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我国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探究
2017-01-13张弘霖
张弘霖
(隆化县章吉营乡政府,河北承德068153)
新形势下我国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探究
张弘霖
(隆化县章吉营乡政府,河北承德068153)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代化的科学技术也进展迅速,并在农业生产中得到了普遍的应用。所以,在新的发展形势之下,我国也开始重视对于农业机构的调整,对农业循环经济的有效发展也提上日程,循环型农业模式也基本形成。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之下,对我国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进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新形式;循环农业;发展模式
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提出,人们也越来越重视环境保护问题,因此对农业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其中,低碳经济已成为未来的经济发展模式,其能够解决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的结构问题。农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基础,对其发展模式进行探讨尤为重要。本文主要对新形势下我国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进行研究探讨。
1 新形势下的循环农业
农业作为我国的主体产业,在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着重要的挑战。想要保证农业的有效发展,就必须首先做到对粮食安全进行有效的保障,避免气候变化对其造成影响。同时还需要能够尽量做到节能减排,避免其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然而最为重要的是增加农民收入,从而保证其正常的生活,提升其生活质量。
现阶段,我国每年由于农业所造成的各类污染和资源浪费占到了全球范围的30%左右,同时由于农业用地在其生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的温室气体,对于气候变化也产生了恶劣的影响[1]。同时,我国始终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尤其近年来,更加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问题,国家也出台了多种治理生态环境的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国的农业产业对于循环经济的研究和模式的创建就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循环农业所依靠的就是循环经济的基本原理,通过有效利用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农业生产进行有效的组织,从而保证农业产业能够得到可持续的发展,这样的农业发展模式,也是在时代快速的发展之下所出现的一种新型农业经济发展模式。
在我国经济进行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发展形势之下,循环农业的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就是在生产过程中尽量避免产生大量的废弃物;其次就是对于已经出现的废物进行有效的再次利用。通过对其进行合理有效的利用,才能有效的提升经济效益,从而保证我国农业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2 主要的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
现阶段,我国正在加大农业结构的调整力度,时刻遵循着无害化、低排放、零破坏、高效益以及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思路,并且对循环农业的发展模式进行了有效的创新和发展,目前主要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有以下几种。
2.1 立体复核型发展模式
这种农业发展模式的主要内容为:在同一个土地单元中,将农作物的种植和动物的养殖同时进行,并进行合理的配置,这样的发展模式就能够保证生产和布局有效的整合,从而使有限的土地以及耕地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而在具体的开展过程中,有以下几种重要的模式:首先就是井间作套种作为重要内容的精细农业模式,其主要根据种植需求以及土地资源的不同,进行农作物的间作、混作以及套作;其次,就是将区域中具有较强特色的农产品作为农业种植中心的发展模式;最后,需要对大棚温室等设施进行充分的利用,并且利用科学技术,对光温优势进行有效的利用,实现优势互补,并且能够对资源进行高效的利用。
2.2 休闲观光型发展模式
在此种发展模式下,需要对农村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其发展的基础则为农业经营,这也是与传统农业发展模式最大的不同。其在生产农业中,最为重视的是将现代化的农业科技与传统精耕细作的生产模式进行结合,同时还需要对其生产的流程进行规范,还提出了绿色化的要求,其主要是从农业节能减排的角度出发[2]。但在其生产的模式上,则更加重视不同物种之间所具有的不同热点,通过合理的布局,实现对于优美环境和丰富内容的一种立体机构的有效构建。所形成的农业休闲观光的发展模式,不仅对现有的农业功能有了有效的扩展,还使农民的收入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在这样的发展模式下,不仅是响应国家循环农业的发展要求,还能够促使当地多种产业的共同发展。
3 总结
综上所述,进行生态循环农业的建设,则需要积极地进行农业生态建设管理,对生态农业进行有效的发展,才能达到减少农业排放并可持续发展的目标[3]。因此,在建设的过程中,则必须通过与当地生态的实际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进行有效结合,从而对不同的循环农业模式进行选择,对有限的农业资源进行良好的应用,保证降低农业能源的消耗量,从而保证我国农业得到可持续的发展。
[1]张叶.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研究——以浙江省为例[J].浙江学刊,2016,05:185-190.
[2]武甲斐,张红丽.新形势下我国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着力点研究[J].经济问题,2016,11:99-104.
[3]程克群,马友华,栾敬东.低碳经济背景下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的创新应用——以安徽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0,22: 52-55.
1005-2690(2017)07-0029-02
F323
A
2017-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