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治霾“督企”更要“督政”
2017-01-12
环境 2016年12期
强调政府的环境责任无疑就抓住了现阶段环保工作的“牛鼻子”。近年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约谈、环保督查等制度的发展,大大丰富和深化了环保督政的手段和内容,更体现了环保在执政因素中日益凸显的重要性和优先性。
现在,环保“督政”还处于起步阶段,还需要建立长效机制。要避免运动式“督政”,待运动结束又一切照旧;也要张弛有度,防止将督政演变成下级政府及其行政主管部门的负担,影响正常的“督企”工作。只有通过有效的“督政”,才能实现有效的“督企”;让二者实现良性互动,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