Normative Theory on Empirical Research.CommunicationTheory,2006,16: 411-426
[5] Tyszka Krzysztof. Dialogic Society—the Crisis of Social Communication in Poland.PolishSociologicalReview,2008,163: 297-309
[6] Schutz Alfred.CollectedPapersII. Hague: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1976
[7] Schmidt A. Vivien. Discursive Institutionalism: The Explanatory Power of Ideas and Discourse.AnnualReviewofPoliticalScience,2008,11:303-326
[8] Goffman Erving.InteractionRitual:EssaysonFace-to-FaceBehavior. New York: Pantheon Books,1967
Social Communication: Conception and Discourse
Lu Deping
A puzzling fact is that social communication in mass governance in China regularly proceeds in an incapable and less effective way. Factors to bring about this fact might be diverse in kinds, but one of key reasons is in the barriers that prevent the mode of social interaction in daily life from integrating in a harmonious manner with policy patterned social communication. On deep level, partners of social communication themselves as to policy script and social principles diverge impressively for their communication patterns insofar we analyze many empirical practices of social governance in China. On middle level, face work, as particularly and uniquely a character of Chinese culture, is regulating, but meanwhile separating social mass from policy undertakers in a collaboration destructive way. On surface level, pattern of policy communication becomes mixed with social interaction of every day life. The problem is in adhering to the symmetric principle pervasive in everyday life communication if two patterns of communication are mixed or combined in practice. It is symmetrical because communicating partners in practice are in the process of a dialogue, and should proceed discursively with equal personality and respectable dignity. Eradicating any unsymmetrical forces pervasive in social communication of Chinese policy sphere is a legitimate and real choice. This choice obligates a policy undertaker to take attitude of an ordinary person in his policy patterned social communication. He will therefore become hopeful to build a “we” relationship with his communicative partners of everyday life. This is the way to good governance.
Social communication; Political communication; Social interaction in everyday life; Social governance; Discourse
2016-11-30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一带一路’关联国主要社会场域汉语传播的推拉因素及其对传播过程影响的研究”(15JJD740005)。
卢德平,北京语言大学对外汉语研究中心教授;邮编:100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