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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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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种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 减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印发《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及收费优惠减免政策,并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
通知明确,实行“房地一体”登记,即将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分别登记、两次收取登记费,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只收取一次登记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按规定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
通知规定,对16种不动产登记实行收费减免优惠。一是减半收取登记费。包括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姓名、名称、身份证明类型等发生变更申请变更登记等4种情形。二是免收登记费。包括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等8种情形。三是只收取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包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单独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因不动产权属证书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发、换发证书的等4种情形。
不动产登记费由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缴纳。政策实施后,全国每年可减轻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负担约5亿元。
地信部门21个项目获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
近日,2016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发布,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推荐的GB/T 27919―2011《IMU/GPS辅助航空摄影技术规范》、GB/T 27920.1―2011《数字航空摄影规范第1部分:框幅式数字航空摄影》等8项标准获得一等奖,CH/T 1028―2012《变形测量成果质量检验技术规程》、CH/T 1020―2010《1∶500、1∶1000、1∶2000地形图质量检验技术规程》等13项标准获得三等奖。
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共同设立的,是标准化领域的最高奖项。自2006年设立至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已开展了7届评选,主要奖励实施后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作用的标准,以及对标准化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测绘地理信息部门于2009年首次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此次8项标准荣获一等奖、13项标准荣获三等奖,体现了近年来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改革创新发展进程中标准化工作的长足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