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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种业十大事件

2017-01-12中国农业新闻网

种业导刊 2017年1期
关键词:种子法机收种业

2016年种业十大事件

1 “十三五”规划部署种业发展

2016年7月28日,“种业自主创新”被《“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列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十三五”发展规划》列入新的一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未来,将以农业植物、动物、林木、微生物四大种业领域为重点,重点突破杂种优势利用、分子设计育种等现代种业关键技术,为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提供支撑。以农作物、畜禽水产和林果花草为重点,突破种质资源挖掘、工程化育种、新品种创制、规模化测试、良种繁育、种子加工等核心关键技术,培育一批有效聚合高产、高效、优质、多抗、广适等多元优良性状的突破性动植物新品种;培育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显著提高种业自主创新能力。

2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实施元年

2016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正式实施,标志着现代种业发展迎来新起点。这次《种子法》修订历时3年,本着推进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作用的原则,按照简政放权、明确主体责任的思路进行修订。为推动新《种子法》贯彻实施,农业部将2016年定为种子法宣传年。一年来,在各级种子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贯彻实施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5个配套规章已发布实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办法》也将在近期发布;种质资源管理、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等5个配套规章正在修订中。据统计,农业部举办《种子法》师资培训班4期,培训800余人次;各省区市先后开展专题培训3300多场,培训各类人员50万人次。

3 科研成果权益改革全面推开

在总结以往种业科研人才流动和成果权益比例改革试点基础上,2016年7月8日,农业部、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关于扩大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改革成果从试点转向全面推广。改革将从人才和成果两个方面切入,通过深化种业人才发展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种业人才培养、评价、流动和分类管理机制;通过深化种业权益改革,促进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权益分享,着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热情,解决制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人才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到2020年,形成以科研单位为主体的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相对分工、相互融合、“双轮驱动”的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体系。

4 品种管理制度迎来重大调整

2016年7月8日,《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颁布,并于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2016年4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植物品种保护名录(第十批)》发布,并于2016年5月16日施行。

近年来随着绿色通道、联合体试验、企业自行试验等多种形式试验相继开展,品种审定试验渠道得到了拓宽。2016年,水稻、玉米参试品种数量大幅增长,分别为同期国家区试的2.2倍和4.1倍。2016年,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受理玉米、水稻、小麦国家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联合体试验申请114份,通过113份。截至2016年年底,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新增经济园艺等作物种属45个,目前受保护农业植物种类已达138个属(种),申请量累计1.7万件,授权8195件。

5 种子生产经营“两证”合一

新《种子法》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度作了重大调整,2016年7月8日,农业部发布新修订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自2016年8月15日起施行,“两证”合一后,将大幅减少行政许可审批量。

此次重大调整,一是将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种子经营许可证,合并为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是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将有效区域为全国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限下放到省级农业主管部门,将常规作物原种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三是取消企业注册资金、固定资产金额和先证后照管理的要求。四是建立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制度。五是完善企业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管理制度。

6 种子标签进一步规范

2016年7月8日,农业部公布与新《种子法》配套施行的《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规定,种子生产经营者应向种子使用者提供种子生产经营者信息、种子的主要性状、主要栽培措施、适应性等使用条件的说明、风险提示与有关咨询服务,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并对标签和使用说明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种子标签二维码应包括品种名称、生产经营者名称或进口商名称、单元识别代码、追溯网址四项内容,且二维码的大小不得小于2cm2。新《办法》充分体现了信息的真实性、全面性、严谨性和可追溯的法律精神,同时,也结合市场实际进行了修改,使办法更加符合生产经营实际操作,更有助于维护农民利益、保护生产经营者权益。

7 机收籽粒品种选育取得突破

2016年秋季多地召开机收籽粒玉米品种观摩会,业内专家一致认为,我国在黄淮海地区机收玉米品种的选育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特别是表现较好的几个品种的籽粒含水率已经低于25%,非常适宜机收,比往年有了很大进步,证明在我国黄淮海地区一样可以推广新疆、东北的机收籽粒模式。在东北地区,很多品种同样表现出了良好的适宜机收性状,玉米机收籽粒推广前途光明。

玉米、大豆同为2014年国家良种联合攻关项目品种,2016年,继这两种作物之后农业部会同科技部又启动了水稻、小麦联合攻关。目前,国家两种联合攻关已经培育筛选出一批突破性新品种,鉴定发掘出一批优异种质资源与自交系,鉴定授权一批新品种与育种新材料,攻关成效明显取得实效。

8 种质资源普查力度加大

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行动自2015年启动以来,广东、江苏等省相继展开工作。当前种质资源工作者肩负着两项重大任务:一是收集、保存资源。根据《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中长期发展规划(2015-2030年)》要求,今后每年收集、保存量为2万份,到2030年要累计增加33万份。二是要支撑现代种业的发展。收集、保存农作物种质资源是基础,及时提供现代种业所需的种质、基因和技术,支撑现代种业的发展、为育种服务是最终目标。要提高种质资源科技进步速度,提升种质资源科研水平,有力支撑现代种业的发展。据悉,2016年新征集、收集、入库农作物种质资源8000万份。针对玉米和大豆开展种质资源精准鉴定工作,玉米种质资源1.2万份,大豆种质资源8000份。

9 三大种业基地全面建设

2016年,国家海南、甘肃、四川三大种业基地建设新安排3.3亿元中央投资。海南南繁基地是我国现代种业科技研发的前沿阵地,在育种制种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需要划定和建立南繁科研育种保护区,纳入永久基本农田范围进行保护,进一步加强管理,把南繁基地这一国家稀缺战略资源保护好、建设好、管理好、利用好。目前,南繁基地完成1.79万hm2保护区划定、上图入库及0.35万hm2核心区土地确权,正在分类推进新老基地建设。甘肃、四川是我国重要的制种基地,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正式启动,中央财政落实4亿元资金奖励35个育制种大县。

10 六部门联合给予金融扶持

我国种子企业兼并和创新步伐持续提速,2016年中国种子协会共认定“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57家,其中前10家被认定为“中国种业信用明星企业”。国家民族种业的快速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工商资本入驻种业,如何活用资本的力量做大做强,成为2016年众多种企关注的焦点。日前,六部门联合下发意见给予种子企业金融扶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研发经营所得、资产重组等给予税收减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种子企业信贷支持力度,资本市场与种子企业结合更加紧密。2016年,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部等6部门更是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现代种业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从创新信贷产品、拓宽企业融资来源、完善配套体制机制等方面对现代种业发展给予金融扶持。

(中国农业新闻网 2016-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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