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试水新举措
2017-01-11
入境政策“新十条”
公安部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出入境政策“新十条”于2016年12月9日起正式实施,将在吸引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外籍人才安居乐业等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
根据“新十条”,在上海“双自”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单位推荐,申请永久居留。审批时间也从原来6个月缩短为50个工作日。外籍华人如具有博士学历的,不需要推荐,就可以直接申请永久居留。
此外,“新十条”还降低了外籍投资者申请永久居留的门槛,投资达到100万美元,并且纳税记录良好的,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据悉,这次“新十条”政策最大的特点在于惠及海外人才的同时,包括其配偶、子女。
员额制改革
被称为司法体制改革中最艰难的一步。2014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推行这一制度,即法院人员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推动法官、检察官工作更加职业化、专业化。
上海的法官员额将预留一定比例给新任法官,利用考核规定淘汰不称职的法官,通过员额动态的管理,实行人员优进劣退,让大家“既看到希望,又看到挑战”。这一措施在落实法院人员高效管理的同时,为许多刚进入法院的年轻人提供了更清晰的前景和便利的上升渠道。
司法公信力指数
2016年10月27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发布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指数(试行)》,这是全国首个由法院独立发布的司法公信力指数。
司法公信力指数共包含执法办案、人权保障、司法改革、司法公开、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又细化成61项小指标。比如,除了执法办案如审限内结案率、简易程序适用率等体现审判质效的指标,还增加了律师、当事人投诉率和投诉办结率、刑事案件辩护率,以及反映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的公开开庭率、庭审直播数、12368平台服务总次数、律师平台服务总次数等与外部评价相关联的指标。
审执分离
2016年4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对《上海高院关于开展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的批复精神,上海高院在全市法院部署执行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改革方案的重点是实行审执分离、优化职权配置、完善执行办案责任制、完善执行权力运行机制、建立执行警务保障体制机制等。
据了解,成立后的执行裁判庭负责诉讼程序中的涉执行诉讼审判及执行程序中的执行裁决。将执行异议裁决权、执行复议裁决权从执行局分离出来,由执行裁判庭行使,分散在各业务庭的涉执行诉讼裁决权也将统一归执行裁判庭行使。
“1+1+1”签约
即居民在自愿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签约的基础上,再选择一家区级医疗机构、一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签约,形成“1+1+1”签约医疗机构组合。
家庭医生制度已覆盖所有社区。截至2016年7月底,全市首批65家试点社区“1+1+1”签约居民在组合内就诊率近80%,其中在签约社区就诊率超过60%,市民就医下沉趋势显现,为分级诊疗制度改革打下扎实基础。据悉,第二批12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1”签约试点工作已启动,将覆盖到全市77%的社区。
“好人法”
2016年11月实施的《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明确将院前急救、院内急救以及社会急救均纳入适用范围,这在全国各省市急救医疗立法中尚属首次。这部俗称“好人法”的条例,鼓励和倡导普通市民参与紧急现场救护活动,以在更大范围内发扬人道主义救助精神,为挽救更多患者的生命和健康创造条件。